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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中的婚外情人,三分之一左右的男女希望他们能够同时容纳自己与他人的爱和性,15%的女性和7。7%的男性希望情人不接受自己与别人的爱或性。理想中的配偶,12%的男性和19%的女性希望他们能够容纳自己与情人的性和爱,希望对方均不能容纳自己的,各51%和35%。我们对配偶与情人寄予的不同希望,归根到底说明我们头脑中对配偶更具私有观念,同时也可能说明,我们仍不愿放弃婚姻固有的安全感。而我们对情爱关系中第三方的态度,决定于我们对人类精神与肉体需求与容量的认识,但即使许多表示理解人类宽泛欲求本性的被调查者,也仍然无法抗拒嫉妒心支配的独占欲,而嫉妒本质上仍是基于私有观念的不自信的低级情感。
31%的女性和12%的男性支持设立通奸罪或曰破坏家庭罪,另有32%的女性和31%的男性选择了“说不清”。虽然近年不断有人提出设立此类法案的动议,但即使其成为现实,我相信也是一个无法真正实施的法案。一位被调查者说,“果如此法院就成集市了。”从法理上,如果判定“通奸”或婚外性有罪,就必须找到一个伤害客体,而这首先需要制定一个法律:男人或女人的某一器官的专用使用权,只属于他们的法定配偶。
她们对外遇持怎样的观点(1)
——一些女性的自述
在我进行关于外遇的调查与研究过程中,总是利用一切机会收集人们关于外遇的观念。无论是否经历过外遇,我们对外遇的看法从一个侧面反应着社会的整体价值评判。因为女人更易于直抒胸臆,所以这里提供的观点表态仍然均采自女性。虽然略去了她们的背景资料,但并不影响我们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感受。
需要说明的是,我所接触的女性以城市知识女性为多,她们接受现代观念较为迅捷,视野宽广,这无疑对下面的陈述构成影响。因此,许多陈述恰恰是非主流社会的声音。这种不加筛选的信息提供,我认为是最公正的,对读者最负责任的。
□因为我还没有结婚,如果以后我的丈夫有外遇,我首先应该和他平静地谈一谈。我想致使他有外遇的原因,也可能有我的过错,我会尽力说服他,也不会怪他,既然在一起生活下去也不美满,不如分开。
□年轻时,并不确切地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追求什么,一切都那么的开心,充满着梦幻,可当你明白时,一切确已定局。女性在不断付出的同时,会对自己提出更多的需求,渴望为自己的灵魂找到一个家。所谓外遇其实可遇而不可求,一切是那么自然的发生,是你料所不及的,等你反应过来,已陷入困境。特别是当你遇到一位真是寻求浪漫,刺激或一夜情缘,也就简单。问题痛苦的是彼此需要对方,却都是强烈的责任感,负罪感,互相地折磨,自己折磨自己。清楚地知道跨过去将是什么,也清楚地知道那不可逾越。
□我并不认为外遇对婚姻有多么大的伤害,据我观察,周围许多家庭都属于“搭帮过日子”,许多家庭只是在维持,真正爱情过后,生活本来就是平淡枯躁,如果在婚后还能再找到爱的机会,为什么还要维持这段已无爱的婚约呢?这种行为已经是争取自由的权利,我认为自己结婚仅仅是为了双方父母,如果当初不结婚,好像就不能给家庭一个交待,所以我经历了自己爱人一次婚姻,当他有外遇时,我认为他已经不属于我了,又何必哭闹或寻求报复。不过,用这种方式对待他后,他也许并不承认曾经有过外遇是源于爱,那我反倒觉得很可怜,能真正爱的机会和人太少太少,所以如果有条件爱一次的话,那就要抓住珍惜。
□我是一名27岁的已婚少妇,孩子二岁半,丈夫大我八岁,我们认识已将近七年,结婚也已六年,我是那种早婚型的女人。我大专毕业,现在一家金融机构工作,压力很大,认识他之前,我们的婚姻质量还可以,从内心深处来说,我对丈夫有着深深依恋的感觉,我平静地爱着我的丈夫,但是我总感觉潜意识里我还渴望另一种激情,或是浪漫的温柔,因为自从有了孩子,我与他似乎成了亲戚,一种亲情维系着我们之间的关系。而和他在一起,我体会到了那种刻骨铭心的爱,也许这不是爱而是罪恶,我现在非常痛苦,不知我是不是该下地狱,但是我的本质正与我相处的朋友说的那样,是个善良,善解人意的女人。他与我一样,现在也有同样的痛苦,我们时时刻刻都体验到道德责任,我们都很迷茫,但是又真正彼此相爱,不知道这一生是该怎样的度过。
□所谓外遇,已经是一个谈得很滥的话题,其实那只不过是人在条件许可的状态下追求一种不一样的生活,或许人在潜意识里就是纵欲的,要摆脱束缚,但社会必须有行为规范,否则就是混乱的,那就是所谓伦理道德,那是社会强加给人的,并非人的本性。就通常意义上的伦理道德而言,外遇是受到唾骂的不忠行为,其实每个有外遇的人,只不过是在追求他在婚姻中得不到的东西,如果那种浪漫或其他的什么很容易在婚姻中得到满足的话,他们为什么要冒险在婚姻之外追求呢?单纯为了刺激?这种人不能说没有,但肯定不是多数。那种渴望爱一个人也被人爱的感觉,绝不会仅仅是占有。
如果我的先生有外遇,我会很认真地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得谈清楚,是否还要婚姻,如果要,双方就都要采取措施,不论哪一方有外遇,都是两个人的问题,不能只责怪一方,那是不公平的。无论哪个女人,作为妻子都要自信,如果还想保有婚姻,并过得幸福。不要起报复的念头,那是地狱的火焰,会毁灭一切,包括想保留的东西,其次,给他一个空间,不要看得太紧,人总是渴望自由的,把他当作风筝好了,让他高飞。只要那条线不断,并牢牢地握在你手里就可以了。再加上你的温柔,只有傻瓜才会放弃这样的妻子。如果他不傻,他就知道该怎么做了。或许这对女人的要求太高了,在传统教育下的女性很少能理智地面对外遇的现实,而受现代教育的女性又少有这样的坚强。男人呢?少有温柔浪漫,大男子主义却根深蒂固。
□对外遇来说,我认为有两种,一种是因感情和爱情的外遇,这种是无可指责的,人的一生能遇到真正的爱不容易,只不过是因为过去种种原因未以相遇,未能结成配偶,现在相遇由于客观上的多种因素,人不由己,不必离婚,应珍惜和维护这种感情和爱,而不是指责和加罪,也不应该认为是不道德的事,也不必自责。另一种外遇是因为性生活夫妻不能满足,寻求外遇如不影响家庭,也可原谅,必竟性生活在人的一生中很重要,夫妻不能满足也是痛苦的事,如为此离婚又需要考虑孩子等等,因此也不必过分指责。外遇的结果不一定都要离婚,只要双方互相谅解,互相帮助,永远做朋友,互相有情就行了,当然有爱情的外遇,还是希望能够终成眷属,但不容易。有人为寻求刺激,或是出于一种玩弄心态,随意、多人次性交,不能称为外遇,而是一种不正常性活动,或是流氓行为,不能支持,应该打击。
□我觉得,外遇行为并不是偶然发生的,当现代开放的社会存在越来越多的物质诱惑时,很多自制力不强的人就会掉入这个旋涡。特别是在商场上的生意人,每天周旋在在灯红酒绿之中,就算把握上还可以的人,在旁人的怂恿或耳濡目染之下,也会跃跃试试。外遇者大都是属于缺乏责任者,对婚姻不想付出,却期望有更多的新鲜和刺激。另有一种则是对婚姻伤透了心,但又很想藉情人来给予关怀和体贴,以取得某种平衡。外遇只会增添更多的矛盾。这种情况的存在并不是好事,虽然它是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但很想呼吁一下全社会对这种行为应有更多的约束力。
□关于婚外情,我认为是婚姻生活的一种补充,不能互相代替,只要不影响家庭,就没什么可指责的。因为,人无完人,这是公认的事实,我认为适度的婚外情,是对婚内某些缺陷的一种补充,我绝不会放弃我的婚姻生活,但也不排除婚外情的存在,两者存在,没什么不好,只是更好地控制它,人生短暂,没有必要去刻意压抑自己的感情生活。
□我和丈夫彼此都深爱对方,但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