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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分老公-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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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那天晚会上,我们两个成为众所瞩目的异类。
    不过,那是我自从卡娃依走后,玩得最开心的一天。
    他似乎很有人缘,有许多人一直过来找他说话,男女皆有,而且他们看我的眼光都是充满好奇。不过我可不在意哩,反正我是来这里混吃混喝兼玩乐的。
    他也满有又气的,好多女生找他跳舞,他都拒绝了,从头到尾一直陪在我身边。这样也好,不然我又不认识其他人,他若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坐冷板凳,我一定恨死他了。
    当我这样告诉他时,他居然笑得狠开心,还说他会一直一直陪在我身边。
    我狐疑地看着他,觉得这句话好像有语病,可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结果他随即带我上场跳华尔滋。一曲下来,转得我头昏脑胀,一下子忘了要同他什么。
    他舞技不错,一百八十几的身高,跳起舞来还能这么优雅灵巧,算难得了。还好他也够高,跟我站在一起不会大不搭调。以前我很讨厌参加舞会,就是因为我一六八的身高找不到适合的舞伴,每次男生来邀舞,一看到我站起来就退缩了。矮子没自信,这话真是一点也没错,我都不廉他们矮,愿意舵背屈就一下,他们连这种自信心都役,舞会里尽是这种男生,无趣极了,不去也罢。
    虽然他不多话,倒也不会木讷,还算言之有物,不过到现在我还是没看清他的长相,实在是因我懒得戴眼镜。但这样也是有好处的,再丑的人到了我眼里都变好看了,雾里看花的感觉未尝不是一种快乐,凡事看太清楚有时反而是种伤害吧。
    好几天没写日记了,话似乎变多。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多事之秋的咕咕鸡年终于要走了,可爱的汪汪狗年即将报到啦。
    回顾今年的年度大事,该是卡娃依的离去及几天前阿妈的过世吧。
    说起住在宜兰的阿妈,其实我是没什么印象的。
    曾听妈提过,当年她要嫁给爸时遭到全家的反对,她不顾一切与爸私奔到台北来,结果也断了与家里的联系。后来爸在我五岁时因为外遇而和妈离了婚,妈因此觉得丢脸,更是无颜回去,就一直这么僵着,直到阿妈的死讯传来。
    妈在阿妈灵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看了很心酸。
    我想妈是很后悔吧,为了面子问题,结果连阿妈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死者抱憾而终,生者更会遗憾一辈子吧。
    回来后,妈又像从前一样投身于忙碌的工作。
    常看着一室冷清的我,不禁想到,万一我突然死了,妈会不会也像那天一样哭到没力?,但是那又如何?妈似乎很本没从阿妈的死学到教训,我是她唯一的女儿,她难道没从死亡的真谛中领悟到生命的珍贵,更珍惜亲人的相聚吗?
    我当然不会苯得用自杀来提醒她,也许她仍是哭一哭,哭完又故态复萌,那我岂不是白死。白痴才干这等傻事!
    妈也该庆幸,像我这种无人管的小孩,一路活到现在,不但烟酒打架没沾到半样,品德学业还是超优的哩,真不知该说是遗传好还是我天赋高,也许两者皆有吧。阿啊!
    自己暗自偷笑一下。
    那个狮子今天居然开口要我做他女朋友。
    狮子就是师黎安啦!
    说到“狮子”这个我帮他取的外号,听起来挺威风的。实际上哩,哈哈,我又想大笑了。
    这要讲到隔天他约我去看电影。想想反正也没事,他也不讨厌,就答应他了。结果那天一场即时雨,淋得我们狼狈不堪,刚好离他家不远,他家人也不在,就提议我去他家吹干衣服及头发。直觉上我认为他是个君子,也就很爽快地答应了。
    结果,被我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他居然有一头的自然卷发,像狮鬃一样又卷又乱又难整理,跟平常的服贴直发真是大异其趣。如果染成白金色,简直是阿玛迪斯的翻版。
    我站在那里足足笑了三分钟。哈哈!想到就好笑。
    他脾气还不错哩,就乖乖站在那里让我笑,只是神情很无可奈何。
    “师……狮子!”一下子忘了他的名字,狮子就这么喊出口,我发现叫起来挺顺口的,就决定这么喊他。嘿嘿,他也不敢有异议,谁叫他的秘密被我发现啦!哈哈!
    当他告诉我,每天要提早一小时起床整理头发时,我还真是服了他。这就是我坚决不烫头发的原因,自找麻烦哪!多留些时间睡觉不是更好?
    看他笨手笨脚的吹头发,没耐心的我素性抢过吹风机帮他吹整,结果不到半小时,那些不乖的头发被我治得服服贴贴。唉,原来是他手苯才要花这么久的时间。
    而他要我做他女朋友的理由竟是以后我可以帮他吹头发?
    真不知他是贪小便宜还是嘴苯,要吹头发,花个七十元请美容师吹就好,我又不是吃饱撑着,我自己的头发都懒得吹了,还吹他的!
    我这样回他,他竞然楞楞的盯着我瞧,好半晌才冒出一句——你的长发很漂亮。还伸手过来摸。
    奇怪,那一刻,我竟然可以很清楚他看到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很深、很澄澈、很坦诚的眼。是一双好男生的眼睛。
    这是第一次我让男生摸我的长发。
    他的手很温柔,感觉……还不错。
    也许我会做他女朋友吧,不过不是现在。
    这么快就答应他,不就等于答应了要帮他整理头发?我才不要做这种傻事哩!
    男生不能宠的,一宠就会得寸进尺,很恶劣呢!
    千熏的男友不就是如此,自从有次他生病,她体贴地自己坐车去他家之后,现在约会都懒得出门去接千熏,要她自己一人坐一个半小时的公车去他家。
    要是我,早把这种懒惰男友给休了!
    其实我是想看看狮子还会用什么呆方法来追求我,这样似乎挺有趣的呢,反正我又不急着交男朋友。
    呵!我发现自己又在发挥小好小恶的劣根性了。
    写得手好酸啊!
    休笔!
    ★★★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泰戈尔诗集今天听好友阿美透露她单恋隔壁邻居一位大学生时,我突然想起了这首情诗。
    明明他们住得这么近,每天都碰得到面,心却相隔如此遥远。
    我问阿美为什么不找机会表白?不想当面说,写封信告诉他也行哪。
    阿美说她不敢,怕说了之后,连朋友都没得做,见面尴尬。
    怪了!这套理论到底是谁发明的啊?你不喜欢的人喜欢你,原先的朋友关系就得中断了吗?被人喜欢不是应该高兴吗?我问。
    阿美则反问我,当初狮子来校门口站岗,我不也是让他碰了一鼻子灰?
    我说这怎能相提并论?他就那样突然冒出来约我去参加晚会,而且意图不明,我怎知那时他是找不到人找我垫背,还是贪图我的美色?哈哈!阿美大笑前我己经忍不住笑起来了。
    那你到底喜欢他哪里?我又好奇问她。
    阿美说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反正那个男孩单眼皮、干干净净的样子,就是她看了很舒服、很喜欢的那型。
    后来我又问了她好多,我发现很本是一问三不知,连男孩的个性、嗜好什么的,她完全“莫宰羊”。天哪!这样也可以喜欢一个人半年多?我真是服了她!
    这样的喜欢只是建立在外在的皮相,不是很不真实吗?我一点也不能理解。
    阿美说我这人太理智了。喜欢只是一种感觉,很单纯地对某人心动,就是这样。
    是吗?
    一路上我一直咀嚼着这句话,连狮子跟了我一段路我都没发现,直到要过马路时他拉住了我。
    “狮子,我看我应该还没喜欢上你。”
    我看着他,脱口而出我这一路思考下来的结果。
    “怎麽说呢?”
    他就这么简单地反问我,一点也没有惊讶或生气的表情,我研究了他老半天,发现他不是装的。
    我就老老实实把今天的事情讲给他听,还跟他说,和他在一起我比较想捉弄他,然后看他哭笑不得的表情,倒是没有阿美说的那种心动的心情。
    结果他的反应只是笑一笑,又摸摸我的长发,然后牵着我过马路。
    其实撇开男女感情不讲,我是很喜欢他这个人的。
    他很沉稳。许多难事到了他手里,似乎都变得轻而易举,所以不管我做了什么谅世骇俗的事,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和我身边那群酷爱大惊小怪的人比起来,他这一点倒是让我挺欣黄的。
    就拿我上次试染妈从日本带回来的染发剂,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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