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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上没轻松的活,铲土。扬沙。搬石头。铺路基。垫小石子……一天天烈日的暴晒下从早忙到晚,手磨破了,白皙的皮肤变黑了,串串汗珠似蚯蚓爬满了面颊,最后,一滴一滴滚落在那片辛勤劳作的土地上,她没有任何的抱怨,相反,产生了一种全力以赴酣畅淋漓的快感,超负荷的体力劳动,暂时把她从失落的梦魇中解脱出来。
这天中午,晓雨和父母像往常一样出工,回家吃饭。刚一拐进胡同口,远远的,便瞧见自家门口站着一位穿红色衣裙的女孩,待稍近些,才看清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惊喜地喊道:“刘丽,怎么会是你呀?”
刘丽端详她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晓雨,你,你怎么这么黑了?这要是换了地方,我一眼还真认不出你来。”
“是么?”她爽朗的笑道:“你什么时候到的,久等了吧?”
刘丽走过来接住她肩上的工具说:“这么重的活,你能干得了吗?”
“还行吧。”她又问刘丽:“这些日子你都在家里做什么呀?”
“玩呗”刘丽指指她自行车后座上的一网兜蔬菜。水果,“偶尔也帮父母照看一下果园菜园。”
“刘丽,你能来玩,我就很高兴了,还带这些东西干嘛。”
“自家地里种的,让大娘大爷尝尝鲜。”刘丽说完又热情地和随后而至的晓雨父母打过招呼,晓雨帮她把自行车推至院中。
父亲下好茶叶,母亲打开风扇,大家围坐在橙黄色的茶几前,相互寒暄了一阵。刘丽道明来意:“听说一中办了两个校外辅导班,全县招生,过两天我想去看看,晓雨,如果你也去,咱们搭伴一块去。”
晓雨转脸看看父亲,她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刘丽的话,她知道去一中复读,那肯定是要交一大笔学费的,父亲舍得吗?
母亲明白了女儿的心思,她边给刘丽倒茶边说:“你同学大老远的约你,就一块去看看吧,只要明年能考上大学,多花点钱没什么,这几年,你爸爸的退休金长了,种地收入也不少,又只你自己用钱,在哪儿复读都蛮供得起。
父亲慢慢品着茶,一付悠然自得的神情,他语气平和的随着母亲说:“你妈说的对,现在咱家日子好过多了,只要你自己觉得有把握,到哪儿复读都行,我不拦你。”
县城一中,坐落在山川秀美,景色宜人的莹草山脚下,它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校园里的某些建筑依然保留着原有的古朴风格,雕廊画栏,四角小亭,精巧典雅,尤其学校大门内侧的一株弯脖大榕树,青翠欲滴,阅尽沧桑,逢开花季节,花团锦簇,幽幽花香,纷纷花絮,弥漫了校园的角角落落,不知陶醉了多少花季少男少女。
丁晓雨一下子便喜欢上了这个风景如画的美丽校园,唯一让她略感遗憾的是并没有和刘丽分在一个班。刘丽在新同学入学不久后,便已去了当年县里办的电大班。晓雨的第二个同桌韩冰冰,是自己以后排搬过来的。
说老实话,她对韩冰冰的第一印象糟糕透了,小姑娘个头不高,四方脸,黑黝黝的皮肤,留着齐耳短发,韩冰冰每日都从她桌边飘来飘去,最初让她记忆深刻的是韩冰冰的笑,那笑声尖细悠长,形若无人。后来,晓雨才发现,这个韩冰冰决不是表面看上去清纯活翠,张扬爱出风头,她还是各任课教师重点培养的高考宠儿。韩冰冰才思敏捷,擅长逻辑,是全校乃至全县文科班的数学皇后,其它科则稍显平常,这大约也是她第一年高考落榜的主要原因。
韩冰冰有个男朋友,那男孩比她成绩好,当年便摘取了文科班的桂冠,轻松进了省城一所重点本科院校,韩冰冰很爱他,她说自己学习的动力多半来源于对省城那所名校的向往和追求,丁晓雨深受感动,只可惜这种感觉她是体会不到的,她在经历了高考落榜,整个暑假的超负荷体力劳动,重新背负起父母的期望和嘱托,她尝试着一步一个脚印艰难跋涉,在太过仓促短暂的岁月中,她收获了一季花香。
那一年秋天,她平静的踏进了市里一所专科院校。
学校驻于市郊东侧,占地百余亩,是一座颇具规模的现代化范园式学校。那些形态各异的假山环绕着清澈碧绿的湖水,水中直冲云霄的喷泉,乳白色爬满青藤的抄收游廊,独具韵味,布局别致的奇花异草,簇拥着一座座节次鳞批。高大宏伟的建筑,每一处风景,皆令人叹为观止,流连忘返。
教学楼与女生宿舍,对峙而主,遥遥相望,每天晓雨和同学们轻轻松松一地往返期间,生活于她而言,已经翻开了崭新的一页,许多年,那些沉淀在心中的失落与期盼,理想与现实的错位,在经历艰难曲折,千回百转之后,终于合二为一了。
晓雨当初填报了计算机这个热门专业,不想却被调进了财会专业,同学们除了在专业课上还舍得下点功夫,其余时间大都玩去了。
晓雨的同桌葛静是市区一位漂亮的女孩,那种漂亮绝不仅仅是脸蛋长得好看,更兼都市女孩持有的气质与身段,葛静性格开朗,一天到晚神采飞扬,充满青春的活力。这样一位魅力四射,夺人眼目的白雪公主,很快便成了班里众多男生竞相追逐的目标。葛静在众多的追随者当中,最终选择了在她身后的团支书田力涛拍托,惹得一家人既羡慕又妒嫉。
田力涛的同学于枫,来自遥远的海滨小城,他说话慢吞吞的,幽默风趣,于枫平时言词不多,刚入学那会儿,大家坐在一起说笑,他是最默默无闻的那个人,但他诚心的正话反说,点石成金,又时时逗得人捧腹大笑。
于枫天生就一幅好嗓子,粗狂豪放的男中音,尤其把王志文的歌模仿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在大一的元旦文艺晚会上,于枫和最前排的小女生姚美美合作,演唱了王志文。姜珊的《想说爱你不容易》。此后,姚美美便经常找他,操场上,食堂里,图书馆都留下了他们成双入对的翩翩身影……似乎‘姚于’之恋已风推浪涌,顺理成章。但是不久,从姚美美形单影只,楚楚怜人的落漠神情中,凭女孩的直觉,晓雨猜想他们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
有一天,晓雨跟于枫借小说,她接过书时调侃说:“这一阵总拿小说打发日子,失恋了吧?”“哪儿跟哪儿啊,”于枫腼腆的笑笑:“我以为自己捡了个妹子,无奈人家不认我这个哥。”
于枫的话拨动了晓雨的心弦,她眼前蓦然闪过方均的影子,人的感情就是如此微妙,也许仅仅一刹那,就会一泻千里,无法抑制。
无可救药的,她爱上了于枫。
于枫走进了她的梦乡,远远的向她招手,她拼命追跑,累得娇喘微微,香汗淋漓,但却总也抓不住他半丝影儿。每每从这样的梦幻中醒来,人常常陪上一夜的泪水。
她被无形的情感折磨着,虽与于枫近在咫尺,思念却远隔天涯,每日关注着他的行踪,揣摩着他的心思,可当目光碰触,她又故意伪装出一付漫不经心的样子,小心翼翼的维护者那份已经显得沉甸甸的友情。
有时候,她简直被这种近似痴迷的情感压抑的喘不过气来,于枫无疑是离她最近,玩得最好的朋友,他虽然拙于词令,却温和善良,特别易处,他对她象对姚美美一样的单纯,读读了友情,意味着什么?她没有方均穷追不舍的勇气,也不能做那傻傻的小女生姚美美,她只能在心里独自品尝着那份无花无果,既无从开始亦没有结束的苦苦单恋。
无论于枫走到哪儿,她似乎都能感觉到,他的举手投足,一频一笑,尽收眼底,令人回味无穷。她仿佛只为他的存在而存在,只为他的喜忧而喜忧,他喜欢什么,她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去说。他说的一些,以前她丝毫不感兴趣,无理打断的话题,现在也能饶有兴趣地听完,在她眼里,已没有了顶点缺点,或者说缺点也变得纯朴可爱,他象她的魂灵每日如影随形,她对他的爱象阳光,只有无私的奉献,并不奢求什么,她觉得在他面前,是那样的不自信,甚至觉得自己火一样的热情卑微而渺小,是对他孩童般纯真友情的残踏……
一场突如其来的情感风暴,席卷了她整个有限的思维空间,偶尔也会从于枫咪咪笑的眼神中捕捉到某种温柔的东西,但她不敢确定那是“爱”的信号,还是根本就是一种错觉,痛并快乐着的日子即漫长,又充满期待,所谓的期待并非指对未来的希冀,而仅仅是想多看他一眼,多跟他呆在一起,正是这种心理作怪,每个周末的晚上,晓雨总喜欢有事没事往教室跑,尽管于枫很少坐在她身边“等”她,她往往乘兴而来,扫兴而归,但她却并未因此而放弃。
一个月朗星稀的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