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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现在想的更多的,却是她那句质问。
他仿佛是现在才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如果是之前,他能够毫不犹豫地说他们是死党,好基友,可是在她快要脱单的时候,他却根本压不住自己内心的嫉妒。
他从来都不是个迟钝愚蠢的人。
很显然,他喜欢沈宜言。
有多喜欢?
他试着去想象一个没有沈宜言的世界。
青梅竹马这么多年,他最信任的人是她,他最能托付的人是她,无论悲伤还是快乐,他第一个想到的人都是她。
根本无法想象如果他的身边失去了沈宜言他要怎么办。
这个世上大概再也不会有一个能和他这样交心的人了。
他突然就想起很久之前他和朋友的玩笑话,那朋友是个妻奴,早早地就结了婚,被女友管的死死的,却甘之如饴的样子。
那时候他笑这个朋友竟然自甘堕落年纪轻轻就进了爱情的坟墓,可这家伙却无比认真地反驳了他。
他记得那时候那家伙是这样说的。
【我离不开我的女友,所以就算是小小的责骂我都觉得愉悦,相比之下,我更怕她的不在意。我宁愿她朝着我发脾气,也不想看到她面色冷淡,好像我怎么样都和她没有关系。
她朝我发火的时候,至少我会觉得,我在她心中还有分量,因为在意我,所以才不允许我做愚蠢的事。
那张结婚证不是坟墓,而是束缚,这样她才能永久和我在一起,不能离开我的身边。】
他喜欢沈宜言么?
他不知道。
可他清楚,他根本离不开她。
*
沈宜言放下了手机。
“抱歉,让你看笑话了。”
收敛脸上不虞的表情,她朝着秦锐露出歉意的笑容来。她找秦锐吃这餐饭,正是为了摊牌,毕竟秦锐的举动实在高调,再不停下这个势头,估计那些女孩们该传出她故作姿态这才不肯接受告白的留言了。
是以她整体表达的意思就是“你是个很好的人,但是我并不喜欢你”。
她的姿态放的很低,再加上她的态度一直很明确,没有和他玩暧昧的意思,是以除了被拒绝的失望,他倒没有被欺骗感情的羞恼。
秦锐家世不错,家教也很好,被拒绝之后也没有撕逼的倾向,兴许是怕尴尬,他找了个话题,而沈宜言乐于配合,是以两个人说开了之后,反倒是比追求期更加和谐了。
恋人不如知己。
恋人可以分手,但知己容易一生。
想着女神隐隐透出的这个意思,他又想到近水楼台先得月,反正女神还是单身,做知己的话,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转正了,于是大方地表示,以后不会再让她为难,也不会花样百出地追求她了。
这自然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装作不知道秦锐的想法,沈宜言面带笑意对他表示了感谢,态度比最初还要好了几分,这更让秦锐坚定了先从闺蜜开始的计划,甚至在她提出要自己回家的时候,没有强制说要送,只是远远地缀在她的身后,看她上了楼以后,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毕竟她住的小区距离他们吃饭的店不超过五百米。
而她多此一举和秦锐吃饭的目的,自然不是吃饱喝足回家睡觉。
*
席在御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痛欲裂。
不知道是宿醉还是感冒的缘故,他的喉咙痛的厉害,身上也觉得不是很有力气,他四处环视了一番,虽然灯光昏暗看不清具体,但看得出房间很干净,家具摆放也很整齐,按照他的经验来看,这家的主人应该是位女性,虽然不排除男性的可能,但不脏不乱,房主不是娘炮就是gay。
他挣扎着起了身,按了灯以后才看清了房间的摆设,熟悉度很高,他甚至在房间里看到了自己的衣柜和照片,同时他瞬间就反应了过来这是哪里。
沈宜言的公寓的客房。
桌子上的闹钟指向了凌晨四点,他收回视线然后拉开了房间的门,门外自然是只被月光照出了虚虚的影子,主卧室的房间半掩着,怕惊扰了佳人的梦境,他没有开灯,只跌跌撞撞地摸进了厨房,给自己倒了杯热水,然后靠着墙壁,静静地等着那股宿醉的晕眩过去。
他倒是没拿吃的,虽然沈宜言这个甜食控的冰箱里肯定有食物,但是醉酒总是恶心的,可空腹实在难受,迫不得已,他才摸进了厨房喝点水填肚子。
“醒酒药在桌子上,把客厅灯打开你就能看见,水在你手上,喝完药自己躺回床上去睡觉,现在不是下午四点,睡不着也给我憋着,我早上还有课,有别的事的话快说,等会别吵我睡觉。”
还没等他缓过神来,他就听到了熟悉的冷淡声音,她的口气不太好,看的出来是半夜被吵醒,是以起床气发作,她的头发凌乱,睡衣宽松,肩膀上露出的雪白肌肤映着漆黑的发丝,让他不由自主地移开了眼,“你去接我的?”
口气莫名有点期待。
“我听你那帮弟兄说,他们找到你的时候你正抱着个手机喊我的名字,怎么劝都不肯走,后来有机灵的给我打了电话,我报了地址以后他们就把你送过来了,那时候你差不多酔地快昏迷,我把你扔床上以后,没半个小时你就睡了。”
她的口气很平静,完全是在陈述事实,她半点没有被男人念念不忘的激动,也没有半点发现死党其实觊觎自己的慌张。
她好像从头到尾,对他都没有半点心动。
但这怎么可以呢?
在他体会到自己的心情的时候,她竟然一点都不喜欢他。
他最讨厌独角戏,更别提让自己成为独角戏的演员。
当然,他可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
谈恋爱,讲究的可是步步为营。
“早点睡,晚安。”他轻声说道。
他刻意温柔的时候声音总像大提琴,拉着浪漫的婚曲让人沉醉与着迷,他灼灼地看着她,桃花眼里仿佛只倒映着她一个人的影子,他明明只是在说晚安,可从他的唇齿之间转出,却像是真挚的告白。
她看了他一眼,转过身的时候,唇角已经勾起。
“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 浪了一天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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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家中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席在御心知肚明沈宜言有课,不可能在家里等他,是以他并不将此放在心上,微波炉里肯定有做好的早饭,他也不急着吃,只是躺在床上思索着要怎么追沈宜言这种对他的花心底细太过清楚的女孩。
说实话为了她放弃整片森林他还是有点心疼的,但如果必须在森林和这朵高岭之花之间做出选择的话,他选沈宜言。
毕竟这世上女孩那么多,能让他舍不得的,只有一个沈宜言。
可还没等他思考出一个所以然来,一个惊人的消息就砸到了他的脑袋上――沈月欢受伤住院了。
电话中说她是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沈宜言现在在医院里陪她,打电话给他是因为出门上课的某少女现在身上的钱不够,让他帮忙取点钱交医药费。
美人有难,哪敢不从,席在御一个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便是冲向了银行。
*
席在御到的时候,正听到病房之中的争吵仿佛到了高,潮。
他没有急着进去,反而是刻意收敛存在感,然后靠在门边听墙角,而听了一会儿以后,他就大致拼凑出了前因后果。
事情很简单:沈宜言的便宜父亲找来了。
兴许是因为作孽太多,他年纪都这般大了,除了沈宜言之外,他竟然再没有孩子。偏偏这几日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被他抓到了出,轨,男方痛骂她不守妇道,女方指责他不能生还装的风流多情,两个人名声毁了不少,几番周折成功离婚之后,不知怎么的,他就像想到了沈月欢。
在他几十年的生活里,沈月欢是他遇见过的最讨他喜欢的女孩。
性格温柔,身材不错,温顺讨喜,最重要的是,她有他的孩子。
唯一的孩子。
他是见过沈宜言的,年轻漂亮,最重要的是聪明和乖巧,虽然是个女孩有点可惜,但现在的社会,女强人也不是不可以,而家族那边一直用他后继无人这一点攻击他,如果能把沈宜言握在手里,有这个明面上的继承人在,他有把握稳住自己的位子。当然,如果这个女孩天赋不错的话,他也不介意真的让她接手他的心血,毕竟虽然多年不见,但她是他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