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当然知道,为了那个他,你抛家弃亲,中断学业,来到这举目无亲的荒凉之地,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我想断然暴喝:“够了,你所做的一切都够了,你还不清醒吗?”
相反的,我只是再一次体会到这种碰得头破血流也不回头的执迷不悔。二十八岁的沈欢颜再也不可能拥有的执迷不悔。
我只有退一步:“好,那么回你们的家,让我去看看你们的家。”我说着,渐渐哽咽。
我拉着她骨瘦如柴的手,一步步走向“他们”的家,就像走向那已预定好的宿命。
这是一套只有十几平米的小房子,一个小卧室套着一间客厅兼厨房。如果不开灯的话,大白天也只能看见隐约的人影。
屋子里散乱地放着锅碗瓢盆、内衣担拥纫挥υ游铮挥辛己昧魍ǖ目掌锍渎乓还筛嗟拿刮叮裉豪牡那橛�
但是,她显然是把这当成是最温暖的巢穴,一个守候爱人归来的精神的栖息地。
她快乐地哼着歌,生起煤炉给自己下了一碗面条,真的是清汤挂面,连一只鸡蛋都没放。
她让我先吃,我拒绝了她的好意,看着她甘之如饴地将这碗面吃下去,灯光下她的脸上有污黑的煤灰残印。
我伸手给她擦干净,婉转地说:“下面条如果放点鸡蛋肉丁之类的可能会更美味,而且你刚刚生过病,需要补充营养。”
她笑笑:“因为我生病,上个月的生活费透支了,要省一点,才能把亏空填回来。”完全不以为忤。
我很诧异:“怎么你们经济情况差到如此地步。”
她还是笑:“准备存一点钱,想买个房子,很小很小的就足够了。”脸上满是憧憬,看不到一点抱怨。
饭后我们闲话,她打开了电视机,一台十四英寸的小小的电视机,这可能是她贫乏精神生活中的唯一消遣。有着丰盛青春的女孩子,却甘于过着这么一种寂寞得接近苍白的生活。
我忍不住想逆转这生命流程,让她及早看破这一切,回归正常生活。
我说:“我知道他在哪里,让我带你去找他。”
我拉着她跑出去。半路上她突然挣脱了我的手。
她向我笑笑,跑向一个蛋糕店,店子已快打烊,她气喘吁吁地买下半斤小蛋糕,很普通的奶油蛋糕,当然,比起一碗面条来,自有它的馥郁芬芳。
她腼腆地向我解释:“很晚了,我怕他饿。他喜欢吃蛋糕。”
真的像有心灵预感似的,我们找到了他。
他和一大堆人混在一起打麻将,她敲门进去时,一个大冬天穿着黑色丝袜皮短裙的女人正好坐在他的膝盖上。
她走过去,怯怯地说:“很晚了,我们回家吧。”
他可能手气不好,输了很多,满腔怒火正无处发泄,劈头盖脸地向她吼:“你给我在家里好好待着,别出来招人现眼,呆不下去了就回你自己家去,少在这里碍手碍脚。”
她强忍住泪,把蛋糕轻轻放下:“给你。”在《胭脂扣》里,如花也这样解下佩戴多年的胭脂扣递给十二少。她们交出去的是真情,收获的是伤痛。如花的心在那一刻彻底死去,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一样。
他看也不看,脸色阴沉地将蛋糕扫在地上。
我紧紧跟着脸色惨白的她。
她一言不发,跑到广场上,坐下,狠命抽烟,剧烈咳嗽。
我不知道如何劝她,要她保重身体?须知,她有比身体更受伤害的地方。
我一言不发地守在她身边,拿她的烟抽,抽得我口干舌燥,眼泪直流。
我知道她很痛苦,我为她的痛苦而痛苦,但我不知如何开口。
她突然倒入我怀里大声哭泣,哭得肝肠寸断。我简直怀疑她要把自己的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和着泪水呕出来。
我抱住她,轻轻说:“欢颜,不哭。”我一直重复着这句话,我突然跳回到二十一岁的那个冬天,我一直渴望着有一双温暖的手抱着我,对我说:“欢颜,不哭。”当我对过去的自己进行抚慰的那一瞬间,我发现我彻底原谅了他,也原谅了那个做过太多错事的自己。我一直避免这段回忆,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太无可救药,伤人伤己,而现在,我终于原谅了自己,从那一刻,我释然地放下了一切。
她哭够了,抬起头来问我:“姐姐,我是不是很傻,你是不是特别瞧不起我?”
我温柔地回答:“一个人一辈子总会犯一次傻,不要责怪自己。我爱你。”
当我说“我爱你”,我才发现,过去的我一直是多么地不满意自己,总是怪自己犯过不该犯的错,爱过不该爱的人,我最不能够完全接受的人竟然是我自己。
这个时候,那个无比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欢颜,你总算明白了,我也可以收回我的通灵宝玉了。”
我泪如泉涌:“不,请你把我留在这里,她需要我。”她是如此寂寞如此无力,她需要我。
那个声音说:“欢颜,不要执着,一切已经发生,你毋须介怀。回去吧,回到真正需要你的人身边去。我希望你能快乐。”
我大声说:“不,不,请让我再多停留一会儿。”
惊出一身冷汗,睁开眼,只见林菁一双疑惑的眼睛。很奇怪地,自从那次梦之后,我的那块玉便变成了一块纯粹的石头,不仅不能再次带我进入幻境,连基本的装饰作用也失去。
我回想起我近来所做的一连串奇怪的梦,得出了一个大胆的推论,那就是这块玉是一个小小的潜意识激发器,一经现实生活的刺激,它便可以唤起脑海中所有深藏的相关记忆。而那个送玉给我的老和尚,便是幻做地球人的外星人或是深藏不露的异种人。
这种想法,完全是卫斯理的小说看得太多的一个后遗症。这样一解释,《红楼梦》中的空空道人等也完全可以看作天外来客。这可以看作红学界的一大突破。
我把这个推论和萧朗说,他的反应是马上跑到玉石店买了一块货真价实的玉给我。
他说:“这块石头(指我的玉)的出现完全是为了证明我这块真玉的价值。”
我大笑他不要脸,不知不觉却笑出一脸泪光。
所有有关他的记忆那样鲜明地浮现在我的脑海,无须任何提示。他在我最失意的时候陪伴着我,我生病了,他亲手煮鱼汤给我吃,看我吃得高兴,忍不住问:“我吃个鱼头好不好?”他从来不曾大声对我说过一句话。
见我流泪了,萧朗慌得一把抱住我,诚惶诚恐地说:“欢颜,别哭。”
我呜咽着说:“好的,我不哭。”眼泪却流得更凶了。
你知不知道,这完全是幸福的泪水?(全文完)
蓝蓝的爱情
1
蓝蓝似乎从来不缺爱情。
记得她告诉我说,自己从幼儿园就有小男朋友了。小学,初中直到高中,现在她已经交了9个男朋友。
可是现在,她说。她不想再把爱情当游戏了。“我长大了,我要找一个可以托付一生,我爱他,他也爱我的男人,然后把自己嫁出去!”她把腿盘在沙发上,咬着一根鱼肉肠,恶狠狠地说。
我正在看肥皂句,隐约听到了她说的话。
2
“我分手了。”蓝蓝说。“啊?”我差点没把喝到嘴里的CC喷出来。“你和子浩?!你们分手了?!”蓝蓝点点头,牙齿咬着嘴唇。
“为什么啊!你以后去哪里找这么好的男人啊!”我几乎是叫了起来。“唉,就是因为他太好了,什么都顺着我,没意思。我不喜欢他!而且现在都要毕业了,他学习那么好,可能毕业就会去英国,我又不可能跟去!到时候国外那么多优秀的女孩,他还要我?”“晕,他那么喜欢你,怎么可能不要你!再说了,他又不是不回来了!”我说。蓝蓝皱皱眉:“其实我就是厌倦和他在一起了。他总是那么理智,一点也不浪漫,没意思啊。我要找一个我真正爱的人,然后嫁出去。”“那怎样就是你真正喜欢的男人?你可要想清楚拉。”“也许是不让我感到厌倦的人吧……”
蓝蓝提出分手的时候,子浩甚至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