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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吴诗此时考虑的却不是这件事,姓潘,又是去广州做丝绸茶叶的外商。他,莫不是广州四大巨富家族潘、卢、伍、叶四家中首富潘家同文行?她曾经听小如说过,四大家族的潘家在清朝是显赫一时的,随便跺一跺脚都能让这广州动上一动。
现在听这潘振成的说辞,想来他还未到广州去大展手脚,如果真是那潘家,门外的男子就是潘家的发家人,怎么说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吴诗本就没想比利能帮她保守秘密,他随便吃弘昱几拳肯定是全招了。所以她去广州也没想过真要去投靠詹姆士,只不过是在想个权宜之计,如何能在异乡扎稳脚跟。如今眼前平白的冒出来一个疑似四大家族中老大的潘振成,于她来说便是个大大的靠山,再凭借着她还不算太差的英语,想要让这商人雇佣她,怕也不是难事。
想到这,吴诗便打定了主意推开了舱门。门外的潘振成原是不抱希望,正欲举步离开,却见门突然被打开,一时微怔,不知做何反应的好。
而吴诗也愣住了,眼前的男子真是做生意的商人吗?干净的长袍马褂,儒雅清秀的面容,再加上那温润如玉的温和气质,怎么看怎么像个读书人,而不是满身铜臭的势力商人。
而潘振成亦拿那双饱含精明的漂亮凤目睇着眼前看似平凡不起眼的吴诗,肉唇勾起一抹微笑,朝着吴诗抱拳一揖道:“潘振成这厢有礼了,姑娘肯出来一见是否是答应了在下的请求呢?”
果然是一身的书生气,潘振成在打量吴诗的同时,吴诗亦在打量着他,儒雅却不乏精明,大胆却不乏心细,并且拥有商人应有的果断和判断。吴诗对她未来的雇主颇为满意,她点了点头,也不忘礼数的欠身道:“小女子吴诗,确如公子所言,略通洋文,也曾与洋人传教士有过来往。做公子的先生虽不敢当,不过小女子如今孤身一人,却有心同公子一起去广州做你的随行,就是不知公子肯不肯雇佣小女子了。”
潘振成沉默了片刻,终是一抚掌,微笑道:“如此甚好,在下正有此意,就怕姑娘有所不便,才迟迟不敢开口。”商人对礼节的拘泥总会比常人少些,是以,吴诗才会得到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
“那小女子便多谢公子大恩大德了。”吴诗微微一笑,让潘振成顿时感觉这个看似淡然若水的女子,笑起来时却如清水飘香般能在人的心里留下一抹极淡痕迹,挥之不去。
同时行动
随后的几日,吴诗便正式成为了潘振成的随行英语老师,吃穿住行全部交给他负责。潘振成的天资很高,不过几天的功夫便熟记了二十六个字母和简单的日常对话,语调也比以前进步了很多。不过他坚持要叫吴诗为先生,吴诗便也随着他叫了。
接触后,吴诗才知道,原来潘振成已是二十有七了,家中的妻子亦为他生了个五岁的儿子,生活并不富裕。这几年他是通过瞒着清王朝海关官员,偷偷将中国的瓷器丝绸茶叶等倒卖到国外去,才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如今想在商人聚集的广州进一步开拓自己的事业。而妻子和儿子还留在老家,待他扎稳了脚跟后再接来同住。
吴诗初听到很是惊讶,原来走私这么早便出现了,不过她也是相当的佩服潘振成的眼光。敢作敢为,虽是书生模样,却不乏商人独到的判断和精明。
而另一厢,弘昱也非干等着,来广州不过水陆和陆路两种,他便硬是让比利每日守在必经的陆路所至的城门口,自己则天天在港口等着。虽然讨厌人群,却依旧日日等着。
最后,连比利都放弃希望的对弘昱说:“嘿,四阿哥,我说诗诗她肯定猜到我会招供的,所以她应该不会来广州了。”
弘昱瞧都没瞧比利一眼,照例大清早便将他赶走,自己则每日必去码头港口报道。
而吴诗的船亦在几日的航行后成功的到达了广州码头,只是这一班的船上乘客由于数量过多一涌而下,吴诗便成功的掩在了人群中,让弘昱生生错过了发现她的机会。而只顾着与潘振成说话的吴诗亦没有发现,那个清冷的人如今已经为了她违了所有的性子。
当天,吴诗便陪着潘振成在广州买下了一套小小的院落,三四间房,却差不多将他的积蓄花了大半。只是这些事,潘振成自然不会与吴诗说。
是夜,回到教堂的比利却被詹姆士找了去。
“比利,你的圣经。”詹姆士将一本圣经递给了比利,正是当初比利交给吴诗的那本。
就在此时,外出归来的弘昱一把夺过了圣经,冷冷的睇着比利,一言不发。
“四阿哥,你听听詹姆士怎么说,我也是刚刚知道此事。”比利讪笑着将这烫手山芋扔给了詹姆士。
詹姆士点了点头道:“傍晚有个小孩子送过来的,说是一个姐姐交给他的,让他带了一句话:‘比利,别和我说你是屈打成招的。我如今过得很好,勿念。’”说完,詹姆士同情的看向比利,无奈的耸了耸肩。
比利刚想护住自己,却已是来不及,弘昱的拳头扎扎实实的打在了他的脸上,面无表情的与他过起招来。
比利连连躲闪,心里却是叫苦不迭,他边挡边说:“四阿哥,我也不知道吴诗她怎么会猜到,现在至少我们知道她在广州,范围就小很多了。”话音刚落,他又狠狠的被弘昱抡起一脚踢飞了。
狼狈的自地上爬起来,看着眼神淡漠的弘昱,比利终是大拍手掌,开心的建议道:“四阿哥,比利有个建议,不如我们去找两广总督或者广州将军帮忙吧,人多势众,找起来也方便。”
弘昱却只是冷冷的看了眼地上的比利,一言不发的走到庭院又拿起了玉笛开始吹笛,对他的意见不甚理睬。
因为广东省的特殊地理位置,朝廷一直派重兵驻守。两广总督更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其位之高可见一斑。乾隆十七年,时任两广总督的是满洲镶黄旗人阿里衮,最重要的是,他与乾隆的母妃都属钮祜禄氏。阿里衮在任两广总督的一年里倒也结交了不少外国人士,其中就有神父兼传教士的詹姆士。
就在吴诗到底广州的翌日,两广总督阿里衮就因私事来拜访詹姆士,手下四十个亲兵将天主教堂团团围住,做足了总督的排场。
而因为已经知晓了吴诗在广州,所以比利自觉自愿的外出寻找,弘昱则留在了教堂里,因为画像皆被留在了满儿的马车上,所以不能再像上次那般寻找吴诗了。
只是当阿里衮踏入教堂的时候,却听到一丝不合时宜的笛音隐隐传来,因为比利说过不可透露弘昱的身份,所以当阿里衮问起时,詹姆士便以暂住在教堂的客人为由,将阿里衮的疑惑消去了。
两人絮絮叨叨的聊了一会后,阿里衮便起身告辞了,詹姆士自然相送至门口。只是没料到,阿里衮却在听到那清晰传来的笛声后,脸色蓦地一变,推开身边的詹姆士便往庭院而去。
庭院中央,背对着匆匆赶来的阿里衮,是个白衣长衫墨绿马褂的男子,手持玉笛轻吹,浑然不被打扰,正是弘昱。其笛音似呜咽似低诉,袅袅若仙音,令闻者皆是陶醉肃穆。
阿里衮摆了摆手,示意手下莫要跟随,自己则小心翼翼的绕至弘昱的身前,在看清了弘昱的面貌后,立时便单膝跪地,恭敬的行礼道:“两广总督阿里衮,见过庄亲王府四阿哥。”一句话即言明了自己的身份,又再确认弘昱的身份。
只是,那笛声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饶是阿里衮的声音响若洪钟,弘昱却是视若无睹。
阿里衮等了半天不见回应,便抬头看了看,那张与庄亲王允禄极是相似的娃娃脸,同样的冷漠无情,如今二十二岁的四阿哥弘昱看起来却似只有十几岁的少年模样,曾经见过庄亲王好几面的他应是没有认错人。
“四阿哥既然来到广州,便请到总督府暂住吧,住在这教堂终是委屈阿哥了。”阿里衮见弘昱始终没有看过他一眼,便有些为难的起了身,想要邀请他同回总督府。
就在此时,从外面回来的比利刚一步入庭院,便见此情景,立时便愣住了,后来又听詹姆士介绍,便热情的与阿里衮聊了起来,暂时解了他的尴尬。而弘昱亦放下了手中的玉笛,转身回了屋,不多时,他便手持一张还飘着墨香的画纸慢条斯理的走了出来,来到了阿里衮的面前。
恰逢阿里衮与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