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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岁月之二 远方-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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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是和恩华两人肩搭着肩回宿舍的。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他的脚开始趔趄着,幸有恩华扶住。恩华似乎精神依然很好,对安生说道:“看来,你的身体还是差些。”安生未置与否,回到宿舍就倒床睡了。这一觉无疑睡得很美。
他本可以睡到傍晚的,十二月的广州天气让人睡着也是很美的,无奈中午的时候,宿舍楼就有人热热闹闹的声音了,直把他从梦乡里拉了出来。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大脑就像一只老旧的放映机,显得余兴未尽地断续放了几个片断,然后才嘎然而止。其实,眼睛仿佛被什么东西蒙住半天也未能睁开,不知是谁的午餐端了进来——哪怕味道散发的并没有那么浓烈——倒让他的舌下腺先醒过来,冒出一股清流。
他看了一下时间,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吃午饭的时候”意味着要吃午饭了。他在床上迷迷糊糊地想着,“吃”还是“不吃”,两个方面都有充分的理由。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欲望,他爬起来,去水龙头跟前,猛地喝了几口自来水,又钻进被窝里面,决定直睡到下午吃晚饭的时候。哪怕睡不着,也要赖在床上——这个时候家乡已进入冬天了,而冬天里最大的享受莫过于在被窝里睡懒觉。躺在床上,他想起了小时候那些快乐的日子。
小时候,上学的学校离他家很远,学校上课的时间也很早,他每天都要在天还黑黑的时候起床。这在冬天是多么不情愿的事。尽管那时因为功课很好,被老师选作班长,他仍然会偶尔逃一次学。逃学的感觉虽然很紧张,但窝在暖被窝的感觉实在太好。当然,通常情况下,他的爸爸每天都会准时在早晨四点半钟叫醒他,因为五点钟就要动身,不然就会迟到。他就算抗议也只能在床上赖个十来分钟。有时妈妈心痛儿子所受的罪,要骂学校的老师太不近人情,这正合他意,就索性赖在床上不起来,至于迟不迟到不去管它。那时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放寒假,一放寒假他就可以不起床了,至少是他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只要他愿意,他妈妈就会把热饭菜端到他的床上,他和他的弟妹在床上把饭吃了,然后接着打牌玩。他要把平时没有睡够暖被窝的损失全都弥补回来……
童年时代无疑是那么的有趣,他此时偎在被窝里想着那些往事,还能从中再得一回快乐。一个北方人(仅相对于广东)的眼里,进入冬天即意味着要下雪了,每年总要有过那么几场雪,这个年才叫有头有尾。他听人说起过,在梅村最寒冷的时候都不能下一场雪,一时还真有点不知所措。他就想起了家乡楚阳的冬天。
楚阳的冬天是从十一月中下旬开始的。那个时候,除了山上的松柏之外,大多数的植物都开始准备过冬了——把绿了大半个年份的衣装脱掉,换上简单轻便一点的,有的索性钻到了地底下。楚阳的大地上,除了大山上尚有些绿意外,全都仿佛恢复到原本的模样,眼前也空旷了许多。既然是冬天,自然少不了风,一阵阵的西北风,刮得人脸上青痛青痛,刮得满眼更显得空寥。人们也就意识到,冬天来了。而接下来,该会在某一天夜里,下第一场冬雪。楚阳的雪一般都是在十二月中下旬开始下的,安生会在某一个深夜,被雪“沙沙”的落在屋顶上那种轻轻的声音惊醒——小孩子多半是盼着下雪的——这时他会很兴奋,恨不能白天早点到来,去外面看一看雪,和那白茫茫的世界。如果他没有被那雪落的声音惊醒,那么在早上起床的时候会先在门口厚厚的雪毯子上留下第一个脚印,然后不管父母醒了没有,弟妹醒了没有,都会难抑兴奋地大喊着吵醒他们,告诉他们——下雪了。下雪了是个怎样的景致哟!大地会在人们眼中一下子变个模样,白茫茫的一片,山坡和河流只剩下些轮廓,道路也被覆盖,整个世界变得静谧下来。特别在那清晨,往学校去的路上,人们还没有从梦乡中醒来,整个世界仿佛就是一幅硕大无比的圣洁的油画,油画上“碎碎”的,“碎碎”的响着脚踏上雪的声音。这声音一串串的,在他的耳里回荡着,在空旷的雪野上回荡着……多美的世界,多美的声音,多美的雪……
这就是他童年的雪,也是他童年的记忆。记忆中还有打雪仗,堆雪人,滚雪球,都仿佛在那昨天,令他陶醉。这一切是不会再有了,今年雪也是见不到了,令他惆怅,不觉想起了一首诗:
雪花呀
你是那么安逸
那么恬静
飘哇
飘哇
飘得那么自在
那么洁白
在这远方
哪怕千里之外
想起的是那
童年
堆的那个雪娃娃
可是我知道
那个雪娃
已经化了
化了
化成了一滩水
现在
不知去了哪
家乡的雪花好大
好大
一枚又一枚
飘哇
飘哇
那么自在
那么洁白
落在屋顶上山坡下
可这是什么时候
院子里没有雪娃
院子里的孩子
上学还没有回家
他从枕头底下拿出纸,记下了这首诗,然后决定睡一觉。晚上还要上班,保证睡眠无疑是最重要的;恩华邀他去逛街,他也没敢答应。宿舍里那几个下午都起床了,都到街上逛去了,只剩安生一个人在宿舍,倒可以安安静静地睡一会。
人都有某种惰性,很少会有人主动寻求进化,大都只在迫不得已的时候,学会了生存,磨练出常人所没有的品质——安生何尝不是这样呢?在坚持了两三个夜班之后,他发现,以一种反常态的方式来生活确实不那么好受。然后,他甚至有点后悔了。但这份工作是他自己选择的,没有人强迫他,那么,摆在他面前的唯一选择就是学会适应,把此前尚没有发掘出来的潜能迫出来。“不趁现在搏一搏,什么时候搏?”他这样劝慰自己。
在经过了一个多星期的调整之后,他的生命钟终于基本上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如果标准不是太苛刻,如果夜猫子也分出等级的话,他已由业余水平,迅速提升到了半专业水准。
夜终于一个又一个地熬过去了,他的生活也开始变得规律起来:下了夜班之后,他会跟恩华一起去吃点东西,一只水煮鸡蛋或者一碗豆腐脑——但不能吃饱了,吃饱了会睡不着——然后就回宿舍睡觉。一直睡到下午三四点钟,起来干点杂事,干完后就到街上转一圈,通常两三个人一起,有时也邀上明芳。逛回来后,就吃晚饭,然后睡一会儿,直到去上夜班。这样的安排其实有着不少的好处,比如下午还可以逛街,充分享受一下清新的空气与和暖的阳光;比如中午可以省一顿,而夜宵是赚回来的,因为厂里为了提高工人的积极性,上夜班的人每天都有一元钱补贴。
安生虽不敢说现在的感觉很好,但也不算很坏。不过,自从做了操作员,他再也没有看到过林姑娘。他曾在买饭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或者去找明芳的路上,都要“碰巧”地停顿片刻,却从未“碰巧”地遇见她,以至于一直很想看到林姑娘不穿工作服时会是什么样子,也没能如愿。他的脑海里仍然是林姑娘穿着那洁净的淡蓝色工作服,坐在那只小塑料板凳上,手里拿着录音机的塑料部件,熟练地不急不慢地干活时的样子。如今不能再见,他有些怅然,而且,这种若隐若离的感觉始终萦绕着他,驱之不散,终成了一件心事。但心事愈想搁下,愈是搁不下来,他又一天终于忍不住对恩华说了。
可他说了半天,恩华还是没弄明白,就问他到底是不是喜欢上那个林姑娘了。安生的脸刹地就变得通红,通红得简直令人怀疑。不过说实话,他也不大明白,是不是“爱”上了林姑娘。“爱”的通俗说法就是“喜欢”,恩华所说的“喜欢”就是“爱”了。因为他是爱着春云的,尽管他对春云的爱几近绝望,而爱情最忌讳的就是三心二意,恩华这一说,让他自觉心虚得很,仿佛把他丑陋的另一个“我”给掀了出来,认定他竟是一个伪君子,一个骗子。他当然不敢做一个骗子,一个视爱情为儿戏的感情骗子,于是方寸大乱,连忙辩道:“我只是喜欢……不是……”一些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全都省略到空气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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