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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的事情。读中专技校?那是没出息的人才会干的事。比如他。如果他读了技校,我一点都不奇怪。我还以为他的目标是做那个传说中的“青龙帮”的帮主——一个被太多香港片培养出来的只在每个人口头中成长的帮派。神乎其神,不知真假。
我只是第一次觉得他,好象不是那么没出息。他也想好好读书,跟所有人一样。
他还不是那么坏啊。
用每个月20块?
他打算自己交每个学期一百多块的书本费?
我怎么能相信他?万一他拿来挥霍也很正常啊。
可是,我真的有点被打动了,被他这个样子。
我跟他根本不熟悉,如果他现在算是在演戏来博取我的同情,我也只能说他是个天生的演员,让我竟不知如何拒绝。
有些话如果断然说出口,我会觉得自己很差劲,差劲到也许沈雨浓也要看不起我的地步。
差劲到,连眼前这个王烨都不如。
我也不过11岁啊。
我只是个没见过多少人,多少事的11岁小孩。
我怎么能决定别人的未来?
我也没有这个胆量。
我……唉。
“你要读初中,也要离开学校,你怎么罩他?”
“呃?”他听到我的话,惊讶地抬头,脸还是红红的。“我、我读本校初中!”
“本校?”我这才叫吃惊!我们学校的小学是重点,但初中部真叫一个“烂”!这个要读初中的人竟还是要读这种烂学校?让我怎么相信他的诚意?
“……我的成绩大概考不上重点,读普通学校的话哪里不都一样?况且本校我熟,你弟我可以看三年,看完了一定会找到合适的人接手。拿了你的钱,不会让你担心的!你放心!”他信誓旦旦,拍胸脯保证。
我后来想我之所以相信他,是因为他那种赤诚的纯真的表情让我愿意去相信。
他其实是个很有感染力的人。不过我没告诉他。
他又笑嘻嘻地跨出我家门时,我叫住了他:“等等!”
回厨房又拿了两罐可乐丢给他。“一罐在路上喝,一罐你自己留着,想什么时候喝就什么时候喝。”
他惊喜莫名地看着我,“嘿嘿”笑着说了声“谢谢”,抱着走了。看那个样子,恐怕他得都留着,好一阵子都舍不得喝。
我的性格里有个比较劣质的因子。我喜欢看别人特别宝贝着某样东西,越宝贝就越舍不得轻易地碰,久久地看上一眼,像贪财的财主。
这样,他们也没有资格笑我了。
***
王烨的妈妈是在上夜班的时候,蒸煮棉条的机器门不知怎么松了,长长的棉条甩出来,缠住了她的脖子,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窒息休克直至死亡。无人能救。
后来无意中跟老爸说起,才想起那天半夜里响得急促的电话还是我接的。一通厂保卫科打来厂长家的紧急电话。而我不过恰好因为周末带着小雨去那边住了一晚而已。
冥冥中似乎有一双手,牵着各样的线,连接起每一个人。
似乎,一切都有定数。
我和他在那之后变得有些亲近起来,一个失孤的少年,为何竟再看不见他悲伤的神色?
他依然霸道,依然凶恶,依然对每一个得罪他的人横眉竖目指手画脚。他依然是那个他,母亲不在了,霸王也没有变得颓丧软弱。
他竖起坚硬的鳞甲,将柔软的内在裹得紧紧的,严严的,不让人看见,不让人碰触。
只是偶尔,他会露出自嘲又厌恶的浅笑,轻轻地哼一声,在喉咙里——在我给他20块钱的时候。不是对我,不是对钱,只是对自己。
老爸和老妈的联合出击让学校对这个恶性事件表示了极其的关注,连公安局都来问了情况。
最后?呵,那帮小混混有没有被抓起来或是教训一顿我不清楚,但沈雨浓从此在学校已是个无人能轻易惹到的角色。据说连老师都对他礼让三分。
我为他感到悲哀。剩下的四年怎么过?
还好他还有陆霄,还好小孩子都比较少根筋,他们班那些都还懵懵懂懂的同学不会像大人一样让他觉得被孤立。不象我。
小学五年级真的还算小孩子吗?我看早有青春期叛逆的苗头伸展出来了。那年夏天从电视里看来的消息和报道也足以引起年轻“愤青”们激烈的辩论和争吵,用他们还稚嫩的言辞和思想为那发生在遥远城市里的爆发。因为在大人眼里我们都还可以“童言无忌”,所以也不会有人来理睬他们的尖锐情绪。
课间我坐在座位上静静地看着她们激动地挥舞着手臂,高谈阔论。女生的青春期比男生提前的理论在中学老师故做神秘状地让我们翻开课本自习时我便早已从现实中领悟到了。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同龄的女生都早熟得让我心生怯意。
不参与时政的人也没几个愿意接近我,有一个外国种的弟弟也就罢了,竟深藏不露地敢和霸王拼命,还拥有有钱有势的家世背景,我的额头上俨然被贴着“生人勿近”的标签。
还敢随便跟我说话倒是大大咧咧惯了的王烨,刚开始是邀我一起去打电游,被告知我家有游戏机之后,便干脆到我家去玩了。
那个夏天热闹而喧哗,大到整个国家,小到我个人的人生都起了波折,有了变化。
小学考中学的小考中,我以198的总分进入重点初中的重点班。王烨履行诺言直升本校初中部。沈雨浓和陆霄上了小二。
青春的书签夹在了新的一页上。上面标注着:1989年。
因为九年义务教育,我的初中是四年制的。现在看起来已经比较让人奇怪了,说起来的时候常常有人要问我,你那多出来的一年怎么过的?
玩啊!我总是笑得极其得意,仿佛这一年是白拿的,本不存在我的生命里,是上天多补给我的。
别人三年学的东西,我们用了四年。时间悠长,学业轻松,我毫不客气的,玩了四年。
从跨进了初中的门槛起就自觉比一个月前都长大了一轮。这个世界在我们眼中开阔了很多很多。
打任天堂,跟同学交换游戏卡;跟着女生一起起哄买小虎队的磁带;偷偷摸摸结党组队去黑漆漆的录象厅里看香港录像。到了后来,是王烨贼兮兮地拿来我家的一盒录象带。
他现在对我家熟得不得了。一进门,就左右观察了一圈:“就你一个人?”
“小雨课后有作文班。玲姨买菜去了。”
“才二年级就上作文班?早了点吧?上次不是说在课外数奥班?”
“多加的。一三五作文,二四六数奥。”
“哗,他们老师跟他有仇啊?成心整死他嘛!”
“去!别瞎说,别人想去还去不了呢。都是优等生才行。”
“哦,对哦,你以前也是作文班的,我都忘了。嘿嘿。”他抓抓头发,一脸傻笑。
“随便啦,都是没什么意思的东西。你要不要一起玩?”我拿起手柄继续我的超级玛丽,他赶紧过来搭上我的肩。
“别玩那个了。嘿嘿,瞧我带了什么来?”
我塌肩滑掉他的手臂,他整天脏兮兮的我受不了:“不就是录像?这次又是什么鬼片?”
“去!现在谁还看鬼片啊?”他颇受冤枉地鬼叫起来,仿佛塞给我鬼片看的两天前应该追溯到上个世纪。“这可是我硬从人家那抢过来的,好东西啊!”
“嘁!你哪次不是硬从人家那抢的?给我看看!”我一伸手从他手里抽过来,还是空白录象带盒子,显然是转录的。“这是什么?”
“看看不就知道了。”他很神秘地又笑,我给他个白眼,把游戏机关了,换上录象机。
“哎哎,你要不要可乐?”他每次来我家都跟土匪似的,什么都不要,就要可乐。玲姨看家里可乐消耗快,还以为我们爱喝,补充得可及时了。结果全喂了他。小雨都叫他“可乐王”。
“待会儿,待会儿。”难得可乐王今天竟然不要可乐!我惊叹外面是否已经下起了红雨。
只好跟着他一起聚精会神。
屏幕上一阵雪花点之后,出现一个房间,有个男人,打扮得跟个暴发户似的,躺在一张大得夸张的双人床上,还穿西装打领带。随后便进来了一个女人,用我当时的审美观就已经被划入庸脂俗粉那一道。女人媚笑地看着男人,两人开始交谈,边说女的边往那男的身上挨去,几句话不到,男人开始脱她衣服……
太详细的情节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唯一有的印象也就是立刻明白了这是台湾拍的可以定义为“三级片”的东西,当时我们叫做黄色录象。恐怕还是传说中的那种级别。后来回想起来还被我总结为恐怕得是八十年代中期的片子,废话多,镜头不具体,表演不够专业挑逗,总之一句就是感官刺激性不足。不一会那两个人就光溜溜地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