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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问他:“那按一只狗狗的奔跑速度,我们能解决掉几个土豆呢?”
“差不多我们刚起火就可以预备与狗狗博斗了,等等,你问这干嘛?”他说这话时,还在拼命地挖土豆。
她说:“哦。怪不得那只狗狗跑得跟飞似的贼快。”
他猛然抬起头,说:“什么!”
下一秒,他早已拉着她的手跑得跟飞似的贼快。
奔跑中,她说:“被狗狗追的感觉像飞一样,真刺激!”
“我看你是刺激过头傻了,难道你就没想过被那只不是可爱狗狗的大狗追到之后的下场?”他犯晕状地质问。
“怕什么?狗狗有四肢脚,我们俩加起来还多它四肢手呢!再说,狗狗只有一张嘴,我们也多了它一张嘴。狗狗有爪子,我的指甲比它的长多了。狗狗有牙齿,我们有四排牙齿呢!就算扣掉蛀牙不算好了,我们的牙齿颗数也比它的多得多。”她有条不紊地分析道。
“综合你的资料显示,我们和那只大狗一样都是动物对不对?”他快要晕死了,勉强还可以附和她的话题。
“你果然聪明,一点就通!”她一副老师小样说道。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那只在我们后面张牙舞爪的大家伙不是普通的狗狗,而是大狼狗!就是它的老爸老妈是狼和狗。”他说完之后彻底晕死,还在跑只是凭着身体的本能在奔跑。
“哦,原来是这样啊。可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它的老爸老妈又不在现场。”她以非凡的智力说出这么一个论点。
“快跑啦,反正后面那只大家伙会把我们送进医院就对了!”晕迷中,他听了她的论点立马清醒过来大声说出自己的观点。
争论的时候越长就代表会议的主题很严重,甚至危及生命。就如同医院里的医护人员等待病人的家属在手术费用单上签名一样,时间与生命成反比。
所谓辩论会就是以对方反驳掉的观点不断地去说服对方,直到对方承认自己是笨蛋。
“怕什么,反正到时候医药费又不用我付。”她睁着眼睛眨都不舍得眨一下说完此句。
听到这种要人命的话,他的动力十足,奔跑速度提升N匹马力,体内潜伏已久的不明因素被彻底激发出来,跑得跟飞似的贼快。他甚至将她当作一个包包随身隽带。尽管有点残忍,但他说了,就算她跌倒了,他就是用拖地也要将其拖着跑。可是他有没有想过,就算成功逃脱狗爪而面对到时候全身血淋淋的她就可以了么?
她觉得他有时候傻乎乎的,很容易让人恶作剧。
他觉得她有时候笨笨的,很容易让人哭笑不得。
被狗狗追的感觉像飞一样,她喜欢这种刺激的感觉。
他跑得跟飞似的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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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行为艺术家
基于被狼狗追杀的缘故,他们俩很快便到达城区中心公园。(笔者深夜正做白日梦:如果中国的短跑、长跑能在训练时每人的裤腰带缠上那么一截肉肉,再其身后配上一只厮咬人肉不眨狗眼的大狗狗,那中国的体育事业就有大大滴,希望!希望,我此时希望能喝上一杯香浓淳味的咖啡——ZZZZZZZZZZZZZ)
公园内。她问他被狗狗追杀的感觉如何?
“跑的过程中不累,跑完之后比杀牛还累。”他说完自己造的句子,人早已瘫痪在长椅上虚脱成一张皮。
突然,他大叫一声:“不好!!!”
她问他怎么啦?他说:“我突然想起我们不应该是跑着来这里。”她翻白眼回扔了一句:“怎么着,你还想让那只狗狗背我们来这里不成?”
他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们昨天好像不怎么用到双脚。”
“是啊。我们可能是坐公交车来的吧?”她回忆着疑问道。
“绝对不是。我记得很清楚。在世纪国贸大厦出入口处我还对你说,‘到了。你先进去,我得把单车寄存一下。’嗯,是这样说过没错。我们一定是骑单车来的!”他肯定道。
“你跟我说过这句话么?嗯——?我怎么没听到?”她提问道。
“那时,你早已跑进世纪国贸大厦。可我还以为你仍在单车后座架上,所以我以为你听到了。”他说。
“你现在不要还以为这所以以为那,你是不是喝多了,犯迷糊了?照你这么说,我们刚才就应该骑着单车被狗狗追杀才对啊!可我现在怎么连单车是由几颗轮子组成都不知道?”她以为自己是侦探呢!
“可能是我在酒吧里喝酒喝多了吧?我记得自己也没买过单车呀,哪来的寄车之说?”他没买过并不代表天使没买过呀!
她说:“还好,你只是说单车,要是你跟我说昨天是你开公交车带我出来玩——我的乖乖啊,那得多少钱啊?~你不去报警就亏大了!”
他说:“看来我昨天真的是喝醉了。想想,有人请客不喝白不喝。”
她跟他说:“你看,很多人都在看我们哪!”
他无力地说:“你看你那女鬼式的发型配上一身沾满泥土的名牌服装以及脚上穿的名牌泥鞋。再看我一头稻草形状的鸡窝头加上西装穿反面。你说我们俩是不是比外星人牛掰多了。”
她兴奋地说:“那我们不就成了行为艺术家!”
他好笑地说:“精神病院里头住的全是行为艺术家。”
她一本正经地说:“我今天就想当行为艺术家,嗯,你呢——”说着说着,她双眼投向他,好像对方的身上就有答案。(很像小生当年在考场上所做的一系列丰功韦绩,的确够资格展开地下工作了)
他神经质地问她,喂,你看我看什么?!可不要在我身上打主意,俺还是一个处男呢!
她听完之后就是一脚踹上前,随即扔出话来:“你一定要陪我一整天。”
他仿佛听到自己已被判死刑,早已不知今夕是何年,只知明年的今天是自己的忌日。过了一阵子,临时之人发话了:“你自己当吧,我要回宿舍冲凉洗衣服,身上一定臭死了。”
她问他,我们是不是哥们?
他答曰——是。
她又问他,那你撇下我不管是不是不讲义气?他一听立马点了点头,过了1。7秒,又将项上人头摇得跟什么似的,只差拿把刀直接剁下来。
他说:“我们俩昨天折腾了半宿,没洗澡就躺在土豆叶丛中睡觉,今天又不换衣服,身上一定脏得要命!”
她凑过去问他,那为了我,你可不可以不要命?
他回答的那个干脆啊特仇人——不可以!
她生气了,质问道:“你看过古装剧里头的人物洗过澡吗?又有哪个洗过衣服?他们从来都是一出演就穿着那套戏服,一直到死了或者剧终都很少看他们换过,不是吗?”
他感叹道:“我的妈妈咪啊,你丫的这是什么逻辑啊,你干脆就说我们俩是一演戏角儿得了。”
她答道:“是你这么教过我的理儿。”
他说:“你真让我无话可说。天啊,愿我主保佑你,阿蒙~~~”
她说:“就算你的阿蒙来了也保不了你,认命吧,我的哥们。”
他说完这么一句“我们俩太哥们了。”就乖乖上前复命去。
她是一奴隶主,他就是奴隶。她劈开人群径直朝前走,他尾随其后如丧家犬一般。
途中,他们被行人指指点点好一阵议论。
她得意地问他:“你看吧,我们俩都成众人的焦点了,是不是很风光啊?”
他死灰丧气地回道:“我怎么感觉我们俩像是在游街示众,就差套上桎梏。”
她说:“你这是心理问题知道不。你看那边的人都在议论我们俩是行为艺术家呢!”
他说:“我怎么听到有人说我们俩是精神病院刚逃出来的疯子,而且他们还打算致电通知院方呢。”
她说:“你听错了,他们一定是通知媒体来报道新闻的。”
“算了,不跟你瞎搅和了,只要你喜欢,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罢!只是,想求阁下高抬贵手到时候给鄙人留个全尸善后。”说得跟临刑处决一犯人交替后事一样,连棺材要用铁皮做成也吩咐了。
她说:“那好,去KTV吃自助餐。”
“早知道这样,刚才就应该把那只大狼狗宰来吃得了,又不用花钱多好的生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