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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禺接着摆正脸色,浪荡的纨绔子弟露出少有的温柔表情。殷朝暮迟钝地发现他与顾疏其实很像,尤其认真起来的时候,眼神都非常静:“但想要带你一起离开,却是说真的。”
殷朝暮有些无措,不知如何回应,索性夸张地打趣他:“今天是不可能了。你去了法国找个漂亮点的姑娘,结婚时我一定去。”顾禺眼望过来,竟没有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地调笑回应。殷朝暮沉默许久,随手擦掉眼角笑出的泪,闷声说:“说起来,你身边那么多大明星小明星的,不带上一两个走?”
顾禺摇头,手放在他头上狠狠揉了两下子,手劲儿格外大。回答的声音却极为轻柔:“没有想带上的人。我想带上的,不跟我走。”
殷朝暮哽咽道:“别揉,小维之前就揉过我的头,结果那家伙不够义气,话都不说一声就把老子一个人扔下了。”
顾禺低声凑近了劝他:“别担心,我一定会回来,不会扔下你一个人的。”
殷朝暮抹了把脸,觉得自己一个男人也不适合玩儿伤情,帮顾禺把风衣理了理,顾禺一颤,扭过头不看他泛红的眼角。殷朝暮很快收拾好心情,潇洒地笑道:“走吧,时间快到了。”
顾禺抱住他,轻轻在额上印上了一个吻。
就好像小时候他们谁受了委屈,对方给的安慰那样。就好像当初在大陆,两人在雨中轻轻碰触的那个吻。
他们专心致志地抱着对方,感受到彼此胸腔都剧烈起伏。过命兄弟,或许对与殷朝暮来说顾禺早就超过了兄弟。几十年交情,两辈子纠葛,如今终于随着顾禺即将远行而消散。
都在这一个吻,一相拥中,那些还没来得及发酵,还未尽的叮嘱,统统化为默然。
一个绝对宽容绝对支持的怀抱,沈倦、陆维、现在轮到了顾禺,殷朝暮知道,最后一个不因为爱情会为他无私付出的人,也终于将要离开自己了。
有些安心,不是恋人能带来的。
阳光的光线一束束洒进来,他们在机场告别。
他直起身来,面色从容:“阿禺,不要担心。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怕我吃了亏。其实顾疏是什么样的人,五年前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我就清楚了。”
顾禺一怔,随即心里一松,拎起行李转身进闸。殷朝暮目送他走远,却见到顾禺忽地停下来,转身露出个大大的明朗笑容,挥手做口型:“保重!后会有期!”
晴空如洗,飞机伴着巨大的轰鸣远远消失在视野尽头。
港岛碧海接天,山色浅淡。
殷朝暮怔怔望着窗外风景。其实顾禺说得那些事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顾疏布的局,他即便一开始的几天被迷惑住,但后面几乎便是默许。怎么可能看不透呢?
这世上,再没有谁比他更了解顾疏的本性。
两人之间多少摩擦、多少暗流涌动、多少不可调和的矛盾……都在这最后一子中。生死劫生死劫,以一劫胜负直接决定整盘棋死活,顾疏最后走的几步棋,逼他在何氏开发案事故这一小块儿生死劫中,选择是硬抗到底,还是弃子认输、画地为牢。
沈倦曾教诲过,他不是下不赢,只是不肯想清楚。
如今,到了选择的时候。
……
顾氏顶层,空旷的办公室中,素来沉静的男人下笔近一个小时,纸上却仅有一滴深蓝色墨珠印迹。
他在等一个人。
他也知道那个人一去必然会了解自己做的一切,却还是放他走,因为对方有权利做出最后的选择。虽然心中把握十足,但男人苍白的脸色随着时间一秒秒跳动,终于染上不安。
“速去速归”,他就在这里等,等一个很可能不会回来的爱人。
不知过了多久,大概是两个小时,还是三个小时?他没有数,也许是半天吧,不然时间怎么会显得那么长呢……顾疏终于听见门把旋开的声音。
“咔。”
极小的一声,但在一片静寂中,无异于耳边惊雷。
他等得太久,久到有些搞不清楚看见的是真实,还是自己心中太迫切而虚构出的幻象——
“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两人之间早已系上死结。这盘棋在当日在无名指套上戒指、承认自己陷落,便已注定了输赢。
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即便顾疏的爱充斥着其他心思,曾经的伤疤也从未磨平。至少复杂的心思之中,仍有一份绝不会动摇的,是对他的感情。
殷朝暮微笑:“为什么不回来?我答应过你母亲要陪着你。顾疏,我会待在你身边,一直活过三十岁。”
当殷朝暮再度被顾疏拥住时,遗憾地心想:功亏一篑。
只可惜感情这个东西……
落子无悔。
【第三卷•;完】
【全文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我昨晚赶在楼妈拉闸最后一秒上传过,今天下课回来,做了N久心理建设等着你们刷负……然后……咦?竟然没人骂?!再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上传木成功……
坑爹的。
昨晚我啰嗦了一堆话,内容涵盖卖萌、申诉、做广告三个大项目,其下各自包括N+1个小项目,堪称集煽情与哭诉为一体,图!文!并!茂!如果重新给我一个机会,那篇消失掉的【作者有话说】放高考场上去与天朝上下莘莘学子们一较高低,也绝对不会再得个三类下;但是过了一天,我发现如果再啰嗦一遍,手疼。所以咱就说两句话:
第一句是:不看番外的老朋友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在此后会有期了!
第二句是:后面还有几章番外,可选读/不读/详读/略读……
第三句话我真的不想说,但不说憋不住:从昨天到今天,这一章我发第九次,希望事不过九。
番外一 说经年(上)
酒保注意那个男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一身体面的蓝色收身衬衫,款式简单,袖口却藏了暗色细纹。凭他多年混迹酒的识人眼光来看,一定便宜不了。
第二个结论是:这男人不常泡。
之所以如此肯定,一方面因为唱着歌的男人虽然戴着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但那露出的一小块儿肌肤光华白皙,保养极好。此外,这人的风度也格外出众,完全不同于时下小年青那般浮躁,在喧闹的酒里犹如墨染夜空下绽开的一抹亮色。他敢说除了自己,周围隐在暗处的男男女女,有一半儿都在偷偷往台上递视线。
这样一个男人,远远看着,就应该被好好供起来享受顶级生活,才配的上他举手抬足间那份雍容高贵——而非现在这样,放任他跑出来,站在这种开放式舞台上随着音乐摇摆,让其他人可以恣意欣赏。
倒不是说歌唱的不好。事实上,男人的歌声竟意外的悠扬,情人呢喃一般,让人只听一耳朵,就懒洋洋陷进去,根本不想停。
可是……可是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真是以唱歌为生呢?一定是哪家寻求刺激的公子哥儿出来玩儿新鲜。或是……与妻子争执了,出来散散心?
“一杯白开水,一杯玛格丽特。白开水送给正在唱歌的先生。”
清凉的嗓音淡淡在耳边响起,酒保扭头,看到与台上男人不同风格的另一个出色男人。
可惜“出色的男人”此刻却有些狼狈。挺括的西装草草搭在臂弯,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也开了,鼻尖还冒着细细的汗珠儿,眉宇也藏着淡淡惶急。
但在踏进酒店的短短几分钟内,这个气度沉静的男人眼中绽放起一点放松的笑意。似乎整个人都彻底踏下心,男人揉了揉额角,拿着杯子找了个角落,坐下来耐心地听歌。
自从两人住在一起,这些年来不可能不发生口角与争执。虽然不会再如当初那样幼稚地为一些子虚乌有的事而乱发脾气,但两个人过日子,总有些磕磕绊绊的时候。尤其还是两个各有主见的男人。
已经说不清最初是为了什么发火儿,他俩是世上最亲近的人,所以反而格外不会控制心情。最了解彼此,说出的话,也往往直戳软肋,最是伤人。殷朝暮修养良好,不愿再让争吵恶化,于是默默拿上钱转身出门,抛下顾疏一个人在家。
他身体不好,顾疏早就戒了烟酒,又舍不得动手揍固执的爱人,只能站在阳台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开始还打过一两个电话,但殷朝暮脾气倔得很,两句话没说上就挂断,把顾疏急得差点摔手机。
然而到了晚上九点,怒火就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