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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醉-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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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夫妇下车后,“粉红女孩”与其他铺位的几个人打起了扑克;阿弥心存感激,所以主动给她当起了参谋。小姑娘玩得开心,早把落榜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人们在不同的地方有着不一样的生活愿望,但失望常常一样地光顾;失望的根源在于对得到的不满足、对目标的不明确!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社会让很多人错位地活着,粉红女孩就不应该穿得那么艳俗,一身民族服装就好;也不一定就要上什么戏剧学院,跳民族舞不是更好?在她的家乡,她就是公主! 
昆明的天空,迎接阿弥的是鱼鳞云的典雅和精心调配的蔚蓝。由于离天很近,反而显出大地的藐小。传说中的昆明,是一个毒贩云集、黑道遮天的城市;就第一印象而言,昆明比传说中来的亲切而真实。阿弥到昆明的第一站当然是滇池,但出租车司机却向他鼎力推荐翠湖公园,说“你们外地人见过的昆明,基本上就是翠湖”。阿弥也就不再坚持,翠湖有海鸥,难怪昆明人把它作为迎客第一景。对于家乡的淳朴自豪感,常常被政治家引申到民族主义的高度;对于阿弥,也有着感染力。穿过千城一面的垃圾建筑,来到翠湖,阿弥马上感到失望。说是湖,其实不过是水塘而已,过度拥挤的园林建筑,把水面挤的局促不堪。而海鸥也不知所在,可能季节还早,这种候鸟尚未到来。 
眼前的翠湖索然无味,阿弥只身来到湖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向司机打探下一站该去哪里。凭着司机的指引,阿弥来到“金马碧鸡”坊。“金马碧鸡”的称谓典出何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出租车司机并不十分清楚,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使阿弥围着两座牌坊转了好几圈。如果时光倒流,在几年前的某天,正是在这里,姜灿和文静曾有过第一次的亲密合影! 
牌坊旁边就是著名的过桥米线正宗店铺,享受一餐自在情理之中。店内生意兴隆,早已客满为患。左寻右找,服务小姐为阿弥安排在一张大桌上插空,桌边原本坐了一家人,阿弥很不情愿地坐下。服务小姐赫然端上白汤一碗,生米线一碗,颇让阿弥费解。左右看看,原来是自己下米线,现下现熟,这种吃法保留了很多神秘色彩;听说云南菜在北京很火,凭这一点,就可以明白个中原由。 
阿弥一个人孤单地吃着,让对面一家人感到凄凉,很是同情地看着他。离开上海的时候,阿弥一心离开熟悉的人群,真到了一个人都不认识的地方,又该埋怨为何在昆明没个朋友作陪。网络时代的人们早就学会了在目的地交个网友,可以是个照应,大多数情况下还会有一段所谓的风流爱情。阿弥直觉得自己落伍—他是从不网络聊天的,更不可能有网友了。 
正胡乱寻思时,手机响了,那边是姜灿熟悉的声音:“你在哪儿?我结婚了,婚后最大的变化是又开始戒烟了!但并不是完全戒掉,我在办公室抽、在家里卫生间抽;结婚后我反而更想抽烟,只是文静管得很严,只能偷着抽!哈哈,我都不知道跟你说些什么,说烟就比较顺口!”   
第十二章 醉(4)new   
阿弥也奇怪于他这种没头没尾的“烟”谈,只好说:“我已经到高原上了。云南是烟草王国,我奇怪于这里抽烟的人并不见得特别多;也许跟气候干燥有关。在成都那种潮湿的地方,抽烟是一件好事,正如吃火锅一样!” 
跟姜灿的对话,就这样不着边际地开始和结束了。一切朋友,在分开之后,常常是缺乏共同的语言的;还好,他们之间尚有“烟”的话题可以将就着谈。 
吃完过桥米线,阿弥在路边买张地图,想找个地方坐坐;下午茶时间到了,这是小资生活的重要时刻,也是品味城市的难得机会。再者说啦,也该计划计划接下来的行程了。 
昆都,是地图上的显著标示—昆明的时尚策源地。它既不是一座大厦,也不是一个广场,只是一个类似于新天地的休闲娱乐街区。地图上说,这是昆明最IN的地方。阿弥找到一间像样的咖啡馆,总算找到了最熟悉的生活;叫一杯蓝山,一身释然地坐下。 
初秋午后的昆明,恰如报春花晚开的时节;在你怀念中展开现实的色彩,在你的诧异中提醒青春的流逝!季节的差异,总能在有心人的意念中产生造化弄人的惆怅,也会给纵欲者造成永远的盲从。人们只要看看老年男子怎样追求忘年恋情的市井故事,就很容易体会错过季节的所谓美和所谓罪。当然,阿弥并不期待这样的美、也根本不期待遭这种罪;只不过是为眼前的春城浮世绘所感染罢了。 
他兴奋地享受着咖啡,随意查看着窗外的人们,陌生城市的陌生景象,就像对面楼中的妩媚女孩,自有着一种诱惑偷窥的魅力。 
突然,有人重重地拍了他一下—一个老外,满头金发;比阿弥还诧异地说:“你小子跑到昆明来了,也不找我?” 
“Excuse me! What can I do for you?”明明人家老外讲中国话,阿弥却憋出了英文。 
“不认识我了?我是Jim,你是阿弥嘛!你这个家伙!嘿嘿!”阿弥头脑转得飞快;在新天地的ARK酒吧,他确实认识一个乐手,美国人,叫Jim—“嗨!Jim,你怎么在昆明!” 
他乡遇故知的喜悦老外也许不懂,但心情显然是一样的。一番中英文交杂的谈话,让他们感到世界之小、天涯若比邻的妙处。接下来的昆明观光,阿弥再也不用出租车司机来做向导了。 
晚上的节目早已定了下来,是在骆驼酒吧。Jim知道阿弥酒量好,叫了一瓶杰克丹尼美国农民威士忌;农民威士忌的说法是阿弥以前的同事台湾人客户总监叫出来的,对美国酒取批判态度;阿弥在成都开“烟酒所”的时候,是不采购这种酒的。 
酒喝了大半瓶后,Jim微醉,走到吧台拉来两个女人,向阿弥引介。女人迎面就是一句日语,看阿弥没反应又结结巴巴地说韩国话。女人的热情让阿弥很是寒心,一般人会这样猜测他的身份—您是搞艺术的?人家是看他长头发、大胡子的长相;或者,可爱的女孩干脆说他是“坏人”,那不啻于是一种夸奖,常常有更多暗示。但这两个女人哄老外哄惯了,把他猜成可恶的日本人或者呆板的韩国人!阿弥随便哼哼哈哈了一会,便沉默不语。 
终于Jim打发女人走开,拉着阿弥出了酒吧,说:“去High一下。” 
阿弥并未搞懂所谓“High一下”是不是找更好的女人,或者更坏的女人?盲目地跟着Jim,两个人拐过几条巷子,走向一处黑暗的角落,一个火芯在那里游动。阿弥心想,坏了,Jim这家伙不会是带我来吸毒吧!他清楚地记得在上海的ARK酒吧里,Jim给他讲过大学时代的盛事:一群人有男有女,租住一间大房子,每晚都有伏特加、HIP…POP;某一个晚上还有白粉出现!他们很小心地用一美元的钞票托起白粉,用鼻孔猛吸,然后晃晃悠悠进房间。可能男女进了同一个房间,也可能两个男人进了同一个房间!“Gosh; It’s so high!”—Jim曾这样作结那段生活。 
阿弥原本充满向往,但到了这种场合,却很不自在起来:“Jim,你带我吸毒吗?”凭着跟Jim的交情他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没有,几个好朋友,一起抽点大麻,大麻而已,我不吸粉的!你小子,怎么想我的?” 
“Hi; Jim! You are late!”火芯周围站着一圈人,Jim冲上前去夺过“火芯”嘘上一口,转身递给阿弥:“从右到左,一人一口,哥们儿!” 
阿弥知道是大麻,没那么紧张;但看看用旧报纸卷成喇叭形的烟支上留着每个人的唾沫,实在有点恶心!又不愿表现得太逊,吸上一口,只感觉比雪茄的味道腻一点,但尾香很浓。 
Jim拍拍阿弥的肩膀,向大家介绍:“我在上海的好朋友,阿弥!”其他三个人一一介绍了自己的中英文名字,有来自英国的大伟、法国的让、俄罗斯的什么司基。阿弥记人名的能力一向很差,但他奇怪于这些老外中文讲的奇好,而且还带昆明口音!阿弥是坚决的国粹主义者,对中文老外比较友好。一支烟完了之后,五个人已经谈兴很浓,他们决定回到骆驼酒吧把剩下的酒喝完。   
第十二章 醉(5)new   
夜在人性层面上是出奇地透明,酒精让这种透明直射灵魂。骆驼酒吧里的男男女女们已近疯狂,显然比Jim一伙抽过大麻的还要High。DJ不失时机地把这种疯狂推到巅峰。人们开始搂搂抱抱,女人们的战袍已经松懈下来,男人们的目标早已锁定,不断有人用肢体语言和浪笑来享受面前的猎物;局面只剩下转场后最后的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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