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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女在古代-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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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的那年,大家都是奔波着找工作。这个时候的颜夕已经是个让人无法忍耐的胖子,当她带着自己的简历各家公司去面试的时候,那身肥肉也没能离开她。阳光下的肥肉在汗水的滋养下,油滋滋的,活像架在烤架上的鸡腿,让人生出油腻之感。
那个雨天,在她的简历无数次被拒之后,廖凡提了分手。
“一开始我是喜欢的可爱率真。你演的红娘几乎是马上就吸引了我。”
“那为什么……?”颜夕的小眼睛里掉出了眼泪。
“可是,你现在已经变了。我喜欢上的是那个宛如人间精灵的小仙女。现在你给我的感觉已经完全不是这样了。”廖凡说着,看了颜夕一眼,一阵恶寒,迫不及待的把视线转向一边。难以想象,之前自己是如何和这样的一个女人谈了几年的恋爱的。
颜夕有些迷惑,她以为廖凡是指她的性格变了,所以还在继续追问:“可是我觉得我没有变啊,是我变得俗了,所以你讨厌我了吗?”
廖凡知道不说清楚,颜夕肯定是不会明白的,所以,他一狠心,干脆点明:“你知道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诗人。”
颜夕点点头,这个她一直都知道。
“我从小渴盼的恋人,是一个能够在深夜为我红袖添香的女子。她可以不美,但是她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走起路来仪态万方。偶尔恼了抿嘴一笑,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让我心生喜爱。曾经,我以为你是这样的女子。但是,现在,你不是了。”
颜夕这下明白了,她想起镜子中的自己,完全和廖凡说的是千差万别啊。她再次艰难的点点头。
可是,分手不争辩两句好像也不太对。
所以她开口了:“以前我发胖的时候,你不是说人生得意须尽欢,减肥那是俗人才干的事儿吗?”这句话她记得很清楚,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把它当成廖凡爱的体现。
“是啊,人生得意须尽欢。所以,我现在不喜欢你了,我也可以选择和你分手,尽情的享受我自己的人生。”
原来也可以这样解读的,是这样没错。可是。算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廖凡本来以为颜夕会再挽留,没想到她就这样同意了,而且转身就走。他不知道胖子也有胖子的尊严。
雨越下越大。
颜夕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哭了。两条象腿踩着一地的泥泞感觉尤其悲摧。
其实她不喜欢诗人,写不喜欢读诗。可是她慢慢的喜欢上了廖凡的温柔。其实她讨厌逗比,讨厌自视甚高,可是廖凡的坚持让她讨厌不起来。
四年的感情,有的人轻易的就可以斩断,只是因为对方不合格。四年的时光,颜夕知道自己不会忘记。
她想从现在开始她讨厌诗人了。红袖添香什么的,更讨厌。
忽然,颜夕灵机一动,想起电视剧的主角失恋后,总喜欢淋着大雨大吼大叫。所以她干脆也把伞扔了,淋一场雨,明早醒来过后还是好汉!
结果,因为雨水太大糊住了她的视线。她没看清前面有块大石头,直愣愣的撞了上去。脑袋一黑,失恋的雨夜就这样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脸上痒痒的,颜夕睡得正踏实。一双胖乎乎的手勉为其难的爬到脸上去,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喔唷,真疼啊。
眼睛睁开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株柳树下,柳条儿很长。随着风儿轻轻的拂动着。颜夕一骨碌爬起来,这是什么地方?柳树种在河提上,下面是潺潺流动的河水,一色的杨柳青青。
颜夕这才想起来,那该死的的廖凡甩了自己,要去寻找他的“红袖”了。哼,别红袖没找到,找个绿帽子戴着,那才好看呢。
不过这是个什么地方?满眼的碧色倒是分外的好看,景色也美。她拨开柳树慢慢的走出去,不远处是一座石桥,河边两个人正在依依不舍的告别,他们竟然穿的是电视剧里面的古代长衫。其中一个男子看起来魁梧些,也高大些,手里拿着一把秀气的油纸伞,伞上彩蝶纷飞。他硬要把伞塞给另外一个清秀些的男子。那男子坚持不要。
颜夕觉得疑惑,更近一步的走上去,想要把他们的话听得清楚一些。
只听得那魁梧些的男子声音羞羞答答的说道:“硬要我把话说清楚你才肯拿吗?我们在书院相处的这两年时光,点点滴滴,都让我不能忘怀。如今,朝中动乱,我父急召我回去为他分忧,不得已而与你分别。你且等我两年,待我有一番作为之时,便是来迎你之日。”
“梁兄对我的深情厚谊,令我也十分感动。但是这把油纸伞作为信物,是否太过脂粉气了?你我皆以成年,之后面貌也不会发生太大改变,想相认是非常容易之事。”那秀气书生拱手说道。
颜夕听见梁兄一句,暗想,莫非是在排练话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一个魁梧必是男子,一个清秀宛如佳人,越看越像。她又走近几步,毕竟是活生生的话剧表演,此刻她刚刚失恋,心情不佳,不如用这个来解解闷。
姓梁那人却不含蓄,一把抓住清秀书生的手,眼含秋波凝视着面前的人儿,说:“你不必再装了,我知道你是个女儿家。我说过,等我功成名就之必要来迎娶你的。”说完在清秀书生的额上小心的印下一吻,把伞往他手里一塞,转身大步走了。
留下清秀书生独自在温柔的春风中凌乱了。
他嘴里还哽咽着一句话,没有说出口,却被这个吻彻底的给扰乱了。那句话是“我真的是个男的!”
颜夕觉得这个话剧排的还不错,只是对某些细节有些改编。比如梁山伯明明是贫家子弟,这会儿看来似乎家里还是个当官的?又比如,当年看《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时候,她一直觉得梁山伯是个呆萌的书生,没想到还这么霸气。
艺术贵在创新,这样演起来更加的新颖别致。
那位梁兄是一去不回头了。颜夕走上前去,拍了拍清秀书生的肩膀,大声叹道:“行啊,姐们,演的不错。什么时候公演,我可以来凑个场子。”
清秀书生莫名其妙的看着穿着奇怪服装的颜夕,把她搁在他肩膀上的手打开,把油纸伞扔的远远的,去河边洗脸去了。要知道,男的亲男的,真的恶心得要死。
“诶,大姐,你的伞忘拿了。”
河边那位把额头洗的通红的“大姐”冷冰冰的说:“我是男的,还有,闭上你的狗嘴。”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颜夕欢快的把伞拾起来,做工精致,伞骨匀称,这是真正的好伞啊。没想到就排练一下的功夫就不要了。真是太浪费了。她把伞捡起来激动的抚摸了一遍又一遍,决定回学校了。她觉得肯定是昨晚自己醉酒走错了路,所以到这个地方来了,幸好身上还带了一百块钱,到时候实在找不到可以坐计程车回去。
结果越走是越不对劲,怎么满大街的人都穿着古装?卧槽,这不科学啊。难道自己现在是来到了横店?横店隔着颜夕就读的大学可是十万八千里了,这更不科学吧。
走来走去发现毫无头绪,附近无一处熟悉之路,也无一个熟悉之人。无奈之下,只好找街边卖豆腐的大妈打听了一下。
“阿姨,请问去xx大学怎么走?”颜夕用软萌甜的声音向大妈问道。
大妈耳朵有点背:“姑娘,你说啥?买两块豆腐,好嘞。”说着忙不迭的替颜夕装好了两块豆腐。“我就说,像你这样的年轻姑娘还是少吃点肉,瞧瞧你脸上的肉都可以打秋千了,晃来晃去的。还是多吃点豆腐靠谱了。”
颜夕只好跑到大妈身边,靠近她的耳朵,大声说:“阿姨,请问xx大学怎么走?还有哪里有公交车站?”
大妈这次听清楚了,不过她不懂“阿姨”是什么玩意儿,也不知道“xx大学”是个啥。这边经常会有胡人来往通商,想必这位姑娘必是外邦之人了。所以她极有耐心的说道:“姑娘是外邦人吧?这中原地区来往的外邦人也不少了,虽然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是看样子你是迷了路,这里是汉阳,南国的边境小城。”
颜夕似乎明白了什么。
她默默的掏出手机。
手机上的时间还显示着2013年6月23日。
但是,根据这个人所说,她应该是穿越了。这里毫无疑问是个古色古香的年代。大街上人来人往,皆是身着长衫长裙,唯独她自己穿着一身连衣裙和高跟鞋,与周围格格不入。
一种迟来的悲凉涌入心中。从此,这个大千世界,只有我一个人了吗?颜夕心想,自己的父母又该怎么办呢?好不容易把自家女儿培养到大学毕业,却没想到因为一个渣男要和她分手而让她穿越到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
天空中,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了柔软的雨丝,沁的颜夕的眼睛开始迷蒙了。买豆腐的大妈收了摊,周围的人也三三两两的离开了。只剩下颜夕一个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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