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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录-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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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身高一米七,他一米九,我能封盖的住才怪;何况我打球一向很懒,老是跳来跳去可是很累的。我的重点是破坏他要出手时的节奏感,同时运用阴魂不散大法——走哪儿跟那儿,嘿嘿,想拿球他也得费点力气。在我的防守之下,他三分命中率是七投一中,中远投十投三中;在此之前他的三分命中率是六投四中,中投是十五投十二中。说老实话,如果他在壮一点,我可就吃不消了,幸亏那仅仅是如果;我对他的防守严格来说是有犯规嫌疑的,为什么说是嫌疑呢,因为可吹可不吹。

    我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很快比分差距缩小到五分。另一方面作为后卫的我,很好的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和进攻节奏,当然了是球由我控制的情况下。然而渐渐的对手也发现了问题的所在,被我防守的他不再自己远投,更多的时把机会留给队友,还时常利用身体上的优势打内线、冲抢篮板;而由于我盯人防守我方所谓的三二协防所产生的漏洞在这时就显得分外明显了,于是老头把我换了下来。

    我一共打了一节半,助攻九次,抢断三次,篮板两次,得分零分,因为我一次篮也没投。我自认为表现很不错了,但是我却同时受到了老头和队友的指责。老头说我防守不卖力,因为在他看来,我防的人出手时我几乎没跳过,而且丝毫没有要跳的意思,所以对方是轻松出手,至于没投进只能说明对手忽然没状态了。对友认为我个人主义太重,没有很好的配合他们所谓的三二协防。这也是为什么我骂他们“一群笨蛋”的原因所在了。他们低头猛进的时候不是个人主义(运球不看人,一直跑到底,叫做低头猛进)?

    我下场不久,被我防的那个人终于累了,下场休息了。嘿嘿,被我防的人如果在我累的半死之后他还不累,我只能说佩服;常时间动作不能按应有的节奏完成,同时还得和我对抗,虽然我体重只有60多公斤,但是全身上下可是硬的很,和石头挤的感觉不大好吧。这段时间内我队竟首次反超了三分,后来那家伙再次上场,可惜终因体力大耗、状态不在而回天无力,最后以二分之差我们取得了胜利。

    然而我却失败了,这场比赛之后老头定下了球队十五个人的人选,我并不在其中。后来的比赛我也懒得去看,去看还不如自己找人打打球开心。听说是又打了两场,两战全败;我并不认为是因为没有自己才败的,本来我就不怎么看好这支队伍,一支没有中锋,没有统一战术,没有特别突出足以领袖全队的小球星,全靠自觉胡防乱打,个人的表现欲又太过强烈,即使是第一场胜的也太侥幸了。

    年轻人有一股拼劲是好事儿,但如果因为这个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位子,把拼劲变成无意识的蛮干就不见得是好事儿了。当然他们的行为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当时有很多美女围观噢,我不是不想表现,是因为自己知道自己投篮不准,怕不进丢人才一直假装自己有很强的团的精神呵,我自己好像也是年轻人,可惜打球的时候不是很有拼劲;说真的,我很羡慕被我防的那个后卫,即使觉得他队了身高和投篮比我准之外其他方面都不如我。

    噢,人家还比我帅。
第八章 第一次逛街
    人类有时会感到害怕,原因很多,种类也有很多;有人怕死,有人怕鬼,有人怕没钱,但也有人说,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死;我以为之所以怕,一是因为未知,另一则是因为舍不下放不开。当一个人身处于一个陌生的地方时,很显然这个地方对他来讲是未知的,倘若再有一些人一些事放不开,他就会害怕。现在,我是第一回自己出门,A市对我来说也正是一个陌生之地。

    我胆子很小,却不怕鬼,因为我不怕死,见过鬼最多不过惨死,很多人说过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在我说自己不怕死的时候,心下不禁怀疑了,自己真的不怕么,但为什么不死?为什么没有去做英雄?或者我又可以说因为自己不愿,同时又觉得死未得其所。但没有经历过的事情,如何的阔论都是没有意义的;也许未得其所式的不愿也是害怕的一种。

    来到A市已经近两个月了,几乎没有出过一次校门,我怕迷路或者因为走错地方犯下错事;但我究竟很需要出一次门,逛一次街,买点东西;现在机会终于来了。除了失踪的胖子,宿舍的人全部出动,一行六人坐了学校的公交车,到了A市中颇为有名的普惠商城。

    个人认为,大部分男生是不喜欢逛商城的,热恋中陪女友逛街是异数,但也不排除这样情况下亦有不喜之人存在。男生买东西一般都是定下买什么,去哪儿买,然后直接去买,很少半途加了别的东西,或是对计划外的东西流连忘返。

    我们有六个人,又不愿分开走;地方不熟,怕走散,何况人多老热闹。其实我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只是觉得有必要出来一趟,看看风景熟悉一下地形也好,或者想买身队服吧。第一次独自支配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费用的我自觉十分小气,看到什么都觉得贵;身在异地不比在家,花过头了是要挨饿的;这一点我深以为然。

    亮子买了一双价值两百多的皮鞋,蓝色的;我不觉的好看,更不认为穿起来舒服。群子在电脑配件那一块儿看了很久,问了很多,什么也没买,传单收了不少;不知道他搞什么,或者是了解行情,传单的纸质倒很不错,拿来垫东西应该好用。三个外国佬各自买了个乒乓球拍,伟哥在卖足球的地方徘徊了一会,应该很喜欢踢球。我也想买个更好的球拍,考虑到自己球打的不怎么样,用好球拍也没用;另一面已有的球拍也不是很差,红双喜三颗星的,如果再买最少要四颗星的,有些贵,出身在外,没必要花这个钱;于是什么也没有买。

    普惠商城的确很大,服务态度也很好,而且东西没有不打折的。打折一说,我是不怎么信的,做生意是要赚钱的,再怎么打折也要以这个为准。何况价钱是人定的,八百的东西卖一千,然后打八折还是八百,根本是商人玩的小把戏。至于某些清仓赔钱甩卖之类,更是没有意义的,要么是骗局,要么是货压久了快要过期。

    不觉之间时已近午,而我们一群人终要分道扬镳;亮子和群子去电脑城,我和三个外国佬去体育专卖,剩下的时间根本不足已供我们一块行动了。我们在一家自己认为不错的店买了需要的东西:我买了两套队服和排球鞋,伟哥则是一套队服和一个足球,其余两个家伙一人买了件休闲服,还有袜子若干。

    接着就是在队服上打号了,举凡球衣上面的号,多打球星用的号,如果是因为比赛,打的号则在一定范围之内。我打球只凭自己喜好,不曾特意模仿某个人,也不愿将自己贯以他人的名号,所以我要老板打个三位数的号。但老板说,打三位数的号必须要有两个“一”,要不然地方不够。于是原本打“100”的我,只好无奈地打了个“110”,而伟哥则打了个“119”,可能是为了和我配对吧,不过我自己当时倒没有很注意自己的号用了匪警。

    一切就绪,就在我们要离开的时候,伟哥忽然对店里的一个帽子产生了兴趣,并且堂而皇之的对店老板说:“我们买了你这么多东西,就把这个帽子当礼品,送给我吧。”如一般生意人一样,老板怎么会肯,但又不愿得罪了客人,两个人就在那儿耗了起来。

    伟哥的理由是,买了很多东西,老板应该把帽子送给自己做礼物,如果这样的话,以后还会到这里来照顾生意,否则只此一回。老板显然不愿就此一回就把生意做绝,于是以商品是一群人买的,而非伟哥一人买的,如果送了帽子给伟哥,那对其它人不是很不公平?一人送一个的话,自己就是赔钱买卖了。听老板这样说,我们一致通过,帽子是一定要送的,而且其它人也不会再向老板索赠,至于公平之说,就不用老板操心了。

    最后伟哥终于得到了帽子,同时向老板承诺,以后一定常来照顾老板的生意。而老板则给我们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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