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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森林-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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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

 

    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

 

    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

 

    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

 

    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

 

    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

 

    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

 

    也失去了我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

 

    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

 

    我觉得她彷佛正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子。

 

    虽然对她一无所悉,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的女孩,

 

    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

 

    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

 

    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

 

    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

 

    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13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楞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妳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妳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14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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