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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也就是我那悲惨之极的宿命了。
我有时候在想,我那帮智慧超凡的祖先们乘着飞船不远万里来到地球之后,为什么不给我安排点特异功能什么的,好让我也能象超人那样带着美眉御风飞行一把,最不济也得让我象黑超特警组里面那孙子一样,不用绳子就能爬好几十层楼。那样的话,我缺钱花的时候就能爬到金茂凯悦大厦入室抢劫一把。
可是他们什么都没留给我,我唯一和普通人不太一样的就是,半梦半醒时我的眼睛会变成复眼,翻开眼皮,那对复眼能在黑暗中闪荧光,您说我要那功能干吗使啊?不瞒您说,连我自己都怵得慌,就为了这个,每回房事后,我还得死扛着不能睡过去,这要是让女孩儿见了,非吓得当场惨嚎不止、大小便失禁不可。
其实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带着外星血统,只是不自知而已。
那就比如喜欢把自己叫成猪的猪二,就很有可能是某一支外星猪族的后裔,虽然师爷看上去比他更象一只乌克兰大白猪。
还有喜欢把自己叫成猫猫的品茗,保不齐她的祖上就是来自人马座的大脑袋猫精。
他们比我幸运的是,能够把祖先留下的区别于常人的特征隐藏得很好,也许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血统问题,所谓眼不见为净,我猜想他们是不太会为这种悲剧性的宿命而担忧的。
而我就不行,我不用现原形就已经很象一只螳螂了,极瘦,骨节突出,手臂很长,眼睛由于高度近视而暴突着。有回在三巴汤喝高了,酸苗带着酒意说我看上去象一只昆虫,我几欲翻脸,那天如果他再继续说下去的话,我想我会趁人不备,把他的脑袋啃下来,就象上高中的时候,我在学校操场的西北角活吃了那个死活不给我及格的物理老师那样。
我曾经怀疑过盼盼是知道这个秘密的,因为从九六年秋天开始,我和她同居过半年,那时候我们住在双安商场对面。在一起的时间久了,纸肯定包不住火,有天早上她看我的眼神有点怪,我问她怎么回事,她支支吾吾不肯说,我想她大概是看见过我那双复眼了,但又怕是自己的幻觉,所以不敢说。从那天起,我就下定决心不能比她早睡。
可是人一旦被发现了秘密以后,心里总是不太舒服,没过多久我实在是撑不住了,遮遮掩掩、身心交疲的感觉对于任何一份感情来说,都是具有摧毁力的,就象婚外恋一样,一切看上去都很平静,但隐藏在海面下的火山口不知何时就会爆发,然后就会在一小时内吞噬了整座庞贝城。
九七年春天的一个下午,风和日丽,我和她去安惠北里放了最后一次风筝,回家的路上我说咱们分手吧,她没听清,我又重复了一遍,然后补了一句:〃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挺没劲的,我需要到外面的世界寻找一些激情。〃
说完这话我撒腿就跑,大步流星往北辰那个方向狂奔,跑了五十米以后我停下脚步回头看,她呆立在原地,右手拎着我亲手扎的那只看上去象一只黄雀的大风筝。见我回头,她的手一松,风筝掉在地上,然后她就低着头不管不顾地猛踩那风筝,直到把它踩得支离破碎,最后没得踩了,就干脆光跺脚。那一刹那我甚至能感受到五十米开外的地面在颤抖。
第25节:与她重逢是巧合
离得挺远,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在哭。我没哭,只是觉得有点无奈,有谁能违抗宿命呢?人生毕竟不是好莱坞电影,您不能指望仅凭我的一已之力就打破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吧?
离开她以后,我的生活变得一团糟,我那间小广告公司连续亏损,新柳的蜜除了花钱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我的房间一天比一天更脏更破,我的身体也因为周而复始的夜生活变得越来越差,有天晚上我竟然想到了要自杀。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九七年七月的一个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后,被哥们儿送回家,他们把我扔下以后就又出去泡吧了。然后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去卫生间用冷水洗脸,这时正好看到浴缸旁边放着一罐没开封的必扑。这东西对于一只昆虫来说是致命的。
我突然想试试,于是就高举着药罐儿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它放到日光灯下仔细端详,转了几个圈之后我想,对于一只不幸闯入人类生活圈的螳螂来说,爱过痛过笑过哭过之后,还有什么是值得留恋的呢?应该没有了吧。
然后我就对着自己的脸部按下了黄色药罐上的的黑色按钮,那一刹那,呛人的气味扑面而来,从鼻腔直入肺部,我开始剧烈咳嗽,不停地打喷嚏,在地上痛苦地打滚,思维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缓慢,往事一幕幕浮现脑海……作为人类,你也可以通过就着酒服食大麻来体会一下刚才我所形容的那种感觉。
后面的事就很尴尬了,那罐必扑的浓度并不足以使我当场毙命,但却使我现了原形,那是我第一次在清醒时看见自己的丑恶嘴脸,我被镜子里的那只全须全尾的大螳螂吓坏了。在那天以前,我曾经后悔过和盼盼分手,但是自从见到自己的原形之后,我觉得当初选择不和她在一起是明智的,虽然我认为不管发生什么事,我还在深爱着她。
其实你很难分清楚自己是否爱一个人,就象你永远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爱上这个人一样。
和盼盼在一起的时候我总问:〃你爱我哪一点?〃
对于这种问题她是不予回答的,她会反问我:〃你呢?〃
我只能学着新凤霞的评剧腔调唱给她听:〃我爱她,善良勇敢能劳动。〃
次数多了,我们于是知道,彼此应该是相爱的。而这种爱,不仅表现在分手以后,不管多久都会深切地思念对方,还表现在互相有种很奇妙的默契。我和她之间不管离开多远,好像总有一根隐藏的线牵着,虽然看不见,但是彼此都知道它的存在。
香港回归祖国前的那个晚上,到处都是张灯结彩歌舞升平。我干完了活,独自跑到工体去看焰火,随手找了块板儿砖往地上一放,坐上去两眼痴呆呆地看天。
入夜,国歌响起,礼炮轰鸣,满天花雨,有一颗最大的礼花在我附近的天空炸开,展开后看上去很象一张笑脸儿,当我跟着人群中的孩子们欢呼了最后一声祖国万岁,并准备离去的时候,被一个民工粗鲁地推了一把,撞在一个女人身上,那女人是盼盼。
我不认为在人海茫茫中与她重逢是因为巧合,这应该就叫宿命。
当我的脚踩在她的脚面上的时候,她的表情非常怪异,先是不可置信、目瞪口呆地死盯着我,然后开始尖叫,大笑,开心得不得了。
我问她现在过的好吗,她根本不搭话,只是一个劲儿低着头说太灵了太灵了,过了一会儿她告诉我,刚才对着满天的礼花许愿,想再见到我,愿还没许完,就见到真人了。
我说我是上天送给你的礼物,她撇着嘴说不稀得要。
我转身欲走,她在背后拉住我的衣袖,小声问:〃这些日子你想过我吗?〃
〃想的!〃我把她的手紧紧攥在手心里,对她说:〃我想你,天天都想。〃
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我在寻思,如果我是一个普通人那该有多好啊,那么现在就肯定可以向她求婚了,缘份本来就来之不易,需要珍惜。
午夜时分,我们手拉手走在东直门内大街,风已经有些冷了,我把她拽近了一些,问她:〃盼盼,要不,咱们结婚吧?〃
她摇头说不行,我知道她怕我再次逃走,别说她,我自己也怕。
我惧怕的不仅仅是婚后有可能原形毕露的问题,还有一些性格上的因素,我那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玩够了,男人如果没有定性的话,娶个媳妇回家就只能酿成悲剧,我不希望我的老婆每天开着灯枯坐到清晨,也不希望她爱上的是一个不回家的人。
我曾经和盼盼讨论过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结果,她总是认为我还小,而我自己也对于以后的婚姻生活不那么有信心。你能想象一个女人清早醒来时,发现老公长了一对复眼的感觉吗?我看过科教书,里面说母螳螂会在洞房之夜生吃了公螳螂,对这个说法我一直耿耿于怀。觉得自己生活得非常悲剧化,就象贵州七月的天,难得晴一会儿,大部分时间都是阴。
我们又住到一起之后,定了几个君子协议,比如互不干涉对方内政,干额外的家务需要付小费,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每周房事不能超过三次等等,但基本上没什么大用,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
每天晚上当我绞尽脑汁攒策划案的时候,她总是悄悄走到房间里来骚扰我,手上端着各种各样新奇古怪的汤类,或者补品,逼着我吃吃喝喝。最厉害的是一种叫可乐鸡的东西,用可口可乐和酱油炖老母鸡,炖得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