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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窈窕,身姿曼妙,浑身满面都堆俏。往上看,是一双妩媚勾人的桃花眼,风情万种,成熟妖娆。往下看,是两条修长笔直的腿,冰肌玉骨,有让人想掰开的**。
――然后,他真的这么做了。
毫不客气,毫不慈悲,毫不怜惜。
力道狠到几乎将她整个人都揉碎。
生理上的**,他一向顺从自然。当然,世上也几乎没有哪个女人能拒绝他。
从日落黄昏到夜色朦胧,她的曲意逢迎变成了心甘情愿。
成熟的女人,一旦热情起来,那也是张扬到不像话――他自然有成就感。
成年的他们,意外的默契。像天生一对,又像原本就同为一体。
他粗旷有力,她柔软纤细。
各种翻天覆地,都能紧密配合,点滴不漏。
她看着他,媚眼如丝,朱唇巧动,字字娇嗔。
他抱着她,面颊交印,深耕浅犁,把雨撩云。
空气中翻滚着水蜜桃浓郁的香甜气息。
芬芳、热情、娇艳、浓烈。
黎明破晓,夜幕被晨光撕开一道巨大的口子。
天台路通,万壑争流,她也被强行推至巅峰。仿若乘云踏浪,披荆斩棘,扶摇直上九万里。
那一刻,极致的满足让她热泪盈眶。
身体,满了。心,也不空落落的了。
“庄啊――”她失神地念着他的名字,彻底昏死过去。
本以为,她永远都只会是一个孩子,现在,却成了他的女人。
卫庄看着完事后刚醒来正在抽烟的卫央。
烟雾袅袅中,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光洁如奶油似的身体。
“你在那边过得好吗?”卫央缓缓吐出一个烟圈,抖落手里的烟灰,“天下大事处理的怎么样了?啊恩?纵横天下的鬼谷先生呐――”
他挑眉不语。
“我们这里,这玩意可不能携带哦,安检都过不了。”卫央拿起了他的鲨齿,笑得一脸灿烂,“没有杀手,没有将军,我们是社会主义。”
妖艳的女人与嗜杀的名剑,亲昵地靠在一起,交相呼应,有种说不出的禁忌之美。
那本身就是一种勾引。
卫庄的眼神沉凝下去。
“这些年,我偶尔会想起你,还有盖聂,对了,我给你写了一首诗,要不要看看?”
“哦?”他很意外,一向讨厌读书的她,竟然会给他写诗。
陌生的白纸上,写着他最熟悉的韩文小字。
“愚蠢。”他反问道,“花开时有声音?”
“子非花,焉知花开之时有无声?不过你倒是,人比花更娇。”
她回眸,嫣然一笑,表情融化在春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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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庄大人,今天的剑法练完了,我出去买两个桃子,你一个来我一个,盖聂白凤吃桃核。”
冒冒失失的声音将他从梦中吵醒。
他皱着眉头睁开眼睛,看着面前放大的一张脸。
伸手,靠近,然后用力一拧。
“好痛啊!”卫央捂着脸哇哇大叫起来。
她会疼,就表示原来真的只是一场梦。
忽略下身衣物黏腻的不适感,卫庄沉声问道:“剑法练完了?”
“是!”回答的很骄傲。
“轻功练过了?”
“是!”回答的很响亮。
“字也练完了?”
“是……吧?”回答的没有底气了,“我想买两个桃子回来再练。”
“去练字。”不容置疑的口吻。
“……”卫央只得乖乖坐到桌边去练字。
卫庄看着她埋头写字的样子,又想起了梦中的姑娘,容颜虽相似,性格却怎么也联系不上。
“你在写什么?”
“在写一首诗,桃子的第一首诗。”
“哦?”
熟悉的木简上,写着他最熟悉的韩文小字。
“这里,改掉。”他指了指最后两句话。
“凭什么――为什么啊?”卫央有点委屈,她觉得这两句才是真谛,全诗的重点,才是她想表达的思想感情。
卫庄拿起笔,在原作上写下两行清隽工整的小字。
――这才是原作,他想。
“花开时会有声音?”卫央气得鼻子都歪了,“你听过花开的声音吗?”
“子非花,焉知花开之时有无声?”他瞥了卫央一眼,“不过你倒是,人比花更弱、更懒。”
卫央满脸怒容,却敢怒不敢言,牙齿打颤老半天却憋不出一个字,这令卫庄看了就心情很好。
“走了。”他拿起鲨齿,侧过头看她。
“去哪里?我要好好写字学习的!当个文化人,以后去小圣贤庄砸场子竞选大当家的!”
“集市。”他迈开脚步,淡淡道,“你不去也可以。”
“集市?买桃子吗?我去我去!”
古道,日光,斜阳,旧巷。
他看着她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大步流星地踩着他的影子,又想起了梦里的姑娘。
两者的身影竟渐渐重叠在一起,而后又逐渐明晰起来。
――呐,他知道,她总会长大的。
………………………………
第54章 抉择
话闲酒馆,闲话最多。
“话说宫中这几日,一直不太平呐。”
“诶,我听说大王因为龙阳君的事,已经几天不上早朝了。”
“一个君王,却因为一个男宠,唉——”
“你小点声!大王说了,谁敢在背后议论龙阳君的,被告发了是要灭族的!”
……
闲话的主角永远只有两个,魏安釐王和他的男宠龙阳君。
我砸巴着嘴道:“真想见一见龙阳君呐。”
想看一看与丽姬一样名动天下的妙人儿,究竟是什么模样。
“卫庄大人,你见过龙阳君吗?”虽然知道卫庄因为盖聂对他有想法的事所以同性恋有些偏见,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他,“呐,你觉得他好看吗?有紫女和弄玉好看吗?他是什么类型的美人呢?冰山型可爱型柔美型还是——”
卫庄瞥我一眼:“闭嘴。”
“……!”我不敢继续造次,拿着筷子继续捣鼓着碗里淡而无味的凉拌白菜。
韩非让我们来找随侯珠,下落是从朱家和白凤那里打探到了,此珠就在魏王的男宠龙阳君手上。
但是龙阳君嫁入深宫,位居魏宫之中,流沙再怎么造次,也不能硬闯进去。
如果现在流沙已经收了隐蝠和苍狼王,那或许可以派他们两个去探个路,反正不是重要人物,更不是白凤那样的颜值担当,牺牲了就牺牲了吧。
要是收了黑麒麟就更妙哉,变谁都行……可他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走了。”
我从脑补中回过神来,看到卫庄已经放下酒樽,抬脚离开了。我赶紧又低头将碗里的白菜扒得干干净净,再抬头时……卫庄已经不见了。
真的,就这样不见了。
我左右环视了一圈,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起身想要离开时,却被别人拦住了去路——
“一壶烫酒,一碗凉拌白菜,一共二十圜钱。”酒馆的胖伙计对我扬了扬胖手,看的我一阵心虚。
“……”卫庄这个杀千刀的,喝完酒拍拍屁股不付钱就走了,留我一个人在这里收拾残局,而我身上根本一分钱都没有。
流沙并不发零花钱,而我的财宝都已经被朱家给吞并了。
以前身上有个韩非送的什么荆玉碎片,但是好像很早就没了,后来才知道被卫庄又还给韩非了。
“……丫头,你该不会是和刚才那个白头发先生来吃白食的吧。”胖伙计胖眼微眯,拍了拍我的肩膀皮笑肉不笑道,“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该揍哦。”
平生奉公守法,从没有吃过霸王餐的我,遇到了这种情况该怎么破,只好按小说里的套路来了:“老板,我可以留下来帮你洗碗做菜抵押这顿饭钱吗?我还是很勤快的。”
“不行!我只要钱!”拒绝声毫不犹豫。
“……”看他一脸的横肉,我连理由都不想问了。
我看了看四周,指望着会有一个人站出来豪爽大气道:“放开那个可爱的小姑娘,这顿饭钱我替她付了。”
可是周围人都是一副看好戏的兴致,完全没有帮我忙的意思……这世态炎凉的我都心疼了。
“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我仰天长叹,周先生所言的看客不管到哪个地方,哪个时代都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