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足的情况下,将猎物诱入她布下的“时间格子”,不失为一个曲线救国的办法。
唐千鹤站在时间格子中,想象前方有一个下颔尖尖的女人,自己的目标是将她诱进时间格子,然后……
“滴——”
演武场的虚空里突然亮起了一个光屏,接着傅红灵的俏脸出现在屏幕中,对唐千鹤说:“有人找你。”
唐千鹤愣了愣,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问:“是谁?”
“碧琳娜,她还带了一个女的过来。我把她们带到‘回香堂’了。你快点来吧。”
光屏消失,唐千鹤没犹豫,转身走出了演武场。
通往回香堂的小径上,两旁的紫荆花都开了。
四月,世界莺啼柳绿,但人类社会却仍处于寒冬之中。
过去半年,全世界的天人和异能者都在全力研究‘弗兰病’。两个月前,两方阵营先后宣布了‘弗兰病’是一种自发性急症,而非传染性恶疾。这消息好坏参半,好处是你不用担心走在街上被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异能者传染,坏处是不论你躲到哪里,就算搬到北冰洋和白熊做邻居,一旦时候到了,你同样逃不过‘弗兰病’的魔爪。
那些科研精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确定了‘弗兰病’并不是传染病,但它的发病原理却仍没人说得清楚,更没有哪个机构宣布他们已经研发出了针对它的特效药。
从前唐千鹤认为,她自己就是最好的特效药,但自从遇到了“弗兰病”,她觉得自己就像被拦在了一堵高耸入云的铜墙前,满心痛恨,却无计可施。
一旦发病,她的时间回溯就无法起作用了,就算把患者的身体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但‘弗兰病’就像一个附在灵魂上的恶灵,怎么也无法抹除。
或许“弗兰病”真是基于精神之上的疾病……唐千鹤不止一次这么想。她的异能只能改变物理时间,对精神世界,她无能为力。
在唐千鹤往回香堂走去的时候,傅红灵正在池家最隐秘的地下实验室里,注视着北归将一管血液注射进实验体的动脉里。
傅红灵紧紧抿着唇。
那管血,一分钟之前才从北归的身体里抽出来,现在流进了变异人的身体里。
异能者的血能让变异人进阶,s级异能者的血,只要一小管,就能让一个d级的天人升到c级。但哪个s级的异能者会想到用自己的血去喂养变异人?
推空了针剂,北归将试管丢到医疗手推车上,一转身,看到傅红灵正神情复杂地看着自己,他笑起来,扬了扬胳膊:“给你咬一口解解馋?”
“一点都不好笑!”傅红灵咬咬牙,望着他白得能看清微血管的脸,忍不住恳求,“我们换别人好不好?别用你的血……这个月已经抽了400ml了!”
他安抚她:“就算在和平年代,我献血也是400ml起跳啊。”
“少骗人了!你才不会献血!而且谁家献血是每个月都献400ml的?”
“那你现在就看到了。”笑眯眯。
“……”傅红灵气呼呼地扭开头。
北归也不以为意,转身走到仪器前,查看了实验体的各项数据,有些不满:“喝了我这么多血居然还是双a级……s级天人真是难养成。”
就算满心怨怼,听到这句话,傅红灵也忍不住吐槽:“s级天人这么好达成,s级天人早满大街跑了,我也才双a好不好。”
“所以我问你要不要喝点儿……”
“不要!”
北归耸耸肩,给变异人加大了镇定剂的药量,然后转过身,朝实验室门口走去,推开门,发觉傅红灵还在那边一脸怨念,有点好笑,催促:“行了,走吧。”
傅红灵心不甘情不愿地跟过来。
从一开始,她就不赞成北归这种用自己的血去培养晶核的做法,但她的立场太尴尬了,尴尬到没法尽全力阻止他——当初是她一时嘴快,才让唐千鹤知道了龙彩儿是杀害文蓁的凶手,导致原本北归抹杀龙彩儿的计划不得不终止,转为辅助唐千鹤复仇。
“如果龙彩儿死在我手里。”当时他这么说,“她会遗恨一辈子,心里永远有个结解不开。”
弑友之仇,当亲手报之。
傅红灵对唐千鹤没有太深感情,她们的相识原本就称不上愉快,后来唐千鹤搬到香港,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傅红灵勉强承她是个不错的人,可以发展为朋友……但也仅限于此了。
而北归,他是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可他却要她对一切保持缄默。
她其实明白的。弗兰病就像一把利剑悬在所有异能者的头顶,他怕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才急着替唐千鹤安排好后路。
为什么会这样呢?傅红灵想,他好不容易才得到了“自我痊愈”的异能,损坏的心脏终于修复了,为什么却又撞上了这种世纪灾难呢?让他快活些不行吗?
地下室的电梯门合上,最靠近电梯按钮的女孩子却怔怔地望着地面。
北归奇怪地看着她,然后扬起眉笑了笑。
“夏天都快到了啊,现在才想起怀抱春天吗?”他随意地说了一句,探出手,越过她,按下了电梯正一楼的按钮。
他的手腕擦过她的手背,异能者与天人之间的体温差让女孩子一个激灵,醒过神来,同时反应过来他刚才那句话是在调侃她,脸上一红,薄怒:“谁‘少女怀春’了!”
他敷衍地说了一句“好好不是你”,眼睛望着电梯顶端不断更新的楼层数字。
突然一阵“滴滴”声传来,傅红灵一愣,接着脸色大变,低头去看自己的腕上的体温警报器。
——警报声不是从她这里传出来的。
悬起的心刚落下去,接着她就意识到了,电梯里只有两个人,体温警报不是从她这里传出来的,那就是……
僵硬地转过头,她看着电梯里的另一个人。
北归用手盖住了自己腕上那只响个不停的警报器,有些无奈:“比我想象的快啊。”
傅红灵呼吸一窒。
……
……
送走了碧琳娜和酒井兰,唐千鹤刚要回演武场,突然收到北归的消息,要她下午五点去两个街区外的教堂等他。
又玩什么花样……
心里这么嘀咕着,唐千鹤还是洗了个澡,换上了干净衣服,看看时间差不多,出发前往西区教堂。
其实不是很想过去,她对这个教堂有点抵触情绪。那时她刚搬到香港,对四周的一切还充满新鲜感,某个午后她散步到西区教堂,在教堂二楼打了个盹,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楼有一对新人正在举办婚礼,本着沾沾喜气的原则,她坐在二楼不动声色地围观,结果那对新人一个是天人一个是异能者,两人交换完戒指后,新娘子对异能者说“吻我”,那个天人就一口咬在了他媳妇的脖颈上……
唐千鹤大吃一惊,跳出去阻止,然后#万万没想到系列#来了,原来新娘子罹患了“弗兰病”,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所以自愿把充满能量的血液献给爱人。
剧情发展到这一步,唐千鹤觉得自己再杵在那儿纯属多余,这两只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她路人甲什么事儿,于是摸着鼻子走了。
第二天她再经过那个教堂,就听周围的人说昨天有一对情侣在教堂里殉情了,男的是天人。
唐千鹤很唏嘘,又有点替新娘子气愤。人家把生命里最后的光和热交给你,你转头就殉情了,这不是白费了女孩子的一番心意吗?那人家在地府里走着,想着“我家亲爱的不知道在上面过得好不好希望他能替我那一份好好活着”,一回头突然发现她家旦那就在她身后……这是要先哭还是先踹他几脚?
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隔了好几个月,阴影也消得差不多了,既然友人有约,她就收拾起最后那点伤感,往教堂走一遭。
西区教堂年代久远,斑驳的白墙上爬满青蔓,彩绘玻璃窗也黯淡了,草木森森,一过了正午,整个教堂就有些渗人。
脑袋里并没有“女性要矜持约会时比约定时间晚五分钟到是常识”这根筋,唐千鹤按照她“无论和谁约好时间,都会提前十分钟到”的一贯原则,四点五十分,准时踏进了教堂外围的镂空大铁门,继续向前,来到教堂的徘埃瓶捶⑾忠丫腥嗽诮烫玫木⊥返茸潘恕�
“我没迟到。”她立刻强调,“是你早到了。”
站在十字架前的男孩子顿了顿,有些无奈地回过身,望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