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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你见笑,我还有一个可笑的规律:我爱的程度和言行失常的程度成正比。就是说我越是心里喜欢她,越是笨得出奇。反过来讲,如果我不在乎她,也就不会太失常。如果我根本不再乎她也就压根不会失常。李小莉就是个例证。我心里有“鬼”没“鬼”完全写在脸上,暴露在言行中。一旦心存“邪念”,我会面红耳赤,木讷拙笨,原先的灵气顿时消失。我为了掩饰自己,也只有装出一副冷漠傲慢的样子。所以我对自己心里喜欢的、愿意接近的女人反而往往表情冷淡,不理不睬的,其实是为了掩盖心内的慌乱,尽管这办法并不高明。总之,我的真实的想法和表现出来的态度永远是相反的。可是在现实当中谁又会喜欢一个对自己冷漠傲慢的愚蠢家伙呢!女人是感性的动物,你千般的柔情蜜意她还不满足呢,怎么会对一个冷酷的人感兴趣呢。就算遇到一个善解人意的姑娘,明白了你的内心想法(这样的女人一百年不知有没有一位,可聪明绝顶的程度又叫人害怕),然而又有谁对你的古怪感兴趣呢?所以世界上没有人喜欢你。我为之自卑,为之困扰,反过来又促使我更加的自卑,胆怯。我只好把自己缩进一个硬壳,像蚕虫包了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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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时间是那样紧迫,不允许我再拖延下去了。机会已经不多了。我必须在毕业离校之前做出决择。思来想去,我只好决定碰碰运气。为了不留下终生的遗憾和懊悔,我必须豁出去;这也是对放弃梦想的不甘心啊!想法令我激动,但要实现这个想法却又比登西玛拉雅山还难。需要太多的勇气和胆量。困为对我这种腼腆的人来讲,这无疑是下地狱。要我冒昧地去面对一个从未说过一句话、不知姓甚名谁的漂亮女孩子说,“让我们交个朋友吧”,——…这样的事,几乎和在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纠缠女孩耍流氓差不多!一想到这样自己就立刻感到耳根滚烫,双腿发软。可是我又不可能委托别人去做这件事,这个秘密我不想让世上有第二个人知道。我认为这是个很没面子的事;我别无选择,丝毫没有别的办法可使。我的性格决定了我行为的方式。就算我再在学校读八年书,再和这位姑娘同在校园里待上几千个日子,我也仍然对她不敢说一句话,依然是不敢去接近她。接近,套磁,甜言蜜语,这些百发百中的对付女孩的“有效武器”我永远也掌握不了!我如冰山下的岩浆,雪山下的热泉,尽管有炽热的高温,火热的激情,在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悲乎哀哉!因为这少有的“个性”,我不知要倒多大的霉!
为了落实“问话”这件事,我几乎日不进食夜不成寐,整天焦灼不安。我必须按倒计时从早到晚捕捉时机。现在对于我来说,她会不会答应做我的女友变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去不去做这件事,叫我永生不后悔,死而瞑目!她的态度是她的事,我绝不会去勉强为难她的。
我更加消瘦了,快成了皮包骨头。老天终于被我所感动,于是伸出慈爱的大手帮助我这个可怜的人了。在我离毕业考试还有三天的时候,那天上午九点多钟,它赐给我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在四楼的窗口发现,她正在操场北边的小树林里读书。那么远的距离,要是换了别人我肯定认不出来,但是她的身影我却不会认错,那怕她在天涯海角,我也会一眼认出来。这似乎有点神,却是千真万确的。此时天空碧蓝,浓绿的树叶和地上的草还湿漉漉的散发着清香,偶尔有鸟儿在树上鸣叫。操场上没有人,她的周围也没有人。从窗口望去,犹如是一幅美妙绝伦的风景画。说真心话,我内心充满了矛盾:我既非常盼望这个时刻又非常惧怕这个时刻!毫无疑问,千载良机,我再没有任何借口欺骗自己说这不是个走近她的最好机会。——也许是我最后的机会了。一切都是那么无可挑剔,如老天爷精心安排的一模一样。我几乎要掴自己的耳光了!以前几次机会我都以种种借口打了退堂鼓,譬如她身边有人啊;时间太少了啊,等等。现在可说是天赐良机。我在心里狠狠地骂了自己一句“松蛋”,然后一跺脚跑下了楼,迈着僵硬的步子,向着她的方向走去。
我有意在手里拿着一本书,装作背书的样子。我的手不住地抖动,浑身的血像是凝固了一样,心脏怦怦直跳。每走近她一步,心就慌得更加厉害,两腿也僵硬得仿佛骨折后第一次下地走路。三十米,十五米,八米……每一米每一步犹如登山运动员在缺氧的地理环境下去接近峰顶。终于,我走近了她,我走到靠近她大约二米的地方!此时的她正坐在一个树墩上一动不动地埋头看书。大概是她听到了些响动,她低着的头连着很好看的一头秀发抬了起来,然后怔怔地看着我。不知是因为我的紧张还是她有些害怕,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所致,当她看见我后她有些惊慌和脸红。我这时的心脏要不是有他妈的胸骨挡着,早就会像鲤鱼跳龙门一样蹦出来了。
我不敢面对她。只是嘴里打了个招呼,然后慌忙在她侧面蹲了下来。我不愿让她看到我瑟瑟发抖的双腿和惊慌失措的神情。我的脸由于过度紧张变得惨白和僵硬。我低着头拔弄着地下的小草,哆里哆索地说出了那句话,那句窝在我的肚子里大半年使我日夜寝食不安的“天问”;它好似长在心头上的息肉,使我日夜痛疼难忍。“我们……能交个……朋友吗?!”唐突吗,反正我不觉得。也没有任何的寒喧,没有任何的解释和理由。因为此时此刻我的大脑里除了这句话外,一片空白。白毛风一样的情景。我的声音是那么小,似乎喉咙全干涸了,贴在了一起,有一种撕扯皮肉的响声。不过这句要命的话一说出来,我顿感松快了许多,好像一下子释放了能量。她听了,脸更红了,埋着头半天没有说话。余光里我看见她低着头似乎仍然看书的样子,显然她在掩饰自己的慌乱,紧张地想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终于,我听到了她嗫嚅地说:
“我……年龄……还小,家里不让交朋友,……学校……也……不让……。”
沉默,沉默……空气粘在了一起。我说过我不会去勉强任何人的;越是喜欢对方,我越是不希望违背她的意愿,让我喜欢的人感到为难痛苦。而且这种求爱的方式本来就很突兀了,有些无赖的嫌疑,我的自尊心再不允许我对她哀求和表白,我要维护我的人格尊严,给自己留有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面子。我要告诉她我是个堂堂正正的正人君子,不是死缠烂打的无赖。重要的是我已对近一年“眼波的神交”要了一个结果,对我的一生有了个交待。至于结果的好坏是不由我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她对我可有可无,无所谓,相反我是那么在乎她,深爱着她。她的眼神她的脸庞,她的举手投足,无时无刻不在我脑海浮现。我迷恋她已经无力自拔。要知道她不知多少次幻化在我的书本里,就是夜里梦中也不知看到她多少次多少回啊!她成了我精神上的一种安慰,一种寄托,生活的动力,一种血液沸腾的因子。她使冷漠的我随时能够燃烧,激动不已。在我忧郁、精神萎靡时一想到她,我就充满力量,我的天空就敞亮起来。她还驱走了我天空中的忧愁和哀伤。我说过,我对爱情的圣洁程度可以让人扒开内心去看的。我对心爱的人,没有一丝一毫的肉欲淫念,视对方的快乐胜于我的幸福。为了对方获得幸福我甚至可以付出我的一生,那怕用痛苦去换得。也许,许多人对我的这种爱情观充满鄙夷,觉得荒唐可笑、不可理喻,认为我简直像个白痴。可是我确实就是这么想的,就是这么做的。哪怕今天我也不赞成男士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只要自己喜欢,就死缠烂打,厚颜无耻地去追对方,而不管不顾对方的感受。当对方不答应自己的要求时,还美其名曰“功夫不够”,“爱得不坚决”,完全不顾女方的意愿,没有把人家也当作和自己平等地一个人来看。照他们的逻辑,赖蛤蟆只要有恒心就一定能追到白天鹅;野公鸡只要功夫深就一定能得到美凤凰的青睐。他们忘记了,人家也是有选择权的啊!你看上人家,你一厢情愿地喜欢人家,人家就一定喜欢你吗。当然我这种很“绅士”的想法和做法,使我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付出了更多的痛苦和代价,也吞吃了更多的苦果。不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