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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雪地里不见一个鬼影,早过了公车出没的时间,更少有TAXI会在这种鬼天气还开出来乱晃。
在过膝的雪地里行走是件痛苦又让人郁闷的事,我花了整整两个半小时走到宁振的公寓时,腿已经冻僵了。深色的牛仔裤上结了层薄冰,雪水侵湿到大腿根部。
呲牙咧嘴地抬起冻得通红的手按下门铃,整整响了五分钟,屋内才传来乒乓的脚步声。我有些紧张地理了理头发,尽管知道此刻的自己非常狼狈,仍是摆出僵硬的笑脸,看着慢慢开启的门。
简宁振非常惊讶的看着我,漂亮的唇张的能塞入鸡蛋。
我也不客气的把眼前的活色生香尽收眼底。
视线从他光裸的上半身开始下滑,宽阔的肩膀,结实却不突昂的胸肌和性感的八块腹肌。修长的腿上套着件黑色的牛仔裤,拉链大开,洁白的内裤隐约绷出里面微鼓的形状。
口干舌燥的吞了口口水,我还没开口就被他拉进屋子里。“你有病啊,三更半夜的还那么厚的雪,跑来干什么?”
他边低叫着边脱着我身上的衣服。把愣住的我扒到只剩下贴身的小内裤时塞了条浴巾到我怀里,长臂指着一个小门,“先去洗澡。”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糗样,似乎没有反驳的余地,抱着浴巾走了进去。
当我像只刚出生的小鸡,全身裹着浴巾从浴室走出来时,宁振正坐在地上看着电影。他看了我一眼,起身拉开衣柜抓出一件宽大的毛衣和长裤扔到我脚边。“你的衣服我丢进洗衣机里了,裤子都结冰了。”
他对着电视又看了起来。我坐在他身后,大大方方的打开浴巾,漫条斯理的擦拭着头发上的水珠。
他回头看了一眼,愣在当场。我心里笑的抽筋,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的拉过浴巾一角,遮住暴露出来的下体,“有你的大吗?”
他有些狼狈的扭过头,粗声道:“把衣服穿上再擦!”
我自认是聪明听话的小孩,所以乖乖的把衣服套上。乳白色的毛衣盖过了大腿,甩甩过长的袖子,举到鼻前深吸口气。淡淡的CoolWater的味道,宁振身上的味道。
我跳上深蓝色的大双人床,“啊……好舒服!”
他云淡风轻地扫了我一眼,点起呛人的“红河”,“还没人上过我这张床。”
“真荣幸。”
“你来睡觉?”
“错。”我盘腿坐直,嘿嘿一笑,“我来勾引你!”
他笑着点点头,又把眼睛放回电视上。
我肯定,他一定知道我的心思。他那么聪明。
我像猫一样爬下床挡住他的视线,抽出他嘴上叼的烟吸了一口,“老头子才抽这种,咳咳咳……咳咳……”
宁振把烟捏熄,“想跟我做?”
我点点头,主动倾身吻上他略显冰冷的唇。
有些事情没有理由,因为人类的基因里本来就带有疯狂。
“宁振,我是第一个跟你做的男人吗?”当他在我身上卖力的冲刺时,我抱着他的背问。
“不是。”他答的干净利落。
“我早知道。”我抓紧他,指甲刺近肉里,“那会是最后一个吗?”
他牵动嘴角笑笑,只是低头吻住了我。没有回答。
◇
我裹着棉被,对着床单上那块并不非常明显的血迹发呆,原来男人的第一次也会落红。
宁振已经洗涮完毕从浴室走了出来,“要不要拿回去做纪念?”
我把枕头丢到他脸上,“我要你留着做纪念!”
“赶快去洗澡,还要我抱你啊?”
就等他这句话,我张开双臂,“要。”
他嘴角抽蓄,瞪着瞎子似的眼睛把我抱起。我在他身上得意的大笑。
我不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也许是可以上床做爱的朋友,也可能是不想透露心事的床伴;但绝对不是亲密无间的情侣。因为宁振不爱我,我清楚地感觉到。
但我自认为自己对他是特别的,因为没人能跟他保持三个月的肉体关系,还让他疯狂着迷;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睡过他床的人。
甄言气炸了,当他知道我和简宁振上床后,而且是我主动。
那是第一次,我被他厚实的五指山压倒在地板上。
可是那又如何?没人能改变我的决定,除非是我自己。
于是,甄言咬牙切齿地在我面前摔上了房门,从此带上了叔叔的面具。
我知道在和我发生关系的同时,宁振仍没有放弃外面的花花草草。我也聪明的不去点破,他需要的温柔可人的小绵羊,而不是残暴独霸的大老虎。
在我们的关系步入第五个月的时候,我成功的搬近他的公寓里。
给心爱的男人做饭是件快乐的事。我不再每天放学都往酒吧跑,而是冲进超市买菜。我满足于他疲惫的打开门时,看到桌上丰盛晚餐时的笑容。
我们住在一起,可我给他充足的私人空间。
当他一个人关在书房里谱曲填词时,我从不打扰。尽管有时强烈的希望能冲进他怀里被他抱着,我还是乖乖地坐在书房门外的地上看着客厅的时钟。静静的数着还有几小时几分几秒,他就会来抱我了。
不能否认,那是场艰苦的抗战。为了让他爱上我,我几乎使尽浑身解术。
虽然进步缓慢,但效果还是有的。
每当做爱后他抚着我的脸发呆时,我知道那颗高傲不羁的心离我不远了。
在家没事的时候我喜欢打扫房子,从卧室到厕所,再从厨房到书房,我满意的享受着一尘不染的感觉。
窗外柔和的阳光,照在书桌上未完成的五线谱上。我全身放松的坐进皮椅里,随手翻动着厚厚的纸章,跳过密麻的符号,抽出歌词看着。我天生音盲,不会读谱子,再好的乐谱放在我眼前也是废纸一张。
宁振的词有时刚强有力,有时温柔撩人。字词运用恰到好处,充分发挥了他的才华。我惊讶曾经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的他,有如此深的文学造诣。
桌子上摆着一个精美的小木头盒子。我好奇地把它打开来看,发现里面整齐的放着一张纸。
这应该不是什么秘密的东西吧?不然怎么不锁上?我如此安慰着自己,把有些泛黄的纸摊了开来。
那是一段没有写完的歌词……
遇到你是上帝唯一的恩赐,
我眼里的爱从不加以掩饰。
十月三日是我们相遇的日子,
无须任何坚持,我想抱着你直到下一世。
歌词到这里就没了下文,纸的右下角,像是被写字的人用上了全身的力量,刻上了三个字——潘艾迪。
那是宁振的字,我认得,只有他能写的那么豪气。
默默的合上手中的纸放回木盒里,我的心情复杂。有些沮丧,有些难过,有些寂寞,还有些失望。一直以为,宁振不是不爱我,只是他没有心。
现在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被一个叫潘艾迪的人带走了……
◇
“潘艾迪是谁?”我开门见山地问着被我从被窝里拉出来的Eric。
他穿着白底红花的夏威夷衫,猛灌着冰咖啡,听到我的话,明显的愣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他的?”
“从一张纸上。”
“宁振的纸上?”他摆摆手,“那你应该去问宁振。”
我低下头看着桌上的烟灰缸发呆,“Eric,你能体会爱一个人的心情吗?”
他修长的手指在桌上轻轻拍打着节奏,“潘艾迪曾经是宁振最爱的人。他们两年前交往过,不过不久就分手了。潘艾迪的家人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就这样而已,没什么好说的。”
他的话不冷不热,平平淡淡。却像根利刺一样扎在我心中。
之后,尽管自己非常好奇他是个怎样的人,能让宁振牢牢的把他刻在心上。经过了两年的光景,仍把写给他的歌词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但那个名字就像是不能提起的秘密,藏在我的心底。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彻底把他从宁振的心中磨灭,从此只留我一个人的位置。
◇
在我的观念里,爱一个人,为他使尽手段并不可耻。以爱为名,一切都是可以原谅的。
晃眼之间,SADNESES在“暗天使”驻唱已有半年,拥有无数的歌迷,深受欢迎。
可是随着时间越久,宁振越不开心。
他像是头被牢笼圈住的狮子,不满足于停留在原地踏步。他曾不只一次的喝醉酒后大力摇晃着我的肩膀,吼着他的不甘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