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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动-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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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就写到这了吧,我回看一遍,发觉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所以也就算了,说过不扔笔的,可还是扔了,写出了这样狗屁不通的文字出来,就是笔的错!
06。09。12
早上起来,太阳很热。又觉得很讨厌,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多日未干的衣服今天终于可以清爽的穿在身上了。在我刚要怀疑天气预报的准确度时,天又忽的暗了下来,铺天盖地,似乎要把地球给吞噬掉,然而它还没那个本事,一个小时下完雨之后,地球依然安然无恙,地球上的人也同样快乐的活着。
一个人,好象总是一个人。大概是因为寂寞无法被习惯,所以就常常找上了我。下午聊Q,遇上了一个很聊得来的朋友,他问我说:
“说过的话,是否能收得回来?”
我说:“说过的话,就像已经付出去了的感情,是不可能收得回来的。”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也迷惘着。
他又问我,“那听了的人可不可以当作没听见?”
我回答:“如果一个真正爱过的人可以当作没爱过的话,那就可以。”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忽然有点疼。
爱,是世界上一切感情的升华,然而却是那么的脆弱。爱对于我又是一个解释不清楚的东西,或许是因为我正处在迷失的年代。最后我朋友给我说了一个神话故事:
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都说爱对方爱得很深,还曾经对天发誓说无论对方变成任何样子,彼此的爱都不会改变。 并宣誓如果谁违反了这个诺言,就得天诛地灭。
他们的誓言刚好被魔鬼听见了,于是就现身对他们说,要把他们其中一个人变成世界上最丑陋的人,问他们哪个愿意。还说如果其中一个人敢对被毁容的那个人不好的话,就会实现他们之间的诺言。
男孩跟女孩听了,都抢着要毁自己的容貌。魔鬼感到不解,不相信人真的有那么伟大,于是就运用起魔法,探听男孩跟女孩心里的想法,当魔鬼了解到他们的想法以后轻蔑的笑了。原来,男孩和女孩的想法是一样的:以其要自己天天面对着一个世界最丑陋的人,倒不如要别人天天面对着世界最丑陋的自己。
最后,魔鬼把他们都变成了世界上最丑陋的人,还施了魔法让他们一辈子都无法分开。
我朋友讲完了故事以后说:“爱,这就是爱?”
我说:“这样的想法太偏激了。”
我朋友纠正我,“这不是偏激,是现实。”
我听了,颇为感慨,无法反驳。于是,我沉默了 
06。10。18
好久没来了。
久得我差不多忘记了有QQ这东西,更忘记有51主页。
玩游戏,看电影是很开心,可是却使我忘了一切。我忘了自己喜欢唱歌,也忘了在烦的时候用笔记下自己的心情,大概也把我的逻辑也忘了——总之我忘了好多。今晚不知何故我上了QQ,顺便也到这里来,看了以前写的,我才了解到,我浪费了好多时间。
今天没下雨——很久都没下雨了。艳阳,蓝天,淡淡的云就组成了个很好的天气;烦闷,孤单,空虚也组成了个坏心情。
不知不觉,秋天就这样到了。回想,好快,过程却好慢。我不知道秋天好不好,我只是喜欢秋天的风,吹在身上就跟情人的抚摩一样的温柔。
深夜,深得我头脑都混乱了,其实说真的我都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才算是清醒的,因为每一天都好象迷迷糊糊,打着瞌睡又是一天了。所以现在我在写什么,我也真的不知道,我就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就像一个无聊的人的在进行的思想狂想曲那样。
我习惯晚睡,所以就算是数着天上的星星,我也要数到3点才肯去睡。我也习惯晚起,就算6点醒来看着蚊帐来数那一个又一个细孔我也要数到11点才起来。很多人都说,这样的人,太懒了。我十分赞成,因为我就是个懒人,可能已经懒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还好我很会安慰自己,我常对自己说:“不管有药还是没药救,反正我还活着,就算不怎么好,起码也还算是活着。”不过我没有把这句话告诉别人,因为我怕别人听了会不让我活下去。
3点了,终于3点了。我要去睡了,今晚本来想去数星星的,可惜天上却没有星星数,所以就开了QQ,到了这里,写了这无聊的字……
算了,不写了,拜拜……
最后,希望自己今晚不要做梦,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
06。11。25
很久没来了,上次来的时候是秋天,现在却已经是深冬了。前些日子很冷,好象随时都能把人的鼻子冻掉。然而天气冷只是一段时间,我的心却冷了几年,似乎被冻僵了,但还能轻微的跳动,大概是因为我还不想死的原因。
很多人说,人之所以有那么多的痛苦,就是因为人的记性太好。记忆很累也很苦,但却一不留神就跑到记忆里面去。每当我从记忆里回来,我就会拿出一张纸,揉成一团,放到烟灰缸里,点上一支烟放在纸上面。这时,烟和纸燃烧出来的烟就把我熏得很难受,可我还是静静地看着,看着它们成灰,仿佛那就是我的记忆。
很长时间我都没扔笔了,不是因为我能写出什么好东西来,而是我根本就没再去碰笔。今晚我刚抓起笔时,面前的天空就出现了一道亮光,我以为是流星,所以就许了个愿。起先我以为自己很幸运,流星竟然接二连三的出现在我的面前,然而不是,那只是有些开心的人在放烟花而已。
眼前那一片景物,我看了20多年,本应很熟悉,但我却觉得好陌生,就只有一个轮廓。我不知道那雪白的墙在什么时候开始变黄,甚至剥落;也忘记了那棵高大沧桑的橄榄树以前的样子;还有记忆中那快乐得满天飞翔的鸟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不复在了。
两年前的我,从来都不敢喝酒,现在却常常醉倒。酒伤人,但人不自伤时酒又有何惧?人们都说未来,可未来在哪里我却一无所知,很多的时候我都是为了未来才干杯的。以为酒醒了就有未来,可惜醒来依然不见未来,只知道自己的头很痛。医生说我的脑有些问题,该忌烟酒,我听了。可两个月后,我忘了。
累了,坐着想睡觉,躺下了却又失眠。快要过年了,然而人生从前几个年里都没跨出一步。那些动不动就问我未来怎么办的长辈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们的话就犹如有座山压下来,试问我如何消受?
算了,就写到这吧,一口气写了这么多我还是第一次,我看了一次,就些字就像我平时的话,很罗嗦。然而既然写了,我就不打算更改。
以上的就是我在小说未完成之时所写的,到现在我已经很少再写什么了,因为写出来的东西连自己看了都觉得很难受,更别说要别人看了。今天把我所有的东西都往这里传,我想大概是疯了,不过,也顾不了了。
我的感动题外话 三
    这是我在《我的感动》快要完成的时候写的。那时我在外打工,忙得迷迷糊糊的。这是一个故事,里面说的虽然跟我的经历差不多,但是人物却是虚构的,而情节也夸张了点,在这里一并上传了,希望大家给点意见。
星仔喜欢自由,就像男人喜欢女人,并曾豪言壮语的说过:如果有一天他不再自由时,他宁愿一头撞在大石头上死了算。可他说完这句话的一年后,星仔就放弃了他喜欢的自由,而跑到大城市打工去了。星仔放弃自由的心情是痛苦的,用他的话来说,是被逼于无奈。因为星仔虽然‘爱上’自由,可自由却一点都不喜欢他,常常让他身无分文的被困在家中像坐牢一样。星仔由此得出结论:自由和女人一样,都是嫌贫爱富的。
星仔整理了被抛弃的心情,到了离家乡有400多公里的城市进了一个厂。每天12到14个小时的上班时间就意味着完全没了自由。可他却没有死——虽然他的表情跟死人差不多。星仔认为他没死的理由有两个:第一,他以为自由抛弃他就像女人抛弃男人那样的无情,他没理由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去死;第二,他说他找不到理想的大石头来一头撞死。基于这两个原因,他就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安然无恙的存活了下来。
星仔的领班兼师傅叫朱德旺,在厂里人人都叫他阿旺。星仔进厂的第一天,阿旺是撇着八字步来到了星仔的身边的,他从工桌上拿起了一样产品,熟练并迅速的检查了一遍,然后对星仔说:“这是合格品。”手一甩就把产品丢到了成品区,非常潇洒。阿旺做完这套自我感觉完美的动作后,见到星仔一脸的迷惑,便在星仔的身边坐了下来,长篇大论的说了一些以前他师傅是怎么教他,而他又多么聪明一看就会,根本就不需要别人教,他的师傅完全是在说废话之类的话。阿旺足足花了5分钟来陈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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