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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只要打败圣…拉琪尔斯就能一夜成名或天下第一”的挑衅。
之韫日益恶化的病情固然令人无法放心。CLIE的规模之庞大复杂,泰管了内部职员的培训和管理已无暇兼顾其他,身为CLIE的行动司令,丹总不见得将机构的对外协调和本身四大职能中心的综合管理丢着不理。他要应付这些,要应付持国天的任务,要平衡纽约七大家族分赃不均的勾心斗角,要应对麦德林针对魏氏家族成员的种种谋动,要时不时地回圣…菲达庄园安慰陪伴养父母……除去这些,甚至连魏氏,丹都不能置身事外。
虽说我的确是在三月楚山纵火案后,才慢慢在丹各种形式的工作方面都开始扮演起一个真正助手的角色,可丹本人在纽约魏氏方面承担压力并非是至那时才开始的。
事实上,魏氏的不稳自魏东平车祸以来便日渐显著,各种状况就没断过。他们一直面临来自麦德林麾下企业的恶意渗透,只不过魏立峰受爱子英年早逝的打击后,对魏氏的管理不再象从前那样一丝不苟,谨慎周密,因而造成的危机也就越来越严重。
业绩下滑、甚至亏损,企业市场综合竞争力日益衰弱,都还不是最麻烦的,麻烦的是甚至连正常的季度性营收变化都开始被背景模糊立场不稳的股东揪住不放,借口一点市场挫败,企业流动资金周转不畅,便大肆抨击集团现有的管理模式和高层管理人员。
四年下来,他们私下动作频繁,对集团的努力求存和发展视而不见,却三天两头动议改选,甚至直接把矛头指向魏立峰,从年头一月开始,一再惹出一波又一波愈演愈烈的事端。
早从两月开始,被养父抓去顶缸帮忙的道格,便已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助魏立峰管理内忧外患的魏氏,但魏氏的问题本来就错综复杂,遇上集团受到黑白灰各种不同方式不同背景而来的多重冲击时,他应付得了一方,顶得住两方,始终还有一方得要丹赶去纽约去帮手。
丹负责解决多数是些针对魏氏的预谋性商业罪案的调查。
这跟黑道仲裁或是持国天的任务行动完全不同——商业犯罪大都游走在法律边缘,可不象警察抓小偷那样是非分明立场清楚,很多时候甚至很难去定界它的存在是否违法。针对这类行为的调查不但完全得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跟打打杀杀全不沾边,稍有差池,还会被对方反噬一口——白的那一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变成黑的,捉贼的也随时会被反咬成当贼的,并且百口莫辨得连自己有时都会怀疑自己可是真正代表着正义的那一方。
因为莫名其妙的变成丹真正的助手,过去没未涉入过商业罪案领域的我也由此一脚踏进了这个充斥着各种高智商犯罪的圈子。坦白说,刑事罪案,我不在话下。就算是什么国际大贩毒、军火走私集团、变态杀人狂……我都视若等闲。面对这一型的调查,我却如同刚出校门不知社会险恶的小毛头般,做起事来的确有点束手束脚,瞻前顾不了后。用丹的话来说,也就是:“陈,收起你依法而论的那一套,商业调查中,法律可不是什么被依据的东西,那只是双方都可应用的工具。谁用的好,谁就是正义的,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印象里,整整半年,每天都象在打仗,丹忙得一佛出世,跟着他扑进扑出的我则整日觉得焦头烂额,老是想不通那些莫名其妙的涌出十桩八件必须得丹亲自过问、处理、应付的状况到底是怎么发生的。CLIE下属的5架紧急垂直起降的小型飞机只少有一架处24小时待命出动状态,平均下来,几乎五六天便要在EDEN和其他国家城市之间打个转。
私下里,连周蕙都忧虑得忍不住告诉我,“……常常倒下去半多小时,紧急电话又跟着来,你也知道他那个失眠的毛病,他一直睡得很坏,又不能把电话都拔掉……”
我不似丹,我并没有失眠症,可那段日子里,我每日睡眠也不足五小时。后脑勺一挨到枕头就能扯起鼻酣,跟待宰的猪没两样,可任人鱼肉。若有人要杀我泄愤,那绝对是最佳契机。
这么忙,丹仍然不肯对报仇的事松一松手。
是的,报仇。
丹从来都不信魏东平的车祸是意外。
虽然线索不多,调查异常困难,可他私下一直在进行这事。
他跟国防部的交易包含许多条款代价,其中亦包含调查魏东平车祸所需的一切便利。这一项在其他合法或非法的强权势力组织与他私下达成的各种“利益置换”中都是名列首项的一组条款。
整件事,他没有向养父母、兄弟或是之韫透露过丝毫。
即便是我,也是在一个非常偶然的状况下,才撞破的。
当时,他在杀人。
我并不是没有看到过他杀人。
为持国天的任务、纽约黑道的平衡,很多次,我亲眼目睹他杀人惩凶。我们之间达成的默契使他即使杀人也并不避我,但那一次不同。
那一次,他是故意支开了我,制造了一个空白的时段去做这件事。
跟他走到今时今日,我对他的信任可能早已超出了自己所知的程度,我完全不疑有他,其后会去校准个人定位信号纯熟偶然。我发誓,在发现他避开了CLIE的信号捕捉采集体系时,我都绝无丝毫认为他在做些不法勾当的念头。我会调头重新在那些犯罪区的暗街穷巷间找他,纯粹是出于好奇和担心,所以真没想到找到他的时候,会看到那个。
黑暗中,被他一刀割断喉咙的人面目不清、混身充满委琐气息,即使根本不晓得他的来历背景,凭我多年与罪犯打交道的经验,仍可一眼看出此人不过是个混迹底层的小混混。他那种人根本不属于平时需要持国天或纽约黑道仲裁出手的阶层。下一秒钟,我与他面面相对的时候,彼此都心知肚明,刚才那一幕就是我当初加入CLIE时,一心要寻找的。
这是有目击证人的现行杀人,凭此我可以“一级谋杀”的罪名直接把圣…拉琪尔斯…丹送进联邦监狱,而且不会再有任何一个外交官跑出来申明这名死者是哪国官方要秘密捕杀的对象。
然而,我自己都无法置信,我居然没有质问他杀人的动机,我只是问他:“为什么要支开我?”
就在那刻,我突然记起当初道格对我说的——“我知道你不信丹,不过那没关系,因为我也不信你。”
这句话,他曾当面与我说过两次,此刻我终于恍然过来。
他当时真正要说的是:“我知道你不信丹所作的每件事都有足够理由,但那没关系,因为我也不信你最终真会将他送进监狱。”
而后,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已永远失去了重新穿上警服的资格。
道格没有说错,无论丹给我的答案是什么,甚至即使他不回答我,我也不会把自己看到的公诸于众。
那种感觉实在不好受,我马上离开了那个暗巷。
心情恶劣到极点,我漫无目的地在曼哈顿游荡了整夜,再看到丹的时候,我正坐在曼哈顿轮渡码头上,天色已渐渐发白。
码头上就我们两个人。
他站在我身旁,沉声道:“若不支开你,你就是我的共犯。”
我知道他误会了——他以为我在闹情绪。
我当然是有那么一点意思,但那不是对他,而是对我自己。
我并不想他继续误会下去,本想坦白地说明,不想话到嘴边却变成了逼问。我逼问他,那样一个不入流的混混究竟犯了什么天条,要他特地支开我,去割他的喉咙?坦白说,当时我并不认为丹会真的告诉我什么,但……无论是因为什么,他最终向我说出那死人向制造魏东平车祸的人提供了偷渡中介,我就此才知道他的复仇行动。
四年来,他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不多,本身又杂务缠身,常常分身乏术,但他从来没有中断过调查,查到一个确实参与过此事的人便杀一个,无论那人是否主谋、是否现行、是否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中介人的跑腿,时至被我撞破,他已杀了十一个人,追踪范围遍布五大洲。
他跟我说得很清楚:“我不会让任何人阻止我,你见我行凶不加阻止,便是同犯,虽然我们是有过默契,但这件事我不可能做在你的眼前。”
他认为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我只当自己从不晓得。
对此,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若是从前,我想我会质问他——非要亲手杀人才能泄愤?或许……我还会建议他把那些人按照法律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