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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班,我脸色灰败的做着日日应做的工作,午间平平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吃饭,我答应下来,十年前别了如意,未曾再见过的,现在我不愿失去平平,不管N知道多少,他还是会爱护我的。
午餐的时候我翻着女秘书的电影画报。外头不知谁开了小无线电,一首歌悠扬的播出来:“不,我不能忘记悲伤,然而这就是一切的故事,在我的微笑中忧伤毕露,是的它毕露,——我不能活,如果生活是没有你……”然而谁是亚黛H呢?亚黛儿的故事,恐怕还是别有详情的。
我抬起头,一个女孩子坐在外面写字台前。她在听无线电。她有长而黑的头发,这么漂亮的头发。她是新来的?担任什么职位?我开了门。
她转过头来笑,一个明媚的微笑,她说:“我不喜欢人群,我情愿午饭吃一个面包,在办公室内清清静静的过,我痛恨人群。”
我微笑地点头,“是的,我也这么想。”我说道。
我会继续的找。呵如意,你知道吗?自别离之后,我还没有结婚。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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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伊人》
夜之女
有些人属于日间。
朝早闹钟一响,纷纷起,精神饱满地梳洗穿衣出门工作,为自己也为社会,贡献每日最好的时刻,晚上,他们回家休息,共聚天伦。
但是也有一群人,在别人熄灯睡觉的时侯,才开始活动,他们属于夜。
缪斯是夜之娇女。
自幼是这样。
一玩玩到半夜,早上起不来,用锅铲也铲不起她去上学,故此父母送她念下午班。
真妒忌。
我是那种甘于认命的人,不认也不行,家长古板,没有幽默感,送女儿去念修女学校全女班,早上七点正便要起身,迟了要挨打。
小学便吃苦,往往睡到半夜(那时缪斯大约还在玩),便自床上惊醒,大声问:“妈妈,妈妈,闹钟响了没有,我会不会迟到?”大人保证我还可以畅睡五小时,我才倒下床。
可是每次往往太过放心,错过了时间,匆匆忙忙,赶得哭出来,半夜恶性循环,又跳起来问,又睡过头。。。。。。受尽折磨,自幼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缪斯那边是个不同的故事。
小学毕业后,她继续念国际学校,连中文都放弃了,同学大部份是洋人,校规松懈,自由散漫,十点钟到课堂,不过旷一节课,不算什么,成日挂住搞派对,兜搭男同学,享受人生。
我呢,仍在尼姑学校被迫做高材生,味同嚼蜡,为着不使父母失望,硬生生扮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角色,多么吃力,我的童年与青少年时期,过得并不愉快,一年只有看三场电影的余暇。
当然,我是很久之后才认识缪斯的,不然更加痛不欲生,因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遥法外。
同年的她与我接收命运安排,长大了。
我们在加州的柏克莱相遇。
那是大学一年。
我照例痛不欲生的用功用功用功。
一个星期六下午,伏案写家书,有人咯咯咯敲我宿舍门。
我大声叫:“不,我没有茶,没有咖啡,没有牛奶,没有20元出借。”
房门被推开,一张笑脸伸进来,“嗨。”
哗,那精致五官,那把长达腰际的头发。
我叹口气,“咖啡在书桌上。”
“你是林志远是不是?”她咪咪笑。
“是。”
“你编派的电脑程序惊动了系主任是不是?”
“你要什么?”
“没什么,”她坐下来,“大家唐人,或许你可以帮我忙。”
我忍不住问:“头发要怎样才可以留得那么长?”
“哦,把做功课的时间拿三分一出来打理它。”
“真的?那么功课呢?”
“管他呢。”她眼睛勾人魂魄般眯一眯。
“我知道你是谁。”我也想起来,“你是缪斯,早有人告诉过我。”
她仍然笑,“我们两人都有名气,不容易呢,学校有万多名学生。”
我又问:“腰身怎么可以维持那么细?”
“把做功课的三分一时间用来运动。”
“真的?那么功课呢?”
她再次既嗲且腻的说:“管它呢。”
“你不是来念书的吗?”我大惊失色。
“我就是与你来商量这件事。”
“什么?”
“用你多余的时间,为我做家课。”
“不行。”
“每小时一百元。”
“美金?”
“是。”
“不用偷不用抢?”
“不用。”
“行。”
我很想赚点外快,学费几近天文数字,生活指数又高,唉,只要干得来,不犯法,无所谓。
“你住这里?”
“是。”
“没有私人浴室?”
“没有。”
“何不搬到我公寓来,有的是空房间。”
“租金?”
“大家是好朋友,不用付房钱。”
我走了运了,“那么我帮你做家务。”
“不不不,有墨西哥人来做家务。”
“无功不受禄呢。”
“孔夫子那套不流行了,”她朝我眨眨眼,“少林寺功夫才吃香呢。”
之后我发觉,缪斯没有在中午十二点之前起过床。
那年直作得我眼发白,她,她玩得天昏地暗,你不能说她没下过功夫。
住在同一间公寓,却很少见面,我六时起床,九时睡觉,她约三时回来,天朦亮才休息。我们相安无事,互以字条通讯息。
她念英国文学,功课不是不多的,我用电脑帮忙,写完一篇又一篇,自己变了半个诗词专家。
第一年的主考人是威廉斯,他见了缪斯双膝会发抖,不用担心。
第二年换了罗拨逊,缪斯通过考试,但是人家离了婚。
第三年换安得孙太太,大家都以为缪斯要转系,谁知到学期终结,她俩成了谊母女。
毕业那一年,缪斯取得文凭,她同我说,“林,我应杀你灭口,你知道太多秘密”。
但我们成功了。
我头上已长出白发,她娇嫩如我第一日见她。
我俩学成归家。
我说:“缪斯,且看你那套,在社会行不行得通。”
“你输梗了。”她笑。
她居然照老例拉我与她同住。
是这样的,我们太过了解对方,一旦反目为仇,后果堪虞,只得一直做朋友做下去。
奇怪,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和平相处。
我是全白,她是全黑。
缪斯说:“很少有人不认为自己白雪雪。”
“你怎么起身去上班?你全无早晨。”
“但我有夜晚。”
“有什么工作是晚上开始的?”
“我住东方,到西方工作,刚刚日夜颠倒。”
缪斯就是这种人。
她找到工作,而且是不大用白天起床的工作。
她在电影公司做总策划的助手。
电影公司是少数重色重于一切的地方,缪斯站出来比他们旗下任何一颗明星更艳丽,更会得打扮,更会得玩更懂得应酬,他们如获至宝,重重地用她。
她中午十二时上班,还戴太阳眼镜,因为眼睛肿,每夜仍然三四点钟才上床,工作不是不吃力,但娱乐即工作,工作即娱乐,照她自己话说,贴了钱到那圈子做一分子,也是值得的。
你说她多幸运。
她老板是个潇洒有内容的才子,我见过一次,真正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朝上流,没话说。
难怪缪斯说,她要做到六十岁。
而我,在银行电脑部做小小主任,刻板,沉闷,劳累,受气,工作时间有时长至十小时,成日嘴巴唯唯诺诺,没一点真心意,毫无发挥余地,渐渐失望,继而伤心,唯一的逃避是看电视戏剧节目与睡觉,我想四十岁退休。
缪斯在周末见我埋头苦睡,便拍拍我,“这样会胖的,没有成年人一天可以睡十二个小时。”
“别吵我。”
“起来,同你吃早餐。”
“你怎么起来了,才七点。”
“我还没有睡呢。”
你听听。
“我很倦,别理我。”
“你脑部缺氧了。”她摇我。
“唔,唔。”
“介绍男孩子给你。”
“不要不要,不要你那些浪子。”
“什么浪子,你以为浪子会看中你?”
“不中最好,喂,对了昨天的奖卷没有,也许中了,中了就不用上班。”
“休息半年吧,日日挤地车吃三文治,活脱脱一个小白领,这疲倦是闷出来的。”
我听了缪斯这知心话,鼻子发酸。
“当年锋芒毕露的高材生到哪里去了,嗯?”
“被生活谋杀了。”
“别怨天尤人。”
“我不同你,我没有才华在社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