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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
第四章
“资—;—;君—;—;,方—;—;资—;—;君!”细微的声音随风而至,捉摸不定,宛儿潜入了夜的寂静。
晚到的时间,将校园文化大道两边的灯光染成了薇红色,空气略带成都夜晚的醉意,散在路人的面上,给人视觉上的惬意。
那声音熟悉,又带几分陌生。
我回过身,一个被灯光照的微淡的身影投在我的脚下。不远处,她用多年未变的样子抱以长长一笑。
“嗨,沛—;—;沛—;—;”我嘟噜着轻轻应了一声,一浪又一浪的惊喜掠过,深深的呼吸竟抚不平慌乱跳跃的心境。
她走到我面前,嘴角几分笑意:“资君,你的发明,可真是厉害着呢!”
我听后有点气闷,热情一下像鼓鼓的皮球被扎上一根长刺。
“我就要毕业了呢!”
“喔,好样的,”我回了声。
她沉默了会,努努嘴角,低下了头说:“很久没见了呢!资君……”
我又“喔”了一声。
她扬起头看了我一阵子,好像对我的回答不太满意,嘴角微翘,脸色晴转多云,有暴风雨倾向。
“我要走了,”说完就转身一副要走的样子。
“再见!走好……不送……”我礼貌地道。
啪!她回头给我一耳光,恨恨地说,“我还没走呢!”(有时礼貌也是一种错)
我揉着脸上的巴掌印,哪还敢言语。
“资君,你还当我是朋友吗?”她的语气一下迟疑起来,好像吞下了许多想要说的话。
“嗯,”我点点头,立马友谊地久天长的说上一百遍,让她不要激动。
“有件大事想请你帮忙呢!”她一下绵羊起来。
看见她的小手心似乎又在痒痒,我有点紧张,当然不敢拒绝。
见我没有表示反对,她小手像快乐的翅膀一样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好,只是觉得不能再放到我的脸上,于是转过身去,将双手插进外套口袋里,抬头看着路边上的路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嗯—;—;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会到这里来找你!”
望着她离去的身影,我赶紧附和了一声,生怕她双脚发痒,一冲动又回了头。
……
第二天,我穿了件比较厚实的衣服,这样看上去比较耐揍点。
天已黑,看看表,早来了半个小时,只能四处张望打发时间。
“方—;—;资君—;—;?”有人叫我,原来是班上宣传委员曾曾。
“嗨!”我点头问候。
她一听我和她打招呼,兴奋地凑上前来,摆着要和我聊天状。我当然是知道她的宣传功力深厚不见底,但一时找不到借口让她离开,只能支支吾吾地应答称是,但哪想她一激动起来就才华横溢、唾沫横飞,和我比起了口才,差点就在路边长椅坐了下来。还好我的腿脚灵活,一脚踏在长椅上,在上面留下一个32码的鞋印,她这才作罢。
“资—;—;君—;—;!”沛沛终于来了。
我回过身来,没来得及介绍,曾曾便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和沛沛聊上了,好像她和每个刚见面的人都很熟的样子。她废话少说,直奔主题,对每个人都强调同样一个话题,这样显得论点比较明确,说自己一个人独自搞定了一套完善的学生工作计划那件事,但是我他妈的就是不明白她自己的计划怎么会和《学生管理条列》第五十三条第四点搞上了关系。
沛沛看看她,又看看我,从身后牵出一个小孩子来,曾曾停止了她的课文背诵,说道,“好乖的小孩!”
突然冒出了个孩子,这让我来不及发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
那个小女孩看上去确实很可爱,我正极力想点赞美之词,但沛沛一和我搭上话就说,“资君,这是我们的孩子呢!”
看她那腼腆的神情,我一头雾水,那个孩子上前就叫我“爸爸”。
曾曾反应敏捷,俯身亲了那孩子,说,“方资君,你的女儿?真可爱,叫阿姨!”
说着将孩子往我手里塞了过来,我就猜没好事,一步跃起,双腿弹性很好、振幅很大、频率极高,以百米每秒的速度消失在夜色中……
结果第二天一起床,我的书桌上就堆满了婴儿奶粉、巴比娃娃之类,室友说是班上女生集体捐赠的,看着那包一年都用不完的尿不湿,想必曾曾昨晚在女生面前的“演说”特别的卖力。
以后我出门都要穿上盔甲,以迎接沛沛的突然光临。
离校最后一天,还是被沛沛逮着了,她先在我脑袋上敲个凿栗,警告我让我老实点,别老是想着逃跑,待我情绪稳定后,又约我晚上南门红茶馆见。
晚上沛沛又带着那个孩子来了,地点是白天约好的红茶馆。当然,我也做好了防暴准备。
那个孩子见到我后有点害怕,小手总牵着她的衣角,闪动着的大眼睛如同星辉跳跃在黑色中。
对于那个小孩的出处,我开始发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问是不是和外星人搞上了,结果她起身就给我一耳光。
在作了几个可能的猜想后,我的脸上就堆满了巴掌印。
她觉得这样很过瘾,让我再猜。
看她那副严肃的神情,好像蛮信任我的样子,于是我便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上高中的时候,放学路上遇到了坏人……
话还没落地,她起身又是一个耳光,接着愣了一下,突然脱下高跟鞋在我脑袋上敲个“汉堡”。
她说,那孩子叫方苏,跟我姓,名是她名字第一个字,总之就是她和我的,要有责任感。她塞给我张银行卡,说是她的那部分抚养费,然后道了一句“努力噢”,便消失了踪影。
牵着方苏的小手出了门,望着沛沛远去的娇美的背影,我不由的赞美道:这个女人跑得可真快!
第五章
传说中,成都很悠闲。
不假,街上两口子常没事就搓搓麻将、吵吵架,弄的成都的上空灰尘飞扬、大雾迷茫。
学校南门有家“南方龙抄手”店,抄手味道极好,学校四周辐射十里绝此一家。但出于安全考虑,心脏病人禁入,因为来此吃饭的人都必须承受一定的感官压力。据说店里的男老板是个大胖子,看起来像个扔链球的,双臂肌肉异常发达,和婆娘吵架时,一擂桌子,那客人碗中的汤还没来得及喝,就一阵晃悠滚落至地。不过也不要为那婆娘担心,因为我经常光顾那家店,那婆娘虽看起来有几分淑女态但却是个练跆拳道的,看着男人在客人面前威风当然十分的不爽了,对大家说声“失礼了”,然后揪过男人飞起一脚将其踹进厨房。一阵哐当声后,男老板拿起了锅叉奋力还击。店里客人们一边喝汤,一边看戏、呐喊助威。那时一辆卡车恰好经过店门,婆娘毛起,飞奔出去,拔下一个轮子就向男老板扔过来,扔完后立马拿起轮子追上卡车给安上,那晃悠的前行的卡车这才恢复了平衡,没有闯红灯。不过,风平浪静后,男人仍旧是个好老公,婆娘也是个准淑女。
从那次起,老板娘扔别人的车轮就扔上了瘾,后来一般机动车是不敢从店前经过了,再后来连路边的自行车也逐渐少了起来,爱吃她的抄手的客人一般会步行而来,但总有部分人要光着脚丫回去。理论上,没有了马达的聒噪声,夜晚那条街应该会安宁些,但一片宁静中,有人会突然被一阵叮当的锅叉声惊醒,那个男老板偷偷的告诉我,要是白天打架一不小心赢了,晚上进老婆的房门时,一定要记得顶个锅盖,如果你皮肉不够厚却想保全人样的话。
这里提到那家“南方龙抄手”店,是因为它周围发生的一切都成了我未来某一段时间的生活背景。
太阳在多雾的成都上空晃来晃去,又晃了许多个来回,在这几个来回中,我低价租了“南方龙抄手”店家上面的那套狭小的房子,店家好像搬新房了,我没多问。同时,沛沛也通过手段让我那个所谓的女儿苏苏进了我们校内的附小。
苏苏有八岁了,并不像宣传委员陆小曾在女生面前宣传的那样子,所以女生送的礼物只有几个布娃娃派上了用处。她经常和那几个布娃娃呆着,不爱言语,却很听话,楼下很吵,但有她在,楼上一直很安静。每次要是我心情烦躁,在卧室里甩个杯子什么的,她就会立刻从她的房间里跑出来,偷偷地推开我的房门,呆在门口,静静的看着我,直到我安静下来。
第六章
开学这几天,大学没课,我把苏苏交给了她的班主任后就接到公司老板的电话,他让我马上赶过去。
之前,由于我工作努力,再加上会点小创意,所以两个月不到就得到了老板的赏识,每次有重大任务,都让我和正式员工一起工作。
据同一工作小组的小张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