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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城-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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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风小心地走上台,摆正麦克风的位置。他的表情好象是个担惊受怕的偷渡客,因为他的演讲稿完全是抄袭的。本来他打算念自己的论文,可是田劭朴提倡此次演讲的文学性,他平时看闲书很少,于是只好“借花献佛”。他用谦虚的眼光看一看台下的听众们,接着振动声带借舌头发出中国话。
“我非常喜欢法国文学,比如大仲马,他的《三个火枪手》我就百读不厌……”秦浪忽然在台下叫道:“陆风,《三个火枪手》里到底是写了几个主人公啊?”田劭朴和多数老师都皱眉头,认为秦浪是存心捣乱。
“我不懂你的意思!”陆风此时镇定自如。
“我是问你书里究竟写的是三个火枪手吗?”秦浪旁若无人地问。
“当然。”陆风心里着急,希望田校长马上出来制止秦浪的无理取闹。
“哦?难道写的不是四个火枪手?非得三个不成?”秦浪问。
陆风蜥蜴般伸出舌头舔一下嘴唇,见田校长该出手时不出手,只好从容道:“当然是三个,你看书名就知道的。”台下众人顿时哗然,笑声暴起,田校长也觉面上无光。胡作家垂头喝茶,不露神色。
陆风马上明白被秦浪给算计了,脸立刻红得赛过了做假章的红印石,知道无法自圆其说,只能跑下台去。
轮到秦浪了。他像个丐帮长老似地走上台,露出拾荒者特有的虔诚表情,两只手叉在裤兜里,规规矩矩地站直喽,眼波里的笑带着浓重的嘲讽。
“……在古代有个哲学家,他的名字叫什么我忘了——我记性不好。他有一次大白天点着灯笼在街上找人,事实证明他很笨,最后没有找到。于是我昨天也大白天打着手电筒在街上找人,发发善心来了却这个哲学家的遗愿。我比他强一点,找到了一个人。喔,这个人显然很脏,因为用显微镜可以看到他头发上数以万计的细菌。他很臭,贵族小姐站在他旁边肯定会窒息。这个人长的也不美,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不过他告诉我,如果世界上死的只剩下他一个人了,那么他就是最美丽的,哦,这真是个绝妙的主意。我必须说一说我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在干什么。他正在乞讨,是的,我没有感染肉毒素,所以我的视力并不模糊,我看的很清楚,他千真万确是在乞讨。我想他的腿一定是炭疽的家园,因为那双腿粗硬地可以当木鱼来敲。我朝他走过去,发现有个小孩正向他吐唾沫,古代人都抢着喝童子尿增寿,这个乞丐承受童子的唾沫洗礼,也应该感到高兴。但他一点也不高兴,因为他还饿着肚子。他的嘴想吃东西,他的眼睛想吃人。很多人从他面前走过去,似乎都要比他活的好些,他的心里一定在想什么问题,我可以看到智慧的影子。我上前问他,‘你为什么不去自杀?‘他说,‘这个世界上比我该死的人还有很多。‘我说,‘说的真有道理,嗨,你叫什么?‘他反问,‘一个乞丐的名字有意义吗?‘我答道,‘当然有,至少我知道你名字以后可以骂你。‘他笑了,说:‘你说的对,我叫倪采。‘他的名字真耳熟。然后我们俩儿就攀谈起来,他说我长的像一只黑猩猩,我说人体98%的DNA和黑猩猩的DNA完全一致。‘你能不能给我买个面包?‘他说。我很乐意满足他这个基础欲望。他吃着面包说:”小伙子,钞票会有的,女人也会有的!不过,千万别指望会有真理!在你寻找快感的时候,真理都会变成狗屎,你更不会想起真理!在你穷的只剩下孤独的时候,真理也不会出现,它从未存在过!真理是个骗子!‘也许他太激动了,竟然被面包给噎死了。我关掉手电筒,离开了这个说我是猩猩的人。“没有鼓掌的,或者只有一个鼓掌的——叶婷,但是她的鼓掌没有响声。大家都沉默,也许这是最好的肯定。这段奇怪的时间空白很快被下一个演讲的学生填补。
……
演讲比赛结束后,胡作家走上台,开始了他的总结性发言。他的发言好象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我惊喜地发现了你们的创造力,还有你们新潮的思维趋向,真是田劭朴校长和各位老师的精心培育啊,才能有如此可爱的学生和如此精美的演讲……”胡作家吊他的书袋,发言变成了催眠曲。要是胡作家那本已经翻译成几国文字的小说也是这样的水平,那可真是飞机上脱裤子——一国一国丢人。
终于等到散了场,秦浪追着叶婷出了门,问她:“我的怎么样?”“呵呵,酷呆了,把他们都给震了。”叶婷笑说。
下午三点前,有胡作家参与的演讲评比结果揭晓,获前三名的是计算机系的残疾特优生雷拓,文章《登阶》;第二名是历史系的叶婷,文章《评论“评论家”》;第三名是中文系的亢俊生,文章《畸形文化》。
秦浪名落孙山。
第五章 激情相约
    当人们走路的脚更多地去踩油门,写字的手更多地去敲键盘时,一场肢体的用途革命已经没有硝烟地打响了,事实是这场革命从人类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以前钻木取火的手现在敲起键盘,都是以劳动来获得生存,这一点没有变。不过千万别用脑袋去撞墙,目前为止,脑袋的主要用途还是思考。
自从有了“伊妹儿”,传统书信就显得无地自容。高远翔与世隔绝了半个多月,今天觉得心情好一些,他给在鹿城的家人寄去一封信,向他们宣布自己还健在。写信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不会握笔了。之后他拿着看完的《傻瓜的天堂》去租书店还。“书非借不能读”,买书和租书在价钱和阅读的速度上都存在质的差别。
租书店应该是每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常去的地方,而喜欢读书的人又总是以学生为最。好比广场上的夜市离不开露天的啤酒桌,远翔去的这家租书店的四周则矗立着为数不少的学堂。这里最有名的当是卫生学院,外校学生戏称卫生学院是“试婚殿”,因为那些即将成为“白衣天使”的女学生们每星期都要换一个“白马王子”在校舍里过夜。对面艺术学院的女生却要倒霉得多,因为缺少必要的避孕措施,很多未来的女艺术家们都差点当了小母亲,只好到医院里把还没出世的小宝宝们送上断头台。这条街道的学校比比皆是,所以此街名为学院路。学院路的学生都忙着学习、考研、找工作,或者忙着品尝爱情放松心情,根本挤不出时间来光顾租书店,他们只在去厕所的时候偶然翻一翻影视和美容方面的书刊,租书店的生意走入低谷。尤其在网吧兴盛的新世纪,租书店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该从城市中消失了。就连街北的新华书店也缩小了营盘,一楼的很多柜台租给了私人书商,二楼改成“红灯笼影像厅”,三楼改成“疯狂者台球室”,四楼索性变成了“夜巴黎歌舞厅”,只有五楼的“阅读室”和六楼的“藏书室”没变,不过天天铁将军把门。听说有一个高度近视的先生在一楼买书时不小心踩坏了从楼上歌厅下来的一位小姐的高档皮靴,赔了人家一千八,这先生许是受了惊吓,后来只要见了书店愣说是歌厅。
远翔庆幸自己能在网络时代来临前拥有和书籍长时间亲近的机会。
他走进了这家名为“愚者书屋”的小店。书屋的主人正在整理那些破旧的书籍,把它们放进纸箱里。有两个书架已经清空了,没有书籍的书架好象得了绝症的病人,身体干枯得可怕。
“洪老,您要搬迁书屋吗?”远翔有点惊讶。
书屋主人转过头见是远翔,笑道:“不是搬迁,是不做租书的生意啦!”“啊?不做了?为什么?”“傻小子,你洪大爷也得挣钱吃饭吧?近两个月租书店一直赔钱,我看还是不做的好。”洪老指着椅子示意远翔坐下。
“那您不租书,准备做什么呢?”远翔等洪老坐下后自己再坐。
“什么也不做啦,回家享清福,我那儿子和闺女也不让我做了,自己想想也是,坐在家里看我的书喝我的茶,当真赛似神仙。”洪老说着拍打面前的书,好象是母亲在拍打婴儿入睡,满脸的疼爱。
远翔叹道:“我真羡慕您,这样活着才快活。”洪老马上瞪眼道:“傻小子,你羡慕我这老头子算什么事啊,年纪青青的,约上女朋友到草原上去看看日出,要不学本事赚钱,或是叫上同学去跳舞,什么你不能做,偏学我这老骨头,真没出息。”远翔笑道:“您年轻时就这样度过的吗?”洪老道:“你还真傻啊?我年轻时哪有这好光景?老婆是组织上给介绍的,父母大人审批的,到我这儿只有点头的份儿;赚钱那是投机倒把;跳舞一年轮不到一次,即使跳也只能是慢四步,慢的都能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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