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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差本来是想给西施个惊喜的,无奈送的是座宫殿而非发簪,隐藏是不大可能的。既然不能隐藏那就直接点,于是夫差就带着西施去看工程的进度,并进行监督,杜绝豆腐渣工程的出现。
西施对工程造价不是很明白,力学什么的更是一窍不通,但是她很乐意和夫差一起去看这看那的,这是她最爱的男人送给她的礼物,看着它一天天逐渐成型给西施一种看夫爱西一点点长大的感觉,很甜蜜,很幸福。
馆娃宫对于文人来说无疑是个伟大的建筑。文人们平时没东西写就只能写写风景(村口那棵老树),抒抒心情(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饿了心慌啊,饱了无聊啊,思春啊之类),这些东西翻过来覆过去也没什么内容,才思极易枯竭,又极易造成类似文,别人一纸公文告你剽窃那就很麻烦,官司是不得不打的,打了心里就容易烦躁,烦躁了哪还有心情去想那些文绉绉的东西,这样下去,艺术生涯就接近毁灭了,着实恐怖。
现在不同了,馆娃宫建成了,这是多么好的素材啊,可以描绘其壮丽;可以用其反映吴国强盛,吴王治国有方,来个盛世欢歌;可以凭其歌颂劳动人民,甚至可以因其借古讽今,多么畅快,文人们欣喜若狂,灵感无限喷薄,一时间大量关于馆娃宫的文艺作品问世。
馆娃宫毕竟是刚建成的,人们对它都有新鲜感,想近看又看不到,只能看看文艺作品聊以慰藉,于是乎这些作品销量都还不错,这就令文人们先富了起来,吴国的精神建设也就上了个新高度,同时造纸业和文具制造业也是欣欣向荣,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建设竟也上了新台阶。
夫差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做了这么件伟大的事,他也不关心这些,他只在乎西施对于他送的礼物的看法。
馆娃宫建好第一天他就拉着西施在里面逛了一圈,他穿着新做的木屐,木屐的底面打磨地很光滑,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木头的清香。
在一片空旷的场地,木屐来到了最中央,它一生最为华丽的乐章即将奏响。
夫差苦练月余的绝技即将展现在世人中的一员——西施的面前。
他带着自信的微笑,微微颔首,施展起他的自创技艺——踢踏舞。
西施惊得目瞪口呆,一方面是因为夫差的技艺,另一方面是因为她实在弄不懂为什么木屐可以在地面上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其实这才是夫差的高明之处,他事先命人将地面挖空,埋入数只大缸,上覆木板,再覆以泥土,加之他穿得又是木屐,踏其上便会有很大响声,不得不承认夫差在某些方面真的是个天才。
乌云蔽日,难得有些清凉的夏日。
勾践很享受现在的时光,天气不热,那些活跃的小动物也不那么活跃了,他伸了个懒腰,舒适的感觉。
越国的一切都在正常的运转,太正常了,正常到勾践几乎无事可做。
勾践常在思考,伟大的人总是喜欢思考的,勾践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否伟大,可他还是喜欢思考,毕竟,能自由的思考是件非常快乐的事。
勾践常常想想就会笑起来,很白痴地笑,他终于可以去想了,他终于有了这个资本,他是个讨厌浪费的人,他,绝不会错失什么自己认为不该错过的东西。
二十六
小倩带我去了她家。
老式而破旧的楼房,数少而陈旧的家具,我很难将这与衣着光鲜的小倩联系起来。
房屋和地面都用灰漆漆过,都很干净,看得出是经常打扫的,东西都收拾得很有条理,为数不多的它们都按着旧式摆放位置战立着。空气中有轻微樟脑丸的味道。
小倩的父母似乎不在家,我只见到了她的奶奶。
很慈祥的一个老太太,一见到我就拉着我的手拉起了家常。
老太太穿得朴素而整洁,说话的语气也很温和,亲切的感觉。
传来烧菜的声音,小倩围着围裙在厨房忙活着。
老太太拍了下我的手,粗糙且温暖的触觉唤回了我的目光。
“小倩这孩子很乖的,”老太太的面色有些凝重了,“她爸爸妈妈走的早,我这身老骨头又不怎么听使唤,这孩子很小就会做很多事情。。。。。。”
爸爸妈妈走的早?是离异了还是。。。。。。?这个看似祥和的家庭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开饭啦!”小倩的话语将我渐行飘远的思绪拉回。
一张油漆斑驳的方桌上青青绿绿地摆着好几样菜,最中央的是盘红烧肉,肥多瘦少,可是从色泽到形状都让人很有胃口。
我不是一个话多的人,饭桌上主要是小倩的奶奶在说话,老太太似乎很高兴,话也很多。
确实她也会侃的,气氛被调动地蛮活跃。我原先是很拘谨的,可后来发现在这老太太面前拘谨是对她很大的不尊敬。
“家里很久没这么热闹了。。。。。。”老太太忽然发了这么句感慨。
刹时很沉默。
“多吃话,少说饭。”许久,一个拙劣的笑话。
大笑,三人皆笑。
吃完饭我帮小倩洗碗,水声和碗碟碰撞的声音格外清晰,好多话堵在喉咙那,张嘴,发不出声音。
在小倩的床上我尝到了一双冰冷苦涩的唇。
小倩在哭,伤心而大声,没有丝毫掩饰,我不知如何安慰,我无能为力,所能做的只是将她紧拥怀中,让她的泪打湿我的肩头。
隐约,似有一声叹息。
二十七
南国的夏天丝毫没有水乡的温柔,毒辣的阳光像一双有力的手,与万物进行着炙干与否的角力。
勾践偏选择正午来视察军队,一天最热之时莫过于此,但越国成千上万的士兵组成的方阵丝毫不乱,操练整齐而有力,呐喊声气势磅礴,竟似一点没有受到天气的影响。
勾践仿佛颇为满意,不时地点头微笑。
蓦然,他转身对一直在身后恭敬相随的范蠡道:“范爱卿,你说寡人的军队比之当年吴国攻破越国的军队如何?”
“犹而过之。”范蠡将低垂的头垂得更低了些。
“哈哈。。。。。。好,很好!”勾践仰天长笑。须臾,依旧面带微笑看着范蠡道:“却不知这些士兵是听寡人多些还范大将军多些?”
范蠡大骇,仆身叩首道:“大王万岁,天下皆为大王所有,大王何来此问,臣不胜惶恐,不胜惶恐。。。。。。”平时威武严厉的范大将军此时竟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声音里透露着掩饰不住的恐惧,不住颤抖。
勾践哈哈一笑:“范爱卿多虑了,寡人不过随口问问,何须下跪?平身,快快平身。”说完,再不看范蠡,由侍卫簇拥着回宫。
范蠡背上湿透,浑身上下如虚脱般难受。
抬头,怔怔地看着那个曾经与自己共患难的越王越行越远。
自然,勾践不可能只是随口问问,这一切,要归结到个人崇拜上去。
范蠡贵为越国的大将军,握有最高兵权,且治军有方,士兵大多是血气方刚的青少年,青少年嘛,自然是喜欢将军甚于君主的,既然崇拜范蠡将之奉为偶像自然言行举止要像偶像看齐,但是这很困难,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什么大将军,可很快他们就发现有简便的方法了。
有幸与范大将军在河里洗澡的士兵看到大将军下面那根棒子有一颗鲜明的痣,似更衬托出那根棒子的雄伟,于是回去便拿毛笔蘸墨在相似位置点上一点,聊以慰藉,仿佛衣神似大将军。无奈恰逢夏日,汗液分泌比较旺盛,一日下来黑点便变为黑块,煞是难看。
可是人多力量大,当这些愁眉苦脸的士兵将问题与更多人共享时终于有人可以让他们眉开眼笑。
有人研究出向棒子上镶东西的技术,当时又没什么专利之说,很快,无痛镶“痣”店便开遍了越国的大街小巷。
有钱的镶黑珍珠片,没钱的可以镶粒黑砂,生意甚为火爆。
本来崇拜范蠡的人并不是十分之多,可人们总喜欢跟风,加之镶痣逐渐成为时尚潮流,对范蠡的个人崇拜也就逐渐达到了新的高峰,甚至有女子为了见范蠡一面抛弃所有,不惜逼死生父,范蠡受欢迎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勾践向来是个开明的君主,本不反对什么个人崇拜,可是个人崇拜的对象是个大将军,这让勾践老大不舒服。
范蠡本还因为小时候受人鄙视的痣打了个完全的翻身仗高兴了好一阵子,可今日勾践一问,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喜悦被冲得一干二净,剩下的,只有惶恐。
但是人民的意愿又不是他能控制的,隐隐地,他甚至感到了茫然。
二十八
小倩又向我借钱。
与其说借,不如说要更恰当些,总之是没有回头的,每次要无非一百二百,多是不多,不过要的次数多了,累积起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