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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隔壁-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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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离开,继续流浪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就是一再容忍对方的错误 

害怕精疲力竭地再次面对你一再的错误 

我可以把握我,你却总是不能把握你 

我痛恨时间,痛恨时间欠下我们的债务 

我痛恨生活,痛恨生活非把我们逼的狼狈不堪,才肯善罢干休 

我们最终没能战胜生活这个老对手 

我们输了,本来可以赢的 

让一切平静结束吧 

我象一个流浪儿,你捡到我,又丢了我 

不要找我了 

你可能会找到我,但是你找不到你自己 

精神本来打算托付于你,现在只好继续托付给上苍 

至于身体?去哪儿流浪?去天堂?去地狱?早已无关大局 

你多保重 

已经看过了夕阳下的古格遗址 

扎巴说的很对,所有生命意义都蕴藏其中 

我也类似地看到了我们的意义 

为此难过地流了泪 

看完之后,给我唱《那些花儿》好吗? 

没想到真如歌中所唱: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我唱《那些花儿》,唱《Vincent》,唱《温暖》。 

我旁若无人地为睫毛大声歌唱,直到哽咽不止,泣不成声。 

泪水滚落下来,打湿了那张早被睫毛泪水浸湿过的信纸。 

颤抖着双手,小心翼翼把信纸折好,放进最贴近胸口的口袋,擦干泪水,微笑着走出门去。 

重新走在大街上。 

走进拥挤人群里。 

让霞光沐浴着我。 

让夕阳温暖着我。 

无所谓悔恨,无所谓希望。 

一直走到无处不在的睫毛身边 

《天堂隔壁》 没有等到睫毛 

31 

我在小咖啡馆呆了好几个月。 

当然,没有等到睫毛。 

中间,我去了一次古格遗址。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 

我呆呆站在那儿,长时间注视夕阳下的古格,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点感想也激发不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长时间地注视着。 

仿佛我一下子变成了遗迹,古格变成了观众。 

黄昏里,残坦断壁千年焦土被沐浴成一片血红。 

仿佛不是出自人迹,更象是地壳的一部分,地球诞生以后就伫立在那儿似的。 

味道类似吴哥遗址,或者海格利尼姆古城。 

海格利尼姆是被维苏维火山泥沙吞没,古格遗址却是被时间掩埋,味道更为凄凉。 

又像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建造的那座通天塔,站在塔下,被上帝混乱了语言,只好用敬畏的神情彼此沟通。 

我找了一堵结实土墙,深深挖个小洞。 

取出那一小块扎巴的骨头,深情亲吻,埋进小洞,结实填好。 

抬头,碧蓝欲滴的天空中,几只鹰骄傲地展翅掠翔。 

——那不就是扎巴吗? 

我迎着阳光,眯着眼睛眺望,幸福地想像。 

坐在古格遗址脚下。 

蓝天。夕阳。荒山。疾风。苍鹰。四面八方沧海横流之后的地表杰作。 

血液沸腾,感慨万千。 

不禁想到时间的长与短。 

木桶的装水量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 

时间也如此:所有长与短,最终会均化为短。 

比如:眼前的古格遗址会继续存在一万年,而我们最多存活五十年。古格遗址存在时间的“长”,比较起我们存活时间的“短”,只能委屈缩小为“短”——我们一旦死亡,“我们的古格遗址”也随同死亡——地球上所有的 “长”与“短”,在这层意义上接近相等。 

联想起跟睫毛的长与短。 

无论我的时间多么“长”,没了睫毛,会均等于“与睫毛在一起时间”的“短”。如果找不到她,大把“长”时间,会均化缩小,直到无限接近“零”,成为已经死去的活着。即使濒临生命尽头终于找到,已经接近“零”的时间,还能给彼此带来多少幸福? 

想起睫毛那句话:“以后哪天我消失了,你就哭着喊着,拄着拐棍儿到处找我,一直找到头发花白?” 

原来,每一对相爱的人都有一个命数。 

这个命数被上苍牢牢掌握,没得商量,没得退路,冥冥之中,左右彼此。一直到入墓扣棺,才能得以最终揭晓。 

或许现在的结局,就是跟睫毛的最终命数? 

恍然大悟,再次热泪盈眶。 

坚强不让自己再流泪。 

把泪水收藏起来。 

把情感收藏起来。 

把爱人收藏起来。 

在一面土墙上,悄悄刻下:我的睫毛。 

安静撤离。 

 

之后我开始流浪。 

雪山。草地。溪流。古城。村庄。冰河。森林。 

我去所有想去的地方,做所有想做的事,打听所有可以打听的人,只为找到睫毛,只为能够与她拥有同一个命运。 

 

我开始喜欢讲故事。 

我不管坐在哪儿,不管身边是谁,不管有没有听众,我都会席地而坐,或者晒着藏地高原的太阳,或者面对潺潺而过的溪水,或者背靠巍峨耸立的雪山,或者身处这样那样的咖啡馆小酒吧,我都会点上根烟,微笑着,开始自言自语讲故事。 

“有一个人,老喜欢丢东西。” 

这是故事的开头。 

“丢什么?” 

偶尔会有好奇的热心人插话。 

“丢书,丢钱包,丢身份证,丢钥匙,丢情人。” 

“然后呢?” 

“到处去找。”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早知现在,当初为什么不懂得珍惜呢?” 

我无言以对,然后会流泪。 

在众多嘲笑的目光中,难过地流泪。  

《天堂隔壁》 半年后的一天 

 

半年后的一天。 

我回到了那座久违的城市。 

因为那天是清明节。 

我去了皮子墓地。 

取出三盒小雪茄,按照皮子的年龄整齐摆放在墓碑前。掏出威士忌小酒壶,装有他喜欢喝的伏特加,喝一口,在墓碑前倒一点,如此重复。坐了一下午,温暖地回忆往事,哼皮子喜欢的歌。想流点泪,会痛快舒服些,可惜没有成功。 

突然感觉城市已经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它不再属于我,我也没多少必要继续属于它。 

似乎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在等着我。 

我没呆多久,没见什么人。把老房子卖掉,需要的东西打包寄走,寄不走的贵重物品全部卖掉,不贵重的全部送给表情善良的街头流浪汉。带上小仙人球金虎,小狗尼瓦拉,睫毛剩下的所有物品,从此拒绝了这个城市。 

我在丽江至香格里拉县中途的小中甸,以便宜价格购置了一块地皮。 

位置很棒。远处就是雪山,一条小河湍湍流过,一望无际的宽阔草场。 

一个丽江朋友帮我做了建筑设计,找了个信得过的施工队。我没建造那种藏式白房子,而是按照西部乡村小镇的标准样式,建造了一座德州风情的三层小木楼。我跟着施工队一起挖地基、打夯、起墙、搭架、上梁,油漆。小木楼太特别了,一大片牧场草地上十分显眼。如果你从丽江搭车去香格里拉,行至小中甸,雪山脚下,细心观察就能看到。 

那就是我家。 

也是睫毛的家。 

只因她说过:“最大梦想,雪山脚下,建个木房子,静悄悄地活完一辈子。” 

人只有一辈子。 

这辈子,即使不能跟睫毛在一起,也要跟她的梦想在一起。 

况且住在这儿,更容易找到睫毛。 

 

我学会了早上准时起床。冲冷水澡,做早饭,跟尼瓦拉一起大吃大喝。 

吃完饭,牵上尼瓦拉一起去草场上跑步,沿途摘很多花,回来插到花瓶里。瓶子插满了,就认真栽种在院子里,细心浇水剪养。 

上午做攀岩锻炼。我加入了一个业余登山队,计划天气适合的日子,尝试攀登梅里雪山基部。至于神山卡瓦博格,当然万不敢想。即使有那个实力,也不会攀登。世界上难得一个不被人迹踏至的地方,保存下来留个想头,是件挺有意义的事。毕竟人脚比藏民心目中的神,要肮脏的多。 

吃完午饭,我会躺在晾台上吹风睡午觉。醒了就带尼瓦拉一起干农活。能够自给自足的东西,尽量自己生产。我种了很多蔬菜,向日葵,还有一大片葡萄。人生是个轮回,这些小时候的爱好,现在重新拾起。我甚至买了两头牦牛,学习放牧。开始体会与动植物打交道的乐趣,一直被忽略掉的应该属于人的一部分的伟大乐趣。 

其他时间看书。那段日子把格拉斯、惠特曼、卡夫卡、萨特、二十四史甚至古兰经全部读个遍,仿佛这些作者在陪我度过每个孤单日夜。甚至开始研究藏经。我开始尊重宗教。尊重宗教营造出的那种神秘力量,让亿万人倒地叩首顶礼膜拜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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