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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样子也还罢了,多少会引来一些好色之徒,可现在一副平庸之姿,偶尔被人注意到,也大概被人当作神精病了吧。
所以我的心情是大大的不好,到目前为止,注意到我胸口胎记的人根本没有,就算有几个人看到了,也压根就没有往育神上去想,而被当作疯子看的眼神我到是收到不少。
进了皇城,小雷命驾车的仆人先到别院去放置行李,我们三人则上皇城最有名最大的荷风饭庄去吃饭。因为不能用流相醉的名字,我就只好用本名了,自称是流相醉的朋友,小雷和小风仍然是我的侍妾,虽然不是贵族了,但这时代的富商也是可以娶侍妾的,越是有钱就娶得越多。
皇城的饭庄与一般的客宿的饭庄相比当然是气派得多了,这荷风饭庄之所以成为皇城最大最有名的饭庄,究竟好在哪里,我并没有看出来,但这里的伙计们脸上的笑容倒是热情非常、与众不同。当然来这里的都是些达官贵人,挥霍起来也是争相攀比的,好在比起挥霍无度,我也是不惶多让的,点菜的时候当然也是捡贵的点,看到小雷面不改色的模样,再一次体会到有钱的好处。怎么办,这样奢侈惯了,以后要是没得奢侈了,我该怎么活啊。
小风表现得一副标准的侍妾模样,连吃饭也是紧紧贴着我的,不停的给我布菜,殷勤得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似的。小雷则静静地吃着饭,镇定自若,外加面无表情。我一边吃饭一边想着怎么制造谣言。
这时,饭庄的伙计引进两个人来。
那伙计不住的点头哈腰,给我们解释,“三位爷,外面实在是没有位置了,您这芙蓉厅有两张桌子,三位爷要是不介意的话,您看是不是能让这两位爷……”
我们选的这厅的确是有两张桌子,而且位置相当宽敞,做个小小的宴会也尽够了,我和小雷、小风三个人只占了一张桌子,另一张当然就是空的,这伙计的意思,我也听得明白,反正也没什么,我倒是不在意,道:“与人方便,便是与己方便。”微微的点了点头。
小风立刻就嘟起嘴来,脸上的表情很是不乐意。小雷虽然没说什么,但表情也沉了下来,不是很好看。
倒是那两人中其中一人轻咦了一声。
我抬眼望去,左边那人虽然穿着普通的青衫,但相貌威武、霸气逼人,有一双内敛的凌厉的黑眸,从他阳刚的脸部线条就可以看出此人是一个冷酷而无情的人,粗犷而英俊的眉宇间有着浓重的肃杀之气,如果他身上没有那种狂嚣与外的尊贵气度,我会认为他是一个满手血腥的杀手。但这尊贵的气度不是一般贵族就能拥有的,因此我猜想他必然是手握重兵的大将军之流,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他身上血腥肃杀之气应该是来源与此吧。
望向右边那人,我不禁愣了一愣,这人与右边那是完全不同的帅气,气度温和而雍容,带着三分儒雅,七分豪气,穿着富贵的针织绵衣,不用看也知道必然是家中富殷,而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人我曾经见过,他就是我在酒馆里欲与之赌酒的那个锦衣青年。而发出惊咦之声也是他。
我冷汗直冒。倒不是怕他认为我,上次我也易容过,他肯定认不出我,但他认得小雷和小风,显然很惊讶为什么小雷小风会和我在一起。他的目光在我的脸上峻巡,眼睛里有着疑惑。
小雷和小风也显然认出了那人。小雷仍然是面无表情的相子,小风就差多了,简直就是不打自招,一副作贼心虚的模样,连脸色都变了。
我不由好气,拿眼瞪向小风:小风你心虚什么,就算他有所怀疑,又能怀疑我们什么?我们又没作什么坏事。
小风委屈的看向我,漂亮的大眼睛里分明写着:他当然不会怀疑你,只会说我们水性扬花罢了。
我晕,难道整个轩辕皇朝还有什么贞洁牌坊不成?这时代的人高兴就随便找个什么人野合,即不用担心得花柳、梅毒什么的,连艾滋病也不用防,多轻松啊!要是高兴,一晚上做个十几、二十次也算小意思,书里嘛,什么夸张的事也有。
P。S每天只有在上班的空闲才能写一点,还生怕被人发现,写得好痛苦,经常被打断思路,又害怕前文不搭后语,不是我不愿意多写,而且根本没时间。本来今天准备多写一点的,可是下午居然被拉去考什么五四普法,结果又没写出什么东西来,这章连校对都没校对就发上来了,感觉离题万里,又拼命往回拉,真的好辛苦。我我我果真不是什么写文的料
二十二
“三位公子倒是面善得很,好像在哪里见过。”锦衣青年打着哈哈,试图和我们攀谈。
小雷冷冷扫了他们一眼,叫道:“小二,拿块屏风挡在两桌之间。”
我“卟哧”一声笑了出来,又连忙忍住,悄悄了扯了扯小雷的衣袖。这小雷也不怕得罪人,这里可是皇城桐都,多的是皇族、贵族每天没事在城里乱逛呢,万一得罪个什么人,也只怕不好收拾,这两人看来非富即贵,还是少惹为妙。不过,小雷还真不是普通的拽啊,完全不给人留面子。
我偷眼看那锦衣青年,他脸上显得十分尴尬,显然也没有想到小雷会这么不客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坏心了,看到他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反而觉得更好笑了。
这时手脚伶俐的饭庄伙计们早已听命地搬来屏风,挡在两桌之间。
也许是我嘴角的强忍着笑意,要笑不笑的样子太刺目了,那满身霸气的人突然朝我射来犀利的警告眼神。
我撇撇嘴,用更狠的目光瞪回去。怕你啊,小雷天天冷冰冰的眼神我瞧得多了,早就免疫了,还怕你?要比眼睛大,我也不输你。就算你是什么贵族,我也不怕你,我也是贵族,贵族对上贵族,还止不定谁赢谁输呢,再说这世上有什么比钱还好用的,谁叫咱流云山庄有钱呢,瞧你那身衣服,想也不可能比我有钱(郁:看看,才没几天,你就开始以衣取人了。宁:就以衣取人怎么着,别人想取还没那资本呢。郁:我明天就让流云山庄破产,让你变乞丐。宁:你敢。郁:我就敢。宁:老子没钱用,老子就罢工,育神没了,看你写个屁。郁:……算你狠。),有钱再怎么难的事也能办到,所以,我有本钱拽,不拽怎么对得起流云山庄满坑满谷的钱呢。
小风靠着我,只差没有坐到我腿上了。那当然不是他不想坐在我腿上,就我这瘦巴巴的样子,一阵风也能吹走似的,他要是跟我有仇,那还可以把我腿坐断了报仇,如果没仇,那就实在没必要折腾我了。
不过搂着美人,被美人儿服伺那倒真是一种享受了。更何况我现在的相貌,衬得小风和小雷就似两朵花儿似的,要多娇艳就有多娇艳了,任谁一看也会说两朵鲜花插在那个什么……什么的上面了。
小雷虽然冷着脸,但也慢慢的靠了过来,我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个人的虚荣心真是膨胀到了极点,没有人观看也还罢了,有人观看的情况下,那股子得意劲就甭提多嚣张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得意个啥,不过隔着屏风都能感觉得到的冷冷的鄙视的目光,就是让我很不爽。切,了不起啊,皇城的人又怎么了,难道就比别人优越不成,我知道我在他们眼里就跟没见过世面的暴发户似的,但你们越是看着伤眼,我就越表演得起劲,我赵小宁别的没有,爱钱,爱面子,生平胆小怕死,欺善怕恶,可却偏偏还有那么一两根傲骨。
当然,更重要的是,根据经验,通常遇到非同寻常的人,多半不是书中的第一男主角,也是什么第二、第三的,再不就是触发接下来的情节的关键。当然得表现一番,那根数十年难得一见的傲骨就在适当的时候跑出来现一现,以期让人发现我的与众不同,说不准这两人就跟那个育神有什么关系,不然为啥就偏偏安排在我吃饭的这一厅呢,肯定是有原因的嘛,那些个作家写书的规律我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了,就是我自己写的耽美小说里,也免不了这些老套的情节。
“主人,您这次打算在桐都待多长时间?”小风小声地问我。
“事情办完了就回去。”我耸耸肩,“没办完就不回去。”
“那两个月以后的贵族相亲大会总要参加吧。”小风提醒道,“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要参加。”
“不参加。谁嫁给我谁就是等于守活寡,还是别害别人了,你们明知道我不能久待的。”我叹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