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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封信上只写了几个字:再见,资君!再见,成都!
现在将主角切换到第一人称,我走出宝馆后记得刚才干了两件事:第一件是扔了撕碎的信,第二件是走出了宝馆。既然还记得两件事,那除了表示我记忆力很好外还代表我是个正常人,没有丧失理智,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我会去干跳楼之类的傻事。
接着要去哪儿我自己也不知道,只能穿街走巷,到处晃荡。
……
(15)再遇陌生情人1
在酒吧喝多了,恍惚中进了“七点阳光”迪吧,里面音响震的厉害,人的耳膜几欲要被那音乐的分贝撑破,心脏也随着节奏一抖一抖的,似乎要逃出人体以寻求解放。我找了个较隐蔽的位置坐下,没过多久就有人过来搭讪,大意是问我要不要摇头丸。我看了看那些吃了摇头丸的人,脑袋摇来摇去的,都快被甩飞了,哪敢要,赶紧挥手拒绝。
受到音乐和台上那个领舞小姐动感的刺激,酒精随着血液一下周转全身,噪声再大,我竟也能闭目酣睡。当我睁开眼睛时,旁边坐了个女人,样子看起来有点侵权。成都女孩子都不好好长,个头大多数比较小巧,容貌也喜欢盗版明星,那些长得像张曼玉的,换个表情就成了李嘉欣。这点个人感觉非常之不好,她们都拼命追求个性,结果最后大部分都丧失了个性。
“还认得我吗?”她用木勺轻轻敲了敲酒杯,看着我。
我扭头瞪了她半天,具体部位是她的胸部,所以半天没认出她来,只觉她胸部在舞灯红绿中大隐隐若现。
“都看见什么啦?”她问。
这声音、语气以及台词都是如此的熟悉,我忙看了看她的脸颊,小样的,换了个发型还真是让人不简单认出来了。
说再见就真的是再见了,她就是以前那个带我去新都的女孩子。说实在,她不肯告诉我一切关于她的情况,始终让我们之间保持一种熟悉的陌生,我非常怀恋她身上那种一切都不屑一顾的味道。
“你看起来似乎不太高兴,”她道。
我揉了揉额头,喉咙沉了一下,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口。
她见我没多大反应,只是慢慢的把目光移到舞池中央,举杯将酒杯轻贴唇边,半天不言语。
我夺过她手中的酒杯,出其不意,她回头看着我,一脸惊讶。我什么也没说,起身一把拉过她的小手奔向舞池,她倒也是顺从。不过蹦完一曲舞后,我后悔了,因为脚背上被她的鞋根踩满了“窟窿”,她反而责备我说我一点也不会跳舞,只会绊她的脚跟。
在回座位的时候,我突然一把搂过她,狠狠的吻了一下她的双唇,她看了一下我的眼睛,反应很平淡,感觉我刚才的举动只不过是熟悉了的人之间的一个玩笑。
“能不能再带我去一次新都?”我问。
她眼中闪着周围被舞灯照成了红绿色的男女的身影,昏暗下,她的身形举止完全像个未长大的孩子,但是许多方面却又非常的成熟。听完我的话后,她好像睡着了又突然醒了过来一般,声音慵懒,“你喜欢那个地方,是因为你心中已经熟悉它了,再去感觉可就和上次不一样了呢。”
我摸了摸酒杯,杯中酒一点都没动,因为来迪吧前已在酒吧喝饱了。
“很晚了,我要回家了,”说着她站了起来要走。
我忙站起来将她按下,说,“再坐会儿吧,想和你聊会天。”
(15)再遇陌生情人2
她看着我,眼睛忽闪了一下,非常认真的样子,“你是不是又想和我睡觉?”
“这……这也太直白了吧?”我脸色煞白,感觉让人很没面子,因为旁边有人看着我们。
她嘟了一下嘴,“你们男人对女孩子说了一大堆好听的废话,结果还不是为了这个。”
说着她起身往外走,让我一个人愣在那儿。
“喂,一起走啦!”她突然回了头,喊了句。
虽然迪吧里很吵,她的声音显得是那样的微小,但对于这种话,我的听力水平一般比较高,只觉心情豁然舒畅,忙站起来跟了上去。
行走在成都夜晚的路灯下,滞留在脚边的薄雾和那投下来的光线,如同不小心被仙女踏碎了的银河一样,四周扩散开几道银波。
她的POLO车没有开往新都,而是一家酒店。在亚丁酒店的房间里,她摘下了银色耳环,然后开始脱衣服,我几次想上前帮她,她都推开了我。我们做完那事后,她安静地躺着,不搭理我说的任何话。后来她脑袋枕着我的手臂,翘翘的屁股顶着我的肚皮睡着了,那种温馨的感觉真好。
……
“喂,你醒啦?”她用手指轻轻的敲着我的鼻梁,我感觉痒痒的。
“还没醒呢,让我再睡会,”我冒了个鼻涕泡。
她“噗哧”一声笑了:“明明是醒了的啦!”
“都是你弄醒我的,”无奈,我想睡都睡不着了。
盯着她发着微光的眼睛,我小声问,“是不是想再来一次?”
她一听,脸颊微红,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你想累死我啊?不来!”
那口吻和表情只能用孩子般的顽固来形容她了。
我坐了起来,她看着我,眼神如刺又带几分执着,看的我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蹦达蹦达的冒了出来。
“你到底喜欢过几个女孩子啊?”她像是在询问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这个问题有点深刻,我掐指算了算,不好回答,倒不是怕太多了不好意思说出口,而是害怕一不小心说漏了,对不起自己和那些被遗忘的女人,毕竟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暗恋那个如花般的教算术的阿姨了。
“你睡觉时怎么老是喊着几个女孩子的名字?一会是沛沛,一会是张倩什么的,还有几个倒是没听清楚,”她恨恨的说,“要是哪个女孩子嫁给你了,一定会被你气个半死。”
我笑了一下,深深吸了一口女人香,然后搂过她,说,“小宝贝,你到底叫什么呢?以后我睡着了,叫完她们后,嘴巴闲着没事了再叫你的名字,你说那样该多好?”
她又吃吃的笑了,推开了我,“我才不呢,我宁愿饿死也不要被气死。”
我一听,觉得还是有点道理,忙点头称是。
“是什么啦是,你脑壳有包,”她敲了一下我的额头,轻语道,“喂,你梦中呼喊的那几个女孩子,你最喜欢哪个?”
我沉思了一下,表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嗯……这个世界上有个女孩子叫沛沛,她的表里都如一湖静水,当你第一次见到她后,会心甘情愿的化作岸边一颗野草,想一辈子安静的守着她就好……”接着,我吸了口气,“当有一天,她的眼神进入了你内心深处时,你会发现自己已经发疯的爱上她眼眸中那亮黑的东西,绝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包括你自己……”
说到这儿,我想起了李柏那小子,心中不由的一紧。
“还有呢?”她偏头看着我,好像对此很感兴趣,“那个叫张倩的呢?”
“像一杯红酒吧,”我想了想,“感觉爱她是一种责任。”
“那你一定不算是个合格的酒鬼了噢,”她的小手轻轻划了一下我光着的臂膀。
“曾曾是谁呢?”我叹息了一声,看了看她,“你又是谁呢?走的这么近,感觉这么的好,却总有那么一段让人无法靠近的距离。”
“不要那么感伤啦,”她笑了一下,“那么认真的样子!”
“以后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我又认真的问。
她刚才用手指不停的敲着我的肩胛,听到我有点发沙的声音后,一下移开了小手,看看上面又看看下面,看看右边又看看窗子外边,就是不看我。
见她不回答,我有点沮丧。
后来她嘴唇在我额头上印了一下,说,“你真是个傻瓜!”
说完她便起身开始穿衣服,我也跟着爬了起来。她戴好耳环后,又上前帮我系领带,嘴里还不停的嘟噜,“脱光了衣服是坏人,穿好了衣服又像是绅士,你们男人到底是什么呢?”
“有一天能和你结婚也还不错,”我说。
她笑了笑,“你以为没人要我啊,哼哼!”
离开酒店后,我们俩各走一方,又成了陌路人。
……
(16)曾曾的离开
回到家时,客厅的灯没有关,苏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她面前的电视闪着雪花。祖国的花朵就是比我这颗老树好,她光着胳膊,身边的蚊子来往熙攘,竟然不舍得咬她一口。
几分歉意掠过心头,我在她身边坐下,解下外套给她盖上。
“爸爸,你想热死我啊,”她不知怎么的突然一下醒了,坐了起来。
“你怎么不回房间睡?”我问。
她调皮的眨了眨眼睛,不回答,双膝跪在沙发上,一把抱过我的脑袋,“让我看看,受伤没?”
“我今天可没打架,”我说。
她摸了又摸,看了又看,在确定我的脑袋的确完好无缺后,才放开了我,又坐了下来,揉了揉睡眼,却装出一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