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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难道你不知道?”房东犹豫着到底该不该讲,如果不讲,他或许还能白白赚到一大笔。
“什么?”叶未央不解。
“那个房子已经是你的了啊,你的男友不是已经帮你办了过户手续吗?”而且还是以高于市价的高价购买的,让他大大赚了一笔,那是他出租十几年也赚不来的钱。
叶未央震惊地睁大双眼,一把抓住房东。
“你说什么?”
“你真的不知道?”房东显然比她还吃惊,“你们真的很奇怪耶!叶小姐,如果你不想要这个房子,可否再卖回给我?我可以继续出租。”
当然他买回来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市价购买了,呵呵呵呵……
叶未央瞪他一眼,转身离开。
她急匆匆地回到自己的家,拉开平常放钱的抽屉,在最底层果然发现了一个用透明文件袋装着的房屋契约,而上面赫然写着她的名字。
叶未央颓然坐到床上,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他这是什么意思?
用钱、用房子来解决她吗?
看看左手拿的那张五千万的支票,叶未央掩面低笑。
哈哈哈……她多幸运在网路上认了个老公就能换来这庞大的财产!
她多幸运啊!
房子最终没有卖出去。
叶未央也继续住在里面,继续在这个充满有那个可恶男人回忆的地方生活。
她心底的痛已经随着日子的过去渐渐减弱。
只是减弱,并不是不痛。
《当我已经爱上你》已经出版了,并且迅速冲上各大书店的销售排行榜,虽然只是钓车尾,但她只是一个新人作者,而且书只发行两个月,这已经是很令人吃惊的成绩了。
第一版很快就卖完了,出版社乘胜追击再版印刷,一时间,关于这本书的评论在网路上蔓延开来。
绝大部分读者都是年轻小女生,她们对爱情充满美好的憧憬,甚至希望自己也能够像作者那么幸运,因为一篇小说而钓到一个金龟婿。
出版社询问叶未央有没有兴趣接着写一部小说,现在她的行情正看涨,如果只做一本作家就太可惜了。
一开始叶未央兴趣缺缺,感情上的打击让她格外消沉,连自己最喜欢的写作也提不起兴致来。
但是后来,当她打开电脑发现自己的信箱已经被读者塞爆时,她又突然有了动力,开始在每个夜里又敲起键盘爬格子。
情场失意,职场得意。
说得真是好,人总是不能奢求自己的生活尽善尽美。
美国纽约的奇迹集团总裁办公室——“总裁,刚才的文件签好了吗?广告部急着……呃?”
麦克敲了一会儿门,见齐霁久久没有回应,只好擅自进来,然后他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是第几次了?
素来有着工作狂之称,只要一工作起来就会忘记所有事情的这个男人,却在上班时间失神?
已经清瘦许多的齐霁正背对着他望向落地窗,正面无表情地注视着脚下的纽约市景,而他的膝盖上放着一叠厚厚的资料,麦克知道那并不是什么工作资料,而是齐霁一点一滴收集的叶未央的资料。
麦克曾经在帮齐霁收拾办公桌的时候,发现了这个特殊的档案夹,才知道齐霁甚至把他和叶未央以前在网路聊天的内容全部列印了出来。
既然如此喜欢她、既然如此思念她,那为什么不去找她?
麦克虽然不知道齐霁的爷爷为什么要特意去破坏他们,还把齐霁从台湾带回美国,但麦克觉得沈玄并不是真心要拆散他们,毕竟他不是那种讲究门当户对,非要一个绝世美女做自己家孙媳妇的顽固富翁。
奇怪的人,其实是齐霁自己。
自从回来之后,他就变得沉默寡言,虽然他以前就很冷漠,很少理会媒体和交际应酬,但他现在更是变本加厉,除了工作,一切杂务都交给麦克打理。
他比以往更加关注叶未央的生活,花费比以往更多的金钱雇请侦探和保镖,在暗中帮她解决生活中的一切难题,确保她的安全与顺遂。
性格爽朗,喜欢直来直去的麦克实在无法理解齐霁为什么要这么做。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
麦克接起来,随后交给齐霁,“是董事长。”
“爷爷?有事吗?”齐霁懒洋洋地问。
(臭小子,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吗?)沈玄气鼓鼓地反问。齐霁这个坏小子,自从回到美国就没有给过他一点好脸色。
好啦、好啦,他承认他是故意揭穿齐霁的谎言,他早就看出齐霁根本没有失忆,赖在人家家里也不过是乘机偷香而已,他不忍心人家好好的小姑娘受骗,所以才这么做的。
好啦、好啦,也是他故意派人打电话把叶未央叫回家里,故意让她听到他们的对话,但他也是为了让这两个笨蛋早点正视自己的感情,不要再玩那种一戳就破的游戏!
互相欺瞒的爱情是绝对不能长久的,难道这两个小家伙就不懂吗?
现在这两个家伙居然久久互不联络,就这样僵持着,真不知道他们的脑袋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真是的,枉费他老人家一片好心。
“说吧,到底有什么事?”
齐霁掏掏耳朵,把话筒远离自己。
(我听说叶小姐要举办签书活动了喔!叶小姐真的是位大才女呢,而且人又善良,还收留某位不怀好意的家伙,让我好喜欢。)沈玄笑眯眯地说。
“有话快说,我没时间。”
齐霁脸色阴沉,濒临怒气爆发的边缘。
(作为坊间流传女作家的网路情人,你难道不去捧捧场吗?)
齐霁皱眉,心一动。
(好啦,我的话带到了,一切就随你,反正你们也决裂了,呵呵呵……)沈玄挂了电话,用手指捏着下巴,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由他这位月老从中牵线,他就不信不成功。
签书会现场——人数出乎意料的多,在后台的总编笑得嘴巴都快合不拢。这应该算是他职业生涯中极为出色的一次出版运作了吧?
绝大部分的读者都是小女生,她们人手一册刚买的新书,有的甚至抱了好几本,排起长长的队伍等待叶未央的签名。
有几个报刊杂志文艺副刊的记者也来到现场,毕竟出现一个当红的网路作家也算一件大事。
叶未央为这次签名专门练习了好久,也请人设计笔名的书写体,自己照着临摹,只可惜她的字还是称不上多么俊秀漂亮,就和她的人一样。
“酸酸姐姐,可以冒昧问你一个问题吗?”小女生边等叶未央替她的五本书签名,边兴奋雀跃地提问。
“可以。”叶未央的手已经写得麻掉了,她担心自己会写出鬼画符来。
“你和人在天涯哥哥现在还在一起吧?你们打算结婚吗?为什么他的照片只照了一个侧睑?他一定是个超级大帅哥吧?今天他会来吗?”小女生像个机关枪一样地向她发问。
叶未央抬头看了看她。很年轻很稚嫩的一张脸,眼神干净而明亮,显然对爱情充满了美好幻想。
虽然她很想公开声明自己已经和那个男人没什么关系了,但是总编一再交代她不许提有关齐霁的事情。
“这是我的私事,我可以不回答吗?”叶未央尽量露出友善的微笑回答。
“哦,可以……没关系。”小女生有些失望地扁扁嘴。比起小说,她对现实里的浪漫传奇其实更感兴趣。
签书会已经进行了一个半小时,长龙队伍非但没有变短,反而有越排越长的迹象,叶未央虽然心里很高兴、很有成就感,但是她脸上的笑容已经和她的手一样僵硬了。
就在她想回头和楚念眉商量休息一下、让她去洗手间的时候,长龙队伍忽然骚动起来,甚至传来一些小女生兴奋的尖叫声。
叶未央不解地回过头,正好对上一张令人炫目的俊颜,原本在她面前的小女生不知何时变成了俊帅男子。
他……竟是齐霁!
第十章
“老婆,请帮我签名吧!”齐霁微笑着递过去一本书,“我是你的头号Fans喔!”
今天的他依然穿了一件纯白的衬衫,外面则罩着一件低领套头羊毛衫,羊毛杉松松的,恰好衬托出他宽宽的肩膀和挺拔的身材,而修长的颈项和优美的锁骨也在领口若隐若现。
三个月未见,他依然如此俊美,如此优雅高贵。
叶未央怔怔地接过那本书,机械地在上面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