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z
Nous用餐。
我想瑞秋不太喜欢他,不过没关系,反正她本来就很挑剔。
“你觉得他怎么样呢?”我问她。
“我希望他床上表现能更好些。”她说。
真是典型瑞秋的回答,不过总有一天她会改观的。
而蒂丝则觉得亚当人很不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一直一直逼问她的原因?
“你会不会太在意别人的想法了?”蒂丝说,“其它人怎么想根本不重要,你爱他才是最重要的嘛!”
亚当倒是一副被戴维和席尔维斯特吓到的模样,可能是他不习惯与同志相处吧!不过,戴维不断挑逗他的举动,确实让局面有些尴尬,没办法,无论在男人女人眼里,亚当都是十足的帅哥;至于凯尔和汤姆这对夫妻,从他们激辩治政观点的热烈气氛看起来,应该印象还不错吧!
事实上,我到现在才恍然,亚当是共和党基本教义派,但我不会因为这样就贬低他,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立场,也一样要受到尊重。
所以,我们之间唯一仅存的小小问题是:对我晚上上课攻读商学位这件事,亚当有点不悦,加上我得准备毕业考,没办法每天去他的公寓加班准备客户资料,然后再共度春宵,而他不喜欢来我的住处,因为是我和蒂丝合租一间公寓,再说,他的公寓也离公司比较近。
可是我并不想冷落他,正当在为解决之道而挣扎的时候,我又针对另一个客户的「凯尔蒂猫食」,提出一个天才企划案:
数名超级名模(例如凯尔特摩丝、娜欧蜜坎贝尔)身着性感猫女装和黑色细高跟鞋,我想象她们像性感小猫般在地板上活动,直到受到猫食的召唤,超级男模费比欧把猫食倒入华丽金碗里,超级名”猫”们争先恐后津津有味的吃着,费比欧则满脸陶醉的抚摸着她们美丽的毛发,耶!
当然,亚当也爱死了这个点子,还特意在布明黛尔百货公司(注二)买了一套高级的灰色套装送我。那是质感相当棒的套装,美中不足的是,颜色有点呆板沉重,其实我以前从不穿这个颜色,裙子也太长了些,尤其是针对我的身高。可是我还是穿着它上班,这毕竟是亚当买给我的。
一切都很完美。一天晚上,当我们在亚当最爱的餐厅──La
Trattoria吃晚餐时,他突然说他有个请求。
我下意识的想到“他要向我求婚了!”
我等这一刻很久了。
“艾米琳!”他伸出宽厚的手掌握住我的手,显出非常郑重的样子。我知道,人生的关键时刻就要要来了!虽然我一直梦想着我的白马王子能象小说里常写的那样,单膝下跪,捧出Tiffany蓝色小盒子,然后深情的对我说:“你愿意做我的新娘么?”上帝,超完美!
结果,亚当说了一句:
“请搬来和我一起住好吗?”
我好像从公寓的二楼“砰”一声摔在了马路上!
当然,虽然和我期待的不太一样,不过也算向前迈进一大步了,知足者常乐!他肯定是爱我的吧,不然为什么要我搬去和他一起住呢?
“好呀!我愿意。”我回答。
我想他需要的只是多一点点时间。
哦,天!如果那时我知道他只是为了要窃取我的创意然后抛弃我……,可是,千金难买早知道啊!
注1:南街海港(South
Street Seaport),纽约布鲁克林大桥旁的购物商圈。
注2:布明黛尔百货公司(Bloomingdale),纽约著名连锁百货公司之一。
五月之痒
待办事项:
1.打坐冥想:“我不需要变成波霸,(注1)──。我不应该屈服于社会对女人胸部的偏见。
2.也许应该慎重考虑隆乳手术。
3.来,跟着我这样说:“我是独一无二的,我的乳房也是,我很好,亚当才是大混蛋!”
我在化妆室里来回踱步,试图阻止即将喷出的泪水,据说运动可以促进脑内啡的分泌,有助振奋情绪,这么说来,只要快走几分钟,就会轻松些吧!
可是一点用也没有,而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得想点办法才行……
“亚当事件”之前,我一直对英国查理王子怀有一种难以说明的敬意,当然我也一样喜欢黛安娜王妃,她的美不是那种可以模仿可以复制的,可是查理王子肯舍弃年轻貌美的黛安娜,甚至愿意放弃王位,而选择内心真爱──既不年轻也无美色的卡米拉,不得不让人崇拜有加,尤其在这个花心大萝卜满街都是的年代。当然我不是批评卡米拉长的难看,她有独特的魅力,接触过她的人也都说她是个聪明有智慧且个性迷人的女性,外在毕竟不能代表一切!
可是此时此刻,我的王子正和一个相貌普通,性格可恶的老女人(虽然我必需承认,她的确是个魅力四射的浪女)翻云覆雨,这使我对查理王子和卡米拉之恋的同情和支持正以光速消褪中。
最可恨的是,史黛拉穿C罩杯!
现在我真的六神无主了。
当我持续在化妆室里来回踱步,试图多给脑内啡一点时间起作用时,也一边按揉着发疼的太阳穴,并尝试将事情理出个来龙去脉。
搞不好这一切只是史黛拉故意耍我而已,还是她真的抢了我的男友?我希望答案是前者,我无法相信亚当会背叛我。
但是亚当的确背叛我了,不是吗?否则剽窃我的创意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一大笔原本该属于我的奖金呢?)还有那笔信用卡消费呢!我不能再欺骗自己了,这一切不是太明显了吗?连笨蛋也猜得到,在Tiffany买的礼物根本不是给我,而是给那抢别人男友的史黛拉。
昨晚,亚当和客户应酬吃饭(根本就是撒谎,我打赌他一定和史黛拉在一起)时,我在家高兴地检视三十岁前应达成的目标清单,还自认为绩效良好,天啊!我怎么会这么傻到这种地步上呢?
快想,艾玛,想点有建设性的,我看着镜中倒影说着。
接下来几分钟内,我冷静地对着角落的一株长春藤分析事情利弊得失。我对这棵植物一直情有独钟,它约有五呎高,除了有一分枝突兀伸出之外,堪称比例完美。我管她叫达夫妮,这是个铿锵有力却不失柔美的好名字。
一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我总是会对达芙尼吐吐苦水,不管怎样,最后心情都能好一些,虽然大部分时间,达芙尼都是以沉默对应我的提问。不过,倒有两个待解问题不断在对话中浮现:
问题一:他为什么要背叛我?为何我毫无所悉呢?
我一直认为他是因为要求婚,要为后半生选定携手至白首的伴侣,自然会有些紧张有些失神,而实际上,他是正在酝酿甩掉我的勇气和借口
现在回想起来,所有征兆是那么显而易见。过去三个礼拜以来,他常以“和客户应酬,你知道的嘛!在社会生存大不易啊!”之类的无力的理由做为晚归的借口。
那时被唬的一楞一楞的我不但信以为真,还无限心疼要那个出去“应酬”的可恶的男人,现在想来,真是他妈的脑袋进水了!
另一个征兆是,他不再“性”致勃勃。很显然,他和史黛拉去度假时,用去了他的大部分此方面的精力。我承认在热恋时,虽然精神交流也很重要,可是上床真是乐事一件啊!
而我眼看着亚当从一开始“做满六十分钟”退化到“六分种结束战斗”!而我的想法是,六分钟也比没有好,就是我的纵容害了我!
天啊!除了亚当,也许我这辈子,我都没爱可做了!
好了,在我被清洁妇撞见以前,再回到正题吧!
问题二:还是,他为什么要背叛我?为何我毫无所悉呢?
可恶,我就是没搞懂。
我急忙在皮包里翻找出手机,快速拨给瑞秋。
“瑞秋!”我对着手机低吼着。”是我。”
在她第二次祝我三十岁生日快乐,并强调三十岁根本没什么大不了,很多女人在四十岁才因为到达情欲巅峰而展开新人生之后,我终于忍不住眼泪狂飙,边哭的唏哩哗啦边一五一十告诉她事情原委。
瑞秋是我高中就认识的好姐妹,美丽又有智慧,却因为她太过聪明而把一大堆男人都挡在了真爱的外面,她并不敌视男人,只是认为他们都是蠢货,只是在床上还算有用。
“艾玛,甜心,问题并不在你身上,而是亚当太混蛋!”她咬牙切齿的说,然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