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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年的艺术节到现在的工作,两人说了一堆闲话。宁宁忽然幽幽地问:“你知道我这辈子我最大的遗憾是什么吗?”
子阳摇头。他实在看不出这么青春逼人的女孩子会有多大的憾事。
“如果我能早几年出生就好了。”宁宁居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子阳非常纳闷。“你们这个年代多好啊。从小就是小皇帝,千人宠万人爱的。”
“再好又有什么用?还是不能认识你啊。小时候我就想,等我长大的时候一定要找到子阳哥哥。
可是等我终于长大了,子阳哥哥你已经是别人的了。”宁宁不无委屈地说,并且流下了伤心的泪。
子阳这才明白这个女孩子的心思,但是怎么可能呢?那时候的她还不到十岁啊,难道就爱上了自己?他无法不动容,情不自禁地紧紧抓住眼前这个无助女孩的手。
宁宁的手是那样纤细,柔弱无骨的样子,令子阳顿时生起万般爱怜,真想一辈子都这样握着。他无法不想起金薇的手,也是十指纤纤,却是骨节分明、非常硬净的那种手,让人想起坚强自立等字眼,而男人有时候是不需要女人过于独立的,男人更愿意用心去牵一双柔弱的手。
李家和金家都是苏州人,两家是世交。李家是世代为官,金家则是名医,两家交往甚频。子阳只大金薇一岁,从幼儿园、小学、中学一同上下来,在双方家长的暗示和纵容下,好象根本由不得他们思考,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一对。等到上大学后,两人虽不同校,但都在南京,周末经常结伴一起回苏州。毕业后结婚对他们而言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只是一个没有履行的形式而已。
李子阳父辈世代为官,子阳却生性狂放,自小就不喜欢官场,不愿意子承父业。他大学毕业后从南京回到苏州,但很快就离开苏州来深圳经商。九十年代初来深圳的人既是时代的弄潮儿更是幸运儿,只要肯付出努力,创业的机会很多。经过多年打拼,子阳先是有了自己的小公司、后来发展成集团,已经算得上这个城市的中产阶级。他爱好广泛,平时喜欢泡吧、上网、打高尔夫,热心公益事业,偶尔还会给晚报的副刊写点随笔,曾被评为本市十大杰出青年。
金薇是典型的大家闺秀,擅长丹青,江苏美院毕业后不愿出去工作,早早地嫁给了子阳,并生下儿子李程。有了孩子后金薇就在家里帮别人搞点室内设计,随子阳来到深圳后歇了两年,后来在子阳的帮助下倒是成立了一间工作室,但只为亲朋好友设计衣饰。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几年下来她的时装设计居然小有名气,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开了时装店,和设计室在一起,自产自销,生意一直不错,有的设计还在国内获了大奖。不过金薇对名利真是看得很淡,有时候情绪不佳连店里缺货也不管。
子阳根本没想到会在深圳再度与宁宁相遇。由于工作上的关系,他们还不得不经常打交道,这简直让他喜出望外。子阳对婚姻生活虽然不如理想中那么满意,但是觉得大多数人可能都是这样也就罢了,根本没有其它的心思。然而一见到长大了的宁宁,子阳无法不被她的单纯、娇俏和浪漫所吸引。宁宁年轻、精致、美丽、活泼,而且非常简单,正是他想要的那种婚姻之外的女孩。而且最令他深深感动并暗中得意的是,宁宁从小时候就喜欢上了自己,现在明明知道他是已婚男人,还对他情有独钟。更可贵的是,宁宁还是一个丝毫没有沾染上烟尘气的女孩,根本不在乎自己的钱,拒绝他的任何经济援助。他知道作为公务员的宁宁的工资并不太高,可能福利好一点吧,在打的、泡吧、买Ports套装和Channel香水之后也只够付房租了。即使不富裕,宁宁也只接受鲜花和小礼物,坚决地不要他的钱和贵重的礼物。有时她会加上一句,除非你是我老公。子阳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子阳一直认为自己应该是个幸福的男人。他和金薇的婚姻是前世姻缘,是一种无法逃脱的必然,宁宁才是生命中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是上苍赐给他的珍宝。他珍爱宁宁,正如他珍爱生命,珍爱自己。
3、一人有一个梦想
黄昏,下班时分。
稻草人时装屋。
身穿米白套裙披着直发的蒋宁宁和在同样分配在深圳工作的大学同学丁小仪一起走进来,两人是这里的常客。
青砖的墙壁上点缀着布艺饰品,墙角的竹篓插着干花,一排排古意盎然的衣裙诉说着女人的千娇百媚:月白旗袍的下摆那丛修竹多么清雅,水蓝色衬衣胸前那一双蝴蝶简直是呼之欲出,藕荷色百褶裙角鸢尾摇曳生姿,粉色连衣裙更是妖娆万分……
平常只穿职业套装的蒋宁宁忍不住跃跃欲试。她的身材非常匀称,可能是江南女子特有的风情,穿旗袍和中式的衣服显得更加妩媚动人。最后,宁宁买了那条月白的旗袍,有时候局里级别较高的晚宴也需要穿晚装,这件旗袍再加上一条披肩就可以当晚装穿。要不是想着要攒钱买房子,宁宁肯定还会买很多。
下班来店里逛的靓女越来越多,可是谁也不会忽略坐在角落的绝色女子,她才是店里最绚丽的一朵花,皮肤白皙,容貌清丽,穿着打扮品位不凡。她的名字叫金薇,是李子阳明媒正娶的太太。不过此时的宁宁并不知道,因为金薇从来不和子阳一起在媒体上露面,一直严格保持着她大家闺秀的风范。
小仪悄悄在她耳边评论金薇:“真是名不虚传,比你还要漂亮呢。”
“那有什么奇怪。比我漂亮的人多着呢。”宁宁撇撇嘴。
“那倒不是,不过她比你白一点。”
宁宁抱怨:“谁让我妈把我生这么黑。”
“你就这么一个小缺点,已经够完美的了。再说你并不算黑,只是没有书中描写的什么肌肤胜雪罢了。”
“你少来哄我。”宁宁还是笑了一下。
店里的电话铃响了。
店员示意是金薇的电话。她懒懒地站起来,一袭浅紫色的绸裙,精致的发髻,香奈儿香水。美丽高贵的女人。宁宁也忍不住多看几眼。她想自己再过几年,会不会也是这样一个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呢?
金薇轻轻地拿着话筒,像握着一件易碎的工艺品,姿态十分优雅。
“我的电视剧想用你的服装,等会我来接你,我们一起详细讨论一下。”
唐健的声音总是这般果断干脆,一如他的为人。难怪和她在一起时老唐总是说,他做的每件事都很理性,唯独爱上她才是方寸大乱万劫不复。她想自己不亦是如此吗?自认为此生最能严格约束自己,像英国上流女校培养出来的标准淑女有着良好的风度和端庄的举止,可是为了一个并不比子阳出色的唐健,她竟然背叛了自己坚持了三十多年的人生信条。尽管她和他并没有发展到情人那种亲密关系,唯一的一次肌肤相亲实在是她对子阳的一种报复。但在她看来,无论是什么原因,这种背叛的本质已经非常严重。然而事已至此,也容不得她多想了。看来人想学坏真是太容易了。
最近子阳回家也变得特别晚了,而且一回家就很累的样子,话都懒得说。金薇从小就是清高的女子,她有自己的原则,从来不喜欢委曲求全地讨好男人,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丈夫。于是两个人之间的话越来越少,后来当子阳超过十二点没有回来时,金薇干脆就关上了卧室的门。实际上门并没有锁死,如果子阳真的想进来还是可以的。然而子阳却从来没有敲过门,而是直接进了客房。金薇的心对子阳没来由地产生了一种抗拒,她不明白这种感觉从何而起,却是千真万确地感受到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已经是非一日之寒了。
放下电话,金薇起身吩咐店员,然后走进里间开始化妆。
宁宁看着金薇换了表情走进里间,竟然莫名地想起了子阳。她给他打电话。
子阳说他在开会,然后什么都没说就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宁宁忽然有些落寞。她当然记得,今晚不是他来的日子。只是不来的日子就连电话都是敷衍了吗?宁宁嘟了嘟小嘴,赌气地拉小仪一起去吃必胜客。
“拜托,我在减肥,不想吃什么皮萨。”
“那去吃寿司?日本的东西要清淡一点。”
小仪还是摇头。
“请你吃饭还这么难?什么时候学会摆谱了?不是被哪个男人宠坏了吧?”
“我哪有你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