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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前面27年的留白。”周名驰郑重地补充。
走在路上,忽然莫名地笑起来,引得路人纷纷回头。方可也回头:“你好像很开心。”
我终于有理由名正言顺地笑:“呵可可,难道你不一样吗?”
我无暇顾及方可的回应,因为我的电话响起来了,那个带点南方俏皮卷舌音的男中音说:“蓁蓁。”
坐在星巴克,我终于看出方可的沉默:“方可,你好像不开心。”
方可仰头笑起来:“自从年过24岁,我的辞典里就没有不开心三个字。”
我小心地看住她:“我想,我永远是你最可以放心倾吐的人,正像你对于我一样。”
隔着台子,方可紧握我的手。
但是我当然不可以倾诉我的开心,在一个看起来不开心的朋友面前。行走江湖多年,这一点道行我还是有的。
幸好有周名驰。两个年近30久经沙场的人,忽然都变成了小孩子,每天要通至少3遍电话,从我早上出门遇见的一对麻雀,到北京轻易吃不到他家乡的鲜笋,只好常以笋干聊解相思——在连绵的废话与情话之间,2002年的春天就要来了。
但我们一周见不超过两面。在公司里都是日渐吃重的角色,再如何宣称你是我生命中的最美,谁也不肯忽略哪怕一分钟的工作。在我,并不是我不敢笃信有关周名驰,不过努力工作已成为一种条件反射。它从没辜负过我付出的一分一毫。
总是他来我的公寓。百合在他送的水晶花瓶里发出清平安和的香,看着他线条明白的脸,嗅着他悠远的气息,吃着他削的凤梨,我开始疑心是不是母亲运气不够好。就连方可,还不是山重水复,方才一线花明。
我知道他一直在看我,可我故意不抬头。但是他看了那么久那么久,我实在装不下去:“怎么?”
他长长吐一口气,温柔地说:“蓁蓁,你喜欢万科青青花园吗?”
我一怔,侧一侧头,仿佛打算认真思考,然而不用照镜子也知道,我的唇边眼角,满是掩不住的丝丝笑影。索性直视他的眼睛:“是。”
他殷殷望住我:“那么,今年9月?”
我点头。
他忽地将我埋进他宽厚的胸膛,好半天。
我拍拍他的头去煮咖啡。忍了又忍,终于问出来:“为什么是我?”
他没有迟疑:“因为你美丽,勤奋并且有成就。”他顿一下,“那么又为什么是我?”
我很高兴他回问我:“因为你的气度,你的努力,和……味道。”
我没有提他的宝马。同时又有点疑心:他的舌尖下面,是否也不经意压抑了某些理由,比如,我的绝不会对未来构成太大威胁的中庸,包括美丽?
但这并不重要。他有他的圆周,我有我的,世界这么大,有一部分息息交融已是奢侈,我不贪婪。
很久没有方可的消息。我拨电话给她:“在忙些什么?”
那边声音有点沙:“除了工作,你说还能有些什么?”
我心一沉。多年相知,我立刻知道99%她正遭遇第N次情殇。其实她非常能干,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务必要一次次哭着喊着扎入所谓爱情怀抱,如果我是她,就是有9条命也死完了。曾经就此问过她,她那样坦白地看住我,好像一个不过要求饱暖二字的婴儿:“我不像你那么勇敢,蓁蓁,都市茫茫,没有人陪我,我会淹死。”但是你看,被人海淹死与被爱海淹死有什么区别吗?我小心开口:“一起去逛街?”
我一直亦步亦趋跟着她,极力怂恿她试穿并买下好几条今季流行的蕾丝时装。她穿起来实在是好看的,她没有以为错,她的确是个让人眼前发亮的美女。只有在香水柜台我为自己停下脚步,3月18日是周名驰的生日。
我选购了一瓶15毫升装海洋气息的古龙水。很贵,但那当然是值得的。深深嗅下去,清和的味道中我的脸微微发烫,但愿旁人看不出来。
付款回来,方可正对导购小姐说,指着同一牌号的古龙水:“给我一瓶30毫升装的。”
金橙的烛光,三层鲜奶蛋糕,小提琴和爱人。我知道这样的夜晚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拥有太多,所以我分外珍惜,仿佛一个好容易得到一粒糖的孩子,含在舌下吮了又吮,不舍得咽下去。
趁他起身去洗手间,我飞快拿过他的手包。一个能够常常给她的爱人神秘惊喜的女人是有善可陈的。我微笑着,取出那瓶扎了一只蓝色水手结的古龙水。
我的手指碰到一个冰凉的什么,我低头看了一看,与我手中的瓶子一模一样,不过大一倍,是30毫升装的,上面的丝带是红色的,打成一个水手结——我亲手打的,所以我认得。
MBA,海归首代,笋干,海洋气息的古龙水。一个日趋颓靡的女人,和一个日渐光鲜的。
方可和周名驰我不知道,但我是常常怨尤的:方可没有错,至少在姿态上,她是一名爱情路上勇敢的朝圣者;周名驰也没有错,他曾经爱过她,但是始终有权利不的,正如假如我和他在一起的话一样;而我,我知道我再也不会拥有那样天然的怦然,即使他坐拥无数华厦香车——
8:20,黄铜锁匙在德国进口防盗门上逆时针转3圈。
8:25,我站在路边扬起右手。这个都市即使是清晨,也总像浸在轻度污染的阔大塘水里,纵然阳光灿烂也搀着一点昏黄。比如这个都市的爱情,之于平常的你我,那么地盛大无边。
花开那夜(上)
(一)
星期一早上我常常情绪低落。我目前的工作压力很大,可是相应地,收入也还过得去,而且眼看就有升职希望。所以闹铃一响,我照例一骨碌爬起来,眼睛完全睁开的时候,我已是镜前一名衣衫端丽的Office lady。173cm的身高使我穿什么都好看,也使我断绝了一切173cm以下男人上前搭讪的念头。
提着装满文件的大资料袋,我噔噔噔直奔楼梯。乘电梯不一定就比跑楼梯快,而且近来愈忙,腹部愈有脂肪囤积迹象。怪不得最近刚刚搬来的的那名12楼玲珑女子纤腰一握,她的手边牵的永远是一条憨态可掬可卡犬。
跑着跑着,斜刺里居然杀出我的同好,一名身形高大的男人。看得出年纪已不很轻,可是紧致的身体线条仍然将一件黑色衬衫撑得好看。
如果说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是因为有人在此,看第二眼是因为我是个女人,那么第三眼……我发誓我一跤从楼梯上跌下去不是因为心猿意马,我不知道价格不菲的名牌鞋子底儿也可以这么滑。
我想我并没有发出太大声音,我已学会在一些时候闭嘴。但他还是立刻被惊动了,转身时我看见一张周正、惊讶、痛惜的面孔,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我身边:“怎么样?要紧吗?我送你去医院——”
从膝盖到脚踝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血痕,当然丝袜也完蛋了。可是我仍然记得微笑:“没关系,谢谢你。”
他好像比我还紧张:“真没事儿?”
“是的。”我很快地爬起来,“多亏我平时补钙补得好。”而我手袋里永远藏有备用丝袜。
他一愣,哈哈大笑起来:“那么请允许我送你一程。”
(二)
Shirley一直在看我脸色:“Sandy今天好像很开心嘛!”
自从风闻下一顶常务总监桂冠将落在我头上,公司里每一个人面对我时的微笑规格纷纷大了一号。我没有理由怪他们,正如有一天我落败,他们又将纷纷省下对我陪笑的力气转向适当他人一样。
我有些诧异:“有吗?”早上一样是打车来的,路上一样地塞车,这会子膝盖还在嘶嘶作痛——
“呀你的腿!”Shirley惊叫,“我抽屉里有白药。”
我是有理由开心的,不是吗?
快下班时我开始补妆。脱下声色俱厉的米色西装外套,里面是腰部斜飞一团鹅黄牡丹的吊带裙,颀长颈上一圈不必灯下亦熠熠生辉的铂金链子——张曼玉代言的那个牌子。听说最近她刚刚在离婚书上签下芳名,这样优秀的可人儿尚会给辜负,真使天下女人为难。
(三)
举一杯香槟站在高跟鞋上的酒会中,我的惯技是一直保持微笑,向认识不认识的各色人等。此招虽然消极,但好处是至少不会言多必失。
但我从不亏待自己的胃,我最大的一笔财富是我自己。以至后来何齐朋这样描述那晚见到我的情景:一个盘子里堆得那样满,而那样地理直气壮的女人,是怎样保持身材还不算滥的呢?
他忍不住笑起来,穿过一道道衣香鬓影走到我身边:“Hi!”
我吃了一吓,一瞬间以为是侍者前来抗议,一句“我吃得了的”就在嘴边了。蓦然抬头,一个黑色、挺拔的身影,和一张周正、含笑的脸。我们不约而同望向我的小腿,然后一起大笑起来。
“还疼吗?”
“不。”
(四)
“平安,你是个不一般的女人。”3个多月来,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