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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不管我怎么说,你们都不相信云云真的有说的那么好。这应该不是我的错觉吧?你们真的认为云云不像我说的那样是不是?”身为他们的朋友已经有快三年的时间,他从来就没对他们说过谎,为什么他们会不相信他所说的话。
“不是我们不愿意相信你说的话,而是这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好的人?”美丽、好身材、高智商、稳重、大方、温柔、懂得包容……等等一堆几乎是数不完的优点,这样的人根本是天方夜谭。
听了他们的话,商行空不但不生气,反而非常得意地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她可不觉得自己说了什么笑话,那是事实不是吗?
“没事,继续工作吧!”一脸笑容地朝他们挥挥手。
“行空,你很奇怪喔!”该不会又想陷害他们两人了吧?之前喝的那个饮料没让他们拉肚子还真是奇迹。
“真的没事。”他不过是很开心云云真的是再好不过的男人,而且还是他的老婆,面对这样的事实,他怎能不开心。
“没事就没事,今天晚上要开会,不准溜喔!”
“不会的,云云出差去了,所以这几天我都有空,只是我打电话的时候不准有人打扰我。”长途电话是很贵的,重要的是,云云的声音更珍贵。想起昨天凌晨叫云云起床时,被他吃了好几次的豆腐他都不知道,爱困的声音模模糊糊地,听起来像是任性的孩子。
哎!云云若真是任性的孩子那就好了,偏偏他稳重善良的要命,一心一意就只会替别人着想,爹地说那是因为云云本性温厚善良,小时候又有过悲伤的回忆,所以比任何人都能设身处地着想。
他不奢望他为别人设身处地着想,只希望他能多为自己想想,明明爱他,却希望他能有多一些的选择,得到真正的幸福,因此将他自己的幸福丢在一旁。
多么傻的想法,难道他不知道如果真有一天,他选择了别人而放弃了他,他会是多么的痛苦吗?
若不是云云身边有魏大哥、沈大哥这些希望他能得到幸福的人在,不时地偷偷将他的心事告诉他,恐怕他到现在都不懂云云对他的爱有多深。
没关系,既然他的幸福操在他的手中,那—切就简单了,因为他的幸福也在他的手里,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他会让他知道的,即使必须花费一辈子的时间,他也愿意。
“行空,你到底在想什么?”
“谢振寰是个不错的男孩了……”商行空回头对他们说。
两人的眼光亮了起来:“所以……”
行空又笑了,笑得十分开心:“可是他永远也没有机会。”他的一辈子,早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被人给订走了……嗯……也许应该说,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订下了云云才对。
***
身在中央公园附近的宅邸里,水霁云突然停下手边的工作,看向窗外黑色的星空,纽约今年刚入十二月,已经开始下起雪来了。当他下机的那一刻,看见大空飘下白雪,莫名地心中热了起来。
行空最喜欢雪了,如果能收藏这满天的白雪,送给行空当生日礼物该有多好。
他们看的第一场雪,也是在纽约,是在他九岁,他五岁的那一年,商伯伯为了将公司的业务扩展到美国,特地在一月的时候来纽约视察,因为不放心商柔跟两个孩子,干脆一起带了过来。
一天早上,商伯父已经出门,商伯母还在睡觉,两个孩子就已经下床在旅馆的阳台上玩起来,也不知道玩了多久,天空就这么飘下白雪。一开始雪片是一片一片地飞着,就像是羽毛慢慢自空中降落,后来越来越急,就像是下雨了一样。两个孩子第一次瞧见雪白天空而降,就这么手牵着手在白色的大雨里发呆,最后疯狂地玩了起来。
结果商伯母一醒,立刻就把两个不知死活的小孩抓回房骂了一顿。果然隔天他就开始发烧,烧到了四十一度送医院,差一点就从支气管炎转成肺炎,小小的行空在病床旁哭的唏哩哗啦的。
后来的回忆虽然不太好,可是他们永远记得第一次看见大雪时所带给他们的感动。
“你怎么还不休息,都已经快三点了,明天一大早六点就要出门,你忘了吗?”起床想到厨房喝杯水的魏曜雷,看见书房里的灯依然亮着,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我快弄好了。”
“哎!你会害我回去被行空骂的。”不但工作不分白天晚上,今天的午餐也忘了吃,晚饭更是草草结束。
“你别说不就好了。”继续翻动下一份资料。
“你的脸色可骗不了人,别做了,你不想因为送医院而错过行空的生日吧?”干脆走过去抽掉他手中的文件。
“雷……”
“想想自己的身体,你不是健康宝宝,云云。”
听见他叫他“云云”,不由地瞪了他—眼。
“休息。”看他还想伸手跟他拿资料,魏曜雷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桌上所有的资料收拾的一干二净放入公事包中。
水霁云叹了一口气:“我休息,可以了吧!”
“可以,明天顺便到医院检查—下。”他的脸色真的很糟糕。
“不用了,只是有点累而已。你也累了,快回去休息吧!”又没病没痛的,到医院做什么?让病人看吗?
迟疑了好一阵子:“好吧!”似乎真的只是累了点而已。拿着手提包,就要回卧室继续睡回笼觉。
“睡觉不需要拿着手提包吧!”水霁云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的动作,仿佛深怕他会去抢似的,他又不是小孩子。
魏曜雷对着手提包考虑了很久:“不了,为了预防你又给我偷偷的工作,东西还是放在我这里比较保险。”天知这个工作狂是不是又会做出危害自己身体健康的行为。
水霁云也不能说些什么,跟在他身后,关上书房的灯就往自己的卧室走去,走到一半发现胃有些疼痛。不过因为不是很疼,而且只是一下子,所以也不是很在意。
“怎么了?”瞧他停下来,魏曜雷也跟着停下来。
“没事,去睡你的。”安抚性地一笑,走回自己的卧室。
停留在原地的魏曜雷,看着他消失的背影,微微触起眉头。
***
星期日的大街上总是人来人往的,都已经进入了十二月,天气冷得要死,没想到还会有这么多人喜欢逛街。他是不怕冷啦!但是他个人比较喜欢在这种很冷的天气里待在家中,抱着抱枕,手中来一杯浓汤或是热腾腾的点心,再不然就是打一天的电动。
这点云云跟他一样,冬天时云云也是喜欢先订购一堆的书,然后整天窝在家中看书,不过他的习惯一向良好,除非感冒,否则看书一定是坐在椅子上看,绝对不会学他趴在床上看。奇怪的是,习惯良好的云云近视六百多度,而他,也许是天生丽质,到现在两眼视力依然是保持1。5的不可思议成绩。
将联合活动的事情办得差不多之后,在休息时间里,一个人偷偷跑来这不远的咖啡馆喝杯咖啡。这家咖啡馆他曾和云云来过,因为云云说这里的咖啡跟他煮得很像,喝起来香浓滑润,当然,还是比不上他煮的。他的咖啡可是以前到法国玩时,特地跟巴黎当地最好的咖啡店师傅学的。云云很喜欢喝咖啡,可是因为胃不好的关系,不能常喝,因此对咖啡的味道也就特别讲究。不论是在台北、巴黎,伦敦还是纽约,他总能带着他去喝上一杯好喝的咖啡,就像他现在手中的这一怀,咖啡跟肉桂的味道巧妙结合在一起,喝起来格外的香,那种只有鼻子才能尝得出的甜昧,弥漫在鼻腔中,久久不散。
木制的大门再次传来叮当声,又有客人上门,但店里的客人每一个都细心地在品尝手中的咖啡,没人好奇地抬起头观看。
“是你,你也喜欢这里的咖啡,找可以坐下吗?”谢振寰十分惊讶地在角落的位置,发现独自一人的商行空。
行空点点头,看得出他眼中的讶异跟惊喜:“你不是跟他们去吃饭了吗?”
记得他离开时,他还跟他们在一起讨论要吃些什么。
“没有,我不喜欢缅甸火锅,那种香味让我觉得怪怪的。”如果是韩式火锅的话,他倒还可以接受。
“跟云云一样,他也不喜欢那种香味。”他自己觉得还好,但也不是很喜欢,汤头喝起来有点像是加了香水。
“一杯蓝山,谢谢。你怎么会知道这里,这里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