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闶且恢质栈癜伞F渌娜瞬⒉幌裎艺庋葡校桓龈龌蚴潜舜肆奶欤蚴钦驹谀抢镎磐5坏┯腥斯囱柿⒖潭急涞檬只难樱薏坏蒙聊侨艘话驼评次淖⒁狻S械乃底捧拷诺钠胀ɑ芭樯茏抛约海械淖鲎牌婀值氖质品路鹚祷耙丫还槐砻魉囊馑肌N艺驹诓凰闾兜牡胤焦鄄熳牛醯谜庖荒皇翟谑怯腥さ暮埽业男形坪跻不奶频暮堋>驼庋易阕阍谡饫锏攘怂奶欤赐炅恕杜餐纳帧贰ⅰ渡荒艹惺艿那帷肥翟谑鞘栈癫恍。艺庋胱拧�
可时间一天天的耗着,我的生活费已经是不多了。必须马上想一个办法,不然我恐怕我会上街要饭的。我算了一下强银行成功的概率几乎为零,于是只好放弃了这一计划。一来没有好的工具,而来没有足够的胆量。看来还是要饭比较合适我的实际情况,不过我得找一件破衣裳,然后在找一个破碗或是破茶缸,总之一个字要十分的破。最好再在衣服上挖两洞,把屁股和胸露出来这样可以引起别人的注意。再弄点大粪把脸涂黑,这样让别人认不出我来。如果再弄点特技道具把自己弄成一个残疾就更好了,这样可以要的更多一点。呵呵,实在是好主意,不过我好象也忽视了什么。当乞丐可很辛苦了,动不动就要在地上爬上一天,想这种罪我恐怕是受不住的。最终我完美计划因为一个乞丐不肯借我衣服和讨钱的破碗而宣告破产,我至今还对此深表遗憾,没有做一次乞丐我的人生实在不太不完整了。
人活着就是一个字“累”,要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可钱哪是那么好挣的啊?从小大人就教育我们要通过辛勤的劳动才能换来成功的果实。说句天大的实话,我真没有见过哪个大人是为什么成功的果实去的,他们都是奔钱去的,虽然我还不太相信我的判断,但这又的确是事实。劳苦大众通过辛勤的劳动来换回微薄的工资,在用这可怜的收入买食物来喂自己的那张嘴,来交水费、电费,最后所剩无几的小心翼翼地存入银行,等着来年拿那么一点的利息。有多少人的恩格尔系数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啊!而这样的人又占了多少啊?似乎有钱人越来越有钱,而穷人变的越来越穷。穷人会因没有钱看不起病而不得不放弃治疗,甚至干脆被医院赶出来最终无声无息的死了。有钱人病可以花钱治病,有权人可以公费医疗,他们病得重了甚至换个一套心肝也不算什么。他们会告诉你生命才是最可贵的,而穷人太看中钱了,要那些钱干什么啊?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我想所有的穷人会说一句“放屁!”生命可贵,可你离开钱一天看你的生命是什么样吧。没有钱不会有哪个好心人把你当饭桶让你天天的白吃,除非你是国家公务员。像这样没有几天你就会知道钱的可贵了,看看路边的乞丐吧,他和我们最大的区别就是他已经没有了自己财产并且是彻底的身无分文,而我们只比他多一间住的房子和银行里的存款。这就是我们和乞丐的差别,所以珍惜的你的钱吧,有了它你便不会成为乞丐,如果没有它会是怎样你也可以想像的到。穷人的生活有多难也只有穷人自己知道,而我是切身感受到了无路可走的尴尬与困境。谁说的钱乃身外之物,哈、纯属放屁。当他连一个馒头都没有的吃的时候他就会想到钱的好处了。也许有人会说我有点拜金主义,没办法被钱逼疯了。
两周时间已经过去了,我的钱已经花了不少可工作还是没有着落。为了省些钱我只好一天吃两顿饭,午饭和晚饭,而且要尽可能的少吃。每天的伙食费我从六元钱一直降到三元钱。三元能吃什么啊?馒头和咸菜是家常便饭,偶尔吃一次肉夹馍算是改善生活,可那东西根本就吃不饱,所以我也不敢常吃。但即便是想尽各种办法来节约开支,我的生活也还是一日不如一日,经济上的有出无进我想自己也顶不了多久了。难道有向家里人要钱吗?我可不想让家里人看到我在外面过得这么惨,居然还是要依靠他们,出门前我是说出来打工自立锻炼自己的。难道我真的这么脆弱吗?我必须挺住,不管有多么艰难。而当务之急是尽快找到工作,不管有什么办法。
第二天我终于放下架子主动上前与人搭讪,努力表现出自己的博学,尽量把自己夸的不是自己。这样也许不太好,可我没有办法啊,我要吃饭必须这样做!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清楚的感受到为生活所迫。我仿佛变了一个人,我都不相信我还是原来自己了。我努力讨好每一个来找家教的家长,想办法排挤自己的竞争对手。终于我很快得到了我的第一个差使,给一个上小学的男孩儿辅导数学,虽然不十分满意,却也还差强人意。就这样我又找到了两份家教的工作,看来自然法则是对的,要努力适应自然环境,因为只有适者才可生存,我庆幸自己做到了这一点。许多和我一起找家教的人居然也和我做起了朋友,虽说同行是冤家,我看也并不是都如此。有一个叫无双的女生和我的关系就不错,都是被生活所迫的来做家教的。在一起找家教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认识了,不知不觉中和她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也可能只是我一相情愿的幻觉。她是另一个学校已经毕业生,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有先当家教来应应急。她是那种大大咧咧的姑娘,从不计较一些小事。和她在一起你更本就不用费脑子,她总是很开心的样子,有时我都想看看她伤心是什么样子。她的笑绝对能迷倒所有的男人,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因为我很喜欢她笑的样子。两个酒窝浅浅的印在脸上,让人忍不住会想去摸一下她白皙的面庞。时间久了也知道自己只是胡思乱想,因为她似乎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虽然我发现有很多男生总是围绕在她周围,可她却一点也不在意,仿佛根本没有把他们的示爱当作一会事,只是一笑置之。这让我想起了《百年孤独》中俏姑娘蕾梅苔丝,她虽然远远不及蕾梅苔丝,但精神实质仿佛是相同的。她纯的像张纸,谁也不忍心在上面乱写乱画。我和她起初也只是泛泛之交,但不知为何就渐渐地熟悉起来。或许是因为她给任何人都是一种亲切感,让人在见到她后就觉得似曾相识。我觉得有很多的人在追求她,可我却不想深陷其中。因为我觉得这样一个人做朋友比做情人更可贵,也会让自己轻松一点。可我越是不打算和她太过亲近就越是和她走的近。于是我们成了铁哥们,我只能有这样的词来形容和她的关系了,实在是好到没话说了,算是找到了彼此的红颜知己吧。
“无双”光冲这个名字我都喜欢,何况她又是那么招人爱呢?我的这个朋友的确是没有交错。我和她同时离开家想要在外独立的那类人,只是她作为一个女生似乎还要难一些,这就更使人佩服了。
一次我问她“你现在和谁一起住啊?”
“干吗要和别人一起啊?自己不是挺好的嘛?”她瞪着眼睛看者着我说。
“可你是个女生啊!一个人住很不安全的!”我强调道。
她瞪着眼睛笑着说:“难道你向和我一起住吗?”
“算了吧,我可保护不了你,和你在一起总要忍受其他男人嫉妒的眼光。要是真的和你住一起了,说不定哪一天我就被人暗杀了。”我摇摇头说。
她笑的更开心了,说:“我看也还是别了,万一真的出什么紧急事情或危险了我怕我保护不了你。”
“好,最好。”我装做并不放在心上,可还是对她有些担心。
有一次我遇到一个学生实在是太垃圾了,抽烟喝酒打游戏无一不精。我觉得这样的孩子已经是无药可救,于是决定辞了这份家教再找一个别的。这时无双帮我了一个忙,她把她的两份家教让给我做了。她说她的课太多了,自己太累了想好好的休息一下。我也就欣然的接受了,为了多赚一点钱也只好辛苦些。
星期三的早晨像往常一样我起的很早,不知为什么在炎热夏天我总是让我醒得很早。想起今天要去做无双送给我的那份家教,心里突然没有了底。毕竟是教英语啊!我有生以来最恨的也就是英语了,因为怎么学都学不好,成绩也差的可以。想我去了也只能是误人子弟,可无双的坚持我也就答应了。现在要硬着头皮往上上,心里实在是不想做了。
当第二张石头饼进到肚子里以后,我决定还是要去,因为也许我少一份工作就意味着少一份收入,我可不想再整天只吃两顿饭。有一句话让我记得很清楚“No money no all”,这恐怕是我说得最标准的一句英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