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們所躺過的那些床-第3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妳今天怎麼这麼早下课?」
「我和表姐一起蹺课啦。」
听见「表姐」一词,阿成从拥抱所爱的欢乐中惊慌地抬起头来,看见小玫的表姐站在她身后,对著他猛眨眼。
「我为妳做了些妳爱吃的菜,帮我端去饭桌上吧!」
「好!」
见小玫喜形於色地走开去,小玫她表姐凑了过来,悄声耳语道:「今晚你帮她过生日,明天我再找你,OK?」
阿成不作声,只能点头允诺。
她曖昧、意有所指地捏了下他的身体,对著饭厅那边喊道:「小玫,我不打扰你们小俩口,就先走啦!」
「这麼早?」小玫一脸的失望:「今天是我生日,一起吃个饭嘛!」
「不了,我很明白事理的。」表姐在门口离开前又眨眨眼:「拜拜!」
阿成知道自己身材魁梧,长相也还算帅气,很多女人都说会偷偷爱上他,只是没料到,小玫的母亲、阿姨、表姊及姑姑竟都先后看上他,分别与他发生多次性关係。
这是幸,亦或是不幸呢?
一切全都脱轨、失序了,这些女人为逞一时兽慾,道德及理智全可以拋诸脑后。
想到这裡,他疲软地苦笑,抱住小玫,将那朵还没枯萎的玫瑰花塞给她。
(完)
(四)酒神的假面舞会
    盲眼的偉大作家米尔顿(John_Milton)以义大利文写下的巨著,有一部叫作《酒神的假面舞会》(The_Masque_us),讲的就是酒神祭典中被延伸出来的假面舞会,这个节庆可以追朔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在古代的神话传说中,就记载著民间的狂欢仪式,可以把它视为崇拜酒神,也可以将之看作当时城市的一种象徵,除了农业发展和酒类文化兴起,在人文方面,那些在夸张多变假面具后面转动著的眼睛,则诉说了人们诡譎的内在。
各式各样的城邦,本身就是一个巨型的假面舞会,在这裡,正逢春回大地、万物復甦,被漫长隆冬压抑在炉边已久的人们,需要解放沉眠於心中和体内的活力,於是他们奉酒神、爱神或其他神祇之名,戴上鲜艷、珠饰的面具遮住自己本来的面貌,大肆胡作非为一番。
人在群体中,比起单独存在时显得更愚蠢、更狂暴、更残忍,难道这不是有目共睹的吗?
----我是酒神的分界线----
那是一个细雨绵绵的孟春三月午后。
台北市警xx分局行政组在电脑交友网站上,发现一个署名「香緹和姐妹们」的色情援交广告,广告内自称为「一七三公分、五十二公斤、C罩杯,第一次下海」,警方於是根据广告所留手机电话,将对方诱往中华路一家宾馆,立即查获四名网路集团援交妹,几位员警便将她们带回警局侦讯。
穿著打扮非常时髦、留著头亮丽长髮的女孩们,喳喳呼呼地被推坐成一排,翘高了二郎腿,由一名年轻员警负责做笔录。
「小姐,叫什麼名字?」员警不耐烦地问道:「身分证呢?」
轮到第四名女孩时,她看起来紧张极了,只是摇了摇头。
员警瞄了她一眼,注意到她姿色远较其他三人更为姣好,便研判道:「没带?妳该不会是偷渡客吧?」
旁边一名染了金髮的女孩推了推她,看起来就是一副姐妹淘的样子:「妳还是拿出来吧,『香緹』,被当成『偷渡的』就惨啦!」
「妳到底有没有带身分证啊?」
她囁嚅:「我……有带。」
员警皱了皱眉头,从她那儿一把接过身分证,开始登记名字和身分证字号。
「妳叫作『林建民』?」那名员警唸了名字,又看了看身分证上的大头照,诧异地抬起头来,问道:「妳是……男的?」
一时之间,原本噰喳喳说著话的女孩们也安静了下来,每个人都瞪大了双眼,望著那个始终低著头的「女孩」。
显然这三个朋友根本就不晓得她竟然会是「男儿身」;林建民的言行举止都相当有「女人味」,警方查获时,原本也以为他是个女人,一些警务人员也当场傻眼,直呼:「怎麼会这样!」
「你是『变性人』?」
「不是。」
「那你?」
「我想要赚钱去泰国做变性手术,所以想上网援交,赚些外快。」
「你为什麼想要变性?」
「因为我有个很喜欢的人……他说过他讨厌人妖,所以我想变成真正的『女人』,我希望他会爱我。」
然后,林建民开始叙述著自己的故事。
「她」今年刚满廿五岁,因有强烈女性倾向,所以从高中起便喜欢将自己装扮成女性;「香緹」说,性别认同一直是「她」从小到现在无法挥去的阴影,「她」生长在一个小康的家庭,排行老大,还有两个小「她」三岁和五岁的妹妹们,为了变得更像女人,「香緹」还在退伍后偷偷施打女性荷尔蒙,使「她」的女性性特徵更为明显。
因为性别认同上的差异,使得「香緹」显得相当封闭,不爱与人说话,但自己喜欢读书,是个很有内涵的人。
不过从十九岁起,「她」的人生开始转变,藉由同性朋友的介绍,「她」在一家「第三性公关」酒店上班,担任陪酒的工作赚学费,那裡有将近四十位和「她」有著相同性向的「姊妹」共同生活,一时之间,在心理及生活上皆有了依靠,这是「她」过得最快乐充实的日子。
实际上,就和一般酒店没两样,「她」也会被客人带出场,甚至遇到一些好奇心强或是有特殊癖好的男客,「她」还是会下海从事性交易。
现在,他白天在某家知名百货公司化妆品专柜担任柜檯小姐,晚上原本靠著演反串秀,并从事酒店「第三性公关」维生,但是因为经济不景气的影响,现在接不到秀约,生活无以为济,白天收入不丰。
在生活压力下,纔想要和朋友们一起出来援交,赚些不固定的外快,也想藉此变性,再去找「她」的初恋情人。
每次外出进行色情援交时,因担心客人识破身分后翻脸,开始前,「她」都会先告知客人自己的真实身分,如果客人愿意接受,口交一次代价二千元、全套五千元。
据「她」透露,「她」所接触到的客人,有一些为了换换口味寻求刺激,对「她」特殊身分还颇能接受,生意还不错之外,连专柜的朋友们也被拉来下海,不过这些女孩们都不晓得「她」的真实内在。
「她」又说自己曾经爱上了一个台北大学裡的男同学,两人以前时常见面或打球,可是对方不知道「她」的性向,从去年开始就没联络了。
「我很怕他知道我的想法,所以一直不敢打电话给他。」
「那你后来呢?」
「我也没办法啊!」林建明说著哭了起来:「他不会喜欢这样子的我……我想当女人……我真的认为自己是女人啊!」
年轻的警察同情地递了些面纸给「她」。
「我现在纔跟同居的客人分手,当初孤独使我们走到一块……他喜欢拥抱著我,可是我们并不相爱,我们毋须相爱地拥抱在一块。」
「为什麼你们会分手?」
「马丁.路德说:『伟大的教皇不在罗马,而在我们心中。』他是异性恋者,在他心裡,我只是一具兼有两性的玩物,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所以他还是决定要离开我。」
「所以你只和这个客人交往过?」
「我陆续交了几位男朋友,还跟另一个男客人同居过。」
「后来呢?」
「他是一个自由作家,每次都说我是他的『繆思』。」林建民沉醉於回忆中,不觉笑了。
「那,为什麼你会和他分手?」
「因为写作遇到瓶颈,他每晚酗酒,白天睡觉,清醒时就骂我是『不男不女的贱货』。」
「他酗酒?」
「是啊!他还有一套自圆其说的醉酒理论,说『肉慾上的单纯发洩不是爱』,又告诉我『在文学裡寻求慰藉也不够』,只有『借助於酒神狄奥尼修士』,他纔会忘了我不是『女人』。」
这名员警书没有唸得许多,听不懂「她」在讲些什麼。
林建民有些愤愤不平地说:「他还会搬出尼采的话,说:『醉酒是一种酒神状态,而酒神状态则是人类情绪的总激发,总要获得释放。』他的『释放』除了上床,就是揍人,所以我就和他SayGoodBye啦。」
「你真的认为自己是『女人』吗?」听了这许多,这名年轻员警还是满脸不解。
「我从来不认为我是男生,从我有意识以来,我就想打扮成女孩子的样子,虽然家人及週遭的朋友都不知道,你们也可能会视我为异类,我晓得这种想法会遭到别人排挤,不过我就是一个『女人』,这是无法改变的。」
这名年轻的小警察点点头,又不解地审视她女性化的外表,终於埋首回到那些笔录案卷裡。
「虽然你并未被我们当场查获色情交易行为,但是在网站上散佈色情援交广告,已经触犯儿童及少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