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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级-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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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另外当时正热衷于数学,对此也没太在意。

    常言新官上任三把火,宁老师竟还是把我的火煽了起来。事情是这样的:宁老师……应是宁主任,要在全班重新选举班干部。宁主任在就职演讲中充满民主,说这次评选不以学习为唯一标准,要全面衡量,唯贤是举,只要自认能紧密配合班主任管理好全班,敦促大家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都可以积极参选。宁主任说,请大家不要有什么顾虑,这次选举将分初选、自荐和最后评定三个部分,充分体现公正合理,量才使用……

    如果我不是被同学们初评给评上了,如果不是我突然想当一名好学生,这件事可能就不会发生。人说男人天生就是政治的,这话不无道理。经过大家选举,评出了十名候选人,进一步角逐班长、学习代表、体育代表等诸项职务。非常不幸的是,我恰恰在候选人中间。

    在所有的职务中,班长无疑是最吸引人的;而在候选人中,最被大家看好的是我的朋友陈真。陈真性情温和,学习也较好,在同学间很有人缘。其他候选人也并不是没有想问鼎班长者,原体育李代表就是一个。他本有一帮忠实的金龙党,宁主任又是贵党太座,因此初期他跃跃欲试,大有非其莫属之势。但随着陈真的呼声越来越高,以及现为候选之一的原班长表明支持陈真后,李代表竟棋风大变,声明也极力拥护陈真当班长。

    问题就出来了。我万不该在有了想当好学生的想法后,竟又萌动了想当班长的野心。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候选人名额,本就是众兄弟觉得好玩,是给我一个面子。有句名言叫“人要有自知之明”,当时我却忘了自己是老几,把鸡毛当成了令剑。我分析了一通后,认为陈真虽有人缘,却无魄力;虽性情温良,却缺乏管理才干。于是我想到了那个挨千刀的毛遂,写下了一份罪该万死的《自荐书》或叫《出师表》。

    有个故事说,项羽、刘邦战于垓下,项羽兵败,拒守一隅顽强抵抗。尤其项羽,有万夫之勇,手持丈八长戟,无人能敌。刘邦苦无良策,有谋士献一计,让士兵大唱楚调,谓之攻心术。项羽所部均是楚地人,长年兵战他乡,抛妻别子,忽闻乡音传来,思念愈切,斗志消融。项羽长叹一声:“天亡我!”横剑自刎。这就是千古悲吟“四面楚歌”,令一代俊豪凄凉于“出师未捷身先死”。

    我显然是无法相比于刘、项的。但当我把《自荐书》交给班主任时,却也充满豪情壮志,并向宁主任慷慨陈词,热望溢于言表。

    数日后,宁主任在课堂上把我对陈真的评价以及我想当班长的决心向同学们作了一个说明,表扬我有勇气,有上进心,大家要向我学习。最后宣布由陈真担任班长。

    又数日,我遂成“名人”,受到大家从上到下的关注,被全校学生指点于身后。

    半月后,我和志刚吵了一架,陈真劝架,亦被我臭骂一顿,狗子加入金龙党。

    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我喜欢上了酒,也从此开始了喝不醉的历史。我极力把自己灌醉,却总是越喝越清醒,搞得狼狈不堪。也是从那时起,我知道了刘伶,李白,还有那个一生布衣的孟浩然。可能就是从那时起,奠定了我愤世嫉俗的个性,每每听到有人说某某作者文章虽然写得好,却还有封建落后的一面,我都会忍不住想说:放你妈的狗臭屁,你在那会儿,没准更是百分百的卫道夫,就是那个连孤寡老人都不放过的“石壕吏”。

    几年后,我、志刚、陈真和狗子聚在一块喝酒,那时我们早已和好如初,我又提起这事,他们笑骂:什么陈谷子烂芝麻,你还念念不忘?真是扫兴,来,喝酒。我心想是陈年旧帐了,但于哥们儿我当年却是大事。当场把他们灌得大醉,丑态百出,我抽着烟在一边欣赏。有女孩子说我这人报复心理太重。这我承认。我总认为,是我的不怕千山万水,不是我的千金难动其心。如果你占着你的,还想谋算我的,并不择手段伤害我,那对不起,我可能会先让一步,但最终以牙还牙,让你在心里给我跪下。

    但我也不得不承认,我的这种心理和女人恨起一个人来相比,还是相形见拙的。我有一个堂婶,当年因我父亲开罪了她,几十年过去了,她还能把每一个细节栩栩如生地娓娓道来,那种恨意在不动声色中,直使你牙关发冷,毛骨悚然。如果你有幸听到,必会大烧高香,拜天拜地:千万别让女人恨我!

    那天夜里,我回到家(因天气转暖,已不再住校)找了一瓶酒,关起门开始狂饮。谁知一瓶下肚,竟了无酒意,越发伤心不堪,披衣出门,向村外走去。

    朦朦月色静静地洒在寂寥的大地上,偶尔有几声狗叫远远传来,恍乎有种千古百年的幽邃感。村庄已入睡,抽穗的麦子在夜的风里时而波一样涌动着,一种深深的落寞混着草香在空气中迷漫。有物挡住去路,一看,原已到了村里的坟场。这里躺着每一个族姓的先人,其中就有我的爷爷。

    对爷爷,印象很淡漠,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不过有个情节倒是十分清楚:他喜欢听我讲故事。他躺在椅子上,我坐在门墩上,开始给他讲道听途说的故事。大多是我军和鬼子的战斗,什么咱国的,外国的,呜哩哇啦讲个稀哩糊涂。但每次爷爷都听得很认真,并不时“嗯嗯”表示赞同。末了就找出一些糖呀枣的给我吃。

    我坐在坟堆上,那一瞬间竟似穿越了古今。以前非常怕鬼,连无人的黑暗处都不敢去,这时竟开始幻想甚至羡慕鬼了,觉得人死后还有一个魂灵存在,毕竟要好些吧,不至太寂寞,太遗憾。

    那天夜里终于没有等来爷爷的鬼魂,只好从坟头松树上折了一个松枝回去了。

    年轻的生命也毕竟是快乐的,不久大家也都已恢复了平静,又在一块有说有笑了。

    在事情发生后,在大家都误解我的时候,张燕倒是对我格外好起来。张燕是城里人,不知怎么却到离县城十几里的这里来上学,有人问她,她总是推三说四,让人搞不清楚。经过一冬一春的成长,她又是我们校第一个穿裙子的女生,倒也风姿绰约起来。但我总觉得女孩子麻烦,懒得理她。

    狗子又来找我,说:“石头哥,咱们还在一起玩儿吧?”

    “玩玩玩,玩你个大头鬼,操你妈,一点立场都没有!”我瞧着他就来气,整个一个二狗子,但我又不喜欢被孤立,就还是哥们儿。不久也和志刚、陈真和好了。狗子问我退不退出金龙党,我说加入就加入了,还退什么。可见他松口气的样子,忍不住又骂他一顿。
第六章 混沌初开
    人们常用光阴荏苒来形容时间的飞速流逝,那是过后的感慨,当时并不觉得,还会显得逍遥自在不经心。至于少年我们,是不会白白放过那一季的花锦繁簇。在饱餐了榆钱、槐花后,黄腾腾的杏,甜滋滋的桃,都让我们大饱口福。当然,方式免不了要去和果农捉几回迷藏,却只能增加我们的乐趣。

    五月的天气已是很热了,我们蛰伏已久的愿望――游泳,再次蠢蠢欲动。关于游泳,是我的一大爱好,在每一个初中一年级版本中都要提到。多年后,听说有钱人十分流行裸泳,美其名曰“回归自然”,是大享受。听后哈哈大笑。我们那时虽穷得叮当响,却是天天光着屁股在河中嬉戏。后来有个大学生在外地呆了几年,文明了,穿着内裤跳进水里,我们大家一致认为他有毛病。看来这享受的尺度难说得很。

    小时家人是不让去游泳的,怕危险,我们就偷着去。后来家人发明了一种方法,见我们时就在我们胳膊上划几下,现出白痕说明去游泳了,要打骂一顿。没有,就是好孩子,表扬几句。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们再去游泳从水中出来后,顺势在土里打个滚,凭他怎么划也是肤不改色的。现在游泳就省了这许多麻烦,小河离学校也不远,中午大家都不回家,于是饭也不吃,拿着馒头就往河边跑。

    有天游泳回来,忽见一女孩子比较漂亮,就问:“那是谁呀?”

    “那是咱们班同学呀!不知道?”同学很诧异。

    读者可能也会诧异,怎么上学快一年了,连自己的同班同学都不认识。我确实不认识,将近一年里我在教室的时候不多,净玩了。

    但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短短数十年,真正能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痛痛快快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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