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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情夫-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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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最奇怪的是,西蒙竟然是意大利人耶!

这让她有些兴奋雀跃,因为混血儿不仅外貌俊美,连智商也颇高。所以她就一直和西蒙以E—mail沟通,来往了大约半年时间,直到确信对方是个值得信赖的人,才约好见面。

其实就像席未央说的,她大可以去医院的精子银行登记,但是出于女人奇怪的心理,总觉得见不到真正的人会难以安心,所以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网路上刊登了这样的一则留言。

薛初晴再偷偷地打量着荆天罹,看着他那出众的外表和桀骛的气质,很难相信小时侯的他竟是个又黑又瘦完全不起眼的小男生,可是看看现在,人家说女大十八变,没想到男大简直是七十二变,变成了帅得一场糊涂的大男人。

不过,他真的想要当Baby的爹地吗?他们从小就认识了,爸爸还让她叫他哥哥……这样算不算乱伦啊?感觉好难为情!

如果是跟西蒙就好,唔……总觉得和荆天罹在一起有些别扭。

“为什么想要小孩?”沉默了片刻,荆天罹主动问她o

“因为……没什么啦,就是喜欢小孩。”薛初晴讪讪地说。

其实她是因为怕孤独怕寂寞,想找个人爱。但是因为她的畏缩个性,无法与成年人自然地交往,所以就异想天开干脆自己养个小孩,有了血缘关系,那样孩子便一定是自己在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了。  

“你想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要小孩?”

“什么样的方式?”薛初晴歪着头想了一下,忽然明白过来,不禁小脸绯红。“安啦安啦,我知道同志是不愿意和女人那个的,我也不喜欢与男人……这样那样啊,所以就用人工受精或者试管婴儿的方式就好啦。”

“你真的爱那个女人?”荆天罹没有对她的方式发表看法,反而将话题拉回到席未央身上。

“耶?”薛初晴发现自己很不能适应他的谈话节奏,好像总是一跳一跳的,思维会从这里猛然地就跳到那里去。“你是说未央啊?哈哈……没有什么啦,她只是我的好朋友,我说自己是女同志,是怕你们会担心我纠缠着你们不放,其实我不可能爱上任何人的。”

“为什么?”荆天罹疑惑的问。

”简兮姐说我有人群接触恐惧症,而且也比较自我,不会爱人的。不过谁如果爱上我才惨呢,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爱别人。”

“那你要了小孩,小孩岂不是很惨?”

“不会啦,我会很爱很爱他!我又不会怕自己的孩子。”

“简兮是谁?”荆天罹的眉头锁得更紧了。

“我的邻居,她人很好的,已经有一个小男孩了,叫作简逸。筒逸是个好聪明、好懂事的小男生,如果我将来的孩子像他一样就好了,我一定会爱死他的。”薛初晴依然沉浸在自己的美梦当中。

荆天罹的眉头皱了又皱,怎么他的情敌这么多?

西蒙不是告诉他说薛初晴一个人住吗?怎么她身边还有这么多碍事的人?先是那个个性火辣的席未央,然后还有一个带着小孩的简兮?

看来他一定要尽快进行他的“猎爱计划”才行。

薛初晴口口声声说自己不会爱人,那就让他来教她如何“爱”好了!

而“爱”的最简单办法,就是“做”出来的。

所谓Make  Love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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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在薛初晴租的公寓前缓缓停下。

薛初晴惊讶地说:“你知道我家啊?”

“我们以前聊过,不是吗?”荆天罹无奈地叹口气,“我找个地方停车,你在这儿等我。”

“哦。”薛初晴乖乖地下车,拎着自己的小包包傻傻地站在公寓楼前等他。

公寓的管理员陆阿伯向她招招手说:“薛小姐,来来来。”

薛初晴慢慢地走过去,说实话,她在这个地方住了三年,和阿伯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见面也仅仅是说“早安、晚安、我出门了、我回来了。”这样的废话。

她的人群接触恐惧症确实相当严重,否则她母亲才不会让她当什么作家。

在殷雪梨的眼中,作家是一群整天只会作梦、不务正业的社会寄生虫。

其实薛初晴很想问问殷雪梨,到底什么样的人才不是寄生虫?作家生产精神消费品给广大读者,提供精神服务,难道没有创造价值吗?还是一个女人只要找个金龟婿嫁了就不是寄生虫了?

可是,每次薛初晴见到殷雪梨都会乖乖闭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不过母亲。

“阿伯好。”薛初晴努力让自己微笑着。

“薛小姐,刚才那位是谁啊?”陆阿伯一副发现新大陆的表情,小小的眼睛射出金子般的亮光。

“是……我一个朋友啦。”薛初晴笨拙地回答。

“哟哟,你的脸都红了,是男朋友吧?我说啊,你一定要抓住这么好的男人,看他那么年轻又英俊,还开着凯迪拉克的车子,真是标准的金龟婿。我就说咱们这个公寓的风水好,最近老是来一些有钱又英俊的男人,下次我要好好做个广告,让小姐们都到这里来租房子,说这公寓就像梧桐树般,能引来金凤凰!”

薛初晴尴尬地笑着,她知道阿伯说的另一个有钱又英俊的男人指的是西恩,就是邻居简兮姐的房客。

停好车子的荆天罹走过来,朝陆阿伯微微点了个头,便揽着薛初晴朝楼梯走去。

陆阿伯被他的气势震住,直到他们的背影消失不见,他才慢慢地回过神来,眨着一双有些混浊的眼睛喃喃自语:“好厉害,一定是个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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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天罹走进薛初晴房间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目瞪口呆。

从来没见过这么杂乱的房间,沙发上、茶几上、地板上随处都扔着一些小说、漫画、杂志,还有一些报纸,而吃完的零食包装袋也满地都是,衣服堆积在沙发的一角,堆成一座小山,也不知道是洗了还是没洗。

而放着电脑的房间更是混乱不堪。电脑桌台上堆积着一些  CD,喝水的马克杯倒了,水洒在地板上,留下一片痕迹;发夹就扔在电脑上,给可怜的电脑增加莫须有的负担。自然,书本更是扔得到处都是,还全部打开着,纸巾可怜兮兮藏在转椅的下面。

薛初晴脸蛋发烧,讪讪地笑道:“我每次赶稿都这样啦,什么都来不及收拾,因为我不能分心,只要一碰别的事思路就会断掉,无法继续写下去。所以啦……呵呵,一个月总有二十几天的时间房间是这个样子的。”

“你多久写一本书?”

“平均起来,三个星期吧。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特别有灵感,也许一个星期就能写完,不过这种情况少之又少,而且往往写完之后,休息一个月了精神还是恢复不过来。有的时候,两个月才能完成一部稿。啊——对了!今天编辑还说会给我电话的,糟糕!”

薛韧晴急忙打开电话留言,果然听到编辑杨姐的声音:

“喂,晴雪,是我啦,拿起话筒吧。喂,你不在家?快到套书的交稿时间了,你的进度如何呢?有什么困难吗?还记得上次对你说过的话吗?床戏场面还可以更加精采一些,尽量不要出现太直接的形容词,记住气氛的渲染更重要,最好的情色画面是很唯美、但是却同样能让人产生欲火焚身的感觉,你可以多看看前辈们的那些书,多多吸取精华哦。还有,这次的套书我们已经在做封面了,你一定要接时交稿哦,开天窗的话,我会死得很难看的。就这样,有什么问题回来后再给我电话吧,拜拜。”

薛初晴跑到日历前,看着那些叉叉,她拿起红笔在今天的日期上又画了一个叉,然后抱着自己的头蹲坐在地板上。“完蛋了,还剩下不到三天的时间,我才写了三章,惨了,这下真的惨了!”

她最近一直为了和西蒙约会的事情而分心,只要对着电脑,就忍不住跑到育婴网站浏览,看着那些粉嫩可爱的小宝宝图片一边流口水一边幻想,好可爱、好娇嫩哦!真想抱一抱,真想快点有一个自己的小宝宝……

就这样,一天拖一天,从杨姐对她说要写套书到现在,已经过了快两个月的时间,她居然还没写出来,因为根本忘了写书这件事,呜……

她跑到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洗脸,让自己清醒一些,然后快速拿了瓶养乐多放在电脑旁边,深吸一口气,打开电脑准备开工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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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下来,房间的灯打开了,薛初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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