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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与土-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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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板说:“当时那阵仗啊,人都要给憋死了,跳舞的人都吓得开始往外跑,就在混乱的时候,他们就打了起来。是谁先动的手,我没看出来。”
问老板的伙计,都说给吓着了,到处都是人在跑,没看清楚。
等警察一走,老板就对伙计说:“把人抓起来审问,不就知道了?来问我,以后大篷车被放出来了,还不来找我算帐?”
伙计说:“我看大篷车不会进班房,那两个小子不就是受了点伤吗?”
伙计中的另外一个说:“只一个受了重伤,挨了几刀,还中了枪,另一个只是擦破了一点皮。”
老板说:“我也想大篷车和男贵妃有法子,他们即使进了监狱,花点钱就可以解决问题。可要是人死了,那就说不准了。”
伙计说:“他们肯定是私了。”
另一个伙计说:“警察都来管了,他们私了又能怎么样呢?”
老板突然问:“那小子是哪儿挨了枪子儿?”
伙计们一愣,很快便明白了老板话里的意思,一阵大笑后,说:“还能打到哪儿呢?嘿嘿,是小鸡鸡给铁砂蛋给端了呗!”
第十三卷
    他娘死了,在疯疯癫癫了几十年之后,死了。
死亡对于这个缺乏激情和心灵的世界来说,是一种无以弥补的损失,但对于这个已经无所指望和疯癫的女人来说,是一种解脱,对于他来说,也是如此。在她从这个古里古怪的人世抹掉自己的痕迹,截断了同所有人的联系之后,她营造的那座房子也不复存在了,几乎连废墟也快被风雨和忘怀给铲平了。但他还能在那块他长大的坡地上找到他家的地址,并且能在乱石、野草、畜粪之中说出他和他兄弟立邦所住的屋子的确切位置。后来,他家所在的地皮上野草被人锄去,理弄得平平整整的,用铁犁一遍遍犁过,粗大的泥块也被捣成了细泥,种上了麦子玉米。但这仍然无法抹去他对那块坡地久远却又别扭的记忆,他后来把这样的记忆归结为他的文人气质所致,也就是万大山所嘲笑的又阴又酸的德性,恰恰是这样的秉性使他拥有了极佳的记忆力,也使他稳重、坚韧、温和,既不伤害于人,却有不轻易屈服于人。这是人们对他的认识,他也肯定了自己的性情。当他站在山坳口,回过头去,感觉到自己可能是最后一次看看他家的老屋时,眼泪就流了出来,他最早的年华,也就是说,他在那座房子里和周围的地盘上,所活过的十八年,以及这十八年中他所熟悉的物景就要被埋没在日光里,存在于记忆里了。
他曾想让他娘在院子里拍一张相片寄给他,他始终对那座房子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情结,而且,他还想得到他娘和他的亲爹经历过的他们最初的爱情、并让他在他娘的肚子里成型的那座碾坊的照片,他在昆明的岁月,以及后来在南方流浪的日子里,经常会想到那座建在一条美妙小溪旁边的碾坊,他懂得他娘和他亲爹,最初是如何如何浪漫的,而且他深信,他娘和他亲爹也懂得浪漫,懂得即使清贫相伴,只要心灵在浪漫中跳动,那就是爱情。他渴望得到这些,那不仅仅是为了一些文字、素材和技巧上的需求。但他一直没有把这些想法写信告诉他娘,当他得知他娘疯了时,他只能在心里长叹一声,那院子,那碾坊,那清贫时节的浪漫爱情,包括他娘本身,都远远地离开他了。
当他忍受不住思乡与岁月的折磨,回到他出生的地方,方才醒悟,他其实已经回不去了:那些曾经熟悉甚至因为熟悉而厌恶的人大多作古了,同自己一般大小的人都显出了老相和粗糙,以及他们对他的生疏和敬畏。一群孩童打他眼前跑过,转了几圈又回来,在不远处怯怯地望着他,但他连一个孩子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孩子们开始叽叽喳喳起来,他面对他们询问的眼睛,觉得自己是何等的多余,何等的尴尬。而以前感觉高大威猛的山,时下变得低矮了;那群山连绵起伏,望不到尽头,而今似乎一眼就能看穿;记忆中的那溪流淙淙而来又淙淙而去,源源不断,如今露出伤疤一般的沙地,流水几乎干涸;村子就要变成一座废墟了,老了的房子和老了的人一样,干皱猥琐,站在他家的门口看下去,村子又像一只缩水的柚子,再也没有年少时候的深幽和神秘;树木越来越少,连村口那株百年的榕树被连根挖去,只留下漏斗般的深坑。他对老婆说:“老家是回不去了,永远回不去了!一切都如此的异样,如此的陌生,如此的衰老,如此的沧桑,即使想回去也找不到感觉了。你说,怎么会这样呢?”他老婆说:“回不去了好,免得你成天在文章里泼酸水。”他本想对老婆说:“你这个低俗肤浅、丑陋不堪的烂婆娘!”尽管他知道他婆娘并不烂,也不浅薄,也不丑陋,可他确实对她因为喜欢他的文章而爱上他并同他结婚,可婚后却拿他的文章来百般嘲笑他的行为极为反感和失望。但他终于还是没把那句话说出来,改了口淡淡地说:“唉,老家更老了,老得让人绝望,一切都变得那么小,那么窄,那么低,那么暗,那么旧,那么破,那么乱,那么脆弱。那么干涩,那么……”他老婆道:“有什么想不通的?你老家在你眼里成了那么个样子,是因为你读了万卷书,行了万里路啊!”女人斜吊着嘴角,用手在伸出的舌头上蘸了一下口水,继续纳着鞋底,继续说,“可就是不见你往家捞回万儿八千的钞票!”他知道老婆在嘲笑他的无用,本想争辩几句,但突然觉得和眼前这女人是理论是说不明白的,即使说明白了,人和人之间,还是糊涂的。想到这点,他在心底又是一番感慨。
有时,他也想到万大山。他记得他娘有一天对他说:“你爹当了那么多年的土匪,会真的收心吗?我可不信。可他不是来和我们住在一起吗?这是事实,那情份你不信也得信一半呐。他杀人如麻,可事情就怪了,怎么就没见哪个仇人来要他的命呢?他说他烧的房子,比山里的树和石头还多,如果我让他不舒服了,就把我们的房子烧掉,你说说,他说的是人话吗?他还抢,抢粮食,枪牛羊,抢珠宝,他不抢,还是土匪吗?至于他抢了女人没有,我不知道,他也没说,但他这样的土匪,不抢女人,还是土匪吗?可他还是娶了我,唉,这是命,我能做什么呢?外头的人都说他还是土匪头子时,就吞吃了他喽罗们无数金银财宝,你想,他不吃他的喽罗,他还是土匪么?土匪讲兄弟情义,可在钱财面前,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他们还说,他还亲手杀死了胆敢在他面前公开指责他分赃不均衡的拜把子兄弟,你瞧,你爹可真是会做事,他说男人要做大事,就是一个字:狠。你说说,他能这么做人吗?可他又经常把说过的话全给忘了,我在他面前提起,他死不承认。外头的传闻呢?多多啊,谁又敢相信那不是真的呢?他自个常说他做土匪啊,就是杀富济贫,替天行道,做的都是善事,可我总纳闷,他是不是真的就是那样子呢?村里的人咒骂他,都诅咒他不得好死,你说,我是相信你爹呢,还是相信村里人说的呢?可我就是没管那么多,我实在想知道被人当着鬼来吓唬老爱哭泣的小孩子的万大山是不是腰缠万贯。
“唉,我们做女人的,蠢就蠢在这里,一旦动了真心,就不长脑袋了,就什么都忘记了,连爹娘都丢在脑后了,整个心思都在男人身上,这不,我就真的跟了万大山,村里人的口水都快把我给淹死了。可是,跟了他那么久,我在他身上连半个子儿都没见到。不是我一个妇道人家瞎说,你们男人哪,就是一个比一个自私,天的生就是自私。有人说万大山把抢来的金银财宝全藏在一个山洞里,除了他,没人知道。也有人说他肚子里花花肠子多,有很多相好,都在枇杷城里,他那些宝贝都藏在一个小妈子的地窖里。想来想去,想不完,他万大山和我夫妻一场,我可没嫌弃他是土匪,跟他可是实心眼的,即使床不热可身子暖哪,我哪样对不住他的?他怎么不对我吐半个字的实话呢?那些东西拿出来,还不是这个家的?他除了家里烂得实在是看不下去,他才拿出一点钱来,说是补给补给,但从不多给,好象是给我的工钱似的。他把他当山大王,却将抠门与打杀的方式用到了家里,我跟了他,唉,也真是瞎眼了,受的是活罪啊。我原想跟了他这种名声忒臭却满屋子财宝的男人过一辈子,好好歹歹算活人了,不算冤枉。他说他喜欢我,在一起过活时我也看出来了他瞧得起我,像一个大男人,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可到头来,我得到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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