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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不明所以地念叨一遍,忽然觉得很冷。
于浩风帅帅的面孔在丽莎脑海中忽然化成一只白牙森森的饿狼,她打了个哆嗦。这种男人她是不敢违背的,也不敢走近,更别说爱了。死光头,还说是美差,命险些都被送掉,算哪门子美差啊!
丽莎走下台阶,向背离于浩风的方向行去。
他们注定是两股擦肩而过的风,永无碰撞的可能,尽管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她是个天生的美人……
第34节:生与死之间存在的只有放纵
叶紫晶冲上一辆出租车,眼泪磅礴而出,她一句话也不讲。
“去哪里?”出租车司机询问道。
“去……”叶紫晶大脑一片空白,突然感到天下之大,却无她想去的地方,她犹豫再三开口:“送我去西宁电影院。”
出租车司机无声地看看她,想说点什么,可叶紫晶根本不看他,也不想听他说什么,司机只好掉转方向,暗骂一句:这个女人有毛病。
叶紫晶的确有病,得了健忘症,她忘了如火如荼的广告拍摄现场,忘了女模特焦急等待的白手套,忘了刘盈对工作的苛责态度……她甚至忘了商场和电影院的距离近得根本不用挡车。
出租车发动起来没几分钟,就停下了……叶紫晶这才恍然明白,她心疼地看看计价器上的启动价。
出租车司机看看她,耸耸肩……叶紫晶付过车费,下了车,买了票。
电影似乎还不错,很多人在笑……笑得前仰后合,叶紫晶努力集中起精神,银幕上一位老太太正对另一位老太太作思想工作,思想开放的老太太说:“儿女的事,老人最好少插手,我就不干涉我女儿的婚事。她如果要嫁青蛙,我也不嫌它嘴大……”又一阵哄笑声。
是有点意思!叶紫晶咧开的嘴不亚于一只青蛙,却始终没有笑的感觉,自己算是完了,被于浩风气得晕头转向,肝胆俱裂……思维却始终定格于商场的一幕,丽莎美人的娇笑声不断扩大、回响在耳畔:“叶小姐好漂亮,浩风,我看我们结婚时不如请叶小姐当伴娘。”
多刺激啊!叶紫晶深吸一口气,眼眶仍保持着良好的湿度,于浩风为什么不干脆一刀刺死她?却用这种方式来折磨她、伤害她……她爱他,这不假,她放弃他,这也不假,可并不代表不爱他呀!相反,她太爱他了,爱的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敷衍和杂质。他不理解不说,还用另一个女人来刺伤她,不是残忍是什么?歹毒的男人!
看完电影已是中午时分,骤然见到外面的阳光,叶紫晶才记起刘盈需要的手套……糟糕,怎么会把这茬给忘记了。叶紫晶狠拍脑袋一下,自己一向把工作视为生命,生平第一次因为其他原因而忘了工作……
叶紫晶拿着白色手套在原地兜了几圈,最后将它丢进了垃圾筒,不想沾上它带来的晦气。
“你好,我是紫晶。”叶紫晶战战兢兢地拨通刘盈的手机。
“哈,叶紫晶?”刘盈对着话筒怪叫一声:“你真是叶紫晶吗?我以为她到月球上鬼混去了,怎么你还在地球上?”
“对不起,主任……”
“少跟我讲对不起。为了等你的手套,我们卡机了,叶小姐。”刘盈的火气显然越烧越旺:“最后我撕了一个工作人员白衬衣的袖子充当手套。”
“效果好吗?”叶紫晶被她的奇招搞得想笑。
“能好吗?”刘盈没好气:“我被人骂为疯婆子,都是拜你所赐。”
“真对不起。”叶紫晶口气极其温顺,自知罪不可恕。
“少装可怜!”刘盈大约骂累了,缓和一下语气,道:“明天可能还要重拍一次,你就继续开溜吧!”
“再也不会了。”叶紫晶慎重地向她保证。
挂断电话,叶紫晶跑去德克士大吃一顿,吃下去的每一样东西都被视为于浩风身上的某处器官。她恨透了他,这么多年来,她从未被人折磨成这样。因为曾经失去过,所以她小心翼翼,让自己练就了一个金刚不坏之身,可以承受生活中许多的侮辱和伤害。可是他却结结实实地打破了她的盔甲,让她柔软的心一次次暴露于他面前,任他揉捏、捶打,唾弃。她的伤一次比一次重,一次比一次痛。
叶紫晶强忍着痛逛完了那条街上的所有店铺,却不知道自己都看了什么,最后她拖着疲惫的躯体伤痛的心回到了家,第一次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麻木到如此毫无知觉的地步,这就是爱情带给她的全部。
暮色渐渐降临,叶紫晶静静坐着,胡乱地翻着书,却一个字也看不见。窗外的灯光映花了她的眼,打乱了她的心,自从认识他,叶紫晶就不断地脆弱起来,也许再多爱一点,就粉身碎骨了。
叶紫晶做事百分之百投入,包括爱情,所以此刻除了心碎又能怎样?她忘了自己是一个情感过于丰富,内心过于脆弱的女孩,忘了他曾是爱情游戏中的惯犯,所以一开始就是一种错误,一种失败。从此,他们不再是恋人,不再是情人,不再是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往日的种种就让它从记忆中消亡吧!与其寻寻觅觅,不如豁达独行江湖路,宛如一切从未发生过。
叶紫晶大声诵读:“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心理学上学过移情,就是通过做不相干的事情,将注意力从某件自己正关注的事件上分散开,据说这样有助于承接压力,减少痛苦。她虽然做不到立即移情别恋,但起码可以试试移情减痛吧!
叶紫晶挑选出记忆中最豪迈的语句,大声念着,却又忍不住悲天悯人起来,古人的悲凉、无依汇聚着今日的惨痛一股脑儿奔涌而出,化为热泪,化为哽咽,最后她干脆扑倒在床上,无所顾忌地痛哭起来。
叶紫晶对自己说,只哭这一夜,过了这一夜,她就再也不哭了……
15
春天的西宁城沾着些寂寥的寒意,冻结一树的枝条被春风舒展开,一缕一缕,新发的嫩芽羞羞地攢成一朵朵米粒似的苞蕾。
过惯冬季的路人仍不能卸下包袱,厚厚地、臃肿地挪动着,用来活血、取暖的青稞酒在城区泛滥一个冬季后,仍能瞥见它的影子。西宁城白酒的销量曾一度仅次于莫斯科,位居世界第二,高寒气候,天性中的豪迈、泼辣造就许多人的好酒量,脆弱的神经也总是要在酒精的麻醉中才能够舒缓、睡去。
每年春节前后,公安机关就要设置“醒酒室”,以防路有冻死鬼。春暖花开之日,“醒酒室”的作用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常有醉汉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横七竖八、无所顾忌地横卧街头、树下,汇成西宁城一大景观。古人诗云:“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此种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的大义、大悲不知是否为西宁街头的醉汉所承袭,但社会、家庭、个人的小悲小痛却俨然很大程度上粉碎了生存的全部意义,甚至有人说:“我连死都不怕,又怎么会怕活着?”他们活着,却不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反而象死人一样匍匐在地,曝尸荒野。酒鬼或许是介于生于死之间的另类。
夜晚迷离的街灯下闪过犹如鬼魅的影子,苍白、冷酷、颀长,隐密,交织着邪恶、堕落、绝望的因子,沉浸于黑暗无穷的罪恶渊薮。失去灵魂的男男女女在夜幕的掩护下,纷纷爬出肮脏的阴沟、下水道,在臭气熏天中亵渎这片神圣而高寒的土地。
神色慌张的女人匆匆接过男人递上的纸包,很快消失了。
男人注视着女人急不可耐逃离的背影,冷哼一声,迈开沉重的步伐……他憎恨吃白食的女人,憎恨说谎的女人,他要的只是钱。
回到家,冬子急急地点燃锡纸,贪婪地吸上一大口,惬意地眯上眼睛。她是离不开男人的女人,她不会轻易死去,她可以为男人下贱地活着。离开于浩风的庇佑,她只不过更下贱、更卑微罢了!
冬子拨通光头的电话,一言不发地流眼泪。
光头什么也没说,叹息一声后关闭了手机。
冬子知道自己已经在他们心中死去,她是让于浩风不高兴的女人,沾染她等于和风哥过不去。冬子失宠了,尽管她还年轻、美丽,她的世界一团糟。
失去男人后,冬子就沾染上了毒品,她知道哪儿能搞到粉。她无所谓用身体促成这样的买卖。除了它,冬子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在乎,为它,她愿付出金钱、美色、甚至别人非常想知道的一切……没有男人,没有票子,没有美貌,没有衣服,活着也就失去了光彩。
冬子狗一般蜷缩在自己的角落,不发出一丝响动。她不能离开这座城市,因为她没有地方可去。她知道于浩风已经忘了她,就象她从未存在。她不敢相信自己曾痴痴地恋过于浩风,曾亲密地跻身于他的世界。那一切都好不真实啊!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