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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沉叹了口气,接过文件袋,见席芷薇没有拿,便拿起她的那一份,塞到她手里。“拿着吧,毕竟这是他留给你的。”拍了拍她的手。
席芷薇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哽咽着问:“你能陪我去他的房子看一看吗?”
“好的。”沈沉扶着她的手肘站起来,向何律师道别后,和她一道离开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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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席芷薇站在程家华的家里,看着这里面的每一件家俱,每一样他用过的物品,脑海中不断地浮现出他的身影,眼泪终于忍不住掉落。她要的不是这些能带给她回忆的东西,她要的是他,可是他不在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那么,任何东西对她都没有意义了。
在沙发上坐下来,她打开纸袋,取出一叠文件,一张接一张地看着,分别是房契和银行本票。突然,一个粉红色的信封出现在她眼前,信封上是十分熟悉的笔迹。她拿起来,轻轻地抚摸着那苍劲、有力的字体,缓缓将它贴在胸口。
“芷薇,你没事吧?”
她睁开双眸,看着面前的沈沉,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她把桌上其余的文件都收进了纸袋,交给他。察觉到他的迟疑,她解释道:“我已经向周Sir递交了辞职信,也买好了船票。今晚七点,我就坐船到加拿大与我的父母团聚。这些东西我已经用不着了,你拿去吧!”
“钱我可以收下,可这幢房子是他留给你的,相信这里面一定有许多你们共同的回忆。我会替你照看,直到你从加拿大回来,我再把它交还给你。”
“随便你吧!”
沈沉叹了口气,把纸袋放进公事包,看了眼手表,说:“快6点了,我送你去码头。”
席芷薇擦干眼泪,走出了房门。沈沉跟在她身后,关掉了电灯,锁好了大门和铁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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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晚一些时候,当席芷薇搭承的“天星号”客轮航行在大海上时,已经是夜晚9时许。太阳早已落下,天空换上了漆黑的幕布,甲板上陆续站满了散步的人们。席芷薇走出舱房,来到甲板上,四目环顾,找到了一处靠近船尾的僻静的地方。她慢慢地走过去,靠着栏杆倾听海浪扑打船舷的声音。然后,她取出那封信拆开,抽出里面的信纸时,一个亮晶晶的圈圈也现时掉了出来。她手快地接住,借着月光看清了那是一枚镶着三颗大小不一,排成一列的钻石白金戒指。她握着这枚钻戒,脑中接连闪过一串串的疑问,急忙展开信看着:
“芷薇:
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相信我已经不在人世了。很抱歉让你突然面对这个噩耗,但是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向你道别,所以只好用这个方法。
知我如你,应当十分了解,我为什么必须与程乐天作出一个了结。这一去必定凶多吉少,毕竟是他养大了我,我心里始终惦着这份恩情。同时,我一身的本领也是他所传授,我的行动及反应也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我根本没有胜他的机会,可是我会不惜以死相博,大不了便与他同归于尽,了却了这一段恩怨,也让这尘世间从此少了两个杀人魔王,还给世人宁静与和平。
不要为我伤心,也不要难过。正如雪儿临死前说过的,我的双手沾满了血腥,即便在这五年里我极力弥补,仍然难以洗清我所犯下的罪行。得到这样的下场,对我而言已经算是最好的了。
至于那枚戒指,则存有我的一份私心。买的时候就想,如果我这次能侥幸逃过,这将是我向你求婚的戒指。只可惜,上天是公平的,我承担了我应该承担的责任,那么就让它作为一个纪念吧!可是,我希望这个纪念不会成为束缚你一生的枷锁。忘了我,另外寻找一个适合你的男人,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我只求在若干年后,当你再看到这枚戒指时,会记得多年以前与你共醉过的那个银色的春天。而我,会在另一个世界永远的祝福你。
家华绝笔”
泪水顺着席芷薇的面颊滑落,滴到青白色的信纸上,模糊了字迹。她把信纸紧紧地贴在胸口上,一颗心在滴着血。家华,你好残忍,竟让我独自来面对这些。你认为在与你共同拥有过那样美丽、灿烂的春天之后,我还能找到另外一个与之相提并论的吗?你在我心中是永存不灭的,不会再有第二个男子可以替代你的位置。她露出了坚定的笑容,擦干了眼泪,把戒指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从此之后,她的手上只有这唯一的戒指。席芷薇握紧拳头,在心里暗暗发誓。这时,一阵海风吹来,吹起了她的长发。依稀之间,她感觉到有人在轻抚她的脸庞,那么温柔,那么熟悉。
。cmfu。
第二十一章 重生(完结)
半年之后加拿大温哥华
来到加拿大的这段期间,席芷薇总算闯出了一点名堂。她利用自己多年的积蓄,投资开了一家中国餐馆。最初的那一个月,生意额一直不太理想,差点令她血本无归。就在这个时候,从香港汇来了一笔钱,一共有六百万美金,正好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后来她才知道原来沈沉一直都在注意着她的情况,发现她资金周转不灵就立即施以援手。之后,她运用这笔钱,把生意越做越大,分店一间接一间地开了起来,到如今,几乎每个温哥华的华人都知道“薇华”中国餐厅的名字。
名气打响了,自然也为她引来了不少的追求者,但她却一律拒之门外。久而久之,追求她的人都佩服她对过去的执着——她一直宣称自己有个深爱的恋人,可是不幸发生意外去世了,从此她不愿再谈感情——心甘情愿地与她成为生意上的伙伴,生活中的知交。这样一来,却也急坏了席芷薇的父母。
自从女儿来到温哥华后,两老便发现这个孩子变了,她已经不再是那个令匪徒闻风丧胆的警察了,她只是个因为爱人去世而伤心欲绝的女人,终日寄情于工作,在人前表现得精明、强悍,但席母却不止一次地发现她每晚对着手上的戒指流眼泪。席家二老担心她继续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垮掉,所以极力鼓动倾慕她的男人全力追求她,可没想到到头来,那些人竟然都被她说服,与她成为了好朋友。
最后,两老想起了一个人来。他姓程,英文名叫Kelvin,30岁左右,长得高大英俊,仪表不凡,也是个华人。他是半年多以前才来的温哥华,自己开了一家投资公司。Kelvin人很好,投资眼光又准。上个月,席父拿了两万元交给他代为投资,一转眼便赚了二十万。他平时也很照顾他们,只要一有空就陪他们去喝茶,多少也弥补了女儿在这方面的不足。因为芷薇一直都很忙,没有太多时间陪在他们的身边。
这天,两老约了Kelvin到“薇华”吃午饭,目的就是想给两个年轻人制造机会。为了让他们不会觉得尴尬,两老事先并没有告诉他们。所以,当席芷薇听员工说起时,十分惊讶地走到了父母就座的餐桌前。
“爸,妈,你们怎么来了?”
“‘薇华’开张了这么久,我们都没来看过。趁着今天有空,我就带你妈妈过来了。”席父笑嘻嘻地说着,冷不防接触到女儿充满了疑问的目光,不禁心跳快了一拍。唉,不愧是他们的女儿,天生就是当警察的料,才一句话就听出了端倪。
“为什么你们昨晚没跟我说过呢?”芷薇看着父母亲,似乎察觉出这里面有什么阴谋。
“呃……呃,因为……”席母正苦苦思索该怎么回答才不致于露出破绽,突然看到站在女儿身后的男人,立即便笑了起来。
“妈,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伯父,伯母,对不起,我来晚了。”
一个男人的声音打断了她的话,同时也令她浑身如遭电击。天啊,这声音,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猛地转过身,愕然地盯着眼前的男子。没错,这眉毛,这眼睛,这鼻子,这嘴巴,这张脸都是她所熟悉的。每当午夜梦回,他总会出现,但她却无法抓到他。而现在,他是活生生的,是真实的。
“芷薇,好久不见了。”程家华笑着说,张开了双臂。
“我以为我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你了。”
流着眼泪说完,席芷薇的唇边露出了甜美的笑容,纵身投入了他的怀抱,两人忘情地热吻起来,仿佛身边的一切都化成了零,天地万物统统都已荡然无存,只剩下两颗劫后重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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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的圣诞节,位于温哥华中心地带的程宅是一幢三层楼的洋房,以前只有男主人独自居住在这儿。但三天前,这房子里不仅多了一位十分美丽的女主人,而且这位女主人还带来了一对慈祥的老夫妻,顿时让这幢清冷的房子热闹了起来。
此刻,壁炉里的火烧得正旺,一丈来高的圣诞树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装饰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