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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拿着刊登外电的《参考材料》,登门面见了邓小平。
“特别法庭的第一个题目,可是没有选择好突破口呀。”彭真说,“这事让人家抓住把柄了,外电和新闻媒介也不服气,纷纷替江青鸣冤叫屈,说长沙告状算不了一回事。”
邓小平说:“怎么搞的?那么多的法律专家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他们是不是也在看人办事呀?这可是不得了的呀,法律该怎么办就应该怎么办,不要认为我们这次审判是为哪一个出气的问题,经不起历史检验的事情,就是谁说了也要推翻的。毛主席晚年的教训还不足以说明这一点吗?”
彭真点点头说:“我当初也在这个告状的问题上想过一些问题,但是没有坚持下来,还是在国外引起反映了。是的,江青一九七四年十月召集张春桥、王洪文和姚文元开会也好,碰头也罢,他们在组织上应该是合法的,没有问题的。他们都在中央有很高的合法地位,如果他们都不能在一起碰头,那么我们将来怎么办?是不是也构成了犯罪?这样谁还敢在一起商量问题呢?”
“问题是,你们一开始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这一点。”邓小平说:“现在国际上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我们的审判没有什么名堂,都是一些人所周知的事情,不算一回事。对此,我们也应该正确考虑。是的,虽然是人人知道的事情,但在看法上有了根本的区别。”
彭真犹豫地说:“也可以看出来,我们的许多同志并没有法律知识,只是临时抽调过来完成任务的。他们能来就不错了。有些同志还不敢来呢,怎么动员也不来,连两办的负责人都不敢当。这些人心有余悸,对江青这个人还是有点怵,也有些投鼠忌器的担心。”
“怕什么,既然要和江青这伙人斗,就不要怕他们将来翻案。”邓小平说:“这些年来,斗争的反反复复,领导人的上上下下,一些事件的曲曲折折,使得人们心中的疙疙瘩瘩总是解不开,理还乱。告诉我们的法官们,谁要是害怕将来有反复,趁早现在就滚蛋,别将来再说是我们这些人逼着他们干这干那。一切都要从事实和法律出发,决不能再出类似的失误了。”
邓小平的指示传达到特别法庭以后,江华也给一些人鼓气说:“你们别以为江青难缠,怕她干什么,她有什么不好对付的。你们不要太多虑了。我们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广大人民的支持拥护,又有法律武器,加之我们自己是站在主导地位,是以制服和压倒对方。江青之流充其量不过是个阶下囚罢了,你们怕她干什么?”
这下,整个特别法庭的气氛大不一样了。伍修权在会议上说:“虽然我对法律并不熟悉,但是党中央把这个任务交给我,我就要坚决完成好,我从小就玩过审判坏人的游戏,没有想到现在果然真审起大坏蛋来了。我都不怕,你们怕什么呢?”
第十四章
庭审调查江青直接控制指挥“刘少奇专案组”的事实,江推说“记不清了”。但实际背后内有乾坤。
当江青放风的时候,在那片划地为牢的有限空间,她总是喜欢抬头望天,然后微微张口,慢慢地吞进那自由流动的清新空气,就像在品尝着一杯芬香的美酒。这时,她才能体味到当初革命先烈写的“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这两句诗,的确是有感而发的。自由自在的轻风虽含冰凉的杀气,但在江青面前,却显得亲切、温暖,因为失去自由的人正是需要这种作为一个活脱脱的生命所离不了的东西。永生永世,也许这种东西再也不属于她自己了。
昨天,她收到了特别法庭于十二月三日上午继续开庭的传票。
江青已经作好了必要的准备。太阳,已经缓慢地升起来了,她闭着眼睛对着她认为是光明的象征,就如同进入了温泉。她突发奇想,就让这大地的母亲——太阳来治疗自己饱经创伤的心灵和肉体吧。她写了几句并不雅致的所谓诗:
“阳光能穿透封闭的黑牢,却不能解救无罪的生灵。
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就在这块土地上站着,企盼光明。
伤口在滴血,眼睛却没有流泪,
泪水早被愤怒的火焰化成永恒的诗篇……”
明天就是开庭的日子,她还需要再熟悉一下她认为是颠倒了是非的那篇《起诉书》:
“……一九六七年七月,江青、康生、陈伯达擅自决定批斗刘少奇,并由‘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于一九六七年七月十八日组织召开‘批斗刘少奇大会’,进行抄家,对刘少奇、王光美进行人身迫害。一九六七年七、八月间,康生、谢富治、戚本禹等煽动组织‘揪刘火线’,围攻中南海,冲击国务院。江青直接控制并伙同康生、谢富治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刑讯逼供,制造伪证,诬陷……”
江青看着这些嘲弄般的文字,深感悲哀了。这倒不是因为她在对方面前丝毫无能为力,而是切身感到,政治斗争中的历史事实果真像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任由强权者强好或者打扮。她依在靠背椅子上,半晌没有吱声。毛泽东从来喜欢人们对他直言讲话,也赞赏那种不卑不亢的革命勇气。人,就应该有人的尊严。怎么现在在我倒霉的时候,突然冒出了这么多的罪名?
“……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丁觉群在狱中就申明,他被逼写的材料‘是打破事实的框框写的’。孟用潜从一九六七年六月十五日至一九六九年三月十八日,在狱中先后二十次书面声明,他在逼供下写的关于刘少奇的材料,‘是虚构编造的’,应该撤销。但丁觉群、孟用潜的更正、申辩材料,均被扣压,不许上报。刘少奇被迫害致死……”
江青想了半天,对《起诉书》里罗列的这些情况毫无记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文化大革命发动了那么大的规模,揭发了那么多的材料,就被这一纸空文一扫而光了吗?白纸黑字写下的材料,说推翻就能推翻吗?刘少奇的铁案,难道是所列的那两个人的口供定的吗?既然不是,他们俩推翻不推翻自己的口供与整个案子有多大的关系呢?刘少奇的案子,是中共第八届十二中全会审查通过、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决议的。把这么大的一件事情,扣到了我江某人头上,好像我真有凌驾于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头上的本事,你们这一批批号称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扭转乾坤的设计师”的“英雄好汉”们在我面前,不是显得太无能了吗?
不尊重历史,不敢面对现实,不正视大量的铁的证据,就要闹这种历史的笑话。
这是江青写下的她对这份《起诉书》的评价。
一九八〇年十二月三日上午九点开庭的这天,江青一到法庭,就竭力要使自己沉着、镇静,摆出一副“绝不向修正主义者低头”的架子。她坐到给自己指定的位置上,戴上了耳机。她看到台上的公诉人和法官们的面前都摆着一杯茶水,一双双眼睛都盯着她。她感到他们很可笑,因为她相信坐在台上的绝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聋子的耳朵,仅仅是个摆设而已。她转身瞅了一遍旁听席上的人们,黑压压的人群里没有发现她所熟悉的人。
其实,有一个人的眼睛从她押上来的那一刻,就紧紧地盯上她了。那双眼睛里,闪着复仇的火焰,和她的眼睛几乎有着同工异曲之妙。这个人,就是王光美。本来,她应该是以受害人的资格出庭的。但是,她婉言谢绝了。她经历了那场九死一生的劫难之后,已经变得成熟得多了。她懂得,现在不用她出面就可以达到她的目的,自己出面反而显得小肚鸡肠,没有大将风度了。
“被告人江青,本庭现在就《起诉书》指控你直接控制专案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和他的夫人王光美进行诬陷和迫害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你听清楚了吗?”
江青用手抚平自己的衣服,鼻子哼了一声,算作问答。
“一九六七年五月,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成立以后,这个专案组由你江青主管。由你直接控制,并且还伙同康生、谢富治直接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这是不是事实?”
江青怔了一下,很轻松地说:“不错,我是参加了专案组的工作,但是我是受中央的委托而参加的。是毛主席,还不仅仅是毛主席,还有周恩来等所有的中央领导同志的委托而参加的。而且,我当时只是一个助手。不能说,专案组的一切工作都是我直接指挥,事实上也不是。”
公诉人江文立刻建议法庭出示证据。
审判台旁边的巨大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