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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桂时 秋天是个适合自恋的季节。
自恋是什么?也许就是凌晨手上闪着微光的黑猫眼和脚下白色无后跟羊皮鞋。
她就站在七号楼门口,穿一身白衣服,被灿烂的阳光照得有些迷离。她身边的的男子是我没见过的,我懒得去数这是她的第几任男友。阿恒一直在看着他们。我从来不能容忍我的男朋友心中还有别的女人,但她是凌晨。
凌晨是男生之间永远的传说,并非高不可攀,只是谁也留不住她。阿恒曾经是她众多前男友中的一任。我遇见他时,他们刚分手不久,那时的他如一条丧家之犬。
我顺着阿恒的视线看过去,凌晨正从那个男子手中接过一个牛皮纸袋。看来不是新男友。
他们就在七号楼前分手,凌晨朝我们这边走来。阿恒迟疑了一下,还是向她打了个招呼。
新兼职?他不敢看她,只是盯着她手中的纸袋。
是啊,帮出版社编书。凌晨淡淡应了一句,突然转过头对我说,对了荧儿,我这学期要搬到你们宿舍去了,以后请多指教啊。
我与凌晨都是住混合寝室。大四的一走,两间寝室各空掉一半,宿管科便干脆合二为一。
凌晨的行李极为简单,一只衣箱几捆书,加上最基本的生活用品。就是这点东西,也引得全系男生倾巢出动,美女果然不同反响。搬完家后,凌晨从超市买回两箱啤酒作为慰劳,陪他们喝起来。
晚上熄灯后我早早上床,阿恒的电话如期而至。我们讲了一个多小时,凌晨还是挑烛夜战。
你就不能早点吹了蜡烛睡觉吗?
抱歉,这次的兼职催得很紧。她把蜡烛的火苗捻小一点。
你就不能闲一下吗?我懒懒地说,我知道你不缺钱花,这么拼命又是何必。凌晨没有回答,拿起桌上的一只海螺,凑到耳边,仔细倾听。
我翻过身去睡觉,迷迷糊糊中,那支蜡烛似乎一直亮到天明。
新生在军训。除了七楼,整栋宿舍一片寂静。
凌晨坐在镜前梳头。她穿了一件水蓝色的真丝长裙,头上是与之相配的水蓝色发卡。真是不懂,只是去交稿,她何必这么大动干戈。
我们两人几乎同时下楼。阿恒在楼下等我,黑T恤,白裤,球鞋,与旁边那个白衬衣,黑西裤,打领带的男人仿佛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
凌晨笑盈盈地把文件袋递过去,那编辑看都不看就放进了公文包。
不检查一下?凌晨说的是问句,用的却是降调。
你做的事情我会不放心吗?编辑显然学凌晨的腔调,走吧,找个个地方坐坐,我请客。
阿恒拉着我的手,直走到看不见他们的地方,突然说道,她这人就是这样,彬彬有礼得过了头,反而显得做作了。
原来你刚才一直在注意她,我喃喃说道,我和她同时存在和时候,你看的总是她。
阿恒停下来,望着我说道,荧儿你不要误会了,我现在的女朋友是你。
那你爱的人是不是只有我呢?阿恒沉默。我冷笑,你们都忘不了她,因为你们都得不到她。
一夜风雨交加。凌晨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寝室,然后便像没事人一样收拾课本去上课。
和她接触多了的男人几乎无一例外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看来这次的编辑也成了牺牲者。
午休的时候我轻描淡写地问她昨夜的事情。她毫不在意地说,到编辑家改稿,雨太大,就住下了。
哦,那他的自制力还真不错。没追你?
追了啊,我没答应。凌晨打了个哈欠,我的眼光不错,魔羯座男人的安全度最高。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什么事也没发生。
难道你希望有事发生?
No!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除了工作。
你不觉得他是很好的人选吗?风度优雅,又与你志同道合。我记得阿恒提过,凌晨与他分手时,曾是说过她最喜欢的男人类型。
没错,风度优雅,志同道合。可惜我要找的是男朋友,不是花瓶或合伙人。
编辑坚持每天给凌晨打一个电话。凌晨早已向他说清,他却仍旧没有退却的意思,充分显示出土象男人的韧性。
下午他的电话又至。凌晨正陪他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我的呼机响了,上面显示阿恒寝室的号码。懒得去打公话,索性去研究生楼找他。
阿恒班上的几个人正在商量聚餐的事情。研二上学期的课程结束后他们就要各奔东西实习找工作了。幸好阿恒答应过我,实习就留在学校帮导师做科研。
我在阿恒身边坐下来。他们的话题我插不进,只好百无聊赖地一件件摆弄桌上的东西。
可恨的是这张桌子上空空荡荡,除了书就只有一只海螺。我觉得眼熟,凌晨桌上那只和它很相似,只是小一些。这是谁的桌子?我问阿恒。几个人惊讶地回过头来,严珑啊,你不会不知道吧?这海螺是他家乡的特产呢。
爱在微痛的季节(2)
严珑的管院的风云人物。原本是学机械的,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大型国企做了四年生产主管,终不合心意。于是辞职,换了个专业考上了管理系的研究生。在我们看来,他总比阿恒他们直接升上来的研究生多了几分成熟和沧桑。
为什么凌晨会有和这一样的海螺?难道……
因为是我送他的。我一惊,严珑平静地站在门口,凌晨是我的女朋友。
阿恒抽出一支烟点燃,默默吸了一口。有人叫了起来,什么时候开始的啊?保密工作做的真好。
很早就开始了。你们大概没有注意到,我桌上的海螺原本是一对,从那时候起变成了一只。
阿恒喷出一口烟,深深地看了严珑一眼。严珑迎上他的目光,是的,是在她和你分手之前。对不起阿恒,我挖了你的墙角。
二。梅时 我一直都只是个旁观者。冷眼看着阿恒追逐凌晨,荧儿又追逐阿恒。他们的世界隔得如此遥远,以致于这注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游戏。我是什么时候卷入这场游戏的?等我蓦然惊觉,早已无法自拔。
我和凌晨的恋情很快传开了,如她历次的绯闻一样。其间还夹杂着一些故作神秘的小道消息。更有不少好事者来探听口风。各方面信息综合起来,似乎没有多少看好我们。
我已经在一年中修满了一年半的学分,再过两个月就要回到老家的一家知名外企去工作,并且不再回来。我讨厌这座城市,可它偏偏是凌晨的老家。虽然我认为她不会在乎漂泊,但我也断定她不会不顾一切跟我走。
凌晨还有一年才毕业,一年的时间足以令物是人非。现实是如此残酷,感情是如此脆弱。
我和她,显然都不属于等待。
偶尔我们也会在校园里散步。我轻扣她的腰,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在夕阳下缓缓而行,幸福得有如幻影。
我们班的聚会提前举行,原本定在期末,但我呆不到期末。
凌晨没有参加,她到出版社写授权书去了。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的事,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菜几乎没有动。空啤酒瓶却以极快的速度累积起来了。推杯换盏之间,有人冲我喊道,哥们,苟富贵,无相忘啊!以后再聚,我们还要一睹凌校花的风采呢!
我哑着嗓子说道,你们以为她会跟我走么?
难道不是么?只要你开口,她还会说个不字?
我拿什么要她跟我走?我灌下不知第几杯啤酒。我将来都还不知道在哪里。你们以为天涯海角就一句话那么简单么?
聚餐后还有一个舞会。本来说好由我跳第一支舞。只是苦于没有舞伴。幸好盛装的凌晨及时赶到。
凌晨无疑是舞会的亮点。黑色长裙,白底素色挑花羊绒披肩,黑色高跟鞋。妆容精致,看不出表情。
我对凌晨做了一个标准的邀请动作,开始跳第一支华尔兹。黑色长裙和白色披肩飞扬起来,花一般散开,刺痛了我的眼睛。这裙子和披肩是我们认识的那一天她穿过的。那也是一次舞会;当时她还是阿恒的女朋友。从看到他们的第一眼我就知道阿恒对她的追逐终将是一场徒劳。
这是我第二次与她跳舞,或许也是最后一次。也罢,从舞会开始由舞会结束,只当是回到原点。
交换舞伴的时候,阿恒请了凌晨,我也顺理成章和荧儿凑到了一起。我顺着她眼角的余光瞟过去,阿恒的脚步已经不稳了,他还是喝多了。
不放心你的男朋友?放心,凌晨会应付的很好的。我闻到自己呼吸里有酒的味道,你注意一下脚步,我也快不行了。
你们今后有什么打算?荧儿淡淡地问。我不用看表情就能拆穿她的平静只是伪装。这女孩与凌晨同年,在我眼里却完全只是个小孩,八岁在我和凌晨间不算什么,在这里成了不可逾越的代沟。
能有什么打算?我反问,如果是你和阿恒,你要怎么办?
我当然会跟他走。天涯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