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震动了几下之后,原本是中心最高桃树的那个位置拱起一个祭台,一个流动着白光的庞大阵法以祭台为中心一点一点显露出来。
宁南看着左边阵眼中不停向上伸出手,想从一堆的腐肉中爬出来,又被阵法拖下去的白骨,再看看右边被灵力捆缚在刑架上的骨架,宁南突然有了一个很好的想法。
宁南转身用怨气卷起林远的身体丢进左边的阵眼,林远的身体马上冒出一些热气,带着黄褐色黏液的血肉从骨架下脱落下来。
“接下来到你了,相信你应该找出得哪具骨架是你的小远的,好好看着你的小远每天都痛苦的挣扎。”
摁断赵清和还粘着林远头颅的左手,用力一扯,一阵血肉撕裂的声音过后,宁南把林远的头丢进了左边的阵眼,抬脚把赵清和踢进了右阵的阵眼。
“让你选择为了家人报仇杀掉你心爱的小远,还是为了你心爱的小远继续用你们的好友来供养你的小远实在是一个太痛苦的决定了。”
“毕竟是相爱一场,我还是舍不得让你痛苦,我帮你做了一个这么好的决定,不要太感激我。”
“看着林远受尽折磨,你就不必因为那些人的死心里愧疚,而且你的小远会一直陪着你,永远都不会离开。”
说完,宁南仰头大笑,笑的撕心裂肺。
爸,妈,你们看到了没有?
你们看到没有?他们俩个死的比我们还要痛苦,灵魂里带上了自动恢复的能力,却要被阵法不停的腐蚀。
长出了新肉,又要被阵法中的力量消去,赵清和他就要这样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着他的小远在他面前痛苦。
为了他的小远,赵清和杀了自己的父母,弟弟,哥们发小,这些事情我已经刻进了他的魂魄当中,他永远都无法忘记那种感觉。
杀死亲人朋友的记忆,他和他的小远一起甜蜜温馨的记忆,他的小远不停的用不同的方法死在他面前的记忆混合在了一起,他的魂魄却被阵法束缚着一直会清醒着。
阿白说这个重复循环的阵法,只要阵法还存在一天,赵清和他就要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小远在的面前努力挣扎,他却无能为力的只能看着他的小远痛苦。
被他们杀死,魂魄不全无法转世的死魂会一直缠着他们,他们永远都得不到解脱,背负着自责,悔恨,良知,承受着阵法直接作用在魂魄的折磨。
爸,妈,我做到了,我做到了,我让他们俩个生不如死了。
我报仇了,我做到了!
有玄远帮忙,我很快就可以凝成实体,我马上就来找你们,我们一家三口一起投到一户人家里面,等等我。
我马上就要找你们了,我们一起回家!
宁南张开嘴努力吸收着经过玄远转化过后的怨气和死魂之力,因为之前吃了不少凝体的灵植,宁南的魂体在灵植残余效力的帮助下慢慢开始凝为实质。
“嘶”
就在宁南即将凝成实质的时候,身前玄远的身体却突然涨大,不,应该说扩散开来。
不一会儿,玄远就这样消散在了空气当中,等到那些黑色的怨气和死魂之力也消散开了以后,手里握着把短刃,双目无神就像是木偶一样的宋白就这样出现在了宁南的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4 章
宁南发现他的人生就是一场闹剧,荒谬的毫无逻辑可言。
小时候一家三口在农村里过着普通的乡下生活,每天上树下河,爬山滚泥巴,虽然家里条件一般,但也过得还算舒服。
大概是读小学的时候吧,老头子不知道从哪里给他找了个老先生,帮他求了块玉,然后他的身体好了,家里把欠的债还清了,不知道死到哪里的小叔回来了。
老头子和人出去打工,攒了点钱,然后包了一大块地,种了些果树,然后果树林里居然长出了名贵的珍稀药材,靠着那些药材,他们家成了县城里的数一数二的富户。
接着是爷爷和姥爷托梦,说要在后山那里圈块地,圈个一俩年他以后会一生顺遂,老头子跑关系做人情用低价没人要的几个山头包了几十年,结果没半年就有人看上了后山的那个山头,说是要老头子高价转让。
爷爷和姥爷托梦说时间不还不够,又等了半年,结果是国家回收了那块土地,以私人给出的四倍价格。
接着就是老套的买地,建房,然后被人高价接手;开饭店,偶尔招的俩个老厨子手里都有些家传的菜谱,吸收到了一大堆的食客。
俩三年时间,他升到初中的时候,他们家主搬到了F市。
然后老头子开始炒股,玩期货,买黄金。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宁家真的祖坟上冒了青烟,老头子买哪个哪个涨,丢哪个哪个跌,说祖坟冒青烟也不太对,应该说就像他的梦里出现了未来一样,或者是老头子能够知道一样。
不过好在老头子也不算太笨,赚了几次大的就马上收了手,说是怕他用了太用宁家老辈攒下的好运,等到他到了就没得用了。
接下来老头子又在小叔的建议下买了一块又一块的地,那些地一块接一块的被征收或者是被大企业相中,老头子用买下时好几倍的出手。
然后老头子又投资了很多小型的技术公司,买下很多公司的股份,接着那些公司在老头子的大笔资金注入以后就开始迅速发展。
老头子有钱了,有些乱七八糟的女人也就巴了上来,脖子上印着红印的女人,一些莫名其妙的亲密照,老妈以前的同学也突然都蹦了出来,当着老头子的面说什么老妈喜欢的是他,就连他也是老妈的老同学的儿子什么的,喊着要带他和老妈回家。
闹的最凶的就是那段时间了吧,老头子一直觉得当年老妈一个大学生嫁给什么都没有的他是他这辈子最走运的事情,听到老妈以前的高中同学这么一闹,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对他和老妈那种热乎劲还下淡了不少。
老妈什么也没说,拉着他和老头子去做了亲子鉴定,做完鉴定把鉴定书往老头子脸上一拍,就带着他回了老家。
经过了那次事情,让他和老头子都对那些漂亮又有才华的女人没了心思,越是漂亮的女人心思就难多,难伺候。
家里有钱了,以前想要又不敢要的东西他都做死的往家里搬,别人说他土鳖,谁管他,只要他家里的钱够多,谁敢当着他的面说。
上了高中,交了几个同样的土豪朋友,没事一起吃吃饭,打打球,一起玩玩游戏,日子过的也还算舒坦。
然后就是大学,上了大学他才明白什么是所谓的上流社会,以前他那些吃喝玩乐算什么,跟大学里那些公子哥一比,怪不得以前人家都嫌弃他不上档次。
接着他碰到了赵清和,糊里糊涂的不知道怎么就喜欢上了他,然后就想尽了办法靠近他。
做了一堆又一堆的蠢事之后,他总算是凑到了赵清和的身边。
本来以为他和赵清和就这样是一辈子的哥们了,没想到事情有了转机,赵清和他喜欢男人。
一天喝醉以后他偷偷碰了碰赵清和的嘴,意外的柔软,他发现他好像对赵清和不止是哥们的喜欢,而且有着独占的喜欢,想要一直陪在身边的喜欢。
发现了自己真正对赵清和的想法之后,他开始想办法溶进赵清和的圈子里,参与赵清和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赵清和松了口,赵清和成了他男朋友,毕业以后他就和赵清和买了房子,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
虽然知道赵清和一直喜欢着他的小竹马,但他以为赵清和既然点了头,应了他要和他在一起,以后慢慢也会收回心。
一年不行就俩年,俩年不行就三年,他宁南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他可以慢慢等。
结果呢,平日小竹马一喊马上就走人,生日的时候跑去陪他的小竹马也就算了,最后还为了小竹马一句气话弄死了他。
一直觉得老妈没事守着的电视剧已经狗血到顶了,没想到他的人生比电视剧还狗血。
好吧,他好不容易看开了,吃死人,啃心脏,吞怨气想尽了一切办法来努力增强魂体,想着弄死赵清和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