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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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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书法,我用文字,我们说的都是一回事……    
    噫,时间过得真快。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转眼,我就二十三了。很多同学都挺着大肚子在街上骄傲地走来走去,有些羡慕我们。这两年追我的男孩更多了,有事没事就到单位上瞎转悠,弄得同事取笑,领导黑起脸说单位不是恋爱场所要注意影响。这真是冤枉啊,我最多就是拿他们当朋友,连给个好脸色都吝啬得很。可端人碗,服人管,我也就毫不客气把领导训我的话转达给他们听,日子这才好一点。    
    总是在做梦,梦与现实都快有点儿分不清,霜花、梅花、雪花、玫瑰花……希望有一天,我的梦能与另一人分享。春绿似有若无,夏雨热烈真诚,秋叶婉转缠绵,冬月寂静无声。单位上新来了位同事,长得与雕塑〃大卫〃差不多样,实在是好看,真奇怪造物主怎么会对他这么慷慨。他看了我一眼,很深地看了我一眼,那是种微妙,应该属于互相欣赏。心砰地轻轻跃动,这把我吓了一跳,还好,他只能让我跳一跳,而能让我想发了疯大叫只有他不舍。    
    我还是忘不了他,也忘不了他说的等四年。世事不必认真,感情更是糖纸。我把墙壁上那个〃宁静致远〃的横幅换成〃吃亏是福〃四字。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倚,辩证法倒确实能把人的思想拨得团团转。吃亏是福,当然要笑眯眯,这种感恩的心态怕是比那阿Q精神更要惊天地,动鬼神。耶稣也说,人家打你左脸,你又把右脸送上去,这些真好玩。我得让自己好玩些。其实祸福这二个概念本来就毫无必要,什么是祸?什么是福?有人病了,委托你于今日某时某刻务必把某份材料送到某大厦。等你赶到那儿,正欲进门,大厦倒了,你也被砖头砸了几下,差点要了命去,但你毕竟是没有死。这是祸还是福?祸福是唯心的,你以为它是,它就是;以为它不是,它就不是。    
    说实话,我想不舍,但我并没有愚蠢到标榜自己用情专一,相反在我眼里,为道德等等所约束的用情专一反而是愚味。用情专一,应是发自于心灵,并不指望结果会如何。这里还有个天性的问题。花开得很鲜艳,乱花渐欲迷人眼,有人既喜欢百合又喜欢玫瑰,有人喜欢这世上所有的花,还有人终生到老只爱那凌波水仙。他们都无可厚非。我当然也是无可厚非。只是夜里有时隐隐约约会想,我是不是在做戏给自己看?卡尔在《悲剧的超越》一书中说,人有奉献的欲望,在潜意识里,我是否也在渴望把自己奉献于爱的祭坛?    
    不敢下明确的结论,无人知我心,我也不知。那些心理学家只能根据一般原则给出似是而非的理论与建议,他们并不真正通晓世界上每一片不同叶子的不同所在处。上帝也不知,当他说,起来吧,我可怜的罪人,我就发觉他并不可信,因为我没有罪。简单说,上帝说人生而有罪,只不过是希望人能成为他驯服的羔羊。羊是种领头羊往那走羊群也往那儿走,就算是上屠宰台,也是一群整整齐齐绝不乱走的生物。    
    


第二章情人啊(19)

    19    
    夜晚总是湿漉漉,若是往里面渗入一些酒,那更会让人迷糊。不记得与吴晴上床的那个晚上,自己喝下了多少酒。我在不停说着话,她好像也在不停说着话,但我不敢肯定这一点。那个夜晚,她所说过的任何一句话,我都没有一点儿印象。她的小嘴很香,吹气若兰,四周空气香喷喷。    
    我找到吴晴,她正在看电视。我笑着问她,“你与我上床前,就已不是处女。怎么还有本事弄出那么多血来?”她正在涂口红,唇晶莹诱人,她吃了一惊,也不说话,直愣愣抬起眼睛盯着我,似乎有点儿想不通,眼神像极了一个受冤屈的孩子。我又冲她笑,“没别的意思,只是有点儿好奇。因为一直觉得你不会为想套牢哪个男人,就肯跑到医院做处女膜修补手术。那多令人难为情啊。”她把脸沉下来,目光炯炯,“姓马的,你别血口喷人!”    
    对于女人是否是处女,凭良心说,我并不在意。对于女人来说,第一次心甘情愿奉献的意义,当然珍贵无比;但对男人来说,处女满足的只是占有欲,它与爱情或其他什么毫无关系。若哪个男人整天嚷着非处女不娶,那这个男人只是把女人当成一个物体罢了。    
    其实不管吴晴是不是处女,我照样要娶她,我爱她。我一直羞于承认这点,仅仅是因为她或许从头到尾都不曾爱过我,可当我把文章写到这里,我发现,自己那时确确实实深爱着她。这让我很沮丧。我当时一定属于不可救药的愚蠢。我完全可以不向她提出这个尴尬的问题,把那个男人忘了,把那本日记烧掉,当整件事根本不曾存在。就算她原来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只要我把她当成处女,她就是处女。别人如何想,与我毫无关系,这只是我与她两个人的生活。可该死的好奇心压倒了一切,又隐隐约约也觉得她骗了我。处女与否不是很重要,可通过种种手段把自己打扮成处女,这不仅是对我的嘲笑,更是对我的侮辱。我那时真是太过于年轻,愣就没想明白,别人吐在你脸上的唾沫,本质上也只是些水分子。翻开二十四史,有人在擦去别人吐在他脸上的唾沫时,娄师德同志及时纠正了他的错误说,唾沫过一下就会干,犯得着伸手去擦它吗?说不定,你这举动会让向你脸上吐唾沫的人更为生气。我那时更没想明白,夫妻之间的这种嘲笑侮辱,若能抱着唾面自干这种精神去接受,完全可以视作闺房里的淫词艳语,不仅有利于夫妻关系的安定团结,更能有益于夫妻之间的性趣盎然。    
    做学问要讲认真,过日子那一定要糊涂。难得糊涂这四个字里,有多少心酸的故事啊。于是,我白痴般微笑起来,没有再血口喷人,我问她,“你还爱他吗?”我忽然想起自己忘了问那个男人的姓名,又赶快把他的样子形容一遍。吴晴哭了起来,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其实还不如说是眼泪做的准确些。眼泪是酸的,与王水一般,再怎么坚硬的东西放进去,眨眼间就会尸骨不存,无影无迹。    
    我叹口气。她的眼泪,大颗大颗从脸颊滚落,看得出她很迷惑也很伤心。晨露歇在草尖是多么安静,可为何偏还有人忍心去打扰它们?晨露从草尖跌落,一份惊心动魄的美丽匆匆逝去。我在草地上茫然地望着,我是罪魁祸首。吴晴并没有到医院做那种狗屁手术,有智慧的女人又怎么愿意那般糟蹋自已,让自己的智慧无用武之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她只是挑了一个每个女人都会肚子疼的日子,然后再美目盼兮、巧笑倩兮,让笑容与酒混在一起,把我灌得晕头转向。会喝点酒的人都知道,这种酒最易让男人酩酊大醉,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她知道我对女人有经验,但她对男人也有经验,她策划得相当精细。她是一个相当好的策划大师。当然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那个男人半路杀将出来,这纯属意外,不属于个人能力问题。我仍然好奇,觉得她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会犯那个低级错误,于是继续问她,“日记怎么会在他手上?”她没有回答,哭得更大声。我没有再言语下去,电视屏幕上出现一伙人,他们在兴高采烈地划拳,杠子、老虎、鸟、虫子……一物降一物,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但还是说不出个之所以然。    
    那天晚上,吴晴在床上非常卖力。我终于明白了,一个女人若真想给你,那你所能得到的享受绝不是任何言语能够描述出来。可惜那种享受,我也只有过那么一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说我这种狗屁男人对女人的肢体语言相当熟悉,不大可能被床上那片血污弄花眼睛。吴晴在与我上过几次床后,也充分显示出弓马娴熟的工夫。人能一时压抑自己,但绝不能一直压抑自己。我也有过疑惑。可当看到一个经科学检测IQ只有五十的家伙,在电视屏幕上唾沫飞贱地演算出一道道高难方程式时,我释然了。人都有天赋异禀。天生狐媚,天生就能随随便便用双腿勾住男人的腰,这也并非不可能。    
    我之所以肯这样想,是因为我要娶她。    
    在我明白了她不是处女后,我又问过无数遍自己,你不在乎她是不是处女,但若结婚前,你就知道她骗了你,是否还愿意娶她?每次我还是极不情愿地得出这个结论,我还是会娶她,我爱她。然后我又开始不停地问自己,爱是什么?我爱刘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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