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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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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像在蹲监狱。这里,只有可怕的寂静,这种寂静会让你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当你醒来,走到窗前忘向窗外,你所处的高度会让你几乎昏却,而院子和畜栏是如此黑暗,远处的土地也是如此的寂静和沉默。   
我想起了当我随着威廉姆。因克进来时闪耀在某扇窗前的烛光。我在想它是来自于哪个房间的呢?   
我打开我的箱子,一件件的审视从兰特街带来的物品—实际上,没有一件东西是真正属于我的,这些都是绅为我到这里来特意准备的。我脱下衣服,在面前捧了一会。这衣服也不是我的;但是我在上面看到了戴蒂的针线,深深地嗅了下去。我想她的针在上面留下了约翰狗皮外套的味道。   
我想到莎克斯比太太的现在可能会用剩下的猪头骨熬的汤;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当我想象着他们所有人坐在那里享用这汤,也许也正想着我,也许压根就没有。   
如果是那种好哭得女孩,想到这里,现在可能已经开始哭了。但是我从来就不是那种好哭得女孩子。我换上睡衣,重新在外面套上斗篷,穿着长袜,鞋带松散着,站立着。我看着床头附近那扇紧闭着的门,看着上面的锁孔。我想莫德小姐是不是会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它呢。我在想,如果从那个小孔看过去,我能看到什么呢—不去试试,是不会知道的。于是我蹑着脚走到那,趴在锁孔前,窥视,光线很暗,一切都是阴影—什么也看不清,没有睡着的或者醒着的女孩,什么也没有。   
但是,我又想,我是不是可以听见她的呼吸声呢?我摒住呼吸,用耳朵贴着地板。我听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血液嘭张的声音。我听到一种细小的声音,大概是虫子在地板里面爬动发出的。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我大概听了一分钟,也许两分钟吧。然后我放弃了。我脱下鞋袜上床睡觉:床单潮湿,透着凉气,就像馅饼皮。我把我的斗篷铺在上面—为了让床暖和点;而且,如果有人晚上进来,我可以很容易的抓起它逃跑。你不会明白。蜡烛我就让它继续烧着。如果威先生会抱怨它比预想的短了一些,那真太遭了。   
即使小偷也有她的弱点。阴影继续摇曳着。床还是冰冷的。十点半,十一点,十一点半,十二点的钟声依次传来。我躺着,颤抖着,想念着莎克斯比太太,想念着兰特街,想念着我的家。     
 第三章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们叫醒了我。我的蜡烛已经燃尽,厚实的窗帘挡住了所有的光,所以在我看来,那还是半夜呢。当玛格丽特来敲我的门的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依然还在兰特街的老屋子里。我猜想她是个贼,刚越狱出来找埃比斯先生帮她撬开脚镣。这种事儿有时会发生;有时那些贼会是我们认识的善良的男人们,有的时候就是亡命的恶棍。有一次有个男人把刀架在埃比斯先生的喉咙上,因为他嫌埃比斯先生的动作太慢了。所以,当听到玛格丽特的敲门声,我从床上跳起,大喊道,“等一下“至于我是说的等什么,等谁,我不能告诉你,当然也不能告诉玛格丽特。她贴在门上轻声说,“你喊了我么,小姐?”她给我带来一壶热水,并且帮我升了火;然后从床底下取出夜壶,清空至她的桶里,并用腰上挂的湿抹布擦了干净。   
在家的时候,我也清洗过夜壶。现在,看着玛格丽特把我的尿液倒在她的桶里,我不确信自己喜欢这种感觉。但是我还是说,“谢谢你,玛格丽特”很快,我就后悔这样说了,因为她听到之后把头一甩,好像在说,你以为你是谁,也配谢谢我?   
这些佣人们!她说我应该去斯特尔斯太太的餐室吃早饭。然后,她离开了,在离开的途中还不忘快速地扫视了一番—我想大概是在看我的鞋,我的上衣以及我开着的箱子吧。   
在炉火完全燃起之后,我起来穿戴整齐。太冷了,以致连洗漱都成了一种折磨。我的睡袍感觉湿冷湿冷的。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我看见—昨晚在烛光下无法看见的—由于潮湿,天花板上生成了一道道的褐色的痕迹,而墙壁上则是白色的霉点。   
隔壁的房间传来低吟声。我听见玛格丽特说“是,小姐。”然后是关门声。   
之后是沉寂。我下楼吃早餐—在仆人专用楼梯下的黑暗的过道里迷路了,走到了那个有厕所的院子里。这个厕所周围长满了荨麻,野草穿过院子的墙壁顽强地滋生蔓延着。这幢房子四壁被爬墙虎所包围,有些窗子也是残破的。绅是对的,无论如何,这不是一个值得破门而入的地方。同样,他对那些佣人的描述也很准确。最后,当我找到斯泰尔斯太太的餐室时,有一个男人已经在哪儿了,穿着马裤和丝袜,头上戴着一定脏兮兮的假发。这就是威先生。据他自己说,他已经伺候李先生四十五年了,他喜欢这份工作。上早餐的时候,他是第一个被服务的对象。他吃的腌猪腿和一个鸡蛋,再加一杯啤酒。这儿的人吃饭总是喝啤酒,这儿有一整个屋子都是用来酿这玩意的。但是他们还说伦敦人奢侈。   
威先生几乎没有对我说话,只是向斯泰尔斯太太交待工作事宜。然后,他问我关于我上一个主人的事情,我说是梅菲尔威克街的邓文家。他点点头,好像若有所思,说他可能认识那个男主人。他真是个不怎么高明的骗子。   
七点的时候他离开了。他走之前,斯泰尔斯太太是不会离开餐桌半步的。在她终于可以离开的时候,对我说,   
“你会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的,史密斯小姐,昨晚莫德小姐睡得很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无论如何,她继续说道,   
“莫德小姐很早就起来了。她想见你。在见她之前你是否想洗个手呢?莫德小姐和她舅舅一样,非常细致。”   
在我看来,我的手是足够干净的;但是我还是洗了,在这个餐室的一个小石砌水池那儿。   
她带我上去。和上次一样,我们走仆人专用楼梯,但是却选择了一条漂亮得多的过道,通向的也只仅仅一两个门。她敲了其中一个。我没有听清里面的回答,但是我想她肯定听到了。她挺直了要,转开铁把手,让我进去。   
和所有的屋子一样,这也是个黑暗的屋子。整墙都贴着黑色木头,地板秃秃的,除了铺着两条陈旧得都卷起了边的,并不起眼的土耳其地毯,同样,地板也是黑的。有几个笨重的桌子,一两个硬硬的沙发。一幅褐色山丘的画,一瓶已经凋零的花,以及一条死蛇搁在一玻璃瓶里,嘴里还含着一白色的蛋。窗外的景色是灰色天空和近乎干涸的河流。窗格很小,暗淡,在窗架里摇晃着,发出卡塔的响声。   
很大的一个壁炉,里面还闪耀着点点火星,在这壁炉前方—有位小姐站在那里,默默注视着这即将湮没的火和烟,但是当听见我的脚步之后,她的眼中闪烁出了某种光芒—没错,这就是李小姐,这个房子的女主人,我们阴谋的女主角。   
从绅的描述中,我设想她会很漂亮。但是其实不然。至少在我看来,她不是那么漂亮,只能说是相貌平平。她比我高一到两英寸—普通身高,因为我是算矮的;她的头发比我漂亮一些—但是也不能说非常漂亮—她的眼是褐色的,淡褐色。她的脸和唇丰满圆润—但我必须承认,她比我还是强点的,我喜欢咬自己的嘴唇,我的脸上还有雀斑,而且看起来太瘦了。我看起来很小,但是,关于这一点—现在站在我面前的李小姐实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看着我进来,上前一两步走到我的身边,她的脸被炉火映得通红。她停下,将手放在身前,贴着她的裙子。我以前从未看见过有像她这样的年纪女孩穿这样的裙子—宽而短,连膝盖都盖不住;她的腰细的惊人,上面缠一根腰带。她都上插着一朵紫罗兰。脚踏一双毛绒拖鞋。她双手白皙,带着直到手腕的白色手套。她说,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就是史密斯小姐吧?就是你专程从伦敦赶来做我的女仆!我可以叫你苏珊么?我希望你喜欢布莱尔,苏珊;我同样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这应该不难,我想,实际上。”   
她的声音缓慢,甜美,温柔,在说话的时候,她微抬着头,看着我,脸颊依旧是红红的。我说,“我相信我会喜欢您的,小姐。” 然后我想起了我在兰特街的练习课,抓住裙摆行了一个屈膝礼。当我再次直立起来,她微笑着,上前来握住了我的手。   
她看向一直把我藏在门后的斯特尔斯太太。   
“你可以走了,斯特尔斯太太,”她非常和蔼地说道。“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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