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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躺在鲜花丛中……
友人告诉我,吃罢安眠药再喝一瓶葡萄酒,然后打开煤气,这种双料自杀最稳妥最无痛苦而且是最美丽的,嘴角会微微翘起,两颊会浮现出酒醉般的红晕,像天使的微笑。
小多听得惊心动魄。后来你爱过什么人吗?她问。
爱过,爱过几个男孩或男人,但像过眼烟云很快就消散了。我最投入的一个男人叫林肯,可他毁了我的爱。我们是唱着《在雨中》相爱的,又是在雨中分手的,现在我们还时不时地泡在一起喝顿酒、吃顿饭什么的,好得跟俩铁哥们儿似的,就是不上床。
你好洒脱,小多叹息说。
其实我没那么洒脱。其实新新人类、现代美眉的洒脱都是做作出来的。在感受爱的悲欢离合甜酸苦痛方面,我们和上几辈女人和上几十辈女人没什么两样。现代美眉就是一个嘴硬。我说,要能重活一遍,我一定十八岁就结婚,可折腾够了!
小多说,现在也不晚啊。
我说,原来我想,等我疯到四十岁就自杀。现在看,我要是自杀了,对咱们社会也是个损失。实在不行,四十岁以后再找个老实巴交的老伴厮守着,晚年不孤独也就罢了。
小多说,那时候想生孩子就难了,高龄产妇生的孩子痴呆儿的比例比较大,一个女人一辈子没个孩子太不圆满了。
那就生个私生子吧,或者买几粒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精子弄个试管婴儿,我说。
北极狼呢?他不想和你结婚吗?
我说,我从未这样想过,我想北极狼也没这样想过。
为什么?
我怪怪地一笑,笑容肯定有些凄惨的味道。我说,北极狼不是人,他是飘在世上的鬼魂,是网上的虚拟人物,古今中外的文学经典把他的灵魂彻底腐蚀了,掏空了。他不能面对现实,他一直活在幻想里,他要求于爱情的,简直近乎一种苛刻的和不可能实现的完美,因为北极狼受过伤。
那是读大学的时候,他爱上一个极清秀而又清纯的女孩,那女孩小脸白白的,身子细细的,说话柔柔的。女生在一起时就会叽叽呱呱,说啊笑啊,生命溅起一片热闹和喧哗。而那女孩老是与人走得很远,缥缥缈缈的,静得像一个虚虚的影子,仿佛只会跟小草跟微风悄悄絮语。休息的时候去图书馆,晚饭后去自习室,月明风清时候去散步,进了寝室就不出门,从没有什么人到学校找过她,也没有任何电话打给她。北极狼说,那时他觉得她就像天国里的仙女或刚刚出生的婴儿,晶莹剔透,纤尘不染,没一丁点儿的世俗味和烟火味。他说他太珍爱她了,和女孩相处两年,他和她只是吃饭,散步,赏月,观花,看电影,听音乐会,谈新读的书。他像虔诚的朝圣者,从未碰过她天使般纯洁的身子,他想把一切美丽和美好都留在新婚之夜。北极狼多少次沉醉地想,大学毕业后他就把她迎娶进门,然后供奉在家里和心里,让她在一年四季散发茉莉花般的香味。
第三部分第3节:堕落从第七颗纽扣开始(11)
但是,毕业前的几个月,那女孩忽然躲躲闪闪地不肯见北极狼了,在食堂吃饭遇上也要把脸别开。北极狼把她堵在校图书馆门口,问怎么了,问为什么。女孩低头捏着衣角,高跟鞋在地上蹭来蹭去。羞红着小脸说,对不起,白茫,咱们分手吧。她结结巴巴说她已有了另一个男友,是在家乡读高中时的同学,父母对那男孩印象极好,给她定下这门婚事,而她也真的爱他……
如雷轰顶。北极狼一脸温柔还没来得及拿下来,已经摇摇晃晃几乎站不住了。他惊问,怎么可能?你们什么时候爱上的?
女孩淡淡说,两个月前,寒假我回家探亲的时候。
北极狼浑身颤抖痛楚万分,喃喃说,为什么?为什么?我是这样爱你呵护你尊敬你,两年来碰都不碰你,我只等待着我们结合的神圣一天……
纯净的女孩拿一双纯净的眼睛呆呆看着自己纯净的亮指甲,说不用等了,白茫,请原谅,我不再属于你了。这件事不怨我。你不懂爱,不懂女孩子。我们高中同学集会的时候,那个男孩第一次和我跳舞就吻了我,那感觉真酷,真爽。那一刻我才知道,爱是灵与肉的火焰,是生命的狂欢和燃烧,是力量和激情的迸发,而非远离尘世的哲学和守望。
北极狼在床上整整躺了十多天,从早到晚泪流满面。经历过那次打击,北极狼发誓一定要找个绝对处女,找个真正懂得爱情而又纯洁的女孩做妻子。他和我相识后,一定从许多同学那里知道了我深谙风花雪月,经历过许多爱恨情仇,并非他理想中的水晶女孩。同时我也知道,北极狼并不算优秀和强壮,不过是个散淡的、与世无争的俗人,远不是我理想中的男人。但我和他所以死缠着,是因为我们都受过伤,都渴望忘却和抚慰。在经历了许多沧桑之后,都随意地对待今天,严肃地对待未来,没想把对方扯进各自的憧憬,非要把对方变成自己的另一半。一句话,我们都明白,我们就是个臭味相投。因此后来他继续找他的对象,我继续泡我的迪厅、酒吧,一有时间我们就把整个世界丢在脑后,忘乎所以地拧在一起。
这成了我和北极狼的游戏规则。
我说,我一直想不清楚,臭味相投是不是也是一种爱?有一天我和北极狼去郊外的度假村玩,忘了因为什么事情,我突然恼了,把狼牙从脖子上摘下来往床上一摔,说你自己玩吧,我走!北极狼反倒笑了。他说,晓婵,你知道咱俩为什么泡在一起总分不开吗?因为咱们都不是好东西,我是狼,你是狈,都是极端的自恋主义者,都不肯为对方牺牲自己,但必须合在一起才能生存,这就叫狼狈为奸。
我说,爱自己才能爱别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怎么可能去爱别人呢……
奇怪的是北极狼的这样子和这态度反而让我越发离不开他。我知道我是世纪末的超另类,是不洁的女孩,是把游戏当人生的现代美眉。而北极狼的坚守和不急不缓的等待,使他普普通通的样子竟然变得有些高大起来。其实,在我所有公开和秘密的爱情故事里,北极狼应该是很平常甚至很庸俗的一个。随着时间的慢慢浸剥冲荡,其他故事像凋零的花瓣,只留下一刹那的艳丽,然后就飘飞得不知去向,只剩下北极狼的形象日益鲜明起来,在每个有雨或有月亮的夜晚走到我的近前,提醒我到了这故事中某个情节的忌日……
天热,吴凯的花心也突然热起来——他的铁灰色肉泡眼瞄上我了。这大出意料。
吴凯的手机平均每隔三分钟响一次,烦死了。他挺着有棱有角的板寸头,频频下达指令指挥着凯达集团的一切运作,石头般的冷脸不动声色,声音却充满不容抗拒的威严。同时,他竟然悄悄地、冷冷地、不动声色地开始对我大献殷勤,像突然进入发情期的大河马。吃饭给我夹菜,上车为我开门,路上为我举遮阳伞。做这一切的时候,那张糙脸依然冷峻,无言,无笑,无表情。只有一次,我们四个一起吃饭,雷可和秦小多中途退席去超市购物,吴凯酒喝多了点,那张坑坑洼洼的冷脸黑中泛紫,他放下筷子,肉泡眼定定地瞅住我说,晓婵,论长相你不比秦小多差,论文化你是大学生,论性格你比秦小多开朗,论年龄你比秦小多年轻……
说这话时,他脸上肌肉纹丝不动,依然铁面、石头、僵尸。
我拿牙签从果盘里扎了一瓣橘子放进嘴里,然后说,吴老板你真棒,观察女孩特有经验,没半点漏洞。
肉泡眼闪出钢铁般的铁灰色光泽,我要是雷可……
选一个还是两个都收着?我坏笑着问。
问题不在我这里,他说。天下美女各有各的主儿,也各有各的喜好,有的女人喜欢金钱,有的女人喜欢权力,而我只有金钱,没有权力。
我说,其实,那类女人只喜欢金钱。她们喜欢权力,也是因为权力可以带来金钱。当然,金钱也可以收买权力,这就是你的优势。
也可以收买女人,但我不喜欢被收买的女人。我喜欢女人用她的爱和温柔来收买我。
我歪着头嫣然一笑,将双手探到脑后拢拢如瀑的长发——我相信我这样子极其迷人。我说,我这个人有三大优点:一是特喜欢金钱,二是特喜欢权力,三是特喜欢男人。但还有一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