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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为人-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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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大得足可以像电影《烈火中永生》里的华子良那样绕着圈儿跑步。我在每一个到过的放风场里都用石块并排刻上了我和一凡的名字,指望他能从中得到我的信息,我哪里知道一凡的残腿在狱中加重已经不可能出来放风了。冬天,我们把窝头搓碎了放在窗台上,一厢情愿地想引诱麻雀飞进我们的牢房,却从来没有一只麻雀自投罗网。 
狱中生活的每一天都是活生生的。活生生的孤寂,活生生的缓慢,还有活生生的向往和企盼。阳光把窗楞的阴影投在墙壁上,我们靠这阴影的移动加季节的变换来判断时间。我们的听觉变得异常敏感,能从独轮车发出的吱呦声听得出是装水的木桶还是装饭的铁桶,能从脚步的轻重和节奏中听出是哪位队长值班。就像你走惯了回家的路上班的路一样,你会习惯很多你原来不习惯的事情。 
牢房里的夜晚是真正的不夜天。那本来可以说是昏暗的长明灯,到了晚上刺眼地亮在你的头顶,让你没有美梦、没有幻想,让你感觉不到白天与黑夜的轮换。于是日子接着日子,现实连着现实,于是你无处可逃了,你能看到的只有那盏灯,还有小小的一块天。 
为了投奔那一块天地,遇到好天气,我们会申请洗衣服,其实我们根本没什么衣服可洗。 
在狱中的人都特别节省,有的是因为家里人根本不给送东西,有的是不让家里人给送东西。我属于后者。我不知道会在里面待五年还是十年,我不能在政治上让家里人受牵连,还在经济上拖累他们。监狱里本来就冷,不活动就更冷,家里给我送了一件新棉袄,紫红色的,里面絮的还是驼绒,比我进来后狱方从学校为我拿来的那件要暖和得多,但是我一直不舍得穿。号里的人看我穿得单薄,决定为我做一件棉背心。棉花是队长让我们拆洗工作大衣时偷偷撕下来的,针是把梳头用的竹篦子上的竹片在地上搓细了钻一个洞自制的,好在面子是一件洗得快化了的衬衫改的,准确地说不是缝起来的,而是粗针大线串起来的。 
不仅衣服穿得节省,其他东西也用得极为精细。每个号每天都能得到一盆热水,这是供我们喝的。冬天我们会把水杯放进自制的棉套里,到了下午还可以喝上温水。余下的用来洗脚,洗完脚的水用来擦地,擦完地再把每个人的鞋底擦一遍。那块巴掌大的地被我们擦得油亮油亮的。每天我在那块地上散步,那是在号里惟一被允许的锻炼。号里除了木板通铺,空间的宽度只有两步,长度刚好可以走五步,我曾想,为什么不是七步呢?曹植七步成诗,如果是七步我说不定也成了大诗人。 
两年中我只用了一块肥皂,卫生纸用得更加可怜,总是撕了又撕折了又折,反正我有的是时间。现在我用卫生纸接近于病态的浪费,我甚至告诉我的儿子,什么都应该节省,就是不要节约纸,可能正是出于对那段生活的抵触和逆反。因为节省,我洗衣服常常不用洗衣粉,但却不厌其烦地申请,只要一换队长我们就申请。在厕所洗完还可以走到院子里去晾,傍晚还可以再出去收一次,重要的是收回来的衣服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味。当我把晒了一天的衣服捧着闻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阳光原来是有味儿的!阳光的气味太干净太新鲜了,特别是冬天,加上织物被晒得又干又松的手感,捧着闻简直就是享受。 
两年,那是足够使一个中年人在不知不觉中打发掉的时间,那是完全可以使一个老年人从生走向死的时间,那是绝对可以使一对年轻人孕育一份爱情同时也孕育一个生命的时间。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女人来说,那是从无聊的、无望的、无辜的时间中发现琐碎的诗意,体验矫情的浪漫的时间。   
监狱中的日常生活7   
回想起来,那时的我的确是太年轻了,年轻得清高、傲慢,还有点儿无理。同是阶下囚,我却因为自己是政治犯而觉得比别人优越了许多。 
小荣是因流氓罪而被抓进来的,所谓流氓罪无非是和男朋友拍了几张裸体照被揭发而出了事。她会唱很多歌,都是我从没听过的,《绿岛的夜》那首歌我是第一次听她唱的。在狱中她还是爱唱,有时唱着唱着,漂亮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眼泪就一串串地掉下来了,她也不去擦,歌唱完了又像没事人一样了。我一点儿都不同情她,讨厌她总是讲那些男男女女的故事,讨厌她说话时总带脏字,按我当时的认识水平,拍裸体照的女人无疑就是真正的流氓。我坐牢是冤枉,而她坐牢是活该。虽然她对我很友好,但我不愿意理会她,只要她一开始讲故事我就假装看书或者看报。现在想起来,如果她不善,不是看我小让着我,想气气我或者治治我,我哪里是她的对手,准得让我吃不了兜着走。我当时的假正经简直太可笑了,我是一个现行反革命,但却显得比谁都左,那面目一定和管教队长差不多。 
另一个让我不知该怎样对她的是老黄,算起来她当时也就不到四十岁。说起来我们曾经还是邻居,她的女儿是我的校友或学长。她的家庭应该算是知识分子,父亲是画家,据说解放前他的漫画在某市还有点儿名气,母亲也出身于书香门第,但——我简直难以说出口,她的女儿的父亲同时也是她自己的父亲,或者说,她女儿既是父亲的女儿又是父亲的外孙女。而这一乱伦悲剧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她的母亲。她母亲爱上了她的叔叔,为了使丈夫能容忍这一关系,母亲设下了圈套,让丈夫与15岁的女儿同床共枕,然后亲手带大了由丈夫和女儿生下的孩子。“文革”初,上中学的女儿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精神彻底崩溃,成了一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神经病人。天啊!按我当年的阅历,她的故事惊得我目瞪口呆,然而她讲得却很平淡,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说到她坐牢的理由也简单得让人不能相信:教邻居的孩子们学唱苏联歌曲,罪行是教唆犯。 
说实在的,我没想到监狱是这种状况。在我全部关于监狱的知识里,除了从电影里看到的共产党员,就是像遇罗克那样的政治犯,杀人犯、流氓犯、贪污犯这些字眼,与我的生活常识相距太远,也没想到,堂堂的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也是三教九流什么犯人都有。但是如今我和她们肩挨着肩地睡在同一张铺上,和她们同吃一个盆里的饭,一开始从内心里真是不能接受,遇上杀人犯我甚至还有点儿害怕。 
我先后换过三个号,遇上过四个杀人犯。不知是不是巧合,她们一律都是三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像是商量好了似的一律都杀死了自己的公公。那是我进去后第二个年头的冬天,号里来了一个瘦高个儿的农村妇女,她把毒药拌在豆腐渣里毒死了因为财产纠纷而结了怨的公公,而且她成功地让村里所有人相信了公公属于正常死亡。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在尸体下葬三个月后,一个远房亲戚要求开棺验尸,她再没有能力阻止。 
一个号一般住三个人,偶尔也会住四个,这种时候我们都会心烦,好像在监狱里睡觉挤带来的烦恼,远远超出了坐牢本身的烦恼。那天正是四个人挤着,刚好够铺下四条被子,我的位置靠墙,新来的杀人犯紧挨我睡。半夜牢门突然哗啦啦地开了,我睡眼惺松地转过脸,发现杀人犯正用一条红布腰带勒紧了自己的脖子,满脸憋得通红,她的眼睛长得本来就凸,这下更显得像是要暴出来。队长走进来用剪子把裤带剪断,就把她带走了。我们三人被吓得不敢再睡,为人能不能自己把自己勒死而争论不休。自杀在狱中是要受惩罚的,她回来时带上了背铐,我们看着她爬上床铺,然后用脚一点儿一点儿把被子勾起来,再用牙齿咬着盖在身上。队长一直站在旁边看着,我们谁也不敢帮她一个手指头。从那天起大家都不得安生了,她白天黑夜地嚷疼,然后喊队长再被队长训,我们虽然烦她,但看着她提不上裤子吃不上饭还是得帮她。说来也奇,她的胳膊长,弄来弄去的从屁股底下钻到了前边,背铐成了前铐。到了打饭、放茅、放风的时候,她从下面一钻又成了背铐,队长一点儿看不出来。更离奇的是,这样一来二去的,铐子不知怎么竟然坏了,全然成了摆设。就这样像捉迷藏似的,过了一个多月才被发现。很快她就走了,不会是释放,很可能是去服刑,但她带铐子的故事成了狱中的黑色幽默,应该说是一个荒诞派作品的好题材。 
我还看过另一个长期带背铐的。把我调进她的号是一九七六年一月八日,四十岁以上的中国人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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