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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驳阳光-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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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算来,她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女朋友,可她比夏平还像是个男人,豪言壮语,大刀阔斧麻利的多。

    自我认识她第一天起,就不停的听到她在换工作,好像所有的职业到了她手里,没有玩得过三个月去的,可是她又特别骄傲,说若只是为了赚钱还不如直接卖身来得快,这段时间,她告诉我,她在酒吧里找了个工作,是负责端酒上菜的那种性质。

    “有空来玩吧。”她说着,从包里翻出一张名片丢给我:“我们的酒吧是搞原创音乐的,有几个哥们真正有些才华。”

    我接住,展开看,一张黑色底面的片子,上面用莹白颜料龙飞凤舞地写了——雅客吧。翻过来翻过去,居然只有这点名堂,墨黑加莹白,雅客吧。

    “我要去上班了,夜班。”她叹了口气,站起来,“这酒吧不是那种吃摇头丸倒迷魂药乱来的地方,有自己的乐队和调酒师,很有些意思,改天带几个朋友一起来玩吧。”

    “改天带朋友做什么?”我笑:“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今晚我也没事,不如跟你去上班吧。”

    “你不怕你爸爸啦?”她奇怪:“这么晚了还可以往外面蹦?”

    “他不在,出差去了。”我拿了外套,跟她走。

    本城的酒吧一向很是景气,好像只要立出个主题什么的噱头爆料立马就能赚钱,萧瑟工作的地方同样如此,不过特别安静些,没有什么高声喊喝人头拥挤的场面,连音乐也是抒情多过激情,每个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眼过去像是个咖啡厅。

    她把我领到吧台上坐下来,又向人介绍:“我妹妹,给她橙汁。”

    “小样。”我肚里骂:“又不是没和你喝过酒,到这里来给我装淑女腔。”脸上却笑得平静,接过橙汁,在一边用两根吸管慢慢地啜。

    这里的乐队的确不错,主唱的是个一米七不到的小个子,声音出奇的悦耳磁性,现在他正抱着麦克风做面无表情的一种表情:“他们说你已动身去了远处,那里有一年四季的冬日,我想这样也是好,冰雪下,你可以回忆,曾经,我们如何相识,如何相依为命。”

    这样的歌听上去不坏,既不愤青也不矫情,而且周围实在是静,除了乐队与唱手,所有的人都小声噤音,我乐得抱着橙汁在一边打量周围众态。

    仔细看,乐队里是很有几个帅哥的,除了主唱,其他的人都是一米七八以上面目清俊可人,可惜,我想,怪不得乐队专辑不如个人专辑销路好,长得俊的手艺差,唱得红得又长不好。

    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一个男人坐在离我不远处,正自转动着手里酒杯,半天,抬起头,看到我的目光,淡淡一笑。

    我想说:“妈妈咪呀。这男人怎么长成这样。”

    不,他不丑,他是唇红齿白,俊美到了极处,我并不是那种一见帅哥就眼直嘴大的花痴女,人人都说夏平长得好,我看也就是那么回事,就连现在舞池中的那几个一米七八以上人材,看了一眼,我都懒得再回头看第二次。

    但现在我已在偷偷瞟看那个男人,从两根吸管间,幸好他已经低下了头,重又埋首到自己的位置上,不过五步路的距离,我可以看到他挺秀的轮廓,和一脸刚毅的神情。

    不知道是不是背景音乐换了,我突然觉得缠绵牵连,气氛有些诡异,哈,空气里仿佛粘扯了丝丝的糖,糖汁将滴欲滴。

    我想这样可不行,如果就这么错过了,今晚回去我还不要后悔吐血而亡。想了想,丢了吸管,“咕咚咕咚”把杯子里的橙汁一气喝完。

    “那个……,什么,劳驾帮我换一杯新的饮料。”

    调酒师微笑,递过来一张酒单,我名正言顺,接过,向他那里挪了几步位置,在光线充足的地方研究饮料单。

    床地之间、激情海岸、椰林飘香、马提尼之星……,都是些什么名字呀!我有些犹豫,想了半天,说:“香堤。”

    偷偷又看他一眼,没有什么不妥,他正低着头,在一张纸片上缓缓写字。

    我再也不肯动位置,死死霸着原地,等调酒师把我的饮料送上来,长圆锥的平底杯,里面黄浑冰冷的一整杯,尝一口,原来是啤酒,滋味淡得出鸟来。

    这时,那男人离座,摸出手机大概是去打电话。

    良机不可失,我猛地轧头过去,伸手取看他桌上的纸片,原来是酒吧的杯垫子,反过来,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立在风中,看夕阳凝视晚霞,沉默,可以听到声音,是千古空阔处死者的呼吸。”

    “悲欢离合不过只是种际遇,在一个路角转身,同直行一样危险重重,互相依赖或是离弃,结局终归如此,不必愤然怨言。”

    他是诗人么?还是个作家,此刻我不知是因好色引发的好奇或是好奇又调动好色,暗淡的空气下我只怕已是眼发绿光,不住握着纸垫子贪婪细看。

    句子下面,他零零落落地写了几个中英文相杂的字,苏,cherry,一室阳光。

    “小姐。”有人在耳边轻轻道。

    我如做贼被抓,脸红耳赤,想不到他的动作这么快。

    “对不起,我拿错垫子了。”我只好说:“抱歉。”

    他微笑,神清气定地接过去,又从桌那边给我找来新的纸垫子。

    “谢谢。”我说,接过来,舍不得用,按在掌心里,问他:“先生是一个人来的?只是为了听歌?”

    话没说完,只见他以拳捂嘴,掩不住的笑意,我顿时自己也发觉不对,怎么听上去像吧台流莺,寻人搭客的货色,立时三分,脸上又是大红。

    “你继续听音乐吧。”他说:“我有事先走了。”

    我痴痴地,看他付了账,又回过头来向我一笑,略略挥手转身走了。

    身后,是乐队在低唱:“没有尽头的尽头,没有承诺的承诺,没有明天的人们,不要想,为今天。”

    所有的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然而我心里饱胀快乐、酸楚和不知名的担忧感动,多好的乐队,多好的酒吧,多好的十分钟。

    “你丫傻啦?”萧瑟在后面大力拍我:“吃了迷魂药了么?发什么呆呀。”

    “姐姐。”我转身扑过去抱住她:“您老行行好吧,帮妹妹我做件事,我下一辈子做牛做马卖身为奴都会念得您老人家的好处。”

    那个男人叫枫,是酒吧的常客。调酒师说:“他总是一个人来,坐在吧台光线充足的位子上,不大和人说话,偶尔低头写些什么,很沉默。”

    他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岁。我欢喜,年纪大点的男人果然是好的,就是把我们学校兜底翻过来也找不出这样整齐成熟的男人。

    “你小子别得了失心疯!”萧瑟骂我:“就算他二十五岁也要比你大七岁了,你小子恋父情结呀?”

    这次,我不顶嘴,只是温柔的笑,酒吧里光影纷杂,各色红黄橙绿青蓝色的线条长河般自我脸上流淌而过,模样必然有些古怪,萧瑟沉默下来,说:“你这个傻妞。”

    我仍是微笑,她说错了,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眼里的神情,从容温和地淡定风尘,掩不住丝丝痛楚与忧郁,才从眼角翻身上来,瞬间又隐入瞳底。

    虽然我只十八岁,但我知道优秀的男子该是个什么样子。
第三章
    3

    从这天起,我每天都到酒吧报到,一星期七天,日日不差,调酒师阿伦因此建议我,既然这么殷勤,不如在酒吧打工。

    我当然不愿意,坐在吧台边,我只是为了等待他,如果运气好,一个星期他会来两次。

    永远不多话,只是低头在樽前沉思,偶尔点一支香烟,于音乐里缓缓吞云吐雾,我注意到他吸烟的姿势有些不一样,拇指、食指、中指三指挺直,像一个举枪的招牌。

    萧瑟、阿伦还有乐队的人都知道我的心思,每次擦身而过,他们不住用眼神鼓励我,萧瑟更是干脆,她说:“只要你一句话,我们可以制造无数个机会让你们偶遇、奇遇甚至是艳遇。”

    我只是摇头,情愿在几步的距离外凝视他,看他同样深深的凝视着面前的玻璃杯,脸上的表情惹人怜惜,像一个迷茫中的孩子,叫人有种想把他拥到怀里呵护的感觉。

    萧瑟说:“你丫真没用,平时说得嘴响,到了战场上,也就是一挺尸的干活。”

    我说这也怪不得我呀,人家毕竟是处女嘛,缺乏实践经验。

    “靠。”她说:“处女了不起呀,市场上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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