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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妖蛾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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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看见男人们大规模给自己的脖子上套是在《上海滩》播出以后,电视里的许文强整天系着个紫色超大号领结像那只傻了吧唧的米老鼠,但那时候大众审美水平有限,我们哪见过穿衣服的老鼠,所以许文强刚晃悠没两天,几乎所有小摊上都在卖一种男式围巾,它比传统意义的围巾小很多,色彩鲜艳,质地为真丝或者伪真丝。戴法也简单,你先得光着身子穿件领子足够锐利的衬衣,当然,衬衣靠近领口的两颗扣子是不能扣上的,然后就要对着镜子鼓捣一翻,如果镜子的反射影像令你逻辑混乱,就得叫来最亲爱的姐姐或者女友把那条有着灿烂色调和夺目图案的围巾系在你即将裸陈于风中的动人的骄傲的脖子上。那个阶段,满马路到处是戴领结的米老鼠,很多男人脖子上都挂着一个歪歪扭扭的扣,别提多古怪了。

如今男人会打扮自己了,他们比女人更细腻,他们知道什么颜色的衣服搭配什么样式的围巾能让异性侧目,他们的脖子偶感风月便能立即辨别信息的真伪。就像插在酒杯里的餐巾,尽管都是用来抹嘴擦手接不小心掉落的菜,但总比看满是杂质的餐巾纸强吧。
爱上吸血鬼     

刚看完斯蒂芬·索莫斯导演的《范海辛》,满脑子还想着十九世纪末罗马尼亚神秘古镇特兰西瓦尼亚,范海辛跟吸血鬼家族的贵族长老拼命的情景,快递员把门敲得山响,我用冰凉的手在单子上签了字,抬头看见那个男人在光影的交糅中显露出苍白的面孔,他嘴角浮着一个笑,寡淡又悠游的那种,带了见过太多世事但进退不得的无奈。我盯着他嘴角边露出的虎牙细细看了一会儿,证明并不锋利,就把笔还给了他。

长时间在电影中沉浸很难立刻回到现实里来。我把邮件拆开,一层一层不厌其烦。最后掉出来一件东西,你们猜是什么?软胶皮做的,一个吸血鬼的牙套,两边的獠牙上还各沾着一滴血。我把它套在自己的牙上,嘴唇像歌唱般张着,整个人的感觉一下子就变了。我站在镜子前哈哈大笑,这东西只有唐小燕能拿它当礼物送人。

也许是我情窦初开那天下雨,反正在别人都一门心思在小摊儿上买明星画片往自己床头挂的时候,我却爱上了吸血鬼。得承认,我的品位不高,那些经典名著和欧美大片我根本没耐心看,更没有在沙发上一坐好几个小时屁股不带动一下的功夫,惟一能纠缠住我的,就是吸血鬼。好在那会儿有这嗜好的还有唐小燕,我们俩夏天经常像一对女鬼半夜出没在水房,嘴里一边含浑地哼哼,一边用塑料盆盛满凉水往自己雪白的腿上浇。我们从来不敢看身后,门外的脚步声都能把我们俩吓得抱成一团。就是在这样一种艰苦的环境下,唐小燕对我普及了吸血鬼的身世,她语音颤抖地告诉我犹大为了三十枚银币出卖耶稣之后,后悔不已,在日落时分上吊自杀。但是上帝不原谅他出卖自己的儿子,让他在死后变成了永生但永远孤独的吸血鬼,以惩罚他背叛的罪过。因为犹大是在黑夜变成的吸血鬼,所以他永远无法见到阳光,只要暴露在阳光下便灰飞烟灭,而用火烧和心脏被钉木桩都会导致万劫不复。因为他背叛上帝,所以他害怕所有的圣器。唐小燕在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手是冰凉的,眼神游移不定,而我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稳住。那个夏日夜晚,更像是一场挑战心理极限的游戏,我们都在彼此的目光中吓得惊慌失措。

恐惧能让人上瘾。唐小燕比我更投入,她收藏各种各样的吸血鬼面具,有的是专门托朋友从国外寄过来的。我觉得喜欢上吸血鬼就要含蓄,可唐小燕太张扬,她见谁都要把一个银十字架在人家眼前晃一晃,而且还总是把已经没新鲜感的面具随手乱扔,经常是在别人找内衣或者袜子的过程里传出一声尖叫。当然,最终结果是唐小燕被赶出了这间寝室,我的爱好也只能随之转为地下。

我们的青春凝视着拙劣的灯光,老套的手段,刺耳的音乐和到时间必然复活的幽灵。那时候我们被吓得整夜整夜不敢关灯,下晚自习狂奔过幽暗的小路不敢回头,仿佛路边有苍白的手指和茫然的呼喊。但我们始终无法像其他人那样喜欢上刘德华或者黎明,我们迷恋吸血鬼们徘徊于千百年间的爱恨情仇,他们有贵族血统、华丽的古典服装和不老的容颜,在黑暗与光明之间,他们说“如果换来的是永生,失去太阳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有一天,唐小燕爱上了《惊情四百年》里的伯爵,我则喜欢上了《V字特工队》里的勇士。

等青春散场之后,我们去往了不同的城市,也再没有人会在一个冬日或者夏夜惊慌失措地依偎在一起谈论吸血鬼,我们成熟了,成熟到不相信任何。面对屏幕,内心不再有慌张和恐惧,甚至连生活都很难使我们步伐凌乱,我们从容地近乎麻木。

有一天,五岁的外甥女在电话里问我:“小姨,你是因为吸血鬼是外国的鬼才喜欢的吧,中国的狐狸精也很漂亮你怎么不喜欢啊?”我哑然,这样的问题自从爱上吸血鬼那天也没想到过。
鹦鹉的艺术生涯     

一个朋友送了我一对儿鹦鹉,走的时候满眼憧憬地说:“过几个月它们就该有爱情的结晶了。”我特高兴地拎着笼子一路小跑,到家定睛一看,那“一对儿”明明就是两只小公鸟。于是,我给它们起了两个很男性的名字,“小强”和“小明”。

在它们来的当天,就开始满屋子乱飞,一个小时以后,当“王小强”稳稳地站在窗帘绳上,它们席卷冬天般的恶性试探结束了,两个家伙东张西望,然后便是气定神闲地梳理羽毛、拉屎,它们从心里接受了新环境。

晚上,爸爸突然跟我说:“你的鸟死了一只。”我赶紧跑到鸟笼子前面,“王小明”确实躺在笼子里一动不动没一点儿活气儿,像一只死鸟。我冲它吹了口气儿,“王小明”哼叽了几声扭了扭脸,很不屑。后来我注意了一下,“王小明”是一只喜欢躺着睡觉的鹦鹉。再说“王小强”,它极其自不量力,明明是一只鹦鹉,总认为自己是只鹰,飞的时候也不抖动翅膀,不是半道儿从空中掉下来就是呼地一声撞在家具或者玻璃上,结果到我家的第二天就刮伤一只眼睛,看什么只能侧着脸睁一眼闭一眼,样子倒还挺幽默。

它们跟我关系不错,拿我当它们的老大,我去厕所都会有一只鸟跟着,“王小强”喜欢站在我的眼镜上,认为这个POSE很帅,“王小明”有时站在我头上或者肩膀上,你要不和它们说话就要被啄。这两只鸟的聪明我早有察觉,它们模仿能力很强,我和网友聊兴正浓,自然没空理它们,这俩家伙的坏水儿就冒出来了,它们专门往键盘上走,“王小强”的爪子刚落在P上,“王小明”已经碰到了空格键上,回车怎么敲上的还没看清,一个“屁”字已经发走了。你如果此时对它们态度有丝毫不满,它们就要使绝招往键盘里拉屎了。

鉴于它们的聪明才智,我打算把两只鹦鹉培养成高素质的鸟。首先要打消它们的好奇心,只要“王小强”侧着脸总往一处看,它心里不定又搞什么妖蛾子了,我赶紧把它放在手背上往那个角落送,边走还要边语气柔和地说:“小强呀,这里不好玩,咱们回去练拿大顶吧。”经过近一周的角落盘查,两只鸟对家里的地形比我都熟,它们东钻西藏每天把自己弄得像两个锅炉工,脏得要命。当它们听从我的劝告而双双站在一根脆弱的线上,几乎没用我多说,它们就晃里晃荡地开始翻跟头,“王小明”胆子小,翻了一圈就像蝙蝠一样倒挂在绳子上一动不动。“王小强”一直男儿当自强着,一个一个翻得我都有点儿眼晕,后来一不留神它大概也晕了,自己掉进了鱼缸里,那游水的小姿势还挺好莱坞的。我把它捞起来,像抓着一条儿海绵,没办法,为了让它尽量脱水,我夹好它的头往地上甩了甩,然后又带着它在太阳底下晾了多半天才看它不再哆嗦。

现在这两只鹦鹉早已技艺精湛,你给它们扔个苹果核人家都能踩着走来走去。后来爸爸突发奇想,在鸟笼子里放了个乒乓球,这两只鹦鹉更是有了施展的空间,什么到了它们脚下都能转着滚动,简直可以组个马戏班了。“王小明”现在会说话了,只要它心情好,就会冲你喊“收———药”,还是河北省涞水口音,都跟门口卖破烂那女的学的。“王小强”还只会模仿电话铃响,弄得电话真响的时候也没人伸手去接,以为是鸟捣乱。
逮耗子算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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