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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是这样的,你表姨前两天跟我说,他们单位有一个男孩子,跟你同年,条件也不错,想介绍给你认识……”母亲的情绪很高昂,语气兴奋,“我是想问问你,看看什么时候有空儿回来一趟,跟他见个面。”
呵……我捂住自己的额,轻笑一声,骆琳,骆琳,你简直就是一个灵媒。
“妈,你不觉得你现在应该关心的,不是这个问题吗?”我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说。
“哎呀看你这孩子说的,不关心这个还关心什么?这可是你的终身大事呀……”母亲开始在电话里唠叨了。
是的,您用您的方式在关心我,我又岂能不知好歹?呵……此身已非己所有,而是属于你们的,记不得是谁说过了,孩子是父母的财产。你们都在帮我设计我的人生,以你们的方式,认为什么是最适合我的,不容我有任何的意见,以关心之名,清除所有异议。事实上,庸人才去自扰,生活本来就是如此简单。就仿佛若干年前看到的一篇采访贫困山区一个放羊小孩的报道:人活着做什么?放羊!放羊做什么?卖钱!卖了钱做什么?娶老婆!娶了老婆做什么?生孩子!生了小孩儿做什么?放羊!
“您为什么不问问我,跟公司的官司进行得怎么样了?有没有麻烦?需不需要帮助?您为什么不问问我,有没有找到新的工作?生活有没有什么困难?”我深吸了一口气,强忍住摔电话的冲动,冷淡地笑,“为什么不问问?妈妈,我并不需要你们真的为我做些什么,仅仅是问问就可以了。”
“琳琳……”母亲有些张口结舌,“我以为你根本不在意那些的……”
“是吗?妈妈,那您认为我该在意些什么呢?”我冷笑,如果连生存的问题都不在乎了,还有什么是更值得我在意的?其实,连那放羊的小孩儿都活得复杂了,人活着可以更简单,不过是为了一天三顿饭。一切的一切,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吃饭。吃了饭,就是三泡尿一泡屎,人活着,就是造粪的工具。
“嗯,你结了婚,自然就不必担心那些了,到时候有老公会照顾你的生活……”母亲似乎觉得这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
在母亲的思维方式中,这也许是理所当然的吧?找老公才是女人的第一职业,才是最铁的饭碗,只要照顾好这个老板,女人定能衣食无忧。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应该照顾谁的,妈妈。”我冷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琳琳,你怎么一点也不体谅父母的心情呢?”母亲苦恼地叹了一口气,“我们对你是有责任的。”
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自己能够早日得到解脱吧?我淡淡地牵起唇角,“妈妈,我是你的包袱吗?”
从十五岁起,就不再伸手向双亲要过一分钱,每月准时交纳生活费,十九岁离开双亲,四处流浪,所遇到的事情都是自己独自承担和解决,我不需要谁再对我有责任,你们的这句话,说得太迟了。
“琳琳!”母亲厉声喝止我的无礼,然后语气又蓦地软下来,“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只要一天不把这件事情解决了,我跟你爸爸就一天放不下心来……”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我一点儿也不动气,仍是淡淡的嘲讽的语气。
“你是什么意思?”母亲怔了怔。
“若不是你们骗我回来,也许你已经儿孙满堂了。”我嘲弄地笑。
“你……”母亲完全怔住了。
是呵,若是不回来,没准儿真的结婚了吧?和谁呢?林?也许。
可以接受没有爱情的性,又如何不可以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只是,不能是母亲安排的那些对象,最起码,虽然我没有爱过林,但的确是喜欢过他的。
喜欢和爱,是多么的不同。喜欢,因为少了那份痛入骨髓的相思,而变得简单,变得可以随意抛舍。喜欢,必竟不同于爱呵。
而一旦爱过,心就变得挑剔,变得不再那么容易轻易就喜欢了。
③珏的酒吧名叫“泡吧”,有点类似小型的迪厅,地方不太,但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装修已近尾声,我小心地迈过地面那些乱七八糟的木块、钉子、砖块,避过大门口的高架梯。脑子还被早上母亲打来的电话烦扰着,一点儿也没有注意到大门的上方竟也危机重重。
一只漆桶掉了下来,险险地擦过我的肩膀,掉到地上,“砰”地一声,银亮的油漆溅了我一身。
我张口结舌地望着自己被银粉漆溅得惨不忍睹的衣服,傻眼儿了,老天,这是我惟一的一套休闲服。
“对不起,对不起……”一个不甚标准的普通话在我头顶上方响起,“小姐,没有砸伤你吧?”
砸伤我倒还好了,只要我的衣服没损伤,我差点抓住,哪里来的冒失鬼,愤愤地抬起头:“你这个……”
蓦然收声,高架梯上蹲着一个年轻的男孩儿,光着上身,很瘦,垂着及肩的黑发,满脸歉意地望着我。我有些微的失神,有那么一瞬,我几乎以为,蹲在上面的人,是林。
“怎么回事?”珏从酒吧里面跑了出来,看见我满身的狼狈,立即明白过来,抬头喝斥高架上的男孩儿,“小秋,你怎么搞的?这么不小心?”
男孩红了脸,表情越发窘迫,我拍拍珏,淡淡地笑,“算了,反正是来画画的,一会儿没准儿就给颜料搞脏了。”
“还不快下来。”珏叫下那个正在给门框刷银粉漆的男孩,“姐,这是小秋,是酒吧的DJ。小秋,这是我姐,你叫她骆姐就好了。”
“骆姐。”年轻的男孩儿腼腆地微笑,用着不标准的普通话,“真是对不起。”
“算了。”我笑了笑,踏进屋内。气质这么像林的男孩子,算了。
其实我对于林的样子,已经是完全没有记忆的了,只记得他是个长得非常漂亮的男孩子。当年回家,他送我搭飞机,出了江北机场,我竟然就已经想不清楚他的模样。分开不到两个小时,情人的脸就已经在脑海里模糊,多么无情的女人!还是……我从来都没有认真地去记忆?
何需认真?林,不是我爱的那个人,也不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即使是他的名字偶尔会闪过脑际,也只不过是因为,他占有了我的初夜。
我在墙上划下第一抹颜色,触目惊心的鲜红,刺得我眼皮直跳,就像当年那个寂寞的月夜,林急切而粗鲁地撕裂我的身体,温热的鲜血顺着雪白的墙壁,滴红了冰凉的地板。
小秋放了一首歌,打断了我的思绪。轻柔的旋律弥漫在酒吧昏暗的空间,使这里的肮脏与杂乱让我稍稍觉得不再那么难以忍受。是一支很有趣的曲子,把罗大佑一首很老的歌《青春舞曲》的旋律融进里面,形成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味道。我停下手里的笔,仔细听那段歌词:“卡片的邮戳,来自FINLAND的问候,知道你在地球的那头。爱已飞向北半球,那里的冬天,从来没白昼。想起你说过,最怕黑夜的灯火,好像提醒你有多脆弱。握着我的手,要我给你我的承诺,说我们的爱情永远不日落。谁都没有错,只怪世界变太多,我依然是我,你却有新的追求,你说你爱我,过去种种美好过,别的那唷唷,时间改变了什么?剪下了邮戳,夹在日记本里头,我想爱过就已经足够。你的新世界,不需要我的承诺,我想你会找到你要的快乐。谁都没有错,只怪世界变太多,从你怕日落,到追求独立生活。你说你爱我,过去种美好过,别的那唷唷,时间改变了太多……”
谁都没有错,只怪世界变太多。连歌词都这么有趣,变心的人是那么官面堂皇,没有一点负疚,这个世界果然变了。
“小秋,这首歌叫什么?”我没有转过头,手中的画笔继续在墙上制造令人眩目的殷红。
“是B。A。D的《青春舞曲2001》。”大概是问到他的兴趣上了,他很详细地回答我,“骆姐知道B。A。D吗?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组合,我觉得比F4要好多了……”
F4倒是知道的,前段时间重庆台的《流星花园》播得如火如荼,B。A。D?则是闻所未闻了。老了,我自嘲地摇摇头,真的是老了,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小秋多大了?”我微笑,追星,应该是年轻人的专利。
“今年就满十九了。”
十九。我怔了怔,竟和当年的林一般年纪。
④当年在深圳,因为工作量太大,老板配给我两个助手,仍是应接不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